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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青性電子報
報主: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
創刊日期:2012-02-03
發報頻率:每週日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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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報時間: 2013-07-18 05:00:00 / 報主:王振圍
[公益聯播]中正、萬華區身心障礙者資源中心-徵求行政志工!!!
本期目錄
覺青性電子報第18期 2013-07-04
覺青性電子報第18期 2013-07-04

覺青性電子報 第18期          發報時間:2013-07-04 16:00:00

 報主: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 / 總編輯:王晧安 / 執行編輯:王靖鳳

 

 

總編輯/王晧安

6月26日,美國最高法院對於婚姻保護法作出違反憲法平等原則的解釋,令同志平權團體為之鼓舞。潤滑液男孩本尊正好在華盛頓,參訪美國國會,在專欄提供他的分享。小屼跑去美國,陳停也去進行香港進行國際交流!對於香港社會與大學生有一些觸動,尤其是對於英語作為一種溝通的工具,有特別深刻的體會。

6月29日高雄同志大遊行,今年訴求「空間革命」,希望還給跨性別者性別友善的廁所空間等。同一天,新加坡第5年舉辦「粉紅點」,吸引2萬多人參加,在夜晚中閃亮粉紅燈海美不勝收,透過科技的方式展現人們支持「愛的平等」的意志。

美國婚姻保護法最高法院認定違憲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美最高法院裁定-同志婚姻合法-144355425.html

2013高雄同志遊行會後新聞稿: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4802

2013新加坡粉紅點報導: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world/2013/06/130629_singapore_gaypride.shtml

本期專欄青色半獸人特別探討「青年結社權」,希望能還給青少年組織團體的基本人權,請大家繼續重視「年齡下修、還青少年權益的議題」呀!逸咪在專欄也是討論跟青少年有關的「電影分級」議題,批判電影分級對於女性裸露身體的規範,是在躲躲藏藏、逃避性別爭議。

我來自哈佛專欄介紹的是「順增上緣與逆增上緣」,祝福大家都能用喜悅、正向的心情,來看待身邊所有的、無論帶來好感受、或是壞心情的幫助自己成長的事物。

第18、19期「性別無敵好青春」刊載的是阿宅分享自身「多重伴侶關係」的愛與愁,文字中能讓我們了解多重伴侶關係的親密、協調,有助於我們對多重伴侶有更深刻的體會。

覺青性第18期,魅力不減,邀您繼續讀下去~

 

 

性別大補帖:與通訊科技交融的愛情

台灣立報 2013-05-16 文/王晧安

親密關係與科技有什麼樣的關連嗎?難不成是讓一個人,坐上一張機械椅,就可以讓人愛上另一個人?或是達到性滿足?也許沒有這麼複雜,與現代生活息息相關的「通訊科技」就跟親密關係很有關係,像是手機、網路大大改變了現代人的親密關係。

從同性交友與通訊科技開始說起吧!記得在我高中時,大約西元2000年左右,當時同志要找到和自己一樣的人並沒有像現在這麼容易。那時仍會在同志雜誌上看到一些「交友廣告」,想認識朋友的人,透過刊登「徵友電話、郵政信箱」來交友,當時打「長途電話」對許多人仍是一個高消費的負擔,有些人依然用紙筆書信交朋友。另一些人因為害怕家裡的住址曝光,或信件寄到家裡有出櫃的問題,因此會到郵局租郵政信箱,就為了認識同志朋友。[詳全文]

性別大補帖:家務科技遇見性別關係

台灣立報 2013-05-23 文/王晧安

當科技日新月異,科技不斷發展,是否也能為社會帶來更平等的性別友善社會?以家務分工為例,科技是否能給家務的性別分工帶來不同?

