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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報時間: 2010-04-30 16:00:00 / 報主: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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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聯播]用「愛」點亮「礙」的成長能量~「十方」需要您伸出愛的雙手,扶持慢飛天使
國家帶頭歧視精神病,公平嗎?
國家帶頭歧視精神病,公平嗎?作者:陳節如國會辦公室

報載罹患精神疾病的病友考上公務員,卻因精神病而於受訓期滿時被解僱,將長期以來公務體系透過法律規定歧視精神病的問題被搬上檯面。該準公務員參加九十七年原住民特考,通過電子工程職系電子工程科四等考試及格,從九十八年三月三十日就職開始受訓,卻被要求從九十八年七月三十日離職。這對病友來說是何等殘酷的事實。

「工作」,是一個人維持生計、與社會發生連結,以及產生自我價值的基本權利之一。憲法第15條更明文揭櫫國家應保障人民的工作權。同樣地,身為公民的身心障礙者擁有此項的基本權利,包含精神障礙者在內。但是,應保障及維護人民之工作權的政府機關,卻自己帶頭背棄中華民國憲法第15條與第18條所賦予的職責.....
<<閱讀全文<<
80億花博,蓋的”郝”障礙
80億花博,蓋的”郝”障礙

台北市政府行銷花博不遺餘力,期待藉由花博能行銷台北,但花了79.32億元的建設經費,卻蓋出一些不符規範的有障礙「無障礙設施」。

身心障礙團體早在兩年多前即建議台北市政府應該在規劃設計階段就納入無障礙概念,才可避免產生完工後不易改善的情形,但是拖延至98年底的第一次會勘,卻看到郝市府蓋出一堆違反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的建築物和設施,因此殘盟聯合身心障礙團體與陳節如立委、潘孟安立委國會辦公室在4/21召開記者會同聲譴責郝市府蓋出一堆違反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的建築物和設施,因此殘盟聯合身心障礙團體與陳節如、潘孟安國會辦辦公室在4/21召開記者會同聲譴責......<<閱讀全文<<

記者會後,花博在官方網站上對記者會所提出的各項問題與訴求作出了簡短回應,市府說明有關無障礙委員所提的意見都有列表控管,其中不符合法規的設施、大致都已經修正完成,但是重點是市府說,「約450萬經費不足的部份、現在也編列了經費、成立零星工程標案,請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辦理後續改善事宜。」、「養生館部份目前已經編列約80萬經費進行後續無障礙設施改善」。

花博無障礙設施設置錯誤的問題,導因於施工圖沒有事先審閱 ,無法確認設計是否正確,導致按圖施工的結果就是錯誤百出,而這些改善經費卻依然使用政府公務預算支付,令人擔心政府部門的公共建設在無障礙設施設計規劃階段,承辦人與承包廠商均不會將使用者意見納入,更遑論邀請相關專家共同討論研議。

我們認為,若是未於設計規劃階段即採納使用者意見並納入無障礙考量,以致後續設置錯誤而須進行改善工程者,相關費用均須由承包廠商負責,才可避免政府經費之浪費....
<<閱讀全文<<
殘障聯盟譴責阿一鮑魚總經理劉哲宇對身心障礙者的輕蔑
殘障聯盟譴責阿一鮑魚總經理劉哲宇對身心障礙者的輕蔑

阿一鮑魚的代理權之爭近日成為媒體新聞,在4/20阿一鮑魚公主公司董事總經理劉哲宇到法院按鈴申告,還當著所有的媒體說,當時他是看范可欽【殘障可憐】,才給他代理權,這件代理權之爭有待法院裁定,我們不便評斷。但是殘盟嚴厲譴責劉哲宇輕蔑身心障礙的言論,並且表達最大的抗議;劉哲宇言語中毫無掩飾對身心障礙的歧視,是對台灣107萬身心障礙者及其家人最大的侮辱,我們不容許任何人以身心障礙來當作攻擊別人的理由,來宣洩自己一時的氣憤...<<閱讀全文<<

在4/21徐中雄立委與陳節如立委即共同召開記者會,嚴厲譴責阿一鮑魚歧視身心障礙者,殘盟也應邀出席。

在記者會上徐中雄委員提到,他當立委將進18年,有今日的成績是靠自己的努力,決非他人的可憐,相信徐委員用心問政的成績,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陳節如立委說,我們可以有100個理由討厭范可欽,但絕對不是因為他是身心障礙者。
 
而殘盟劉金鐘主委也說,好幾年前他外出,碰到一位媽媽在管教吵鬧的小孩,竟然對小孩說:如果你再不乖,就會跟那個叔叔一樣坐輪椅…,這樣的言教身教令人不禁搖頭嘆息....<<閱讀全文<<
~~ 照片徵選活動~~ 延長舉辦
~~ 照片徵選活動~~ 延長舉辦

自「照片徵選活動」開辦以來,獲得社會大眾給予支持與鼓勵,許多民眾來電表示,需要更多的時間準備投稿題材,希望能將最有意義及另人動容的畫面呈現於本次活動,因此為了回應熱情支持的民眾,本次活動將再延長一個月舉辦,大家趕快告訴大家。
提醒大家前50名投稿者可獲得「鼓勵參與獎」錸德科技RIDATA MiniSlider (ID 37) 4GB隨身碟一只,請勿再錯過~~~<<活動詳細內容<<

活動期間:99年4月1日至6月31日止
照片徵選日期:99年4月1日至5月31日止(收件日期以郵戳或傳真日期為憑)
公佈入圍日期:99年6月18日前於網站上公告入圍作品。
網路票選日期:99年6月26日~7月17日止。
結果公佈日期:99年7月31日於本活動網站上公佈。

用人權改變你的生活~~
這是一本自我倡議手冊~~一本屬於身心障礙者的自我倡議手冊

這本書是為了想過更好的生活的身心障礙者而寫。學習如何公開發表意見以促成改變。學習使用人權的力量。成為自我倡議者。自我倡議者會為自己發聲。自我倡議者會以行動爭取他們的人權。
這本書包含了解釋、運動以及資源,它旨在教導你:
◎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是什麼?
◎人權是什麼?
◎人權能做些什麼?
◎何謂倡議
◎如何採取行動幫助自己與其他身心障礙者?
自19期電子報    持續轉載本書內容供大家參閱......

作者: Katherine N. Guernsey and Penelope J.S. Stein

第二章  為了你的權利倡導!

改變你的社區

教育你的社區

●教育其他身心障礙者他們的權利。使他們成為自我倡權者。
●替社區活動中心設計彰顯你們權利的藝術品。創作一首關於你的權利的歌曲。
●在學校演講。告訴學生身心障礙者的權利。談論現在社區裡的身心障礙者是什麼樣貌?說出你希望未來它可以是何種樣貌?
●在你日常生活中與人討論。例如店長、教師、醫生以及其他服務提供者。告訴他們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發現記住要說什麼或寫什麼很困難?將這本手冊帶在身邊。

促成改變                        用人權改變你的生活~~

●教育如醫生等服務提供者如何較佳地提供服務給身心障礙者。
●安排一次與社區領導者的會面。告訴他們:「我們有權利做.....。」要求他們保障身心障礙者的權利。
●安排一場與雇主們的會面。要求雇主雇用身心障礙者並說明為何這是個好的商業決策。
●選擇一項你必須捍衛的權利。把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中關於這項人權的條文印出來。將條文寄給地方政府,要求地方政府制定保障此項權利的法條。(到
www.un.org/disabilities閱讀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組織一個身心障礙者的機構。

                                                          
柬埔寨照片來源:Handicap Inter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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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6月號@【扶緣服務協會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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