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婦女基金會電子報 第34期】誰能理解受暴媽媽心中的苦─現代婦女基金會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September 25,2017「為 $ 賭性命?!」- 女性業務人身安全誰來顧?(下)
在上期的電子報中提及,由於近來發生嚴重的女性業務人身安全事件,使得本會開始關注這個議題,並於八月間與TNS、emailcash針對500位受訪者進行「女性業務人身安全網路問卷調查」,期望針對該族群的安全現況多所了解。 其中,在問到女業務們前往拜訪客戶時會採取哪些自我安全保護措施,近八成的受訪者表示會注意自身穿著是否得體(78.4%),或將外出地點及訪視對象告知同仁、親友(78.2%),七成的受訪者不在偏僻無人的空間與客戶獨處(71.6%),67.4%的受訪者若發現現場情勢不對則會禮貌性假藉離開,六成(60.6%)會注意自身飲食避免被下藥,並有五成以上的受訪者會請同事陪伴拜訪(佔56.4%),顯示大部份受訪者對自身安全都有相當的警覺性,避免落入危險的情境。但相較受訪者任職公司對於維護員工人身安全的措施,有62.6%表示公司可安排其他同仁陪同出差或拜訪客戶,29.8%則由資深工作人員傳授自我保護方法,其中由公司直接提供安全訊息或相關課程的並不多見,且更有1/4的受訪者(24.6%)任職公司並未提供任何保護措施,且倘若有事故發生,87%的受訪者公司並未有任何救援或申訴管道,無疑是讓女性業務「隨人顧性命」。對此,六成以上的受訪者期待公司在發生事件時能提供有效的協助及處理(佔64.0%),或是能夠安排其他同仁陪同拜訪客戶(佔63.4%),四成以上期望公司設立健全的申訴管道(佔44.2%),也期望公司能提供防身器材(佔40.8%)。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王如玄主委對此表示,業務員的人身安全是「勞工的議題」而非「性別的議題」,目前相關規定散見於各項法規中。其中,「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對於職場中發生的性騷擾事件,具有提供受僱者及求職者免於遭受性騷擾工作環境的義務,平時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若於職場發現其受僱者遭受雇主、同事或顧客性騷擾時,應立即有效地糾正該人員的行為並採取相關的補救措施,否則可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因此,若受僱者向勞工主管機關提出雇主違反性平法性騷擾義務之申訴時,主管機關應依法進行調查以保障受僱者的權益。此外,基於雇主有照顧受僱者之義務,王主委亦表示在可預見受僱者於執行業務時所可能遭受之危害時,雇主應提供必要之相關安全訊息、課程或措施(例如:留下外勤地址,定時聯絡或回報、注意異常客戶等),使受僱者免於陷於危險之環境中,否則受僱者亦可依據民法第483-1條及487-1條向雇主請求連帶賠償。承上,勞委會及各地勞工行政機關除須將性騷擾之防治納入勞動檢查項目並加強檢查外,亦會在相關宣導活動中,向事業單位加強宣導應注意受僱者於執行業務時之人身安全,以保障受僱者的身心安全。 員工人身安全屬於勞動安全的一環,員工是公司的資產,而公司事前採取的防範措施將可避免傷害的發生。對此,本會呼籲企業重視員工人身安全,要求企業:建立維護員工安全的預警制度、鼓勵員工參與人身安全防治訓練、提供內部求助及申訴管道,並協助危機事件後員工的復原及照顧,讓受雇員工都能「安全訪客戶,放心衝業績」!此外,現代婦女基金會於今年七月起整合會內資源,正式啟動「女性業務人身安全專案」,期望針對高危險族群提供更多安全協助,目前本會已編製女性業務人身安全手冊,歡迎企業助印;本會並將在今年底於全省辦理相關職場人身安全訓練課程,屆時歡迎有需要的女性從業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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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出的苦
◎花蓮地院家暴服務處/蕭秀平