家務工作的特性,就是「每天都得做,隔天還是得做」。衣服每天會髒,地板每天會有灰塵,餐碗每天會增加,因此,這些「家務事」還是得日復一日地與我們生活同伴。做做家務,像是對家人「愛」的表現;做做家務,意味著對家人的「負責」與「重視」;做做家務,正也是維持一家幾口的日常基本運作。但每天都做一樣的家事,有時是一種幸福,一種為家人情感付出的幸福,有時候也是一種辛苦,是那為家人付出勞力的辛苦。有的人做家事是甘之如飴,有的人做家事,好像是要剝他/她幾層皮。[詳全文]

性別大補帖:見怪不怪的跨性別精神醫療

台灣立報 2013-05-30 文/王晧安

跨性別?變性者?扮裝者?陰陽人?這些詞是怎麼不一樣?跨性別是幾歲知道自己是跨性別?變性者是幾歲開始想變性?變性人究竟覺得自己是男生還是女生?是靈魂裝錯身體的人嗎?

這些問題,對於許多人來說很困惑,從精神診斷手冊的演變史中,精神科醫師們似乎也「緩慢地」了解、認識跨性別者。2013年5月25日在台灣大學有一場「同志與精神醫療研討會」,醫師、心理師們分享他們對於「同志與精神醫療」的認識。其中,最令我感興趣的是第5版「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最近出版了,從第4版修訂版的「性別認同障礙(GID)」來疾病化跨性別者,在第5版手冊中,則用「性別不一致(Gender Incongruence)」及「性別不安/不爽(Gender Dysphoria)」,取代「性別認同障礙」。[詳全文]

性別大補帖:同志友善醫療令人期待

台灣立報 2013-06-06 文/王晧安

有一次,陪朋友一起去看中醫,醫師如往常地為病人把脈,才一會兒,醫師說:「你的子宮不太好喔!」我朋友用他一貫女性化的聲音說:「我是男的啦!沒有子宮。醫師頓時變得非常尷尬。

另一次,我的女同志好友陪我去看醫生,醫生與護理師看我後面跟了一位女生,馬上就問說:「女朋友嗎?」讓我們覺得又好氣又好笑,為什麼一男一女一起看醫生,就預設我們是異性戀伴侶呢?不知道醫生為何要這麼在意陪著來的是姐姐、學姐、女朋友,朋友,還是不只是朋友?[詳全文]

 

 

另人畏懼的nipple、tits、乳頭

文/陳逸咪

Blog:http://glitterandbright.blogspot.com/

上班的地方委託一個動畫師幫忙做了一個剪輯影片畫面的動畫,這個動畫大致上接近完美,富有節奏感的配樂、順暢的畫面流轉、精緻的動畫剪接...,一切都是如此的好看,讓辦公室同仁們一看就大呼精彩精彩。

不過,眼力過人的同事V發現了一個缺陷:在動畫開始的約十五秒左右,出現了一個女性的乳頭。

說起來也不過就是個乳頭,整部動畫裡面都有全裸只遮住下半身的男性軀體了,女性乳頭何時成了這麼「重要」的東西?不過畢竟這部動畫是要廣為流傳,它必須是普遍級,全家大小無論年齡都可以觀賞的影片,所以,這顆乳頭,必須拿掉。

我想念那顆乳頭、更替她感到不捨,於是我寫了下面這篇文章,然後投稿到性別平等教育季刊的「性別停看聽」單元。

 

什麼樣的身體是可以裸露的身體?─電影分級制度的反思

行政院新聞局的電影處在影片分級制度裡有一項關於裸露的分級標準如下:

(出處: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13213&ctNode=4928&mp=2

1.有關裸露之認定:

(1)限制級:可全裸,但不得暴露生殖器官及陰毛部份。然為劇情需要,無性行為、猥褻意味或渲染方式之裸露不在此限。

(2)輔導級:得保留1.上半身裸露2.背面全裸3.遠處全裸4.透過毛玻璃或其他有遮掩的全裸,但均不得有猥褻鏡頭出現。

(3)保護級與普遍級:僅得保留1.六歲以下的兒童全裸2.以裸露上半身為常習者。

這當中最引起我注意的就是第三點對於保護級和普遍級的認定當中的第二小點「以裸露上半身為常習者」,這句話不禁讓人思考所謂「常習」的意義為何。不過這個疑問顯然電影處在此完全沒有說明,試問一個禮拜裸露三天算常習嗎?一個月裸露半個月以上算常習嗎?天天裸露算常習嗎?冬天不裸露夏天才裸露算常習嗎?訂定這份規章的人很聰明的跳過了性別的限制,沒有明顯寫出普遍級電影中不可出現女性上半身裸露或者男性上半身裸露畫面的字句,但並不代表我們無法察覺規章背後的意識形態。

