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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六輕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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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六輕來了
2015-06-20 16:00:00/ 報主:人耕食共同體
[公益聯播]2016蝙蝠手札義賣:扣除成本後之餘額做為2016蝙蝠救援之用
本期目錄
環境資訊轉載
目無環境基本法的環保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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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真懂經濟?(四)
環境資訊轉載

環境資訊轉載

密室協商燒煤?經部:沒見不得人的事(中時)

 

廢核也要減煤 莊秉潔:發展綠能、燃氣燃煤轉備用(環境資訊電子報)

目無環境基本法的環保署長

目無環境基本法的環保署長

 

 環保署長魏國彥先生在16日投稿中時〈山寨版地方自治〉一文,已經公然違反環境基本法第七條,堂堂一位中華民國環保署署長,竟然不止漠視憲法,更違反最基本的、最基礎的環境基本法。

 

 根據環境基本法第七條:「中央政府應制(訂)定環境保護相關法規,策定國家環境保護計畫,建立永續發展指標,並推動實施之。地方政府得視轄區內自然及社會條件之需要,依據前項法規及國家環境保護計畫,訂定自治法規及環境保護計畫,並推動實施之。各級政府應定期評估檢討環境保護計畫之執行狀況,並公布之。中央政府應協助地方政府,落實地方自治,執行環境保護事務。」

 

 第七條的最後一句,就是明定中央政府應協助地方政府去處理環保相關之地方自治,近期雲林縣禁燒石油焦與生煤自治條例、台中亦有防治空汙相關之自治條例,環保署貴為中央政府之行政機關,應該要積極輔導、強力協助地方政府擬定政策,而非一味虛與委蛇,甚至直接將地方政府批評為「爭權、爭錢、爭利」。


 公然違反環境基本法的環保署署長魏國彥先生,如果你還存身為人的基本良心與道德,為了社會的公平正義,就請你自行請辭吧!你身為國家公僕,站在環保署這個茅坑上卻不做任何事情,不只是在浪費國家公帑,還在阻撓國家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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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真懂經濟?(四)

【經濟日報】真懂經濟?(四)

編按:經濟日報6月10日以社論評論雲林縣之「禁燒石油焦與生煤」自治條例。但文中許多內容,不禁讓人懷疑:【經濟日報】真懂經濟?

 

四、該文深入分析經濟部與環保署對於pm2.5的來源的差異,並認為,難以認定工業是PM2.5最大污染源。只要做好加嚴標準即可。

 

 很多支持續燒煤炭的人,會有類似這種說法的觀點。但,這個說法有以下幾個問題:

 (一)目前依照法規,所能限制的是提高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但針對pm2.5的排放量與檢測方式付之闕如,所以,真能藉此改善pm2.5,仍值得懷疑。

 

 (二)燃煤所產生的並不止PM2.5,還有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重金屬、戴奧辛、多環芳香烴、苯等致癌物。如此多的問題,都是在這些造成的健康風險並未納入總體經濟計算下,才會讓人產生「燃煤很划算」的錯覺。如果都將這些納入「健康風險評估」,並將預期造成的健康損失及衍生的經濟損失,納入電價成本,那麼,燃煤划算嗎?


(待續,點擊此處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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