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配偶在台工作限制─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May 07,2010請放寬大陸配偶在台工作限制
在台灣卻有二十五萬來自大陸的新移民婦女,正面對著台灣保守的工作與居留的規定,苦不堪言。他們面對與東南亞婚姻移民完全不同的工作居留規定,大陸配偶必須等待至少九年才能取得台灣身分證、至少要六年才能擁有工作權,就連想要接受“職業訓練”都要等到取得工作權之後,使得他們在台初期既不能工作也不能先學習一技之長!
近來辦公室連續接到兩位大陸配偶因在台生活處處受限而決定離婚的案例。一個曾在大陸當過地方記者的小娟,和老公透過網路QQ認識,經過幾次老公到大陸一同出遊後,決定嫁來台灣。體貼的老公擔心小娟在台的生活太無聊而給予她很大的活動自由,但是卻因為政府規定大陸籍配偶嫁來台灣前兩年的「團聚」階段不得工作;雖然小娟半年來到處去遊山玩水,最後還是受不了生活的乏味,決定回大陸了!她說:「不能工作,讓我覺得生活沒有目標,即便在家鄉受過高等教育,在這裡卻像個廢人一樣,只能依靠老公生活!我不想過這樣沒有自我的生活!」
另一個大陸配偶小琳,與老公結婚後10個月,夫家驚逢變故,老公因為工作受傷導致行動不便,62歲的婆婆為了生活還在土雞城打零工、老公的外婆則是80歲高齡插導尿管臥病在床,小琳卻因為仍在「團聚階段」不能工作無法分擔沉重的家計,唯一可以工作的高齡婆婆將這種生活痛苦轉為向鄰居哭訴小琳的不是,他說:「這個大陸配偶是米蟲」,讓小琳備感委屈與壓力。小琳的台灣老公也抱不平說:「她是要找個正當的工作減輕家裡的負擔,又不去偷、不去搶、也不想靠政府補助,卻連“找工作”的權力都沒有!叫我們的生活怎麼過下去!」
小琳未結婚前在廣州有著一份好工作,只不過因為和老公相戀而嫁來台灣,她不懂為何在台灣會被當賊人般的防範。在無法承受婆婆當他是米蟲又無法在台工作的雙重壓力下,她希望先生能一同回大陸去生活,先生卻放不下台灣的家人,於是這段婚姻宣告破裂,小琳支身返回廣州。
像小娟和小琳這樣的台灣媳婦不在少數,隨著兩岸同文同種的便利,兩岸男女婚姻交往管道益發多元,有透過工作、網路視訊聊天、旅遊等等方式,這樣的婚姻隨著兩岸更開放的交流勢必將更形普遍。政府應該要以更廣闊的視野來看待兩岸婚姻政策,別再用重重關卡限制大陸配偶在台生活及工作權,因為這些關卡真正傷害到的,將會是我們的台灣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