讓我們試著思考,在台灣的一般社會中,什麼樣的身體是被允許裸露的?工人大概是一種,喔,不過別忘了,只有生理男性工人可以;男人也是一種,不過不是所有男人都愛裸露;檳榔西施?她們的裸露是合法的嗎?也許沒有直接違法,不過從許多報章雜誌的報導裡,要發現人們對檳榔西施裸露的刻板印象及污名現象並不困難,大概很難看見以平常心甚或正面看待檳榔西施身體的報導,何況檳榔西施還連「點」都沒有露半個;女人的話,可以在公共場合裸露身體(尤其胸部)的大概只有產後婦女,更別說哺餵母乳這件事情經過多久的改革運動及許多婦女的實踐等諸多前提之下才逐漸被社會接受。

所以我們也許無法說出電影處的規範是鼓勵「男性的身體才可以裸露,女性則否」如此直接的批判,不過我們可以說「在台灣的社會裡,男性的身體允許被觀看(所以是「常習」);女性的身體除非在特殊狀況(如產後婦女)底下,否則是不允許被觀看的(所以非「常習」)。」常習二字間接肯定了男性裸露上半身這件事情,卻沒有鼓勵女性裸露上半身,為什麼呢?因為在當下的社會氛圍和文化背景中,女性身體的裸露是會引來異樣眼光的、是「不正常」的,艷陽高照的夏日午後,工人可以脫掉上衣,享受較為清涼的感受,這是一件不奇怪的事情;女性如果在同樣的狀況下,以同樣的職業身分和對天氣相同的感受脫掉上衣,則會引來側目,甚至有人會甚為擔心的趕忙幫她披上衣服,為了要「保護」她。所謂的「常習」反映了社會上哪種生理性別可以裸露,這樣的隱性規定。

同個網站裡也寫明了電影檢查規範的核心目的:「電影片檢查,在於提昇國人精神生活水準,維護社會善良風氣,彰顯固有文化價值,引導業者開拓更寬廣的創作空間。同時,應不損及消費者權益,及成年人有選擇觀賞影片的自由,並維護兒童與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基於上述精神,對於有關犯罪、色情、暴力的審查應 有明確的標準。」若以其確實的分級規範來思考上面這句話,我們應該可以想像電影處的規範訂定實際上是看不見性別的,因為這些規範中透過「常習」二字限制特定性別(生理女性)的裸露,卻說這樣的規範是在試圖提升「國人精神生活水準」、維護「社會善良風氣」、彰顯「固有文化價值」。我們或許可問,非異文化、非特定身分女性身體之裸露可否被視為常習?倘若答案是否定的,那個這份規範所提升、維護和彰顯的諸多精神都是在鞏固一項事實:「生理男性身體是可以裸露的」。

當中央政府風行草偃地在各個公家機關中推行性別主流化之時,卻忽略了行政院新聞局電影處對於電影的分級規範背後隱藏的性別意識形態,電影作為傳播力、感染力皆甚強的一種媒介,透過這樣的分級制度,不僅限制了影片中女性身體的裸露權,更間接鞏固了「男性裸露是常習、女性裸露是特立獨行」這樣的性別意識形態,同時反映出我們社會中還是有對於女性裸露身體的特定(與情慾有關的)想像,以及另一個不可被打破的限制:父權社會中的女性應該乖乖把衣服穿好,否則就無法構成一個適合闔家觀賞的「普遍」行為與影像畫面。

建議電影處是否考慮直接將規範寫明如下:

「保護級與普遍級:僅得保留1.六歲以下的兒童全裸2.以裸露上半身為常習之男性或者異文化女性及特殊需求女性。」這樣還清楚多了,躲躲藏藏的逃避性別爭議,跟我們社會裡面對女性裸露的姿態如出一輒。有待改進。

 

圖說:我沒有露乳頭,只有露眼頭,請把我列為普遍級。

 

 

見證改變:華盛鈍D吸現場黏線報導

文/台大潤滑液男孩 陳小柏

Blog:http://ntuwetboy.blogspot.com/

6月26日早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宣佈PORP8/DOMA法案違憲,雖然是一個相對狹窄的判決,但美國同志婚姻進程踩得更穩了一點。是的,潤滑液男孩人當時就在那裡!

