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聯盟電子報第109期--運動障礙~台灣身心障礙者的體育運動該往哪裡去?─殘障聯盟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uly 16,2020身障兒童的兒童節快樂嗎?
作者:殘障聯盟專員 汪育儒
玩樂是兒童應享有的權利,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31條有提及,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也提到,身障兒童參加玩耍、娛樂以及休閒和體育活動的平等機會應該獲得保障。
不過光是鄰里公園中設置的遊樂設施,對於身障兒童來說就難以觸及。目前台灣較關注兒童遊樂設施的安全問題(2003.04.09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身障兒童使用遊樂設施的現況較少被討論,也沒有相關的統計資料,雖然2008年修訂的國家標準「CNS12642公共兒童遊戲場設備」有提到無障礙的內容,但國家標準並未具有法令強制性,目前兒童遊樂設施普遍存在以下的現象:坐輪椅的兒童因沒有無障礙的通路而無法靠近遊樂設施,遊樂設施也沒有就其使用高度以及使用的輔具作調整,導致無法使用;除此之外,遊樂設施較少為視障、聽障的兒童提供不同感官刺激的設計,也鮮少考量智障兒童需要簡單明瞭的訊息,身障兒童的遊戲權幾乎不被考量。
公園遊樂設施
那各國是否有推行適合身障兒童使用的遊樂設施的相關規範與範例可以參考?其實在網路上以「inclusivePlay」、「Playgrounds for All」、「Accessible Playgrounds」作為搜尋關鍵字,就可以看到許多身障兒童使用遊樂設施的圖片,坐輪椅的兒童可以玩盪鞦韆與旋轉平台、可以經由斜坡登上遊戲平台、可以接近使用遊戲板等,如果光看文字難以理解,那就看看以色列Park Chaverim的影片,從影片中可以看到身障兒童是怎麼盡情的使用各項遊樂設施。
運動障礙~台灣身心障礙者的體育運動該往哪裡去?
作者:殘障聯盟專員 林恩淇
「運動與體育是基本人權」 任何人參與運動與體育活動的機會均應獲得保障,世界衛生組織提出各國應「將運動習慣與體能活動深入每個人的生活中」,且國內外相關研究都顯示,運動是促進人類健康的有效途徑,不僅與個人健康與體能的發展有關,也與生活形態、生活品質及人際互動有非常密切關連。
依據「100年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各項需求評估調查報告」指出,身心障礙者平常休閒活動主要為「看電視、錄影帶」53.79%,其次是「散步」19.18%,再其次是「玩電腦、電視遊樂器」9.37%,平日有從事「球類運動、國術、打拳」只有1.84%、「游泳」也只有0.91%,因此運動未普遍融入身心障礙者的生活裡,相關媒體也曾報導,身心障礙者使用運動場地與設施遭遇困難,甚至發生歧視、被拒絕的情況,例如:以輪椅會壓壞PU跑道為由,拒絕輪椅使用者被進入田徑跑道;運動中心的無障礙電梯出入口有阻礙物;身心障礙運動員找不到適合的運動場地及專任教練,選手買不起運動輔具…等,都是身心障礙者面臨的運動困境,且過去焦點在培植身心障礙運動選手或舉辦身心障礙競賽活動上,忽略了身心障礙者平日運動的環境與機會,以致多數身心障礙僅能從事室內或靜態休閒活動。
教育部體育署發布「體育運動政策白皮書」
http://www.enable.org.tw/scope/detail01.php?id=213
倡議、行動、改變社會~~第六屆 障礙權利行動者標竿營
阿 明(化名)從小學習口語長大的,因為聽力與口語能力較差,求學過程中,常聽不清楚老師講的話,也因為口語發音不清楚,與老師及同學溝通會產生落差,在人際 互動上經常被其他人忽略及邊緣化。阿政就讀大學期間曾參加殘盟培力課程,從聽打服務當中,發現可以接收較完整的資訊,便向學校建議提供聽打服務。在活動中 認識另一名使用手語的聽覺障礙者,阿政便開始學習手語,發現手語及口語同時併用,可以更快及完整接收訊息,這經驗讓阿政意識到應該積極表達自己的想法與需 求,更要讓別人知道自己需求,從與不同障礙情況的身心障礙者相處及溝通的歷程中發現,所有接觸學習都有意義且重要的。
阿 明參與殘盟舉辦的「標竿營課程」之後,開始瞭解自己的權利,懂得自己發聲的重要性,去年主動邀集幾位夥伴組成小團體,報名參加教育部舉辦與學生團體的座談 會,並且收集其他聽障學生的求學困境與意見,並且整理出教育平權五大訴求,申請手語翻譯員及聘請聽打員各一名,當日一起出席教育部座談會,透過團隊行動一 起達成目標。
在我們生活中是否曾有過類似遭遇,面臨周遭 的人不了解我們的需求,而我們又不知道或者不懂得表達自己需求,導致我們沒有公平參與機會。這樣的困境仍舊存在我們的生活中嗎?我們是渴望獲得『改變』? 還是選擇繼續沉默?只要能夠集結我們的力量一起『行動』,就可以『改變』這樣的困境,我們要相信自己有跨越出去的能力,就可以擁有『改變』的力量。
但『改變』不是憑著信念就能完成,殘盟舉辦 「障礙權利行動者標竿營課程」,讓大家瞭解權利精神與意涵,發展倡議能力引領改變,學習分析與策略推動改變,培力身心障礙者倡導技巧及爭取權益能力,於未 來共同為維護身心障礙權益而努力。歡迎有志提升自我倡議行動能力的身心障礙者們,一起加入標竿營,成為改變社會的『行動者』!
