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身心障礙鑑定評估制度影響權益,如何因應殘盟提供諮詢專線解惑!
作者:殘障聯盟專員 汪育儒
民國101年7月11日起身心障礙障鑑定制度即將有所改變,身障者需到指定的鑑定機構做鑑定,並且要先做需求評估才能取得福利服務。身障者到戶籍所在的直轄市區公所或各地鄉鎮市公所申請,公所的人會發給身心障礙鑑定表及提供指定鑑定機構的資訊;同時會確認福利服務需求項目,如果沒有勾選福利服務的需求,後續就不會做需求評估,更不會提供服務。新的制度涉及所有身心障礙者的權益,殘障聯盟呼籲身心障礙者務必要注意相關的資訊及訊息。
關於新制實施的內容,不論是內政部與衛生署都尚未定案,相關服務辦法亦未正式公告,在正式上路前的一個月仍不斷調整,也未向民眾清楚的說明與宣導,讓身心障礙者非常焦慮,殘障聯盟特別建置了諮詢專線電話,盡量提供給大家第一手的資訊。
除了設立諮詢電話(02)2369-7110外,我們也在殘盟e能網建置了【身障鑑定新制專區】,內容包含工作人員版的問答集、身障者與家屬版的宣導單張與指導手冊,幫助大家更了解新制。歡迎身障者多加利用諮詢專線以及宣導專區,以保障自身權益!<<閱讀全文<<
營造無障礙生活環境,殘盟需要你!
各位身障朋友與身障團體工作人員大家好:
您是否在前往電影院、車站、百貨公司、學校、醫院、政府部門、郵局、銀行、便利商店等公共場所常碰到未設置無障礙設施或無障礙設施設置不良的狀況嗎?
從現在起,您不用再忍氣吞聲或自認倒楣,歡迎將這些資料提供給殘盟,我們將按季彙整提供給內政部營建署,由營建署加以列管,且轉給縣市政府於限期內改善。
歡迎大家踴躍提供資料,無障礙礙環境的營造需要大家的共同關心與監督!
◎下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改善不合格名單-身障團體與身障者回報表】
好書推薦
走過台灣身心障礙權益二十年~~ 殘障聯盟編著「覺醒•奮進」專書
這絕對是一本難得一見的好書!
沒有激情沒有煽情,平時的紀錄了20年走來,對台灣身心障礙人權的關注與努力,一字一句都是實踐的腳印,要知道台灣社會這20年的民主進步過程,不能不看走過身心障礙權益20年的歷史!
助印價:500元
從成立時的七十多個會員,發展至今天一百五十個團體,走過從戒嚴時期的衝撞,到解嚴後的成長茁壯,二十年來,殘障聯盟始終為了爭取身障者的權益,及推動實施完善的福利政策而努力不懈。這其中有著前人的蓽路藍縷,後繼者的延續打拼,更有著眾多善心人士、社會團體的關心和支持。
為了讓更多人瞭解這一路走來的點點滴滴,殘障聯盟特地選在成立二十周年前夕,出版「覺醒•奮起」專書,分別就特殊教育、支持服務、就業、經濟安全及無障礙環境等進行探討,透過對相關人物及事件的採訪,道盡台灣身障權益這二十年的流變,同時也體現出殘障聯盟在相關倡議工作上的努力。
本書傳達台灣社會這20年的民主進步過程,平實的紀錄了20年走來,殘障聯盟對台灣身心障礙人權的關注與努力。過去實踐的腳印,刻印出我們前進的方向與意志,這本書會讓你更瞭解你所投資贊助的殘障聯盟。
同時隨書還附上耗時半年製作的【見證身心障礙權益進展二十年紀錄片】DVD一片,片中向電視台調到多年前新聞資料,為您重現許多早期身障權益運動歷史珍貴畫面!<<更多訊息<< ----------------------------------------------------------------------------------------------------
『我的志願~聽見夢想的聲音』…他們的夢想需要大家的支持
助印價:500元
在建國一百年之際,殘盟舉辦「百年之美~圓夢計畫」,徵選30位身心障礙朋友。透過場景、道具、服裝等設計,一方面完成身障朋友的『夢想』,另一方面透過風格獨具的平面影像,呈現出身障者獨特的曲線、體態及自信的美,讓大家重新感受身體的美感與意義。
在這次參加圓夢的身障朋友,有罕見病萊氏症小朋友想當獸醫;有女性視障朋友,歷經三段戀情,都因她的身障,未能有圓滿的結果,她的夢想就是當一個美美的新娘;有位顏面損傷的朋友想當女僕咖啡店的服務生,特別的是,他是位男性,想挑戰女孩的打扮;有因罹患馨氏肌肉萎縮症的朋友,只因他無法自行移動及外出,他非常嚮往軍旅生活…,面對身障朋友包羅萬象不同的夢想,殘盟一一克服萬難,只希望能讓我們身障朋友身歷其境,圓這一生的夢。
他們的夢想需要大家的支持,我們除了在台北、台中、高雄舉辦攝影展之外,還出版『我的志願~聽見夢想的聲音』攝影集專刊,在這本專刊中,三十個夢想、三十個故事…等著與您分享生命之美!