這一個月我剛好有個機會到美國的國會實習,前一階段每天與研究台美關係的智庫、學者和政治工作者,接下來每天都在國會山莊的議員辦公室與他們談台灣議題,或在地下秘密通道與勾搭上的議員助理做愛。

美國的政治分工非常專業具細緻,但體現了許多民主的精神,例如只要你先安排,你就能到議員辦公室表達自己的需求,他們會有專人聽取你的意見、整理上報,然後成為議員推動的法案。在這段期間,也有許多共和黨的議員,因有大量的選民表達對同志婚姻的支持,轉變立場而表達支持。

D吸這個城市非常的宜人,有禮、宜人、乾淨,充斥著聯邦工作人員、政治專業人員,某種程度來說就是個充滿能量和信念的城市,同時也是美國前三大的同志城市,全市約有30%以上的同志人口,也有不少的同志社群聚落。

前面提到的在秘密通道做愛雖然是開玩笑的,不過我真的在拜訪議員的過程中認識了該辦公室的同志幕僚,一個中國與菲律賓混血的帥哥美國人,就在重要的議員底下處理LGBT政策,我送了他一個寫著TAIWAN的彩虹胸針(感謝台灣同志諮詢熱線提供!),兩個人交換了聯絡方式,建立了關係,彼此都很興奮可以了解兩國的LGBT運動,以及未來或許有機會合作支援。

判決出來兩天後,我才終於有機會到周邊散散步,轉個彎看到一間教堂,旁邊立著六個門,紅橙黃綠藍紫,各寫著GOD'S/LOVE/OPEN/TO/EVERY/ONE。SO NICE!

  

 

香港人的特性與英語給我的啟發

文/陳停

因為工作的關係,到香港參加國際研討會,來自世界各國的老師、學生、機構代表等等齊聚一堂,在這短短六天的相處、互動與觀察,讓我有很深的感觸。

語言是一個開啟我省思的關鍵,雖然在香港講中文也會通,但該校協助此次研討會的學生,無論是到處跑的工作人員抑或是台上的主持司儀,粵語、中文跟英語似乎是基本配備。對於碰到不熟悉語言的我來說,光是想像在眾人面前以英文進行研究報告就焦慮不已,而他們之中,雖然有人今年才大一,就很有自信地在人前流暢地分享她的報告內容。

那幾天也曾經跟一位主持人同桌吃飯,驚訝他才大一之外,更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當他與同桌來賓一起吃飯聊天時,發現有些中文詞彙不甚理解,我們想改說英文,他卻要我們繼續講中文,他說他這樣才能練習。聽到這番話的我,覺得很敬佩,一方面覺得他很上進,一方面反省自己面臨這樣的問題時會怎麼解決,會不會就僥倖地躲避困難的這條路?

另一方面也更加好奇香港這個社會是如何影響了學生有這樣的警覺?因為從香港學生的身上,我感受到的是強烈競爭的心,甚至能嗅到一股強悍的氣息。後來我試著猜測,會不會是因為香港特殊的歷史地位,曾受英國殖民的他們在面對回歸中國之後的變異,試著使自己更加強壯,得以與中國或西方國家競爭;抑或是為了與中國有所區別,所以一心嚮往著英語世界的發展?於是他們勤奮工作、追求財富與名譽,大部分店鋪到晚上11點還沒關、地鐵裡的手扶梯速度比台北捷運還要快(台北捷運已經比高雄捷運快了)、重視人的學歷與工作等等。

