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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香兒少關懷月刊
報主:雲林縣百里香兒童青少年關懷協會
創刊日期:2009-07-16
發報頻率: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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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香兒少關懷月刊
發報時間: 2013-01-22 11:00:00 / 報主:林佩萱
[公益聯播]『愛分享實物銀行』─ 弱勢家庭物資轉贈計畫
本期目錄
札根青春,我不輟
札根青春,我不輟
札根青春,我不輟    社工員 林佩萱
前言-
當今接受教育非常普及化的台灣社會,多數人已具有高中職、大學以上學歷,但同時,未能順利取得國中學歷的學生仍然佔據相當大的比例;且流連在外的中輟學生較容易結群聚黨、打架滋事,甚至衍生諸多嚴重的犯罪問題,令社會各界甚感憂心。根據楊士隆(2000)研究指出,在169 名幫派少年中有128 名是中途輟學學生,其輟學後有固定職業者僅35 名,其餘的93 位則整天遊手好閒、無所事事,證實「中輟」的確是少年加入幫派的危險因子之一。而青少年一旦加入幫派,則很容易走向犯罪的深淵(吳芝儀,王伯頎2001)。另根據商嘉昌(1995)「中途輟學與青少年犯罪」的研究亦指出:在218 個樣本中,有65%的人有過輟學經驗,亦即為:在218 位青少年罪犯中超過五分之三是來自於中途輟學學生。
雖然研究及報導數據並無法武斷地推論中途輟學生必然會從事犯罪行為,但不可否認的是:中途輟學生的確是青少年犯罪之高危險群。這些本應在學校接受教育,試探自己學習和職業性向,以完成社會化的青少年,卻是在身體、心智尚未發展成熟的情況下,提前走入危機重重的社會,在社會中被迫形成的社會化,其中的隱憂是不容忽視的。
實務經驗-
識此之故,「社團法人雲林縣百里香兒童青少年關懷協會」於民國956月在雲林縣社會處的協助之下,受到認同及肯定,並於公部門獲得經費補助迄今,然而,本會至96-101年度共計服務315人,5,953人次之高關懷群學生,其中已有七成之個案已穩定就學、就業予以結案;為了使服務之完整性與持續性,以及對尚在進行服務之個案及社會大眾責信之故,本會以中途輟學、失蹤逃家或虞犯兒童少年外展服務計畫為業務主軸,以符合社會期待。
本會殷鑑於此在95年即著手辦理相關外展服務工作,並基於本會成立之宗旨,即以提升弱勢家庭父母的親職教養能力,及為弱勢的兒童青少年建構友善的學習環境為主要目的。從事兒少外展福利服務至今,除有效使高關懷群學生有正向之發展外,也受到各界的好評與支持,但礙於個案問題多重化且複雜,非一朝一夕所能解決的,需延續此計畫繼續提供服務。
    開始接觸青少年社會工作領域至今,從青少年實務工作經驗中,發現青少年的問題多樣化與複雜化,且非單一因素所形成,因此將本會列管之個案問題類型歸納整理如下:
1.課業方面:求學動機薄弱,多數青少年呈現學業低落的情形,對課業毫無興趣,或是跟不上進度便直接放棄。
2.人際方面:部份青少年從安置機構返回正規教育體系,同儕投以異樣眼光看待,使得青少年常以非理性或錯誤的認知與行為來回應,例如辱罵或攻擊他人。此外,次文化的影響甚大,物以類聚,不良的習性都會造成同儕間的相互學習,嚴重甚至造成犯罪之事實,例如校園販賣毒品,與同學互歐。
3.學校方面:大部份的學校老師對於「問題學生」仍保有負面刻板印象,甚至認為「問題學生」是一顆不定時的炸彈,因此師長對於該青少年的接納度與關懷度普遍不高,並表現出排斥、拒絕的態度。雖然各校有辦理高關懷課程班使中輟復學生以及中輟之虞生有更彈性的學習空間,多元化之選擇性,使高關懷學生能有更生活化的課程,但礙於部份學生原本就對上學不當一回事,就算學校有很多的補救措施,也是於事無補。
4.環境方面:受大眾傳播媒體不當訊息之傳遞,多數青少年為追求物質上的享受,選擇較不恰當的方式獲得財物,像是偷竊或從事性交易等工作;再則青少年喜愛流漣網咖、電子遊藝場,進而結交素行不良之朋友,甚至結群同黨從事犯罪的之行為。
5.家庭方面:多數青少年的家庭功能不彰,或是父母管教方式不當,使得青少年出現偏差行為,如偷竊、逃學逃家等情形產生;有些青少年甚至會學習父母親的不良模範,例如父母親在孩子面前吸食毒品,造成孩子有樣學樣,並認為此行為不是不好的;然而,在雲林地區,很多個案為隔代教養之家庭,由於祖父母年紀已大,也已無力管教,在生活作息上也所有差異,故也較無約束力,而造成青少年我行我素,變本加厲。
        由上述得知,需要公部門與雲林縣社會各界投入更多資源,共同協助找回這些中輟學生,並提供有效的輔導諮商和家庭處遇服務,以有效化解兒童或少年因中途輟學、失蹤逃家可能引發的更嚴重偏差行為問題。
 
