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青性電子報第40期 2015-01-30─覺青性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March 22,2015性別強心丸:性別變更=拆散家庭?
性別強心丸:性別變更=拆散家庭?
文/王日告安
早在2013年年底,衛生福利部早已做出「性別變更登記不需要醫療認定的要件」的結論。只差內政部不願意調整的臨門一腳。近一個月內,內政部有了戲劇性的發展,性別變更登記的政策更迭真是給人洗一場三溫暖,一會兒給溫水,一會兒澆冷水的!
在2014年12月,性別不明關懷協會與施明德共同批判內政部性別變更登記「活摘器官」,施明德指國家命令「殘忍、殘酷、不人道」,不應剝奪跨性別者人格尊嚴。同月月底,內政部終於鬆口,將在一個月內廢止摘除性器官才能性別變更登記的行政命令。
唯美中不足的是,內政部一鬆口,和同志及跨性別社群一直過不去、枉顧人權的護家盟又出動了!再次向內政部施壓,但內政部實在沒有人權概念,竟將原本18歲可以變更性別登記,提高為20歲,不但不重視跨性別青少年的身體自主權,同時增加「無婚姻關係」、「無子女」,且需提出「診斷報告書」等不人道條件,並且規範一生只能變更性別「一次」;另一個更沒有必要的門檻則需由「性別變更委員會」安排面談,經過六個月的猶豫期,才能向戶政機關登記。
這群沒有性別變更需求的人,不斷在剝奪、限縮有性別變更需求的人人權,憑藉著什麼?憑藉著對跨性別者的不了解、無知、人權觀念的缺乏!護家盟不但不守護家庭,更鼓吹「拆散家庭」!
首先,以Janet老師跨性別登記為例,她有子女,後來成功變換性別登記,但現在我國政策倒退走。如果她晚個幾年作性別變更,她不但得被國家拆散法律上的婚姻關係,還得放棄親權!才能「成為自己」?
以吳氏妻妻的案例來說,她們在性別變更登記的過程,有了婚姻關係,因此再次阻擋其中一方「成為自己」,國家又得再拆散這對愛侶。
性別變更登記應隨國際潮流降到16歲以下,未滿20歲者,只要有家長或監護人同意就應該予以變更,因為已無涉「摘除器官」,讓跨性別青少年能提早做自己,才能讓社會知道如何面對真實的每一位跨性別青少年。如果家長都同意,憑什麼由拆散家庭的護家盟及內政部來阻擋?
衛福部在2013年早已做出「性別變更登記不需要醫療認定的要件」的決議,現在又要回頭向精神科或身心科要求「診斷證明書」,內政部實在是搞不清楚為何精神醫學不介入個人性別認同?因為唯有幫助當事人自我實現、提昇心理健康、改善社會成為更友善、無歧視的環境,才是我們精神醫學期盼的目標,而精神醫療人員並不想要成為保守教條規訓、阻礙個人成為自己的高牆。
然而,我的性別是什麼,又何必要一群「專家」來決定我的性別?我才是我的身體、我的性別的專家,為什麼要由一群「專家」來審核我的性別,決定我能不能作性別變更?這群專家又憑什麼來決定?
正因為性別是流動的,在這次性別變更登記的過程中,我也在思考,作為以女同志為核心認同的自己,在開放性別變更登記無需摘除器官之後,我會想要將自己的性別登記為什麼?難道我不能變更為另一個性別之後,再決定是否變更回去嗎?
正如原住民恢復傳統姓名的議題一樣,許多原住民將自己的「漢名」,恢復為「傳統姓名」,但隨之而來,得更直接面對各種形式的社會歧視,因此,部分原住民一時無法改變社會的歧視對待,又將自己的姓名改為「漢名」。相同的,請不要規定一生只能變更一次,因為社會制度應該是活的,而不是像變性手術一樣「不可逆」,如果變更性別後,社會適應不佳,應當還給我們變更回另一性別的權利。以我自身來說,也許變更回來,我的心理認同依然是女性,但我無法承受身份證上作為女性的社會壓力。我,需要這樣一生至少可以變更二次性別的機會。
最後,請內政部千萬不要公告這種「20歲」、「無婚姻關係」、「無子女」、「需要診斷證明書」、「需專家認定」、「猶豫期六個月」、「一生只能變一次」的鬼規定。這樣的規定,只需行政命令,更無需耗日費時「訂定專法」。要訂定專法,不如訂定反歧視法,才能真正幫忙到所有受到各種歧視的人。
活動現身
-------------------【 南方彩虹街6號2015年度講座】------------
服務時間:二~日13:00~20:00
地址:台南市南區南和路 6號3樓 (台南市南區區公所背面)
電話:(06)263-1841、263-7641
日期 / 主題 / 主講人 /
1月31日愛在生活裡- 馬修
2月28日藥不要-我決定- 林錦良藥師
3月21日神愛世人-性別與宗教關係- 李雅娟牧師
4月25日認識沙遊-找尋自我- 曾仁美老師
5月23日食色性也-情趣用品達人- 潤滑液男孩
6月20日同志情慾裡ID秘密 - 大麥
7月25日男身密碼˙101台灣繽郎- River Tu
8月22日熟男世界 - 歐陽文風
9月19日心中的對話 - 江明澤醫師
10月24日「跨」出美好人生分享會 - 佳萱
11月21日女子「性」情 - 浴巾
12月19日同志生活法律QA - 何仁崴律師
2015年熱線跨性別聚會
沒要跨越,但也想盡情表現自己的裝扮喜好、有人能欣賞
還沒嘗試跨越的,有著自我摸索的急切與缺乏經驗的生澀
正在努力跨越的,還有許多疑惑尚未解答、門檻尚未克服
已經完成跨越的,依然面對生活諸多大小問題、有待解決
有時,總想找些人聊聊,傾訴一路上遇到的苦處與滿足
偶爾,看到一些遇上困難的朋友,也想提供自己的經驗
常常,總想找些能夠明瞭跨性別生命的朋友,盡情談天
不論你/妳處於什麼狀態、有著怎麼樣不同的性別認同、年齡為何,
我們,與你/妳在一起。
台北:1/10(六)、5/16(六)、7/25(六)、11/21(六)
花蓮:3/14(六)
高雄:9/12(六)
時間:下午兩點~五點
地點:於報名後告知
主辦:同志諮詢熱線跨性別小組
參加資格:自認為跨性別、或正在摸索中者,可由親人或伴侶陪同參與。
※為保持聚會運行順暢,非跨、亦非親人或伴侶者謝絕參加。
※請事先寄信至:olivia99@hotline.org.tw報名。請註明暱稱並簡單描述自己的狀態及參與人數即可。
活動詳情:http://hotline.org.tw/event/551
新聞快報
羅毓嘉:同志權益,豈止婚姻而已(天下雜誌 2014-01-03)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40/article/2251
立院三讀 治療愛滋健保部分負擔(新頭殼2015-01-20)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211/522600/
緬甸僧侶罵特使「妓女」 聯合國痛批(中國時報2015-01-23)
http://n.yam.com/tlt/international/20150123/20150123828820.html
相戀30年 同志喜餅分享喜悅(聯合報 2054-01-25)
http://udn.com/news/story/7314/664916
去同志阿嬤家吃飯-漢士同志三溫暖的故事(壹週刊 2015-01-29)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129/36355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