因為這一點點的觀察,讓我感受到香港大學生的積極,回過頭來對比台灣大學生,大一似乎還處在茫茫然然、大四還渾渾噩噩對未來毫無頭緒的樣態。不過這需要探討的議題十分複雜,或許香港18%的大學錄取率鞭策了香港學生,使得他們「看出去」的方向似乎跟台灣學生不太一樣,甚至是想要「生存」在這世界上的目標讓他們如此強悍吧。

因為這次接觸了來自不同國家的人,甚至聽到了可愛的義大利腔調英文,我開始思考英語到底是個什麼樣的存在?以前對於英語可說是又愛又恨,它之所以是國際通用語言、之所以被眾人捧的高高在上的背後,有著殖民的意涵讓我很想抗拒它。如果不會英語就無法理解大家在談論什麼、無法與最新資訊或著學術圈新興議題接軌、如果說了一口流利如母語的英語就令人肅然起敬等等。然而一味地排斥它也不是好辦法,想起了曾經有位老師說過語言只是一個工具。

的確,我們不需要崇尚西方國家、說得一口字正腔圓的英語,只要能聽懂、能說、能理解對方以及能表達自己即可,帶有什麼「不標準」的腔調根本不是重點。如果我們為了抵抗它的意識型態而放棄學習這項工具,那我們損失的是看見不同世界的機會。

英語做為一個溝通媒介,當然有好有壞,壞處是以英語為主的觀點通常為我們指向某一處景點、某一種畫面,而非英語世界的角度我們便無從得知。不過如果我們連與他人建立「交換意見」的平台與機會都沒有,那如何能繼續深入探究其他問題呢?如果我不懂英語,我怎麼能知道義大利的老師做了什麼有趣的研究;我怎麼能知道南非的社福機構分享的成果?此行深刻體悟到英語作為了解世界的媒介的重要性,雖然同時感受它全球化的壟斷與殖民意味,不過這提醒了自己應該要把握住這個工具,適當地運用獲得更多知識與資源,但不被它的意識型態所左右。

 

還青少年結社自由

文/王晧安

當我想成立青少年組織的時候,我一直都很質疑為何臺灣設限只有20歲以上的人才能成立社團?為何臺灣一堆掛名「青少年」的社會團體都沒有什麼青少年會員?青少年團體沒有青少年,卻有一群成人?為何兒少的聲音總由成人代言,而不能兒少自己發聲?

保障校園內,學生成立社團的權利,提供活動空間,支援活動經費,更有利於青年發展人與人互動的能力,發展處理活動與組織的能力。

像之前我們成立性別或同志社團時,因為學校對性的禁忌、對同志的恐懼,百般阻隢,運用成立社團的規定設下重重的關卡,要求社團修改名稱,要求社團變更性質,延遲批准社團成立。例如社團名稱不能有「性」,不能有「同志」,不能有「酷兒」等等的,社團一定要是學術性社團,而不能是聯誼性、康樂性或服務性?學校哪來這麼大權力?壓著社團申請文件,就是不處理,為何組織結社學生得這麼卑躬屈膝?根本不需要社團的「批准」程序!只需要「登記」社團的成立即可!

社團成立往往有規定創社人數,像是20人、30人或40人,這也是不合理的。為何有的社團成立後,只有3人、10人便可以存續,但成立社團卻需要這麼困難?為何成立社團得要求這麼多奇奇怪怪的門檻?

還有,當學生不配合學校志工服務、社團標準,動不動就要社團解散?或社團如果自己想解散的話,則要記社長大過?學校不應有解散社團、或是懲罰解散的權利!社團經營不容易,社團經營很辛苦,不但不幫忙、不扶助,還要潑這些認真、有熱情的弱勢社團成員冷水?既然有結社的自由,自然也有解散社團的自由!難道成人解散社會團體會需要拘役或罰鍰嗎?為何對學生如此不公平?

