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離異父母共親職 」─社團法人花蓮縣兒童暨家庭關懷協會─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September 13,2017讓「離異父母共親職」在台灣推動起來
什麼是離異父母共親職?
「離異父母共親職」的目的是希望幫助離異後的父母,以及你我身邊的每一個人改變思維,
真正理解離異後仍然共同合作照顧孩子不單單是一份責任,對於孩子來說合作式父母是孩子
面對父母婚姻變動後的期盼。為愛孩子,我們都應該支持「#離異父母共親職」並在台灣動起來。
離異不單親,爸媽愛孩在布萊德彼特(Brad Pitt)和安潔莉娜裘莉(Angelina Jolie)的離婚案鬧得沸沸揚揚,甚至安潔莉娜裘莉指控布萊德彼特有家暴,有人認為這是安潔莉娜裘莉為了爭取監護權的手段,姑且不論事實為何,父母在離婚過程中的相互指控,其實已經很撕裂孩子的心,不只美國,台灣亦有一些離婚父母為爭取監護權或禁止對方探視而指控一方對孩子有性猥褻等傷害,孩子可能會馬上被暫時安置,這些離異父母的高衝突,拿孩子當作攻擊對方的武器,或讓孩子不斷暴露在父母紛爭的槍林彈雨中,都是傷害兒少身心至鉅,所以我們需要關注與保護這群高衝突離異家庭下的孩子。就在9月30及10月1 日兩天,花蓮縣政府主辦,花蓮兒家協會承辦之「以兒童為本之離異父母共親職的港台專業研討會」,有200位家事紛爭領域的專家齊聚在門諾醫院學習在香港的司法界與社福界所推動”離異父母共親職”這概念與實務做法,強調父母對子女的監護"責任"而不是"權利",這也是台灣應該宣導的觀念,因為監護"權"容易造成父母雙方爭奪,若問父母,誰要承擔監護"責任",就會促發思考自身能否承擔,香港的父母共同責任模式亦強調即使離婚,仍有與對方共同照顧孩子的責任,另香港對一個高衝突離異家庭的多元協助是很值得我們司法與社福界參考學習,其中香港運用親職協調員協助高衝突父母處理離異後子女照顧安排,是很新的做法,根據聯合國兒童人權公約,兒童不是大人的財產,離異父母有責任協商出照顧教養孩子的方案,高衝突父母無法協商,需要專業人員的協助,這些觀念與做法都待台灣政府來推動。花蓮開啟了第一步,辦理「離異父母共親職港台研討會」,研討會的口號是「離婚非單親,爸媽愛孩在」,要做到移風易俗、典範轉移(paradigm shift)需要大家努力推廣。花蓮縣兒童暨家庭關懷協會理事長/門諾醫院精神科主任 王迺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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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研討會照片花絮**
親職講座簡介 親職講座分為2小時的講座課程,以及4小時的親職協調工作坊。2小時的課程內容提供家長理解對於婚姻衝突不斷對子女可能產生的影響、法律相關程序及學習雙方如何共同合作協助子女適應家庭結構的變動;4小時個工作坊更能深入自我探索,進而改善家庭成員互動關係與減緩衝突。
※相關資訊如下:
※上課地點:花蓮地方法院 聯合服務中心一樓 法律諮詢室 ※報名方式:請洽花蓮縣地方法院家事服務中心03-8225144分機584~5 家事服務中心服務:社會福利諮詢服務、家事案件成人/兒少出庭服務、心理諮詢 服務、法律諮詢預約、資源轉介/提供/連結、婚姻/家事商談服務、親職講座/支持 團體、心理諮商服務 周一至周五8:00-12:00,13:30-17:30 / 電話:03-8225144 #584、5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