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聯盟電子報第108期--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對台灣身心障礙福利的衝擊─殘障聯盟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uly 16,2020身障者租用改裝車,行不行?
作者:殘障聯盟專員 汪育儒
想到花蓮、墾丁、日月潭來趟自助旅程,多數人應會先選擇搭乘高鐵、台鐵或客運抵達鄰近的交通場站,再到當地租車,但對於行動不便者來說,這樣的安排卻行不通。即便大眾運輸工具已逐漸無障礙化,但租車業者僅提供一般的小轎車或廂型車,對於多數以手控制油門與煞車自行駕駛的行動不便者或是需要車輛具有升降設備的輪椅使用者來說,有錢也租不到;或許有人會說,那就訂復康巴士吧,雖然各縣市復康巴士已經沒有設籍的限制,但普遍數量不足,服務項目也多以就醫、就學為優先,想要預約得到難度可不小。身障者在沒有選擇的情形下,長途的旅程只能自行開車前往,但恐怕行程還沒開始,體力早已耗盡。
汽車租賃業者究竟可不可以提供改裝車給民眾租用?以下分享美國與香港的現況。
美國知名的租車業者赫茲(Hertz)在網站有一項名為「Services for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的服務項目,身心障礙者可以租用手控車輛(Hand controls)與方向盤握球車輛(Spinner Knobs)自行駕駛;香港的皇冠汽車租車部在今年則推出福祉車租賃,共提供兩種車款,一為可搭載兩位輪椅使用者的(豐田Noah福祉車),一為座椅為電動輪椅形式的(豐田Vellfire福祉車),可讓民眾租用載送行動不便的家屬。
台灣的法令對於特製車辦理改裝變更檢驗與登記,是依據「身心障礙者報考汽車與機車駕駛執照處理要點」第8、9點規定,以車輛屬自用且車主登記為身心障礙者為主,並未規範汽車租賃業者不可提供特製車款,但現況是還沒有業者提供服務,可能原因是業者尚未看到行動不便者的租車需求,以及在不了解相關規定的情形下,不願意承擔投資風險。
陳節如立法委員辦公室於2月26日邀請交通部、公路總局、租車業者、車輛改裝業者以及身障團體共同召開「為身心障礙者改裝租用汽機車需求問題如何解套協調會」,針對車輛租賃業者可否改裝申請與辦理變更登記特製車的實務問題進行釐清。
福祉車操作介紹(影片)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對台灣身心障礙福利的衝擊
作者:殘障聯盟秘書長 王榮璋
服貿協議簽定旨於透過服務貿易的自由化與便利化,得以促進經濟交流;在此項開放承諾則為「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以合夥形式出資」。而依據我國民法第667 條,「稱合夥者,謂二人以上互約出資以經營共同事業之契約」。換言之,將小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納入服貿協議,且為合資可營利行為,將驅使身心障礙服務服務 走向市場化,不再是非營利與公共化。即使公聽會上政府單位回應,陸資進入後仍受現有法規規範;但依國際協議原則,當協議與國內規範相牴觸時,須以協議內容 為主。如此一來,未來陸資投資設立的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可營利,但我國設立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不可營利? 走向市場化的服務追求的將是利潤極大化,而非以保障服務使用者最佳利益。
服貿協議裡未明定主管審查機關,也未限制合同提供者身分(例如合同提供者或負責人須有相關專業或職業經驗)。公聽會上政府部門先表示會由投審會進行嚴格審 查,而於內政部說明會議上又回應,既然是非營利機構,「也不一定會進行審查」。換言之,沒有審查單位、也無審查標準,陸資可自由進出,想來就來、想走就 走,毫無資格限制。「萬一中資發現無利可圖,立即拋售,原來社會福利的準市場(Quasi-market)會被嚴重破壞,很難短時間內恢復平衡。到時候政 府必須接受以保障服務對象的福祉,成本將會非常高」因此在缺乏相關保障的情況下,照顧服務將落入高風險。