前幾天,好久不見的佩瑩(化名)突然出現在服務處,她看我正在服務其他個案,便揮揮手向我致意後即轉身離去;但半小時之後,她又再度出現,我趕緊迎上前去打招呼並關心她的近況,她勉強露出「我很好」的笑容,然而眼中卻透露出些許無奈,似乎有滿腹委屈、說不出的苦。 她邀請我外出聊聊,走到外頭的走廊,她才緩緩說道:「剛才出庭後,終於結束所有的訴訟案件,所以我想來看看妳,想當面跟妳說聲謝謝,剛才看到妳認真地幫助其他個案,我真的覺得很感動,當初如果沒有妳們的幫忙,我可能到現在還沒有勇氣踏出去…」她說著說著就哽咽了,眼眶也不禁泛紅。 我輕輕地拍拍她的肩膀說聲「加油」,她擦擦眼淚,肯定地對我說:「我會的,為了三個小孩,我會努力….」但淚水還是忍不住滑了下來。她說她其實真的不想哭,應該要開開心心地,但是一看到我,就覺得有很多很多話想要傾訴,情緒就忍不住激動了起來。其實,一年多前保護令核發下來後,佩瑩早已經身心俱疲,又加上身為老師工作十分忙碌,於是就請了律師協助後續的離婚訴訟。 看到她的淚水滑落,我輕聲問道:「怎麼了,是訴訟不順利嗎?」 她搖搖頭說:「不是,訴訟已經都結束了,只是我真的好累、好累,而且我不明白,為什麼法官不能在離婚時就一併處理監護權和扶養費的問題,還要讓我多花一筆四萬五的律師費用?剛才我的委任律師還遲到,從頭到尾都是我自己在法庭上答辯。」 她委屈的說:「原本從4月就應該開始付的扶養費,但是法官卻說從下個月(8月)再開始付就好,那這四個月快十萬元又沒有了,我能怎麼辦?我很無奈但是也只能同意,我覺得好累,只想要快點結束這訴訟,如果可以儘快結束,怎麼做都無所謂了…錢沒了再賺就有了,只是我真得很感慨,這些司法過程對待我們受暴婦女怎麼這麼的粗糙、漠視我們的生活權益,是不是因為我是老師,大家就認為我受過教育而且具有社會地位,就應該被質疑我是需要被幫助的嗎?」 回想起佩瑩當時來求助的狀況,因為她的先生也是老師,他很清楚打人驗傷會留下證據,所以都是用「精神虐待」的方式對待她,像是在屋內燒炭、故意同時吸很多香煙,製造大量二手煙,搞得家裡烏煙瘴氣;經常大聲用貶抑的言詞辱罵佩瑩持續1小時以上;明知孩子們怕黑,卻破壞房門,取走小夜燈;或在孩子洗澡時故意關掉瓦斯,讓她們沒有熱水可洗;在家中故意製造髒亂,令人無法忍受…等。 剛開始她向警察求助時,就多次被質疑:「妳真的是要來報案的嗎?可是妳和孩子又沒有受傷?這樣沒辦法告他的啦….」後來,在家暴中心的法律諮詢建議下,來到基金會服務處聲請保護令,但是聽了蒐證的建議後,她幾乎想放棄,因為在忙碌的教學工作之餘,她還要抽空撰寫受暴史、甚至還要想辦法錄音、拍照、寫譯文…在整理這些資料的時候,等於又再一次回憶這幾年來她與孩子受到的恐怖對待,淚水總是不受控制地狂流。 而在進入法官的審理過程中,受暴狀況都還沒開始詢問,就直接被質疑:「兩位都是為人師表,有什麼事不能好好溝通嗎?」當下的她聽到後情緒激動到無法言語,難道因為是老師所以就不會受暴?不知流過多少次的淚水又不聽話地流下,心中真是有苦說不出。 或許佩瑩身上看不到傷痕,但在與她接觸的過程中,我深刻感受到她心底淌血的傷口,她的精神飽受極大的傷害,但是又礙於「老師」的身份光環,無法輕易向旁人傾吐,而且在求助的過程中,她所受到外界異樣眼光與質疑更造成的二度傷害。看著她嬌小的身軀要承受這些沉重的壓力,都讓我感到非常不捨與心疼。 我強壓下心中激動的情緒,想到她獨自承受照顧三個孩子的沈重負擔,趕緊問她:「目前還需要我們提供什麼幫助?需不需幫妳與其他單位申請相關的訴訟費用補助?」她卻搖搖頭說:「謝謝妳,但是我不需要,請把資源讓給更需要的人吧!真的很感謝妳,我知道妳們工作很忙,不耽誤妳工作,我先走了…」 我望著她離去的嬌小背影,內心衷心地祝福她與孩子們,能夠從此就遠離暴力,不再遭受恐懼的威脅。 |
看電影做公益,在笑聲與省思中圓滿落幕
| 面對這兩個月捐款銳減,基金會為了籌募不足的服務經費,在台灣華特迪士尼電影事業部的協助下,於九月二十一日晚上七點假喜滿客京華影城舉辦「男女生了沒」電影公益特映會。 在義賣票券的過程中,工作人員深刻感受因莫拉克風災導致捐款的排擠效應,推動起來倍加困難;好在透過部份團體的捐贈及基金會董事們的支持,電影票全數售罄,擔心義賣票房的壓力總算有所緩解。 接下來近一百分鐘的電影放映過程中,隨著劇情起伏,整場笑聲不斷、毫無冷場。片中,女主角設定的十大擇偶條件嚇跑了多位追求者;而男主角滿口大膽「敢性」狀似猥褻的言語和他的沙豬態度,看似讓他在男女關係上風光無限,卻無法找到真愛;最後,當雙方脫掉自我保護的外衣及偏見,憑藉真摯坦白的心相互了解,並學習欣賞對方的優點,最後才讓兩人的愛情有了圓滿的結局。 這部電影在輕鬆幽默之餘,也反映出男女交往偏頗的觀念,不少觀眾在觀賞後都有不同的自我省思,一位王小姐表示:「這讓我反省和男友交往時,是不是無意中也有不自覺想要『控制』彼此關係的行為出來。」現代婦女基金會姚淑文執行長也表示:「基金會長期關注親密關係的議題,我們發現許多男女在性別角色的學習過程,常會限制我們對愛情的摸索,女性在愛情中常被界定為被動者或受害者;相反的,男性常被認為是愛情的主動者或傷害者。其實感情需要多一些時間讓兩性多互動、了解及體諒,希望雙方擦起的是愛的火花,而不是暴力的戰火。」 對於未買到公益電影票的朋友,我們也懇請您將此筆預算轉為捐款,持續協助這些弱勢的婦女及兒童,在最需要的時刻扶她們一把,讓她們能夠有個安全的家!捐款方式請參考本會網站:http://www.38.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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