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達基電子報第一期:我們關心的社會─【山達基公益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May 05,2015為人權發聲,人人有責
談人權,許多人會以為那是遙不可及的夢想,或者認為它是個嚴肅的話題,避而不談。但其實人權是如此地貼近我們的生活,人權即是生活。
誠如世界人權宣言發起人艾蓮娜 羅斯福夫人所說:
「世界人權究竟從哪開始呢?」
「從小的地方,靠近家園的地方開始─就是因為如此的近、如此的小、以致於世界上任何的地圖都看不到。……在那些地方,不論男的、女的、還是小孩,都追求公平的對待、相同的機會、同等的尊嚴,而沒有差別待遇……除非這些權利在這些地方很重要,否則它們對任何地方幾乎不具意義。」
許多人口中大談人權,卻殊不知人權是什麼,或何謂世界人權宣言,以及宣言究竟有哪幾條。那要如何落實於生活中呢?人權不該淪為紙上談兵,而是實際去做以及呈現。這可以大到國與國之間的和平相處,也可以小到小朋友之間的尊重與包容。這可以延伸到職場上老闆尊重員工的權利,員工也尊重公司的制度。在工作機會的給予上,男女應該平等無歧視。肢障人士及弱勢團體應得到相等的機會及相同的待遇。每個人皆享有不可剝奪之權利,包含生命權、自由權與追尋幸福的權利。
根據國際青少年人權協會台灣分會所作的一項統計,在台灣有八成以上的人不知道人權的內容是什麼。有鑑於如此,山達基教會聯合國際青少年人權協會,在台灣各地的學校、機關及團體中教導人權:從最簡單的「人人生而自由且平等」到「人人對社會負有義務」等三十條權利。想要人權永續發展,就應該從小就落實人權。山達基教會的志工常常在學校裡指導小朋友,應該尊重彼此,無論是一個人的外表或特質;可以自由地說出想說的話,但不要侵犯到別人等,這些都是最基本的人權教育。
由於很多人不知道他們的權利,所以問題出現了:誰可以確保人權受到尊重呢?
答案是,我們可以從曾經造成影響,並且為我們開創出今日人權新局面的人身上獲得啟發。這些人道主義者為人權挺身而出,因為他們認清了,如果他們不站出來,就不可能有和平與進步。他們當中的每一位,都大大地改變了這世界。
在1960年代,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恩為美國有色人種的權利奮戰時,他鄭重聲明:「任何一個角落的不公平都威脅到每一處的正義。」
提倡運用和平抵制壓迫的印度聖雄甘地說:「非暴力是用來對待人類的最偉大力量。它比人類所精心設計出來最具毀滅力的武器還要更具威力。」
美國獨立宣言的發起人湯瑪士‧傑佛遜先生也曾宣稱:「優良政府的首要也是唯一合法的目標,是造福人民的生活及快樂,而不是毀滅它們。」他同時也表示:「凡人生而平等,皆受造物者之賜,擁有不可剝奪之權利,包含生命權、自由權、與追尋幸福之權利。」
致力於人類自由與宗教自由的人道主義者L.羅恩 賀伯特先生也說:「人權必須要落實,而不能只是理想。」
他們每一位都為人權發言並且以身作則,發揮自己的龐大影響力,是真正的人權倡導者。這些人的勇氣與高尚都足以作為世世代代人們的典範,許多人都深受他們的啟發,並在世界各國倡導人權,促使人權落實及發展。
為人權發聲,人人有責,期盼每一個人都能盡自己的一份力,在社會上各個階層,從自己做起,讓人權漸漸落實在每一個地方、每一個角落。讓人權落實,不再是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