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聯盟電子報第44期--社會參與行不得也的身心障礙人權—2010年的檢視─殘障聯盟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uly 16,2020社會參與行不得也的身心障礙人權—2010年的檢視
作者:殘障聯盟秘書長王幼玲
由於馬英九總統在2008總統競選期間的承諾,2009年3月31日立法院審議通過《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兩公約),同時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以下簡稱兩公約施行法)。在2009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規範兩公約具有國內法效力的《兩公約施行法》正式生效。所以2010年是履踐兩公約的第一年。我們試圖從兩公約的內容來檢視台灣2010年身心障礙的人權。
在我國〈兩公約施行法〉第三條規定:「適用 兩公約規定,應參照其立法意旨及兩公約人權事務委員會之解釋。」,所以委員會的一般性意見(general comments ) 也應該具有拘束及指導效力。
無障礙交通是行使公約權利的重要關鍵
《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全文「本公約締約各國承擔保證,本公約所宣佈的權利應予普遍行使,而不得有例如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區分。」雖然並沒有提到身心障礙者,但是根據第5號一般性意見(1994年第11次會議)的陳述,「世界人權宣言」確認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公約確認的一切權益適用所有的人,包括身心障礙者,所以國家要利用特殊待
遇或資源來克服身心障礙者擁有這些權利的不利因素,而其他身份顯然適用於身心障礙的歧視。
在第5號一般意見書中特別舉1993年通過的「身心障礙者機會均等標準規則」,來銓釋機會均等是確保身心障礙者【可行使其他人同樣的權利與義務】。身心障礙者的歧視有各種形式,有的是「難以察覺」的,如設置實際和社會障礙來使身心障礙者無法在平等的基礎上行使權利。如在交通、住屋和就業的地點的障礙,使身心障礙無法就業。國家不能確保身心障礙者能使用交通工具,身心障礙者找到合適工作、接受教育、職業訓練、或利用公車前往各目的地的機會就會減少。
在第5號一般意見書明確表示提供便利適當或者專門的交通方式,對於身心障礙者落實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所有權利,是非常重要的;同時政府應該對大眾宣導,身心障礙者在使用餐廳、旅館、娛樂中心和文化設施和其他人有同等的權利。...<<閱讀全文<<
長照是需要允諾的玫瑰園
作者:殘障聯盟秘書長 王幼玲
李姐是獨居的肌肉委縮症的身障者,夜裡沒有幫忙的人,只能坐著就者桌子睡覺,年前她睡得太熟,從椅子上跌落,她無力坐起,電熱器近在鼻尖不遠處,想到上回她就是被電熱器燒傷手臂,扯開嗓門喊救命,其間那個縣政府特別為獨居老人裝設的定時回報監測系統,因為她無法搆到回應鈕沒有回報,卻過了一個小時才有人打電話來詢問,這時候她已經呼救三個小時了。
小葉是脊髓損傷者,年後他將成為一個工作團隊的新成員,透過輔具可以操作電腦,坐電動輪椅行動也不成問題,可是上廁所,進食他需要協助,居家服務員不能到辦公室提供服務,而且他需要的是24小時間斷式的服務方式,目前的照護服務模式都無法滿足他的需要。
高媽媽的孩子在特教學校讀高職三年級即將畢業,她心裡充滿了焦慮,因為孩子的能力沒有辦法進入職場,甚至連進庇護工場的門檻都達不到,需要有社區日間照顧中心,讓孩子可以與其他人互動維持社會參與。可是住家附近沒有一所日間照顧中心,每個月的教養費也是沈重的負擔。
劉爸有個罕病的小孩,每天跟時間賽跑,孩子的狀況多變,稍一不慎,就要送醫急救,縱然照顧工作再累,作父母的說什麼都捨不得送機構;他最期待熟練且有耐心的照顧服務員來當幫手。
至99年6月止,台灣共有106萬4千多位身心障礙者,其中重度及極重度約有31萬人;99年衛生署的長照需求調查顯示,領有手冊的身障者有38.8%需要長期照顧(尚未包括5-14歲有認知及日常活動功能障礙者),內政部則粗估需要社區照顧的約有24萬人。
所以保守的估計身心障礙者需要長期照顧者有30萬之譜,其中不同障礙類型的身心障礙者所需要的照顧型態不一...<<閱讀全文<<
郵局人生
作者:小球
這兩年到郵局當志工,才知道原來現在郵政的公務這樣的辛苦。尤其身為局長的,裡裡外外郵政的業務已經忙翻了,連局裡一盆花枯萎了也要負責。又因為現在郵政的個人考績考核,還要看整個郵局的存放款金額評比;地點不好的郵局,不在高收入區的,當然金額上沒有辦法與其他較優勢的地方郵局比。我所服務的郵局的局長,去年就因此下調到更鄉下的地方。
局長要離開的時候,我心裡想怎麼樣可以形容一個郵政局長呢?想了想,請當時讀小學的小姪女畫了一張圖,一隻蜜蜂。因為局長的工作真的像蜜蜂那樣的忙進忙出,忙一樓二樓,忙忙忙....