<<更多訊息<<
(本次計畫邀請到獲獎無數的資深攝影謝三泰先生掌鏡、金鐘獎最佳編劇陳昭如小姐為圓夢身障朋友寫下他們的生命故事)
不願承擔責任,只想表達抗議的民航局
作者:殘障聯盟專員 劉俊緯
民航局於101年5月30日召開「身心障礙旅客搭乘國際航線班機相關事宜研討會」(會議記錄全文,詳見下方延伸閱讀),會議結論充滿著傳統武學太極拳的味道,充分將所有責任與應作為的事項推託給各航空公司,明顯不願承擔任何責任,卻在會中對表達意見的民間代表說出欲表達「抗議」之語詞,也讓我們見識到我國航空主管機關,果真不同凡響。
至於民航局整場會議都在打太極拳的情形,以當天會議之決議為例,民航局要求各航空公司依照以下結論辦理相關事宜:
會議結論第一點:請各航空公司協助了解所營運之航線之起訖機場,若無空橋者,是否有提供升降設備或斜坡,供行動不便旅客上下機;如無便利旅客上下機之設備,則請洽相關機場建議改善,以提升服務品質。
→ 提供與改善國內機場的無障礙設施設備,應該是由我國航空主管機關要負責處理,不應該是要各家航空公司分別回報與建議。
會議決議第二點:請各航空公司落實起訖點間旅客特殊需求之通報,以維持服務之連貫性;另亦請加強派駐各機場人員教育訓練,務必熟悉身心障礙旅客服務相關事宜。
→許多的歧視與偏見,來自於誤解與不認識,而要如何認識身心障礙者,進而能協助提供適切的需求,教育訓練是必要的。但各航空公司業者要如何找尋相關資源,以及如何辦理相關訓練課程,我國航空主管機關應該是要負責的。此結論只有民航局要求各公司加強教育訓練,卻沒有看到民航局身為主管機關所應有之角色。<<閱讀全文<< 對生命平等的假設─從保護到自助
作者:殘障聯盟實習生 呂聖章
我是一位無法尋找路標的人,迷失在陌生都市裡的洶湧人群中,是我生活的一部分,當你與我因相遇而談話的同時,初於習慣的我,或許會因為忘記應該看著你,而可能使你感到不舒服。
我是一位大學生,同時也是一名弱視視障者。在我有記憶的校園生活裡,國小到高中的十幾年中,我始終是個只能默默接受別人幫助的人,無論是家人、老師還是同學,認識我的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曾因為我的特質,而友善的主動前來協助,然而在這不斷被大家幫助以及不停被鼓勵的十幾年中,我不曾覺得自己未來會是個有能力實踐夢想的人。溫室中,我全然地接受整個社會的保護,因此別人只要有任何用視力嘲笑或傷害我的行為,大多都會受到譴責或實質的懲罰,在校園裡,我沒有機會體驗過職場的弱肉強食,對於自己畢業後的生活也幾乎沒有想像的勇氣。
去年9月,我參與了殘障聯盟對身障青年的培力課程,在講師與同儕對障礙經驗的分享中,我體會到自己長久無法釋懷的缺陷,源自於當我面對著每位協助我的友善大眾時,我不知道該如何平等地讓自己與彼此互動,唯一認同自己的理由,就是擔任一名稱職的被幫助者。<<閱讀全文<< 【人權糾察隊】身心障礙者的婚姻與家庭、性與生育權利
作者:殘障聯盟專員 劉佳恩
大家一起來當人權糾察隊,監督台灣身心障礙人權的落實吧!
一起想想「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中,身心障礙者的婚姻與家庭、性與生育權利是什麼?有哪些是「國家人權報告」沒有提到的?有哪些是台灣目前還沒有落實的?
把您的想法寫下來讓我們知道吧! ◎國際人權公約是這樣規定的: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第10條:
本公約締約各國承認:
1.對作為社會的自然和基本的單元的家庭,特別是對於它的建立和當它負責照顧和教育未獨立的兒童時,應給予盡可能廣泛的保護和協助。締婚必須經男女雙方自由同意。
2.對母親,在產前和產後的合理期間,應給以特別保護。在此期間,對有工作的母親應給以給薪休假或有適當社會保障福利金的休假。
3.應為一切兒童和少年採取特殊的保護和協助措施,不得因出身或其他條件而有任何歧視。兒童和少年應予保護免受經濟和社會的剝削。僱用他們做對他們的道德或健康有害或對生命有危險的工作或做足以妨害他們正常發育的工作,依法應受懲罰。各國亦應規定限定的年齡,凡僱用這個年齡以下的童工,應予禁止和依法應受懲罰。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第5號一般性意見書:
30.關於身心障礙者《公約》關於應向家庭提供「保護和協助」的規定意味著,應盡一切努力使身心障礙者(在其願意的情況下)與其家人生活在一起。第10條也意味著,根據國際人權法一般原則,身心障礙者有權結婚並擁有自己的家庭。這些權常常被忽視或剝奪,智能身心障礙者尤為如此。在此種情況和其他情況下,對「家庭」一詞作廣義解釋,並應在解釋時考慮到當地的恰當的習慣用法。締約國應確保法律、社會政策和做法不阻礙這些權利的實現。身心障礙者應得到必要的諮詢服務,以行使和履行其在家庭中的權利和義務。<<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