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144期】當新聞不只是新聞...─現代婦女基金會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September 25,2017當新聞不只是新聞,而是他人真實事件的回憶
※性暴力防治組社工員 劉容任
農曆年一家歡樂團聚的日子裡,卻在小年夜的夜晚,發生了規模6.4的地震、許多家庭破碎的憾事。在這節日時刻更能讓人感同深受,看著電視新聞傳遞著現場救援的畫面,我們都懂得那心裡的傷痛。
在我從事性侵害被害人服務後,更能體會到同理心的重要。以前看著報紙的新聞,會覺得那就是一個新聞,說穿了是別人的事。但現在,我會特別觀注與性侵害刑案有關的新聞,不是關注案情或誰是誰非,而是擔憂著報導後當事人的心情如何,現在過得怎麼樣,有人陪伴他嗎…?
小如曾經告訴我,看到自己的事件被新聞報出來的當下,心情的轉折相當戲劇,從驚嚇、懷疑、生氣、憤怒一直到崩潰,這轉折大到身體也難以承受。從驚訝媒體為何會知道這件事,然後開始疑神疑鬼…
「是身邊的人揭露的嗎?還是加害人訴諸媒體呢?會有人知道我就是那個當事者嗎?又知道這件事的朋友會怎麼看我?揭露者又是抱著什麼樣的心情什麼樣的企圖呢?」
photo credit: Violence against women, we can stop it! via photopin (license)
新聞往往添油加醋,或又與事實大相逕庭,看著曲折離奇的報導,自己只能能沉默,卻無法向他人澄清,那心情有如大石頭壓著般悶到不行。小如也告訴我,她當時懂了為何會有被害人鼓起勇氣,撇去他人異樣眼光,想辦法找關係或支持者開記者會,希望將事實召告天下。那舉動需要多大的勇氣,也承受多大的傷害,無論如何都不希望事實被扭曲,更不希望已經被傷害的身心又要再被誤解,儘管世人就只是把他看成是一件新聞而已,但對自己何其重要。
小如告訴我,新聞出刊的那一陣子,她連走在路上都很害怕,害怕面對他人的眼神,對所有的事都很不安,對人性絕望,不知道該相信誰,該找誰傾訴,他人的反應會是什麼,會跟網路上鄉民回應一樣嗎?不會又是一陣嘲笑數落,還是輕蔑的眼神呢?她不敢有盼望,更不相信再會有好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生活像行屍走肉,每天都算計著是否要這樣走完人生。是的,新聞報導影響之大,超過你我想像,我們經歷過地震,我們能體會失去親人的痛苦,我們也知道要留給倖存者一些空間、時間。
性侵害的被害人何嘗不是如此,當社會的價值、判斷扭曲,仍在數落性侵害被害人的衣著、姿態、深夜不回家、是否喝酒?人們忘記了、忽略了誰是事件的黑手,誰是那個剝奪、違反他人意志、自由、身體自主權的兇手,誰是那個已經種下一輩子烙印的人,所以,我們看著這些社會新聞,可以用什麼樣的態度什麼樣的心情應對,如果是關心的角度呢,如果是陪伴走過傷痛的角度呢,你我的身邊或許隱藏著這些故事的朋友,看到與事件相關的新聞刊出,是用怎麼樣的心情在過每一天呢?
致性侵害被害者的一封信
※律師 賴芳玉
我不知道該怎麼說,該鼓勵妳勇敢,勇敢面對司法上艱辛,或是勇敢面對未來人生,還是勸妳不要太勇敢,這樣已經夠了,不需要再加油了。
我完全明白,撥打113對外求助,為自己爭取正義,那是終止暴力必經的道路,更是走向復原必要的歷程。
控訴,縱使含著血淚,也要找回自己骨血裡的尊嚴,那是支撐自己活下去的力量。
這些感受,我都明白,但也就因為這份明白,讓我以下的提醒,有些心痛。
性侵害案件的證據,幾乎會落在妳一個人,例如妳的身體,有無受傷,包括妳極度隱密的私處,然後妳的記憶、發言是否完美而無瑕疵,甚至妳的人品、感情生活、精神狀況,處理性侵害時的危機處理是否符合外界對「被害人反應」的標準,如驚惶失措、尖叫、抵抗、及時求助,妳稍有遲疑,因害怕或羞愧而隱忍,或者為求安全、不被報復而故意虛以尾蛇,少了抵抗逃跑,就容易被認定「半推半就」,自願發生性關係。
性侵害的證據,全在妳一人,法庭上的妳會感到孤單,尤其被告辯護人交互詰問的過程。
詰問的過程,問的都是妳最不堪的那一刻,妳會清晰感受辯方對妳人格的質疑,簡單說,即便沒說直白,但句句都隱射著妳是個說謊的人,這場控訴,是挾怨報復、是求復合不可得的報復、甚至要脅金錢不可得的設局,又或者隱射著妳也是不潔的人。所有的質疑,都讓妳覺得那是一場人格毀滅。
到了這一刻,妳才明白,司法的路,從說清楚性侵害的過程,已然走味變成一場證明自己沒有說謊的戰場。
於是,妳會淚灑法庭,但很殘酷,這時候的淚水,可能被認為不堪法庭的壓力而哭,總之,妳的一舉一動都備受質疑。
陪伴妳的社工會試圖安撫,但也僅能陪伴,這條尋求正義的路,還是自己面對。
測謊嗎?有時法庭頭痛地不知該如何處理,建議被告和妳都去作測謊,妳自是為證明自己,很坦然應允,但說真的,對於測謊技術,我沒有妳的信心,而且被告此時的淡定,通常遠比還在創傷的妳容易通過測謊。
然而,即便熬過這些腥風血雨,企圖透過司法尋得正義的妳,就會找到真相或正義嗎?