新來的局長,不知道是如何?調動後上班的第一天,根本猜錯那是新任的局長。看她的外表,還以為是來打掃的。新局長,個頭很小,因為工作的關係背已經有點駝了,雖然不知道實際年紀,但是知道是校園民歌時期的人。從來未施脂粉,穿著比櫃檯人員還不像郵政公務人員。原先以為上調來的,會不會有著令人受不了的官樣子。但是幾個月下來,我深深感到能夠在這前後兩任可敬的局長下工作為榮。
以前的局長已經覺得很蜜蜂,結果新任局長更是超級蜜蜂,養著一個郵局蜂巢。
郵務金融人員現在很辛苦,景氣差,又要和銀行拼;他們每個人除了本來已經繁忙的郵政金融業務,還要推VISA的壓力,主要還要推郵政保險的業務,還要賣郵局代販的商品....尤其郵政保險的業務,直接衝擊到考績。但是又沒有銀行聘用的工讀生,去幫忙推廣信用卡,也沒時間去外面跑業務推銷郵政保險;因為本來該做的工作已經忙不完。而且因為縮編,工作上都要比以前還加倍增量...<<閱讀全文<<
走過台灣身心障礙權益二十年~~好書推薦
「覺醒•奮進」--走過台灣身心障礙權益二十年
這絕對是一本難得一見的好書!
沒有激情沒有煽情,平時的紀錄了20年走來,對台灣身心障礙人權的關注與努力,一字一句都是實踐的腳印,要知道台灣社會這20年的民主進步過程,不能不看走過身心障礙權益20年的歷史!
從成立時的七十多個會員,發展至今天一百五十二個團體,走過從戒嚴時期的衝撞,到解嚴後的成長茁壯,二十年來,殘障聯盟始終為了爭取身障者的權益,及推動實施完善的福利政策而努力不懈。這其中有著前人的蓽路藍縷,後繼者的延續打拼,更有著眾多善心人士、社會團體 的關心和支持。
為了讓更多人瞭解這一路走來的點點滴滴,殘障聯盟特地選在成立二十周年前夕,隆重推出“覺醒•奮起”專書,分別就特殊教育、支持服務、就業、經濟安全及無障礙環境等進行探討,透過對相關人物及事件的採訪,道盡台灣身障權益這二十年的流變,同時也體現出殘障聯盟在相關倡議工作上的努力。<<閱讀全文<<
只要您捐助1000元,不僅可擁有此書,隨書還附上見證台灣身心障礙權益進展二十年DVD(30分鐘)一片,片中為您重現許多早期身障權益運動歷史珍貴畫面~~
殘盟隆重推出《在二十三分之一的世界遇見你》~~人權手札
為重尋台灣身心障礙權益爭取、奮鬥的歷史,在殘盟成立二十週年的今天,出版「在二十三分之一 的世界,遇見你(妳)~~人權手札」!本手札收錄本聯盟向各界募集相關身障權益爭取的老照片、人權攝影展得獎作品、及2008年舉辦「萬人上網 讓礙發聲」標語徵選得獎標語。希望透過影像的力量、文字的詮釋,促使理解人權的價值及意義,產生更多的關心和思考,進而豐富身心障礙權益進展二十年的內在意涵。
只要您捐助300元,即可以擁有一本ㄛ......
心動了嗎~~趕快拿起電話...電洽殘障聯盟02-23697110
不發紅包 要給工作--陳光標與張忠謀的企業社會責任
陳光標來台灣發紅包,殘障聯盟呼籲台灣的企業家也要發「紅包」。提升身心障礙者工作機會,就是讓身心障礙者生活有尊嚴的大紅包。
98年7月11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定額進用新制上路,民營公司員工67人便要納入適用,必須定額進用1%的身心障礙者,但是有的公司就是寧可繳錢,也不願意雇用。截至99年9月為止,不足額進用的公司有1,499家,每月仍有3,131未足額進用人數,而不足額進用的前十大公司,為台積電、友達光電、聯華電子、奇美電子南科分公司、三商美邦人壽保險、力晶半導體、力成科技、南茂科技、日月光半導體中壢分公司及旺宏電子。
自民國79年的《殘障福利法》便開始規定公私立機關及公司必須定額進用身心障礙者,至98年修正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實施新制至今,民間企業未足額進用的人數始終在3,100人左右,如果就不足額進用人數來排行,台積電、友達光電、聯華電子一直高居前三名。其中連續蟬連榜首的科技業龍頭台積電,不足額人數自民國98年8月的125人,隨者大舉招募人員,至民國99年9月已經達到191人,統計98年8月至99年9月期間,已繳交約4千多萬元差額補助費,平均每月繳付約新台幣260萬元,嚴重影響全體股東的利益。至於最沒有雇用誠意的公司為聯華電子及力晶半導體公司,只雇用了2成6的身心障礙者,完全沒有盡到法定的義務及企業的社會責任...<<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