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成家- 究竟是…─「張老師」園地─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November 19,2019
多元成家究竟是...?
以愛滋養愛、以愛來對話、以愛來聚焦、以愛來相輔相成~
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
伴侶制度
家屬制度
人數
2人
2人
2人或2人以上
性別
直系親屬與部份旁系親屬為禁婚親,不得結婚。(未修正既有法律規定)
直系親屬相互間不得締結,婚姻與伴侶不可並存,僅能擇一。
以共同居住為要件。有配偶之人需要與配偶共同登記。
成立基礎
與現行婚姻無異
不以愛情或性關係為必要基礎,情人朋友鄰居間均可締結。以平等協商、照顧互助為基本精神。
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的互助關係
財產制
如未另行約定,採法定財產制(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如未另行約定,採分別財產制(有家務勞動利益返還請求權)
如有需要,得自行締約
繼承權
有
可協商繼承權之有無,及繼承之順位。
無法定繼承權,得依遺囑、遺贈安排。
姻親
有
無
無
性忠貞義務
有通姦罪,可請求民事賠償
無通姦罪,如有約定可請求民事賠償
無
共同收養或收養對方子女
有(須個案審查,在兒童最佳利益原則下,不得歧視多元性別收養人)
有(須個案審查,在兒童最佳利益原則下,不得歧視多元性別收養人)
無
解消方式
不得單方解消(依現行法,解消方式為兩願離婚,或具備法定離婚事由,由一方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得單方解消(關係解消後,不影響對子女所負義務,雙方人需協商監護、探視等安排)
得單方由家分離
對多元成家議題,贊成與反對者均表達各自立場,各有不同的期但人是因愛而存在並結合成一個家,婚姻該是愛情的開始與延續,人由婚姻、家庭關係中去感受與實現彼此的感情。組成家庭後,生活上的各種問題一再的考驗雙方,工作壓力,人際關係,雙方對家庭的期待、想像及教養問題......等。法律無法解決婚姻真正的問題,無法保障家庭的和諧,也不能讓兩個人在婚姻中去維繫更長久的愛情關係。唯有愛才能化解這些問題,一起攜手面對生活中的困境,讓彼此珍惜、相互尊重,體諒與關懷,讓家庭永續下去並達成當初成家的意義與目的。
多元成家究竟是...?
以愛滋養愛、以愛來對話、以愛來聚焦、以愛來相輔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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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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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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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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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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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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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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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或2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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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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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親屬與部份旁系親屬為禁婚親,不得結婚。(未修正既有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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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親屬相互間不得締結,婚姻與伴侶不可並存,僅能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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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共同居住為要件。有配偶之人需要與配偶共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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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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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現行婚姻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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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愛情或性關係為必要基礎,情人朋友鄰居間均可締結。以平等協商、照顧互助為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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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的互助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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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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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另行約定,採法定財產制(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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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另行約定,採分別財產制(有家務勞動利益返還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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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需要,得自行締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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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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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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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協商繼承權之有無,及繼承之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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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定繼承權,得依遺囑、遺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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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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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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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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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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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忠貞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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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通姦罪,可請求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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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通姦罪,如有約定可請求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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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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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收養或收養對方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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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須個案審查,在兒童最佳利益原則下,不得歧視多元性別收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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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須個案審查,在兒童最佳利益原則下,不得歧視多元性別收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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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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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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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單方解消(依現行法,解消方式為兩願離婚,或具備法定離婚事由,由一方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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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單方解消(關係解消後,不影響對子女所負義務,雙方人需協商監護、探視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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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單方由家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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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多元成家議題,贊成與反對者均表達各自立場,各有不同的期但人是因愛而存在並結合成一個家,婚姻該是愛情的開始與延續,人由婚姻、家庭關係中去感受與實現彼此的感情。組成家庭後,生活上的各種問題一再的考驗雙方,工作壓力,人際關係,雙方對家庭的期待、想像及教養問題......等。法律無法解決婚姻真正的問題,無法保障家庭的和諧,也不能讓兩個人在婚姻中去維繫更長久的愛情關係。唯有愛才能化解這些問題,一起攜手面對生活中的困境,讓彼此珍惜、相互尊重,體諒與關懷,讓家庭永續下去並達成當初成家的意義與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