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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案平反行動大隊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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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刊日期:200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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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案平反行動大隊電子報
發報時間: 2012-05-16 05:00:00 / 報主:蘇案平反行動大隊電子報
本期目錄
蘇案五月份開庭訊息及回顧
【蘇案演講心得】司法的一片天
蘇案法庭觀察及座談會心得
蘇案「結束」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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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案再更三審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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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案五月份開庭訊息及回顧
 蘇案自從去年發回更三審,沉寂多月後,法院決定於五月時集中審理。

因此五月初就連續密集開了兩次庭,5月2日法院傳訊消失12年的警察張中政,希望他能吐露當年是否刑求蘇建和三人的真相,很可惜神祕的他依舊如昔沒有出現。但也因為如此,我們聽到了律師團和檢方針對「究竟有沒有刑求」,在法理上做出精彩的辯論。

5月9日上午開庭時,法院先傳訊了前台北市刑事鑑識中心主任謝松善,由於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定結果認為吳銘漢夫婦命案必定是多人行凶,與李昌鈺博士鑑定報告結果大不相同。謝松善非常堅持法醫研究所多人行兇的鑑定結論,但是同樣是江國慶冤案鑑定人的謝松善,他的鑑定結果可信嗎?他堅持江案的鑑定報告正確無誤,江國慶是最有嫌疑的兇手,結果賠上江國慶一條無辜的生命。這樣的鑑定品質能經得起蘇案辯護律師的質疑嗎?經得起社會大眾的檢驗嗎?

在完成謝松善主任的詰問後,法院緊接著進行石台平法醫的詰問。石法醫表示重大刑案的鑑定人必需具有一定的經驗,蘇案法醫研究所聘請的鑑定人員多是新手 沒有受過完整的訓練,有人甚至是第一次作鑑定。這也是法醫研究所會作出錯誤鑑定的根本原因。國家不能拿人命當實驗品,建議法院不該採用這份鑑定報告。

蘇案下次開庭是5月28日,在前刑警張中政屢傳不到的情況下,法院決定發出拘票拘提,以釐清蘇案當年刑求逼供的真相。

蘇案再更三審第七次開庭法庭觀察

集合時間:5月28日上午9:10分(請先於門口領取旁聽證)

集合地點:高等法庭二樓書報區(北市博愛路127號刑事庭大廈二樓)

報名網址
【蘇案演講心得】司法的一片天
台北市立中崙高中學生黃心怡

在一個人出世到死亡,究竟有多少時間可以浪費。一個人生是寶貴的,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一片天空,頃刻間,既是打雷又是颳風下雨,無預警的事就這樣發生而且也足夠打亂或是摧毀一個人的一生。

兩節課的時間觀看島國殺人事件紀錄片,使我從完全不知到熟悉了解。由於王文孝受軍法判決死刑,因此這個案子至今沒有人知道真相究竟是什麼,當年,台灣司法的草率,造成三位的終身無法修補的傷害。

時光飛逝,今年邁入第二十一年,從弱冠之年到現在不惑之年的一分一秒,他們從未停止為自己爭取一絲希望,而人民也因為此事重新認識司法體制,也為台灣是否廢除死刑再度成為重要的議題。

整件案子看來,從一人犯案到多人犯案的嫌疑,中間存有的疑慮實在是太多了。面對當時辦案的警察更是使我啞口無言,每一個細節都只是為了破案,也沒有依法律執行…等,例如:依據嫌犯的自白作為破案證據,這些自白是為達目的才有的,這些的可信度有多高,這些真的都是他們所想的嗎?沒有使用搜索票就強行進入人民住宅是違法的行為,這些最基本的法律不是在他當上警察那天就證明他以熟記每條法律了嗎,為甚麼還可以犯下如此偏差的錯誤呢?而那些疑慮有跟著時代的進步,運用科技和專業人員重新了解可能同時犯案的機率有多少,這才是司法的真正意涵。

這個案子的缺口,使現在的我們了解過往和現在司法的進步,可是在我的成長過程中,因為司法而使我們失去一位優秀的師長。他是我國中的大家長,每天都能看見他伸出那雙手為學校付出,角落的紙屑和繁忙的交通都能看到他的身影。在我畢業後,我依然會想起他,想起他在畢業紀念冊上的鼓勵與祝福,而我也替他感到開心,他再一年就要退休了!沒想到,老天卻在此時此刻出了難題,營養午餐弊案由於檢察官對於他所提出的證據不曾回應就下了結論,而他也在交保後的幾天就離開人間,面對此事,每位師生與家屬們都感到無比得不捨。也因為這樣,它們不小心打動我存在我內心的那份正義感,想為需要幫助的人伸出援手,而不再受司法的玩弄。

不管老天爺給予你甚麼樣的人生,都不要輕易放棄自己,要無時無可的鼓勵自己,要相信自己絕對不會比別人遜色,所以好好體會老天給每個人不一樣的人生吧!每個人不可能只要災難,也會有奇蹟降臨,所謂風水輪流轉便是此意思吧。


蘇案法庭觀察及座談會心得
台灣人權促進會實習生黃湘茹

第一次到高等刑事法庭參與開庭,才知道要進入刑事法庭有這麼多的規則,必須得要通過層層安檢,才得以進入法庭大樓,而進入法庭時所有電子產品均不得攜入。

在法庭中,有一定的開庭流程,大家都照著流程走,現場有檢察官與律師和法官,開庭過程中,幾乎都是律師和檢察官在互相辯論,從中我看到檢察官提出一些連我也無法理解的論點,像是把被害者的頭顱骨拿出來化驗、比對,檢驗看看每一個刀痕是符合哪一把刀,但都已經經過這麼多年,更何況又有哪個家屬願意把親人的頭顱骨再拿出來做比對。

律師也提到,就算真的拿出來檢驗了,畢竟同一把刀砍的角度或是方向等種種因素也會讓檢驗出來的結果有所不同,那這樣檢驗之後依然是沒有實證的結果,只是多浪費人力資源,對這件案子並不會有太大的幫助。

此次開庭,最重要的警察證人始終沒有出席,當下被告與被傳喚的證人並沒有當面對質,重心就間接移轉到律師及檢察官的辯論上,看著雙方你來我往,始終無法有一個公同的論點,雙方面都在為自己這方辯解,爭辯到最後,由於很關鍵的證人並未出現,也無從有所結論,會後大家研議下星期再傳訊一次,若還是尚未出庭,便要拘提。

這次開庭的整個過程,從中學到了許多法庭中的相關經驗,雖然以前有去一些簡易法庭看過,但那時也只是看到沒有開庭中的法庭,但這次是整個真實的過程呈現在眼前,增加了實際的經驗,也大致上明白整個程序是如何在走動的。

在辯論時也得提出有效證據,才能讓對方心服口服,而非只是毫無根據的一段對話,只可能會被視為無效辯論而已。希望以後還能有這樣的機會再去實際參與這樣的法庭,吸取更多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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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恫嚇學界之訴駁回@【蠻野心足Wild at He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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