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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報時間: 2010-11-14 16:00:00 / 報主: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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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椅前進法庭的法官席﹗﹗
輪椅前進法庭的法官席﹗﹗作者:殘障聯盟秘書長  王幼玲

99年9月28日的上午,考選部的4樓會議室人聲鼎沸,10幾個部會都派人來出席,要討論【公務人員考試體格檢查規定相關事宜】,會議由曾慧敏次長主持,40出頭,聰明幹練,氣質姣好及合宜的穿著,讓她在一般的公務體系裡顯得很不一樣;她主持會議決議很果斷,但是也充分感受到她對發言者的「禮貌」,或者說是「冷淡」,這點又跟一般公務人員非常相近。一同出席的還有兩位具社會學及醫學背景的考試委員。當然還有風塵僕僕由媽媽陪同自新竹北上的陳俊翰,他是這個會議的主角。
 
雖然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第39條,規定考試院要取消公務人員考試對身心障礙人員體位不合理限制,但是一切都從陳俊翰向馬英九總統當面陳情後開始啟動。陳俊翰是一位肌萎縮症的病友,他脊椎側彎,左半肺失去功能,晚上要帶著呼吸器睡覺,大二那年還截肢,他現在坐在輪椅行動,雙手無力,靠著媽媽協助;可是他成績優異,2006年是律師高考的榜首,還考上了會計師,但是他不能當法官。因為台灣還有14項公務人員考試需要實施體格檢查,司法人員(包括法官、檢察官 )體檢排除重度肢體障礙及視力不及0.1,聽力不及90分貝的身心障礙者。2009年6月陳俊翰向馬總統當面陳情,考試院隨後在7月22日召開第一次「身心障礙人員考試改進專案小組」會議。一直到今年(99)五月,考試院才又發函這14項考試的用人機關,徵詢取消或刪減、放寬體檢標準的可行性,這次會議距上次已相隔一年多...<<閱讀全文<<
1113建國一百交通無障礙大遊行

作者:萬障權益行動聯盟

常常遇到公車過站不停,好不容易停下來了,司機竟然開口大罵:「不會去搭計程車呀!你們這樣擔誤大家的時間,不方便就不要出門啊!」

1113建國一百交通無障礙大遊行行動不便者的心酸,政府是否聽見了呢?政府既因人民而存在,公僕便是以服務人民為職志。交通服務除了促進經濟發達之外,尚有促進社會參與、政治活動、生活休閒等不可或缺的意義。秉此宗旨,肩負著擬定各項交通運輸政策及服務需求計畫的中央及地方交通權責機關,應依照公共利益,前瞻性地要求客運業者提供舒適、安 全、方便、貼心的服務,以避免將此部分不合理負擔皆轉嫁至社會弱勢族群,造成其額外負擔及承受社會負面觀感!

在『萬障權益行動聯盟』號召下,於99年11月13日,在台北車站及交通部舉辦「建國一百.交通無礙」1113大遊行。全台身心障礙者、老人、孕婦、娃娃車使用者及所有關心此議之朋友共同走上街頭,為全台交通無障礙發聲,粉碎政府的泡沫宣言,要求實質政策與期程全面透明。當天雖然天空不作美下著小雨,但仍有300多位身障朋友走出來為自己的權益發出怒吼:【交通無障礙不是福利】、【公車全面無障礙】、【車廂月台無障礙】...
1113建國一百交通無障礙大遊行
萬障權益行動聯盟總召集人黃智堅表示,交通乃是所有國民皆可使用之公民權,但二十年來有太多的故事與新聞顯示國內交通排除行動不便者之不友善處!包括台鐵過站不停、身障者被安排至廁所門外、到站後無法出月台、搭飛機遭拒載、無法進入觀光區域等...。 種種不平待遇使得身心障礙朋友身心俱疲,忍無可忍!身心障礙者已被忽視幾十年之久,不斷的反應與投訴僅得到泡沫的答覆與牛步般的改變。大眾運輸乃是全體國 民皆能享受之公民權,身心障礙者不該被排除其外。萬盟夥伴並預告,本次「建國一百.交通無礙」只是開始,旨在要求政府重視社會最基層之心聲,並要求政府限 期改進並公開期程讓全民監督!...
.萬障權益行動聯盟官網 

【相關報導】

公視晚間新聞...爭取行的自由 身障團體上街遊行

聯合影音網...萬障聯盟「建國一百.交通無礙」遊行

民視新聞...爭取無障礙 身障者台鐵抗議
提升行動不便者搭乘大眾運輸交通服務公聽會
作者: 陳節如委員辦公室、殘障聯盟、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

從民國七十九年第一次明文提到交通工具納入「殘障福利法」以來,至今已經滿20年,雖然陸續興建完成的捷運、高鐵,已多能符合行動不便者的使用,但是包括台鐵、航通、海運、其他公共汽車運輸等仍然是障礙重重,嚴重影響行動不便者的搭乘權益。在11月9日陳節如委員邀集身心障礙團體發出怒吼,要求政府盡速落實公共交通工具無障礙的法律規定:
一、有法律規定沒執行意願的無障礙交通建設
二、無障礙交通應該是權益而非福利

提升行動不便者搭乘大眾運輸交通服務公聽會當天公聽會結論如下:

1.交通主管機關應要求區域及長途固定路線公共汽車業者,於車輛逐年汰舊換新時,以低底盤公車或加裝升降設備公共汽車為採購標準,並於五年內完成。

2.交通部及運輸研究所應於一年內完成公共汽車升降設備(或低底盤)、語音系統、車體改善及月台銜接等設施設備改善的設計規範或準則,已提供交通業者購買公共汽車車輛及各級政府興建或改建場站時參考。

