關於本報

人‧耕‧食 共同體
報主:台灣培力教育協會
創刊日期:2012-08-15
發報頻率:不定期
訂閱人數:1,686
官網:

近期電子報


訂閱便利貼


將貼紙語法置入您的網站或部落格當中, 訪客可以輸入mail取得認證信,並按下確認連結後, 快速訂閱您的報紙。
預覽圖
訂閱人‧耕‧食 共同體報
人‧耕‧食 共同體
-----------------------------------------------------------------------------------------------------
Plurk FaceBook Twitter 收進你的MyShare個人書籤 MyShare
  顯示內嵌語法

人‧耕‧食 共同體
2015-02-16 05:00:00/ 報主:台灣培力教育協會
[公益聯播]官網首頁
本期目錄
這才是農業首都早就該做的!
這才是農業首都早就該做的!

這才是農業首都早就該做的!

  我們懇盼「農業首都」李進勇縣長,撥冗認真閱讀下附之<環境電子報>報導每一字,宜蘭縣政府落實「農地農用」之四項對策,是農業首都早就該做的,但蘇治芬九年未為,繳了白卷,李進勇縣長千萬莫“蘇規李隨”,趕緊向林聰賢縣長看齊!

 

  猶記得去年競選期間,李進勇於虎尾競選總部成立大會時演講,當選後,要以「宜蘭經驗」為師,言猶在耳,在此提醒李進勇縣長,正直兌現競選政見,別再讓建商、土地開發商及仲介業者打任何一塊雲林農地之主意!

 

【快訊】落實農地農用 宜縣即日起暫停核發農舍建照

 

本報2015210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宜蘭縣自2000年農發條例修正開放自然人買賣農地,15年來宜蘭縣的農地上已興建約7600棟農舍,流失約1900公頃的農地,嚴重衝擊宜蘭縣優良農地。

為解決農舍問題,落實「農地農用」政策,宜蘭縣政府提出4項具體對策,包括自即日起兩個月內暫停核發農民資格、農舍建造執照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等,期能遏止農地流失問題,保障農地永續使用。

 

農地不應淪為商品炒作

「農地則是農業發展的命脈,農業則是宜蘭發展的根基。」宜蘭縣政府農業處表示,近兩年,宜蘭農業進入快速轉型階段,許多新農民、農二代紛紛返鄉,為宜蘭農村注入新血,正快速帶動農村再生發展。

然而,返回農村面對最大的困難就是耕作土地的取得不易,許多已完成重劃的優良農田都在房地產市場炒作之下,興建起一棟棟低密度、豪華農舍,成為投資客炒作的工具。

依據統計,宜蘭縣已因農舍興建,失去約12%的優良農田面積,這些農舍大多興建在已重劃的優良農田上。

農地多樣功能不應忽略

在極端氣候變遷之下,農地除負擔糧食生產功能之外,尚具備蓄水、滯洪及地下水補注水文調節、地區氣候調節功能,提供、維繫各種生物的棲地,維護生態系服務功能。

更重要的是,農地是宜蘭農村珍貴地景及人文資產,是農村文化的搖籃,放任農地流失將加速農村凋零,破壞城鄉均衡影響社會安定。

而農舍大量而零散地興建,只是徒增公共設施建設成本,同時其所排放的廢水也早已超過農地及農水路的污染承載力,減損農田灌溉水溝渠功能,並污染農田,破壞宜蘭的農業生產環境。

農業處表示,農地的快速流失,甚至已經威脅到農村裡傳統代耕業者的生存問題。如果沒有農業,將使得宜蘭現有的各行各業,以及在農村中年輕人正積極開創的各種新型態服務業,無以為繼。

宜蘭縣政府將加速擬定宜蘭縣區域計劃,導正國土正常發展;聘任專業客觀公正人士組成專案小組,建立農民身份認定標準及農舍興建審查等原則並進行審查;農舍建造執照及農業設施建造執照審核權由縣政府收回統籌辦理。

兩個月內完成農民身份認定標準及農舍興建審查原則

依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2明定興建農舍申請人應為農民,並符合相關規定;而《農業發展條例3則將農民定義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但長久以來卻流於管地不管人,宜蘭縣政府農業處科長楊槐駒即表示,未來兩個月雖然仍可申請興建農舍,但會等兩個月後,完成農民身份認定標準及農舍興建審查等原則,才會進行審查。

目前農民資格審查已於去(2014)年初回歸縣政府審查,農舍建造執照及農業設施建造執照審核權則由鄉市鎮公所審理,未來將回歸縣政府統籌處理。

楊槐駒表示,這幾項規定都與法制單位充分討論,兼顧民眾權益,更重要的是保護實質從事耕作生產的農民。

宜蘭縣政府落實農地農用四策略:

一、加速擬定宜蘭縣區域計劃,全面導正國土正常發展。
二、即日起兩個月內暫停核發農民資格、農舍建造執照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
三、縣政府將聘請府內外專業客觀公正人士組成專案小組,建立農民身份認定標準及農舍興建審查等原則並進行審查。
四、即日起農舍建造執照及農業設施建造執照審核

推薦訂閱
@【聖靈的見證】
@【新竹家扶中心】
轉寄『這才是農業首都早就該做的!』這期電子報

寄信人暱稱  寄信人email
收信人暱稱  收信人email

  • 社群留言
  • 留言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