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光華電子報-不識「廬山」真面目?(下)(2009/11/18)─台灣光華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December 19,2024不識「廬山」真面目?(下)
文‧陳歆怡 圖‧林格立 不久前,媒體再次關切違建問題,南投縣副縣長陳志清除了一再聲明,「凡是佔用河川地、有影響河防安全急迫性的建物,都已全部拆除完畢」外,並無奈解釋道,近年縣府每年的違章拆除費用僅有48萬元,且提送議會的「違章拆除收費自治條例草案」也屢遭退回;「違建從查報到拆除,耗時費力,這是全國通案性的問題,不要只點名廬山!」 另一方面,當地旅宿業者背負違建、濫建的罪名,也自有一番抗辯。現任廬山溫泉觀光協會理事長陳裕豐說,早期塔羅灣溪還是未被水利單位登錄列管的野溪,且河床水位很低,業者興建當時根本無所謂「佔用行水區」的問題。直到921地震之後,崩塌落石不斷,塔羅灣溪河床每年平均向上堆積2米,問題才逐漸浮現。「更嚴重的是,下游的台電公司怠忽職守,對於萬大水庫從未清淤,砂石不斷往上游回淤,才會讓廬山溫泉區災情擴大!」 據了解,目前萬大水庫已淤砂超過8,000萬立方公尺,台電目前僅答應每年清除10萬立方公尺,可謂杯水車薪。此外受限於山區腹地不足、交通不便,傳統清淤方式似不可行;然若透過水庫往下游導引排砂,又會造成下游居民反彈,可以說是進退兩難。 陳裕豐說,廬山今天的盛名都是靠業者投注心血一點一滴打造的,如今卻是「有罰無賞」、「先受災,先倒楣」。他忿忿地說,今年初,縣府在監察院糾正案的壓力下,有史以來頭一遭針對21家自力重建、恢復營業的違法旅宿開出重罰(約25萬元),「這不是在傷口灑鹽嗎?」由於不服氣,業者集體拒繳罰鍰,現正提起訴願中。 新隱憂:北坡岩體滑動! 2008年10月底,薔蜜風災後的一個半月,南投縣政府向行政院會提報「廬山溫泉區復建計畫」,當時的重建原則仍是「救災第一、儘速恢復廬山生機」,另方面,廬山溫泉區的業者也努力復建,除了各自清理砂石、修復設施(包括溫泉井、管線、機房、溫泉池等),甚至斥資500萬自設擋土牆,並在溫泉季來臨時舉辦聯合促銷。 說巧不巧,就在此時,一個潛在而至關重大的隱憂浮上台面: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監測到,廬山溫泉區北坡岩體有滑動危險──此一潛在崩塌地高度為400公尺,推定的滑動面積達34公頃,一旦大規模快速崩塌,不但會將塔羅灣溪淹沒,溫泉區所有建築物也將無一倖免。當時擔任政務委員的現任經建會主委蔡勳雄於是力主「遷建」,並請地質所評估廬山附近比較安全的遷建地點。 地質所所長林朝宗坦率地說:「如果這回莫拉克的雨量是下在廬山,廬山溫泉區早就像小林村一樣消失了!」由於潛在滑動的範圍太大,人力無法抗衡,目前所能做的只有加強監測,一旦滑動的「潛感值」異常升高,地質所就會發布預警給內政部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今年初,中央與地方經過密集研商,體認到「廬山北坡滑動」與「塔羅灣溪洪氾」已經是無從規避的兩大災害源,從而確立「廬山溫泉移地遷建再發展,同時原地加強管制」的復建原則。 日前,廬山溫泉區更與莫拉克風災中已慘遭滅村的小林村,並列為「國土計畫法」草案中的「國土破壞嚴重,有立即危險」的唯二地區,將優先進行復育,並在「必要時」得禁止開發、使用、限制居住或強制遷居。 至於遷建地點,目前已選定廬山下游2公里的春陽部落約27公頃的台地。當地由台大代管,也有溫泉水脈,現僅有一家民宿。縣府打算以設定地上權的方式,輔導廬山溫泉區業者轉移陣地至此投資。 要廬山,也要春陽? 對於政府的遷建政策,目前廬山溫泉區已有約28家旅館業者及一般商家聯名表示支持,其中多數是在這一年內受創嚴重的溪岸旅館或民宿。 前溫泉協會理事長、「松田別館」負責人蔡松田就說,「這次莫拉克再度摧殘廬山,越來越多人感到不遷就沒希望了。」他們也期待政府能執行稅捐減免、低利融資等配套措施。 弔詭的是,不論支持遷建與否,對於業者而言,遷建案最快也是三、四年以後的事。為了確保新舊兩頭都有著落,業者一方面大力爭取春陽部落的各項投資獎勵,一方面力爭廬山原地重建,為眼前的「拚生計」奮鬥。 而在莫拉克風災後,溫泉協會更透過中央民意代表「爭取」到水利署約475萬元的「塔羅灣溪廬山吊橋下游擋土牆緊急工程」及鄉公所相應的道路修復工程,目的是在原有6米高的水泥護岸上再加一道高3.5米的擋土牆,而路面也隨擋土牆墊高至與兩側旅館的一樓屋頂等齊,業者則一致同意,未來將「把2樓當1樓使用」!如此「順應民意」的應急工程,與行政院會強調「原地加強管制」的重建精神顯然不符;可以預見的是,當水利署重新勘定的河川治理線出爐,而明年縣府終於要一舉整頓違建亂象時,公部門與「民意」又將有一番激烈角力。 重建交叉路:拚觀光?拚復育? 回顧過去廬山溫泉區災害歷史,過去以工程為重的治理手段,顯然已經失靈。 一年來持續走訪廬山調查災變機制的土木技師鄧勝軒即指出,從「工程經濟效益」的觀點來看,廬山溫泉區每年產值約6億元,相對的,河道疏濬、集水區崩塌地整治,以及河道野溪設置防砂壩、固床工等工程費用,恐怕遠遠超過6億元,「這還不包括環境成本與社會成本的損失!」 相形之下,國土保育作法看似捨棄經濟發展、消極不作為,實則是在為工程治理經費的「無底洞」設下「停損點」,也才是符合社會公義的作為。 其實,不只廬山,全台灣還有十多處溫泉觀光區也因長期過度開發、疏於管理及公權力不彰,而走到了「繼續拚觀光」或「國土保育」的抉擇關口。遺憾的是,當初各界寄予厚望的無煙囪工業,最終竟走上「生態殺手」與「天災受害者」的罪與罰雙重宿命。 廬山溫泉何去何從?台灣觀光產業是否一葉知秋?如何趁莫拉克慘狀記憶猶深、民氣可用時,轉換思維,重新建立一套尊重自然、「與災難共存」的治理模式?這是行政及立法部門必需嚴肅面對的責任,也是全民應一起省思、共同監督的課題。 (本文節錄自台灣光華雜誌2009年11月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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