一、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二、補助單位: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
三、活動時間:103年5月~8月 (報名截止日4/30)
四、活動地點:捷運北投會館-大型教室306
(臺北市大業路527巷88號,近捷運復興崗站2號出口)
五、報名對象:22歲~40歲的身心障礙青年,對權利倡議有經驗或興趣者,共計20人。
我站得比你還直
作者: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助理教授 魏貽君
2013年,我已51歲了。右腿從大腿根處到腳盤癱軟。媽媽回憶說,那是小兒痲痺,三歲感染的;爸爸回憶說,那是小兒痲痺,一歲感染的。
陪伴了我五十個年頭小兒痲痺,原來,父母一直記不清楚他們的長子是幾歲染上的?似乎選擇了相互選擇遺忘,可以讓他們少些疚責似的。
這個答案,對我來說也經不重要了,反正我也不在乎,瘸了隻腿,還能行走,也不妨礙我的跑跳,頂多是像隻走路該減肥的企鵝似的;童幼時期,能闖的禍、搗的蛋,一樣也沒少過。小兒痲痺的右腿被竹條抽打,還是會疼,腿上的長長的浮腫還是會泌出血絲;不因為得了小兒痲痺,它就不是一隻腿。
曾經,小兒痲痺讓我驕傲而自負。
1972年,我被爸媽送到台北石牌的振興復建醫學中心;稍作檢定,我的症狀是最輕微的等級。沒過幾天,我就感到了驕傲而自負。導師指定我擔任班上一位重度肢障的看護天使,常常我得推著輪椅,陪他去上廁所。那位同學自頸部以下癱瘓、雙手疲軟,但他支撐骨架的皮革護胸、肘套解下,他的身體倏地消風,十歲的我得撐住他雙腋,拖往馬桶,下顎頂住他的臉,如此他才能夠勉強擠出一坨屎尿,有點臭,只是排出的是青青稀稀的。我把同學的皮革護胸、肘套穿上,他從沒有跟我說謝謝。
導師曾跟我說:你要幫助他,他活得將沒有你久。她姓林,名字我忘了。
在振興復建醫學中心,我們打棒球。同個山坡上去一點的華興棒球隊的大哥哥們,偶爾會陪我們打球;我的臂力強,他們不讓我揮棒。他們看我瘸腿,讓我代跑。
撐著雙拐的院童倚著拐杖,站在打擊區揮棒,我站在本壘後,一但院童隊友揮棒把球打進場,我就使命一拐一瘸的往一壘跑,那時沒學會滑壘,常被觸殺出局。
拉雜的寫,我常在寫的時候,不禁憶起了小兒痲痺帶給我的生命歡樂。或許,我是特例。真的,我從沒有怪念父母過;我也從不認為是因為小兒痲痺而讓我娶得嬌妻楊翠。
當然,小兒痲痺,曾經讓我被鄰居娃崽戲稱「跛腳大仙」;那時候,我們(他們)的年歲都小,所以是有「犯錯」的權利。但他們畢竟是我的朋友。
人入中年了,我認為,自己有時候比起童少譏笑我的鄰居朋友們,身子骨站得還更挺直呢!
由獲獎無數前《張老師月刊》總編輯呂政達先生撰寫、殘障聯盟著作….蒐集以障礙者、障礙經驗為主角的成語或俚語等,讓障礙者以自身的立場重新詮釋,翻轉常人對於身心障礙者的想法,破除對身心障礙者的刻板印象,除了讓一般人看見障礙者,也讓身心障礙者看見自己….
《殘,但是我X得見!》103年1月2日已在各大書局及網路書店正式出版嚕…或您也可以來電02-23697110向殘盟訂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