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光華電子報-不識「廬山」真面目?(上)(2009/11/11)─台灣光華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November 21,2024不識「廬山」真面目?(上)
文‧陳歆怡 圖‧林格立 今年8月,台東知本溫泉區內的金帥飯店轟然一聲倒在暴漲的知本溪裡的畫面,透過電視新聞反覆播放,早已成為國人關於莫拉克風災的驚悚烙印。令人欷噓的是,相同的劫難在一年前辛樂克颱風時就曾降臨在南投廬山溫泉區,而短短一年內,廬山溫泉區連續遭逢3次風災侵襲,不僅讓昔日的「天下第一泉」滿目瘡痍,也把台灣各大溫泉民宿區違建林立、過度開發等陳年問題一併沖出來。 在全球氣候產生劇變,自然反撲如此強烈的此際,廬山溫泉該何去何從?「廬山經驗」又給台灣的風景區觀光文化帶來什麼省思? 10月初秋,來到莫拉克風災後的廬山溫泉區,從位於高處的公共停車場往兩岸旅社櫛比鱗次的塔羅灣溪望去,只見水利署第四河川局僱請的四、五台怪手,正以愚公移山的姿態,一匙匙地挖掘著塞滿整條河道的土砂;水泥護岸後方,道路與建築物的1樓盡皆埋沒在土石中,抬升後的「路面」顯得泥濘而崎嶇。 不要以為這是去年秋天辛樂克及薔蜜颱風留下的殘局,如果你是今年7月來到廬山,看到的景況會有所不同:不僅連接上、下溫泉區的溫泉橋便橋及兩側道路已能順利通車,塔羅灣溪護岸的缺口也全數修補完成,河道則清出至少4米的深度,旅宿業者也有部分在勉力清理與裝修後,重新恢復營業。然而,一場莫拉克颱風,轉瞬間就讓一年來的復建成果化為烏有! 曾經湧現天賜良泉的塔羅溪灣,在展現過她的驚人破壞力後,如今又輪到人類在她身上大刀闊斧,名為復建,卻怎麼看都像一條永遠不會痊癒的傷口。 走過繁華 不到一個世紀前,廬山溫泉區還是山高谷深的清幽之地,是賽德克族原住民的狩獵場,躍入湍急的塔羅灣溪裡,還可在冷冽的溪水與熱騰騰的湧泉間穿梭。 1942年,日本殖民政府伴隨著對山區進行的「理蕃事業」,在這個海拔1,100公尺的深山設立了全台最高的溫泉療養所,名為「富士溫泉」,專門提供警官療養與治病之用。招待所旁的「馬赫坡」林地,便是12年前(1930年)賽德克族頭目莫那魯道帶領族人反抗日人壓迫的最後退守據點。 1950年,先總統蔣介石來到此地視察,認為這裡的山景神似江西廬山,便將「富士」易名為「廬山」,療養所亦改為「警光山莊」。 1970年代,政府解除山林管制、鼓勵觀光產業入山,廬山由於可供開發的腹地面積有限,平地來的生意人便紛紛沿著塔羅灣溪兩旁的高灘地違規搶建;建物或溫泉設施緊鄰河道佈置,自然野溪兩側則築起僵硬的水泥護岸,只留下窄窄20至35公尺做為河道,種下如今環境超載的惡因。 及至經濟成長、國內旅遊風氣蓬勃的1980年代,廬山溫泉踏入觀光的全盛時期;對旅客而言,走一趟廬山吊橋,邊泡腳邊煮溫泉蛋,賞春櫻或秋楓,順遊合歡山一帶風景名勝,夜晚再回到旅社泡溫泉,便是一場美好的旅行。 1999年921大震,離震央九份二山約35公里的廬山只有輕微山崩,然而整體觀光產業步入衰退,其後旅宿業者透過聯合促銷與不斷推陳出新,努力創造第二春。即便經濟景氣低迷已久,還是有遊客樂於來此回溫「天下第一泉」的盛名。 另一方面,早在1994年的道格颱風,就曾將兩岸整排旅社的1樓淹沒,921地震之後,塔羅灣溪及濁水溪上游廣達五千多公頃的集水區地質更加鬆動,經年累月的崩塌導致河床淤積,以致近年每逢豪雨,廬山溫泉地區便籠罩在土石流與淹水的危機中,終於在辛樂克颱風時,爆發歷年來最嚴重的洪患災變。 破天荒的劫難! 2008年9月15日,辛樂克颱風為南投仁愛鄉帶來超過1,000毫米的雨量,塔羅灣溪山洪爆發的當天上午,位於吊橋下游、溪流南岸木造的1層樓「廬山賓館」,首先被後方山壁崩塌的土石整個吞噬,賓館業者一家3口幾遭活埋。 到了下午,洪水完全淹沒約6米深的河道,河床從原來的二十多公尺一口氣拉寬4倍以上,滾滾泥流長驅直入兩側飯店,位於北岸溪水攻擊面的「綺麗溫泉飯店」及「公主小妹度假村」轟然倒塌,溫泉彩虹橋被沖垮,2家緊鄰溪邊搭建的旅社地基掏空下陷。總計有17家旅館及民宿倒塌或半掩在土石中。 兩週之後,薔蜜颱風來襲,全區四十多家旅館及民宿中,9成淹水達一整層樓以上。鄉公所統計,當地災損金額上億元。 風災過後,廬山溫泉區宛如「明星災區」,從總統、行政院長乃至中央及地方相關單位首長都親自前來勘災,初步歸因是上游集水區山坡地受到豪雨沖刷,嚴重崩塌並形成暴洪,加上塔羅灣溪及其下游的萬大水庫(即碧湖)疏濬不足回淤,讓廬山慘遭前後夾擊所致。 另一方面,媒體及輿論紛紛質疑,觀光業者違建、濫用、占用的實情,以及各級政府長期鄉愿、不作為的態度,才會讓災情如此慘重。連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宋恭良來到現場,也忍不住喟歎:「這裡簡直是沒政府了!」 究竟廬山溫泉區的非法建築問題有多嚴重?根據縣府資料顯示:短短一段1公里長的廬山溫泉區,總共有25家觀光旅館及16家民宿,然而,其中只有5家是「合法業者」。 不合法的理由主要是:1、不符合土地使用分區規定:絕大多數旅宿是蓋在原定為水土保持用途的「保護區」,或是公園、綠地等「公共設施預定地」上,或是擅自往「行水區」擴建。2、不符合建蔽率、容積率規定:即使是建於1980年實施區域計畫法之前的既存建物,一旦增建、擴建後超過管制容積率及建蔽率,也屬違法。 面對一連串抨擊與究責,南投縣長李朝卿當時面對媒體時表示,縣府原本就預計在明(按:即2009)年透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一部分原先占用公共設施等土地的建物,將可透過變更土地使用分區的方式,給予「就地合法」並要求回饋;至於佔用行水區、可能危及環境也危害自身的旅館,將查報拆除,不容許存在。 違建:縱容?委屈? 然而,依據監察院林鉅鋃及洪德旋委員今年4月所提糾正行政院案所示,南投縣政府早於彭百顯縣長主政的2001年間,針對該院調查管理疏失時即函復表示「刻正辦理廬山溫泉地區第二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解決非法旅館與違章建築之問題」,顯然這又是一個朝野均感燙手的歷史共業,以致7年來幾無進展。 (本文節錄自台灣光華雜誌2009年11月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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