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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主:現代婦女基金會
創刊日期:200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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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7 05:00:00/ 報主:現代婦女基金會
[公益聯播]支持目睹家庭暴力兒童的心靈重建工作
本期目錄
年輕女性跟蹤大調查
擺脫不掉的恐懼
跟騷危險不容小覷
38婦女要安全 給我反跟騷法
年輕女性跟蹤大調查

  聯合國資料顯示,跟蹤騷擾是全球婦女最大的人身安全威脅之一,相關統計數據指出,日本有15%的年輕女性認為身邊存在跟蹤狂,而2013年跟蹤案件更突破2萬件。近年來,國際間開始注意到跟騷對於女性的威脅,這是令人強烈恐懼的犯罪,也具高度致命性,從過去張彥文殺女友案即可見跟蹤騷擾的危險性,但我國現行法規對跟騷行為仍舊欠缺有效的法律能夠加以制止和懲戒。

5成擔憂遭跟蹤

   為了解年輕女性遭跟蹤騷擾的現況,本會針對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女學生舉行調查,共回收1134份問卷,受訪者年齡為15到24歲為主。統計顯示,有52.7%的年輕女學生擔心遭遇跟蹤騷擾,主要擔心對方傷害自己或親友,生命安全恐遭威脅;若對方知道自己的住所、學校或上班地點,可能造成更大困擾或危害。

年輕女性跟蹤大調查

1成曾被跟蹤

  現代婦女基金會林美薰副執行長表示,本次調查有12.4%的年輕女學生表示曾遭遇跟蹤騷擾,被跟蹤的型態以通訊騷擾為最多(77.3%),可能透過電話、簡訊、網路等加以騷擾,或是監看當事人的動態等;其次加害人也常直接跟監(42.6%)或教唆他人跟監(24.4%),以站崗、尾隨、或在某處監視等方式,讓被害者時刻都需提防受害,造成相當大的心理壓力;調查也顯示兩成的受害年輕女學生遭遇科技跟騷(19.9%),對方會利用網路科技、衛星定位等方式騷擾或竊取被害者的資料,這和科技進步、年輕人使用較多的科技設備有關。

年輕女性跟蹤大調查

3成生活受影響

  上述跟蹤騷擾者大多為男性,其中高達三成為陌生人,(前)男/女友與追求者各佔四分之一;大部分受訪者被跟蹤的期間大多都在6個月內,但中長期者仍佔一成餘,顯示跟蹤往往維持一段時間,造成的恐懼困擾也非短期。33%被跟蹤女學生表示生活秩序亮紅燈,甚至感到害怕無助,沒有安全感。受害者雖可能嘗試與對方溝通、向他人請求協助,或用各種方法阻斷對方接觸,其中只有不到一成的被害者曾經報警或提告(7.8%)。如此低的司法求助比例更凸顯造成被害人身心崩潰的長期反覆跟騷行為,卻無法可管,被害人無計可施的窘境。

年輕女性跟蹤大調查

擺脫不掉的恐懼

※家家

  我高中的時候開始和他交往,當時他為了要掌握我所有的交友狀況還有行蹤,嚴密的監控讓我喘不過氣來,所以我提出了分手。當我提出分手之後,他就開始了一連串騷擾的行為,他突然跑來我家砸玻璃、丟垃圾,在門外狂叫怒囂到鄰居來抗議,甚至有一天在開車山路上逼車,作這麼危險的舉動,只為了要我下車跟他說話,一直到我的家人幫忙出面協調,他才願意跟我分手。

  分手後,他還是會不時跟我聯絡,不斷展現他改過自新的態度和行為,希望可以再給他一次機會,兩年後我上了大學,也被他的真誠打動再次跟他復合。

  可是沒想到,在一起沒幾個月,我發現他根本沒有改變,之前的好都是演出來的,所以我立刻提出分手。他開始每天半夜不斷發信和簡訊給我威脅要自殘或是要來傷害我和我的家人,而且把我住在各地的家人地址全部張貼出來,讓我非常擔心…

  他也開始不斷出現在我的學校中,我上任何課、我的社團活動時間,都會看到他就站在教室外,就這樣盯著我看,我整個神經緊繃到極點。

  即使沒看到他的出現,我也會收到他傳來的LINE「你現在喝的飲料好喝嗎?」或是「你為什麼要跟其他男生說話?」之類的訊息,讓我非常恐慌是他就在我身邊我卻看不到他,我真的很害怕他會突然出現傷害我,我到哪都不覺得安全。

  後來,我真的受不了了,我提出了保護令,也請了我的朋友來作證。但是沒想到他不但沒收斂,還查到我的朋友電話不斷去電騷擾恐嚇,還在網路上不斷散播我的壞話,把我說的非常難聽,結果,我的朋友漸漸都消失了,沒有人敢再出來幫我,讓我覺得像在孤島上一般孤立無援。

  現在只有保護令可以幫助我,但是只有保護令卻阻擋不了他的行為,在暫時保護令核發下來後,他還是不斷出現在學校裡,他就說:「校園本來就是對外開放的,我只是進來運動、散步,會碰到你都只是巧遇,我也沒要對你做什麼,誰可以說我違法?」而且保護令也無法完全保障到我的生活,也沒有法令可以保障和我一樣受到威脅的朋友…這種無助的恐懼,何時能解脫?