3.各類型大眾公共交通運輸工具主管機關,應於九十九年年底前應邀請業者及相關身心障礙團體、專家學者等,至少召開第一次該類交通工具及場站無障礙設施、設備及運輸服務研商會議。

4.各類型大眾公共交通運輸工具主管機關,應於三個月內邀請業者及相關身心障礙團體、專家學者等,就服務行動不便者內容制定標準化服務流程,並要求交通業者開辦相關員工職前及在職訓練。並列為考核指標,以落實該項標準化服務流程。

5.建請交通部研議遊覽車改裝無障礙設備補助辦法。

6.請內政部三個月內邀請交通主管機關、各縣市政府、身障團體、專家學者、業者及使用者通盤檢討復康巴士招標期限、服務內容及服務對象等問題。

7.各類型交通場站之興建或修繕規劃期間,均應舉辦無障礙設施公聽會,並須邀請各障別代表參加。

8.請航政司於半年內完成船舶無障礙設計規範。

9.請各單位提供今天公聽會書面說明資料電子檔給本辦公室,其他承諾補提供資料單位應於三天內提供。

<<閱讀全文<<
建國百年慶,社福百年祭--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社福預算評析
作者:公平稅改聯盟/殘障聯盟暨各社福團體

當政府準備歡度建國百年之際,各部會在行政院統刪預算比例的壓力下,100年度社福預算竟成為百年祭品!
建國百年慶,社福百年祭--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社福預算評析面對貧富差距日益擴大、低收入人口快速增加、實質失業率居高不下,馬政府100年社福預算編列真的有做到「苦民所苦」嗎?

分析100年社會福利支出總預算為3,468.91億,比99年度增加221.57億。原因是國家對弱勢國民支持與照顧的社福預算,但細究其內容,發現最主要原因是健保費率調升,政府補助責任大幅增加的結果,其中政府對一定所得以下民眾健保保費差額補助編列159億元,這就佔了社福支出今年增加金額的71.7%,其它項目包括:國民年金及勞工參加勞就保經費因99年度編列不足今年增列40.4億元、勞委會編列ECFA就業協助基金10億、協助兩岸醫療的金門醫療大樓及新竹生醫中心共8.67億元,這些項目一共佔今年增加金額的26.7%,兩者相加就佔今年社福預算增加部分的98.4%,可見今年社會福利支出增加的部分都被健保、國保等法定保險經費補助及ECFA、兩岸醫療吃掉了。

真正增加在弱勢國民相關福利服務的預算少之又少,在100年的社福預算減列辦理災害救助及慰問等經費30,282千元,減幅45.43%,預算編列跟不上失能老人需求;身心障礙者居家及社區服務大砍六成經費;培力及服務婦女的經費,減列5分之1;兒少保護、輔導經費受到排擠等不合理的現象。可以說馬政府在100年的福利服務支出並沒有實質成長!一個持續為富人減稅,但面對民眾福利服務需求大增,而社福預算編列還是原地踏步的政府,決不可能是「苦民所苦」的政府!<<閱讀全文<<
身心障礙者女性增權、自立生活邀您來參與
97年殘盟舉辦第一屆「國際接軌.權利躍進」身心障礙者權利國際研討會,針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做國際上的分享,也讓國際友人看到台灣的身心障礙者權利運動的歷史,宣揚台灣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的成效,也讓台灣的身心障礙者及身心障礙團體吸取不同的權利觀念。今年,殘盟再度舉辦第二屆身心障礙者權利國際研討會,特別針對女性身心障礙者議題及自立生活議題為此次大會的主軸....邀請大家共同來參與本次國際研討會及工作坊,希望在人權議題上,可以帶來不同的衝擊及思維
身心障礙者女性增權、自立生活邀您來參與
身心障礙女性增權
女性身心障礙者議題在台灣較少討論,但從97年的國際研討會中,澳洲女性主義障礙研究學者Helen Meekosha表示障礙者普遍生活在貧窮之下,但是女性障礙者的處境更糟,年輕的女性障礙者普遍教育程度低於男性障礙者,女性的障礙者普遍較不易進入有給職的職場工作,在私領域中,女性障礙者獨居或是與父母同住的比例高於男性,離婚率高於男性而結婚率低於男性,比較容易被要求控制他們的生育,比較容易經歷性侵害,成為家暴的受害者。而澳洲WWDA( Women With Disabilities Australia)澳洲女性障礙者團體即針對受虐女性之宣導保障及培訓女性身心障礙者領導力等,透過社會宣導方案及社會倡導提升女性障礙者的地位,另一方面也積極透入增權行動,培植女性障礙族群的能力,使之能倡議自身的能力! !

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
自立生活議題從歐美開始,從1962年開始至今已經48年,而自立生活的推展,稱為「自立生活運動」,是站在障礙者「主體」立場思考的哲學思想,符合身心障礙者的需求,故在美國從1962年後很快的從加州柏克萊市傳出,遍及美國各地。並且成立自立生活中心,透過權益爭取、倡導,督促政府制定法律,保障身心障礙者的經濟安全、人力資源提供,防止各種歧視,成為美國當地身心障礙者爭取人權的重要思想。台灣預計於101年開始實施「國際功能、身心障礙與健康分類系統(ICF)」,其中強調障礙者之參與及需求,與強調障礙者的主體性,其精神與自立生活的概念個人的自立支持,相符合,但其相關服務系統建制仍需再規劃以障礙者為主體,並加強倡議障礙者的權利觀念。
 
◎辦理地點:公務人力發展中心一樓前瞻廳(福華國際文教會館)
辦理時間:99年12月12、13日,共計2天
參與對象:國內外身心障礙者、家屬、團體代表及關心身心障礙者   或人權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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