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v.s開發】環保署自廢武功,國家公園開發案環評審查竟下放地方!
墾丁後灣京棧大飯店開發案環評已有條件通過,11/12(二)因重新設計必須重新進行「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審查單位卻由環保署下放給屏東縣政府。
墾丁悠活案開啟了國家公園內開發案移轉地方環評審查的先例,後灣京棧飯店開發也循此前例,即使環評案已由環保署審查有條件通過,但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審議卻轉交給地方政府,放水嫌疑重大。讓人不禁擔心位於台灣國家公園內的開發案,都可循悠活與京棧兩案由地方政府進行環評,球員兼裁判的情形恐讓國家公園內的生態面臨重大開發壓力,而國家公園也形同虛設,放棄了保育為第一優先的初衷。
我要聲援!前往連署 後灣陸蟹不搬家,墾丁不要第二個美麗灣!
屏東環盟理事長洪輝祥表示,陸蟹在陸地是完美的分解者、清道夫,將不起眼的落葉腐果快速轉為動物高蛋白!在海裡,則成為最無私的奶媽,哺育海洋生態與人類!期盼京城集團不要成為陸蟹公敵!堅決反對設立飯店在陸蟹的家!應尋求替代方案,設立為國家公園陸蟹保育區。
圖:11/12,環評委員赴飯店預定地場址(即陸蟹棲地)現地勘查。
2007年屏東縣政府准許業者在後灣大肆整地,經通報調查現場死亡陸蟹約有5,000隻以上,開啟了民間守護後灣陸蟹的運動。屏東縣教育產業公會生態中心執行長朱玉璽表示,6年多來,在環境自然療傷護育下,後灣陸蟹生態已經逐漸恢復了!如今在墾丁國家公園漠視、屏東縣政府期望京棧飯店當「陸蟹守護神」的企圖下,全台灣西海岸最完整優良的陸蟹棲地─後灣,將很可能葬送在官、商、學共利的貪婪下。
圖:2007年,朱玉璽帶領班上小學生赴後灣陸蟹棲地調查。
京棧飯店委託的陸蟹專家李榮祥說,飯店開發過程中的後續生態調查,大家或民間可以一起來!「問題是主要棲地毀了,陸蟹死的死,逃的逃,是要來調查,還是來驗屍啊?」朱玉璽擔憂地說。
盼社會各界積極關心國家公園的未來!
11/12(二)的初審結論:補件再審,要求開發單位達成以下事項:
1.陸蟹環境的評估基準,除了以蟹洞數量(以2007年)標準要求外,再加上凶狠圓軸蟹降海產卵母蟹實際數量(2013年墾管處)1/2為停止施工營運的依據。
2.為保護陸蟹生態棲地環境,建築工程不得改變地下水水文,請審慎評估地下室之必要性。
3.依墾丁國家公園遊憩區(一)細部計畫案,旅館用地應符合不超過3層樓或11公尺之規定。
4.本案請開發單位依審查委員意見於文到30日內完成補正,並將補正資料送本府安排召開後續初審會議。
【連署ing】後灣陸蟹不搬家!墾丁不要第二個美麗灣!
敬請京城建設公司保留後灣陸蟹完整棲地,以經營後灣村為生態飯店的方式,共創生態、後灣居民與業者三贏的局面。
我們的訴求:
1.後灣生態村:後灣陸蟹棲息地是目前墾丁國家公園大型陸蟹最重要的棲地,卻被墾管處規劃為遊憩區,目前雖已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京城建設也正在規劃開發細部計畫,但是學者與環保團體都認為:一旦現地開發為100餘房間大飯店,棲地被毀,陸蟹勢必消失,是國家生態資源無可彌補的損害。固有請貴公司基於上市公司的社會責任,能將貴公司的設計、營建與開發能力,轉為承租後灣的現有聚落,保留後代子孫最好的生態與海洋資源,並將開發利益與後灣村民結合。
此舉將是台灣最好的開發典範,在永續生態條件下,業者與當地居民合作經營的典範!
2.難以承擔的風險:一旦貴公司開發現有棲地而違反環評 (依環境影響評估有條件通過決議:開發或營運階段,陸蟹數量不得降低為原族群量一),貴公司形同將數十億放在一個巨大的風險上。加上生態棲地被毀是『不可逆』現象,我們容不起一次實驗失敗的風險。
3.企業社會責任:全國各界都關心此案,貴公司系上市公司,理應善盡企業之社會責任。如將此棲地開發破壞,恐有損貴公司商譽。我等也善盡非政府組織(NGO)的言責,提供三贏的替代方案。企盼貴公司能察納雅言,站在貴公司與環境棲地都能永續的前提上,謀求貴公司、後灣居民與環境敏感區的最大利益。
我們再次呼籲:
生態村是一項人與自然生態互賴共生的關係。後灣的海洋生態豐富,村民樸實堅毅,早已發展出人與環境的和諧關係,任何開發都不應破壞他們的社會關係與環境條件。唯有生態村的永續經營,才是國家公園的遊憩、觀光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