我們的服務-
     一、服務對象:雲林縣地區之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中途輟學(不含行蹤不明)及中輟復學生以及有中輟之虞的高關懷群學生,並以家庭為核心之服務導向。
     二、服務數量:計畫年度內服務個案數共30人。
     三、服務地點:雲林縣斗六市、林內鄉、莿桐鄉、古坑鄉、斗南鎮、西螺鎮六個區域。未涵蓋之區域,如有服務需求並經本會評估後,另行開案提供服務。
     四、服務期程:自委託日起至102年12月31日止,為期一年。
     五、實施方式:
 (一)個案管理:
1.個案工作-訪視輔導、諮詢、轉介追蹤
(1)訪視輔導:因應個案之多元需求,透過面談、家庭訪視等了解個案的狀況,並經由問題診斷、需求評估、資源檢視等過程來提供個案適切的服務策略。
(2)電話諮商與諮詢服務:藉由個案電話諮商及諮詢,以關心個案並實際了解個案問題與需求,並給予適時的介入處遇。
2.個案篩選原則-
中輟復學生以及正面臨高危機邊緣而有中輟之虞的學生,如休二來一(連續曠課兩天才來學校一天,以避免學校通報中輟)以及每週上課節數未達二十堂課之學生。
3.結案指標-
 (1)建構案家週邊的部分社會支持體系
˙家庭親戚之支持增強。
            ˙學校老師之支持增強。
            ˙鄰里之支持增強。
            ˙朋友之支持增強。
˙其他社區資源提供穩定關懷。
 
(2)兒少生活適應情形改善
˙已完成國中學業且穩定就業中。
˙已完成國中學業且穩定就學中。。
˙穩定就學且在校生活已適應。
˙復學且在校生活已適應。
˙完成國中學業。
˙其他。
 
        (二)個案研討及方案評估:
1.個案研討:針對個案較特別之問題與需求,結合學校、專業人員或相關團體,並邀請個案之相關人員共同會診與分析案主之問題與需求,並研商適當處遇策略,預計辦理五場個案研討會。
             2.方案評估:聘任專業督導一名,對負責個案之社工員與輔導員進行督導工作與方案評估,以檢服務品質與績效。
 
       (三)結構性成長團體:進入學校辦理成長團體輔導活動,一所學校約8至10名團體成員,針對雲林縣地區2所學校之國中階段曾中輟、中輟復學生或有中輟之虞的高關懷群學生,進行六至八次團體活動,並在團體結束後維持追蹤三個月。
        (四) 接受主辦單位監督與評鑑,並定期彙報執行成果。
 
與我們聯繫
有需要協助的家長們,可以以下列方式與我們聯絡。
電話:05-5373652
地址: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30號2樓
聯絡人:林佩萱 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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