大陸對台灣開放承諾裡,僅開放台灣以民辦非企業(即從事非營利社會福利活動的社會組織)形式前往設立殘疾人機構。但大陸目前關於殘疾人機構的設置,事實上 是允許營利與非營利性質同時存在的。換而言之,大陸允許身心障礙機構經營可以營利,但對台灣去大陸設置殘疾人機構限制只能獨資且非營利;而台灣開放條件恰 恰相反,台灣原來身心障礙機構都是不可以營利的,卻要開放陸資投資機構可以營利!做出這樣明顯不公平、不對等的協議結果,協議代表不是失職,那什麼是失 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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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議、行動、改變社會~~第六屆 障礙權利行動者標竿營
阿明(化名)從小學習口語長大的,因為聽力與口語能力較差,求學過程中,常聽不清楚老師講的話,也因為口語發音不清楚,與老師及同學溝通會產生落差,在人際互動上經常被其他人忽略及邊緣化。阿政就讀大學期間曾參加殘盟培力課程,從聽打服務當中,發現可以接收較完整的資訊,便向學校建議提供聽打服務。在活動中認識另一名使用手語的聽覺障礙者,阿政便開始學習手語,發現手語及口語同時併用,可以更快及完整接收訊息,這經驗讓阿政意識到應該積極表達自己的想法與需求,更要讓別人知道自己需求,從與不同障礙情況的身心障礙者相處及溝通的歷程中發現,所有接觸學習都有意義且重要的。
阿明參與殘盟舉辦的「標竿營課程」之後,開始瞭解自己的權利,懂得自己發聲的重要性,去年主動邀集幾位夥伴組成小團體,報名參加教育部舉辦與學生團體的座談會,並且收集其他聽障學生的求學困境與意見,並且整理出教育平權五大訴求,申請手語翻譯員及聘請聽打員各一名,當日一起出席教育部座談會,透過團隊行動一起達成目標。
在我們生活中是否曾有過類似遭遇,面臨周遭的人不了解我們的需求,而我們又不知道或者不懂得表達自己需求,導致我們沒有公平參與機會。這樣的困境仍舊存在我們的生活中嗎?我們是渴望獲得『改變』?還是選擇繼續沉默?只要能夠集結我們的力量一起『行動』,就可以『改變』這樣的困境,我們要相信自己有跨越出去的能力,就可以擁有『改變』的力量。
但『改變』不是憑著信念就能完成,殘盟舉辦「障礙權利行動者標竿營課程」,讓大家瞭解權利精神與意涵,發展倡議能力引領改變,學習分析與策略推動改變,培力身心障礙者倡導技巧及爭取權益能力,於未來共同為維護身心障礙權益而努力。歡迎有志提升自我倡議行動能力的身心障礙者們,一起加入標竿營,成為改變社會的『行動者』!
一、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二、補助單位: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
三、活動時間:103年5月~8月 (報名截止日4/30)
四、活動地點:捷運北投會館-大型教室306
(臺北市大業路527巷88號,近捷運復興崗站2號出口)
五、報名對象:22歲~40歲的身心障礙青年,對權利倡議有經驗或興趣者,共計20人。
殘是一把刀
作者:資深樂評人、作家 翁嘉銘
從小到老,一直有人問:你的腳怎麼了?「小兒麻痺。」答得太千篇一律就換個說法,比如「腳沒有喝水,長不好」、「上輩子打坐太久」、「陸上的海豚,腳是多餘的」。通常越有創意,別人的疑問越多。台灣教育內容一直都缺乏「差異」的論述,包括性別、種族、身心障礙在內,以致漠視多於體貼。
卑南金曲歌手昊恩,有次開玩笑說,他、我和另一位柱杖而行的歌手龍哥在內,三個人加起來叫「三障(藏)法師」,因為我們都殘障手冊,惹大家哈哈一笑。「殘障人士」有種自嘲的開朗。名設計師李明道有隻眼是義眼,有次還拿下來給我看,那動作強烈撞擊我的意識。殘是一把刀,能傷也可以是開創,入了鞘是大仁慈。能勇於面對缺陷,就有勇氣面對世俗的挑戰,也是內在成功的動力。
如果讓「殘」字所約束了,中傷了,然後為受歧視忿忿不平,損失的都是自己。誰沒有缺點,只看到缺點或著迷於某種優勢,都是一種病,也是另類的殘!我自己過去在新聞、搖滾或棒球界,難免有異樣的眼光看著我,但想到像楊憲宏、紀政、職棒明星與搖滾哥兒們的指導和愛戴,歧視或異樣的眼光,不過是寒風吹過。
由獲獎無數前《張老師月刊》總編輯呂政達先生撰寫、殘障聯盟著作….蒐集以障礙者、障礙經驗為主角的成語或俚語等,讓障礙者以自身的立場重新詮釋,翻轉常人對於身心障礙者的想法,破除對身心障礙者的刻板印象,除了讓一般人看見障礙者,也讓身心障礙者看見自己….
《殘,但是我X得見!》103年1月2日已在各大書局及網路書店正式出版嚕…或您也可以來電02-23697110向殘盟訂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