2014年,衛福部所公布性侵害通報件數17513件,其中全國地方法院檢察署該年度受理件數4736件,其中有2201件起訴,起訴率46.47%,換言之,通報件數中12%的被害人經由檢察官起訴進入司法,法務部曾公布2011年89.2%的定罪率,雖然我對於這麼高的定罪率充滿疑惑,但至少可知許多被害者在司法尋求正義這條路,約五、六成被害者是受挫的。
因此,我究竟該怎麼向妳解釋正義和司法的距離?或者怎麼做,才能讓妳勇敢地走下去?
但我還是想告訴妳,司法本來就有它的極限,所以無論司法結果如何,也不能改變妳所經歷的事實。
正義,向來從控訴開始,縱使可能未盡如人意,但至少曾為自己發聲,便也無憾。
「色情報復」:網路時代親密關係的暴力新手段
即使過了好幾個月,曉文(化名)當時的慌張失措,仍然歷歷在目:
「我們以前照了一些親密照片,分手後,他每隔 5 分鐘就傳簡訊或發 e-mail 給我,打開看,盡是些沒有意義的文字,以及那些私密照。」
「他查到我爸媽、我主管的 e-mail 信箱,說要把照片傳給他們!」
「我已經因為他辭職,好不容易到新的公司,他不知道怎麼地找到我的行蹤,現在他又鎖定了我的新同事…。」
曉文和前男友分手後,前男友為了挽回這段關係,頻頻出招,一開始是奪命連環 call、不斷發送求和訊息。曉文拒絕復合後,求和轉化成「得不到就要毀了你」式的恐嚇威脅。前男友駭入曉文的電郵與社交網站帳戶,查到她親人、朋友、上司、同事的聯繫方式,聲稱要把曉文的裸照、兩人的性愛影片傳給他們。
隨著智慧型手機與自拍風潮的盛行,在我們的工作中已經接觸到不少個案,(前)男友以她們的裸照、性愛照(有些是偷拍,有些不是,有些甚至是把臉移植到不知名裸體上的「移花接木」)作為進一步控制或報復關係的「把柄」。
這些手段的目的,無非是要報復受害人與他分手;或是要控制受害人,不准她們離開關係、以及要求她們有特定作為(包括要求分手前最後一砲)。面臨到這樣狀況的受害人往往飽受煎熬、身心俱疲,因為,對女性而言,在目前的社會氣氛下,私密照被曝光絕對是一場大噩夢。
這種威脅要散佈對方的私密照片,作為一種報復或控制關係的手段,雖看起來是最近才「浮出水面」的新現象。但其實,這些戲碼在親密關係暴力中並不陌生,親密關係中的一方透過脅迫、剝奪、暴力等方式,形構兩方權力地位的不對等,藉以控制對方的行動與選擇,就是「親密關係暴力」。只不過,因應現代社會中新生活型態,受害人又多了一種可能被控制的媒介─裸體與親密照片,這種手段,叫做 Revenge Porn(我暫譯為色情報復)。
因應「色情報復」議題,美國有受害者組織倡議陣營,
提倡將「色情報復」行為入罪化。(圖片來源)
不只台灣,許多國家已開始注意相關現象。例如:美國有受害者組織倡議陣營,提倡將「色情報復」行為入罪化;日本也因著越來越多年輕女性受害,政府與社會對此問題的關注正在升高。而在台灣,現在雖尚未針對網路行為訂定專法,但被害人仍可以透過提告「散佈猥褻物品」、「恐嚇」、「妨害秘密」,制裁散佈私密照片的加害人。搜尋引擎龍頭Google也宣布將在近期可接受色情報復的受害人可要求,將其裸照與性愛影片從Google的搜尋結果中撤除。
曉文的案例後來有個還算可以接受的結局,透過法律訴訟,前男友在刑案壓力下與曉文達成和解:除了承諾要銷毀曉文所有的私密照片外,針對先前的威脅恐嚇造成的精神損失,前男友賠償她一筆慰撫金,後續前男友若逕自公開私密照片,每公佈一張,就要賠償曉文一定金額。當然,前男友是說他還沒有公開任何照片,但實際上是如何,我們可能永遠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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