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聯盟電子報第38期--輪椅前進法庭的法官席﹗﹗─殘障聯盟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uly 16,20201113建國一百交通無障礙大遊行
作者:萬障權益行動聯盟
常常遇到公車過站不停,好不容易停下來了,司機竟然開口大罵:「不會去搭計程車呀!你們這樣擔誤大家的時間,不方便就不要出門啊!」
行動不便者的心酸,政府是否聽見了呢?政府既因人民而存在,公僕便是以服務人民為職志。交通服務除了促進經濟發達之外,尚有促進社會參與、政治活動、生活休閒等不可或缺的意義。秉此宗旨,肩負著擬定各項交通運輸政策及服務需求計畫的中央及地方交通權責機關,應依照公共利益,前瞻性地要求客運業者提供舒適、安 全、方便、貼心的服務,以避免將此部分不合理負擔皆轉嫁至社會弱勢族群,造成其額外負擔及承受社會負面觀感!
萬障權益行動聯盟總召集人黃智堅表示,交通乃是所有國民皆可使用之公民權,但二十年來有太多的故事與新聞顯示國內交通排除行動不便者之不友善處!包括台鐵過站不停、身障者被安排至廁所門外、到站後無法出月台、搭飛機遭拒載、無法進入觀光區域等...。 種種不平待遇使得身心障礙朋友身心俱疲,忍無可忍!身心障礙者已被忽視幾十年之久,不斷的反應與投訴僅得到泡沫的答覆與牛步般的改變。大眾運輸乃是全體國 民皆能享受之公民權,身心障礙者不該被排除其外。萬盟夥伴並預告,本次「建國一百.交通無礙」只是開始,旨在要求政府重視社會最基層之心聲,並要求政府限 期改進並公開期程讓全民監督!....萬障權益行動聯盟官網
【相關報導】
◎公視晚間新聞...爭取行的自由 身障團體上街遊行
◎聯合影音網...萬障聯盟「建國一百.交通無礙」遊行
◎民視新聞...爭取無障礙 身障者台鐵抗議
輪椅前進法庭的法官席﹗﹗
作者:殘障聯盟秘書長 王幼玲
提升行動不便者搭乘大眾運輸交通服務公聽會
作者: 陳節如委員辦公室、殘障聯盟、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
從民國七十九年第一次明文提到交通工具納入「殘障福利法」以來,至今已經滿20年,雖然陸續興建完成的捷運、高鐵,已多能符合行動不便者的使用,但是包括台鐵、航通、海運、其他公共汽車運輸等仍然是障礙重重,嚴重影響行動不便者的搭乘權益。在11月9日陳節如委員邀集身心障礙團體發出怒吼,要求政府盡速落實公共交通工具無障礙的法律規定:
一、有法律規定沒執行意願的無障礙交通建設
二、無障礙交通應該是權益而非福利當天公聽會結論如下:
1.交通主管機關應要求區域及長途固定路線公共汽車業者,於車輛逐年汰舊換新時,以低底盤公車或加裝升降設備公共汽車為採購標準,並於五年內完成。
2.交通部及運輸研究所應於一年內完成公共汽車升降設備(或低底盤)、語音系統、車體改善及月台銜接等設施設備改善的設計規範或準則,已提供交通業者購買公共汽車車輛及各級政府興建或改建場站時參考。
3.各類型大眾公共交通運輸工具主管機關,應於九十九年年底前應邀請業者及相關身心障礙團體、專家學者等,至少召開第一次該類交通工具及場站無障礙設施、設備及運輸服務研商會議。
4.各類型大眾公共交通運輸工具主管機關,應於三個月內邀請業者及相關身心障礙團體、專家學者等,就服務行動不便者內容制定標準化服務流程,並要求交通業者開辦相關員工職前及在職訓練。並列為考核指標,以落實該項標準化服務流程。
5.建請交通部研議遊覽車改裝無障礙設備補助辦法。
6.請內政部三個月內邀請交通主管機關、各縣市政府、身障團體、專家學者、業者及使用者通盤檢討復康巴士招標期限、服務內容及服務對象等問題。
7.各類型交通場站之興建或修繕規劃期間,均應舉辦無障礙設施公聽會,並須邀請各障別代表參加。
8.請航政司於半年內完成船舶無障礙設計規範。
9.請各單位提供今天公聽會書面說明資料電子檔給本辦公室,其他承諾補提供資料單位應於三天內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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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女性增權、自立生活邀您來參與
97年殘盟舉辦第一屆「國際接軌.權利躍進」身心障礙者權利國際研討會,針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做國際上的分享,也讓國際友人看到台灣的身心障礙者權利運動的歷史,宣揚台灣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的成效,也讓台灣的身心障礙者及身心障礙團體吸取不同的權利觀念。今年,殘盟再度舉辦第二屆身心障礙者權利國際研討會,特別針對女性身心障礙者議題及自立生活議題為此次大會的主軸....邀請大家共同來參與本次國際研討會及工作坊,希望在人權議題上,可以帶來不同的衝擊及思維
身心障礙女性增權
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
自立生活議題從歐美開始,從1962年開始至今已經48年,而自立生活的推展,稱為「自立生活運動」,是站在障礙者「主體」立場思考的哲學思想,符合身心障礙者的需求,故在美國從1962年後很快的從加州柏克萊市傳出,遍及美國各地。並且成立自立生活中心,透過權益爭取、倡導,督促政府制定法律,保障身心障礙者的經濟安全、人力資源提供,防止各種歧視,成為美國當地身心障礙者爭取人權的重要思想。台灣預計於101年開始實施「國際功能、身心障礙與健康分類系統(ICF)」,其中強調障礙者之參與及需求,與強調障礙者的主體性,其精神與自立生活的概念個人的自立支持,相符合,但其相關服務系統建制仍需再規劃以障礙者為主體,並加強倡議障礙者的權利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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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百年慶,社福百年祭--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社福預算評析
作者:公平稅改聯盟/殘障聯盟暨各社福團體
當政府準備歡度建國百年之際,各部會在行政院統刪預算比例的壓力下,100年度社福預算竟成為百年祭品!
面對貧富差距日益擴大、低收入人口快速增加、實質失業率居高不下,馬政府100年社福預算編列真的有做到「苦民所苦」嗎?分析100年社會福利支出總預算為3,468.91億,比99年度增加221.57億。原因是國家對弱勢國民支持與照顧的社福預算,但細究其內容,發現最主要原因是健保費率調升,政府補助責任大幅增加的結果,其中政府對一定所得以下民眾健保保費差額補助編列159億元,這就佔了社福支出今年增加金額的71.7%,其它項目包括:國民年金及勞工參加勞就保經費因99年度編列不足今年增列40.4億元、勞委會編列ECFA就業協助基金10億、協助兩岸醫療的金門醫療大樓及新竹生醫中心共8.67億元,這些項目一共佔今年增加金額的26.7%,兩者相加就佔今年社福預算增加部分的98.4%,可見今年社會福利支出增加的部分都被健保、國保等法定保險經費補助及ECFA、兩岸醫療吃掉了。
真正增加在弱勢國民相關福利服務的預算少之又少,在100年的社福預算減列辦理災害救助及慰問等經費30,282千元,減幅45.43%,預算編列跟不上失能老人需求;身心障礙者居家及社區服務大砍六成經費;培力及服務婦女的經費,減列5分之1;兒少保護、輔導經費受到排擠等不合理的現象。可以說馬政府在100年的福利服務支出並沒有實質成長!一個持續為富人減稅,但面對民眾福利服務需求大增,而社福預算編列還是原地踏步的政府,決不可能是「苦民所苦」的政府!<<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