擺脫不掉的恐懼

跟騷危險不容小覷

  十多年來,大家都以為臺灣婦女人身安全相關法令已經很齊備,雖然臺灣制定了亞洲第一部家庭暴力防治法,也有很完整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和性騷擾防治法規,聯合國、歐盟、美國等有關討論婦女安全的保障法令,一定包含性侵、家暴與反跟騷等三法,這些地區國家及日本,也都早已制定反跟蹤法案,但我國至今仍然欠缺。

跟騷危險不容小覷

  暨南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系王珮玲副教授表示,這次提出的「跟蹤騷擾防制法」若能通過,整個婦女人身安全的保障絕對更加完善,也能保障少數的被害男性,如果這些造成被害人很大傷害卻隱微難見的跟蹤騷擾行為都能立法保障,對全民來說都是很大的幫助。

此外,因為跟蹤騷擾行為具有四高的特性,就是「發生率高」、「危險性高」、「恐懼性高」和「傷害性高」,因此必須立法加以規範。

1.「發生率高」:本會調查顯示15-24歲的女性遭跟蹤騷擾的發生率是12.4%,英國全國性的統計顯示發生率是11.8%;美國則是針對婦女進行調查,12人中有1人曾遭跟蹤騷擾過,約是8-9%。一個人一生遭遇暴力毆打的機率,其實微乎其微,但對一般人來說,跟蹤騷擾發生率至少有一成以上,發生率是非常高的。

2.「危險性高」:國外資料顯示女性被殺害的案件,有七成以上都伴隨著跟蹤的經驗,許多跟蹤騷擾案件也普遍存在暴力傷害、威脅、恐嚇行為,因此危險性特別高。

3.「恐懼性高」:跟蹤行為帶給被害人很大的恐懼,許多受害女性不敢回家,也有很多人晚上回家不敢開燈,而且一定會拉窗簾,深怕被加害人知道她回到家;有的人不敢出去工作,甚至因此不敢出門;有些人不得已一定要出門,就要變裝,戴口罩、墨鏡、帽子,就是害怕被加害人發現。

4.「傷害性高」:跟蹤騷擾都是長期而非偶發的行為,所以從資料可以看到,被害人可能因此罹患憂鬱症、焦慮症,甚至嚴重的會有創傷壓力症候群,而且其社交生活大受影響,會逐漸和外界隔離孤立。有婦女的子女經常目睹加害人跟蹤騷擾婦女,因而罹患很嚴重的憂鬱症,只要聽到摩托車發動的聲音,就會不斷的發抖。

38婦女要安全 給我反跟騷法

  由於跟蹤騷擾行為對女性日常生活及身心安全都具有相當程度的破壞性與危險性,然而目前我國並沒有實質有效的法令加以約束。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長、立法委員潘維剛說,本會成立以來陸續推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性騷擾防治法通過,讓婦女有所保護。近年來發現跟蹤騷擾對婦女安全的威脅甚大,本會便即刻召集專家學者成立了工作小組,著手推動立法工作,耗費一年時間完成「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並將於本會期送入立法院。立法工作小組成員王如玄律師表示,本會草擬的「跟蹤騷擾防制法」具備下列特色:

1.明定跟蹤騷擾為犯罪行為:明確規範跟蹤騷擾就是犯罪行為,並具體定義其樣態,本法若通過後全民/男女皆適用。

2.警告命令制度:警察機關得依職權或被騷擾者申請,核發警告命令,即時制止相對人的跟蹤騷擾行為。違反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3.防制令制度:為避免被害人持續遭受相對人跟蹤騷擾危害,本草案特別設計了類似民事保護令的「防制令」制度,可由法院核發包括禁止跟蹤騷擾、遠離特定場所、禁止蒐集或持有非公開資訊等命令。

4.行政罰與刑罰雙軌制:無正當理由而跟蹤、騷擾者,將科處三萬元以下行政罰鍰;若跟蹤、騷擾行為危害他人身體健康或自由時,科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參照刑法加重結果犯的立法模式,因跟騷行為致死亡或重傷結果者,提高刑罰,以有效嚇阻跟蹤騷擾行為。

38婦女要安全 給我反跟騷法

  立法推動小組王如玄律師說,本次調查中顯示,加害人有將近三成是陌生人。綜觀國外法令,禁制令或保護令制度的適用不只在家庭成員之間,也不只在同居或非同居的伴侶之間,陌生人之間的侵害行為是需要被保護的。本會推動的「跟蹤騷擾防制法」明確定義跟蹤騷擾必須是持續性、已對被害人的生活造成影響的行為。「跟蹤」包括直接或間接去監視、跟追,或掌控被跟蹤者或其相關之人的行蹤、活動,不論是在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或經常出入的場所。「騷擾」則為對被騷擾者或相關之人為干擾、警告、威脅、嘲弄或辱罵,或甚至於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物品,或無故逗留在被騷擾者或其相關之人週遭,也在定義範圍之內。

  在38婦女節前夕,也是元宵節的這一天,現代婦女基金會推出「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並以點亮燈籠象徵「照亮婦女安全路」,期許所提出的法案能盡速通過,近而能遏止跟蹤犯罪,讓全民都能擁有不被跟蹤騷擾的安全自由。

38婦女要安全 給我反跟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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