唯有讓青少年名正言順地結社、行使結社自由權,讓青少年能在年輕時開始參與各種學術、文化、教育、公益與宗教等活動,開始關心社會,才能真正讓青少年適性發展,而不只是重視「讀書」,而能重視多元能力的培養。

事實上,青少年在學生時間就開始參與各種組織活動,像是青少年參與樂團、舞團、劇團、服務學習、社區服務、宗教活動,甚至在各種團體內都有能力成立青年組織,早就有青少年組織存在的事實,只是需要依附在成人團體之內,唯有保障社會上的青少年結社權,更有利於青少年成立組織、參與組織、發展組織,直接地參與民主。

記得我高中的時候,有一群學生組成了「中學生權益促進會」,我也與另一群朋友組成「青少年性/別成長學苑」,但我們都是無法跟政府登記的社會團體,就算我們有足夠的人數,但政府「20歲」的結社門檻,讓我們被迫成為非正式社會團體而無法登記。直至我們青性苑成員20歲時,我們才申請成立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這個過程證明,我們從高中成立社團是有能力經營的,政府何必阻撓?

如果我們持續禁止學生、青少年組成團體,那就不會有像「解放兒童基金會」這樣的國際兒少團體出現。如果給青少年組織團體的權利,那也許鄒奇奇會和其他的兒童作家組成青少年藝文團體,也許沈芯菱會組成遠距服務學習團隊,也許青少年勞工組成的團體,會讓青少年勞工的權益、建教生的權益更被聽見,也許會有更多更精彩豐富的青年力量得以提早集結。

不給青少年結社權利,權益更無法伸張,只會使青少年更邊緣、更弱勢。不給青少年結社權利,社會更看不見青少年、更不重視青少年,是光明照不到的角落,更暗無天日。

未合法前,青少年依然堅持捍衛自由、自由結社,努力成立組織、發展組織,我們應有的自由,不需政府同意,繼續努力做出來,讓成人社會看見!

 

 

順增上緣與逆增上緣

文/王晧安

佛教常說「因緣」,「因」是起源、起因,是事情的源頭,也就是最初的想法、行為、話語,「緣」則是機會、條件的意思,凡事皆有「因緣」,也就任何事都有他的起源,以及形成這件事的條件。

像是「上大學」,得先有「想要讀大學、想要上大學」這個最初的想法(因),接下來要願意讀書、讀得了書、持續讀書,而且有去考試、分發順利等等的條件(緣)。

而能促進我們,幫助我們這些「因緣」成熟的,有助於「緣」的形成,能幫助我們成長的,就稱為「增上緣」,也就是「助緣」。

增上緣有幫助我們覺醒的各種增上緣,可以分為「順增上緣」、「逆增上緣」兩種,順增上緣有直接給予幫助的,也有不妨礙、不阻礙而能給予幫助的;逆增上緣則是會打擊我們、挫折我們,但卻會因此幫助我們越挫越勇的增上緣。

像是「真愛聯盟事件」中,激發更多人關注多元性別教育、同志教育,這件事情可說是性別教育推動的反挫,同時也是「增上緣」。很多人表達對同志教育的支持,研發相關的教材,這是順增上緣;有些人用毀謗、歧視、傷害、污名化、阻咒來傷害支持同志教育的陣營,因此促進更多人對同志教育議題的重視,而挺身而出,因此是逆增上緣。

個人生活中,難免會遇到有人譏笑我們、罵我們、給我們挫折,但我們不妨正向地看待這些負向情緒的背後,可能為我們帶來哪些幫助。例如讓我們看到自己不足的地方,知道哪裡可以改進;忍受、面對這些負向情緒也提昇了我們的挫折容忍度;這些不開心的事,讓我們了解自己在意些什麼事情、重視些什麼事情。把逆境、困境當作增上緣,感謝逆境,更能幫助我們繼續成長。

 

 

親密多重奏--多重伴侶關係的美麗與哀愁(上)

文/黃義筌(阿宅,國立中正大學酷斯拉社前副社長、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研究生)

這是一篇關於「多重伴侶」的文章,為我曾經歷的一些多重伴侶關係而寫。本文所說的「多重伴侶」包括伴侶間彼此知情的多人伴侶,與有些參與者不知道彼此存在的劈腿關係。故事很長,累積了一些感觸。也許我沒辦法說好我的故事,但我希望至少讓讀者思考多重伴侶與社會的關係。

故事從劈腿開始

這段故事開始於2010年的冬天,從劈腿開始。我是所謂的第三者。我第一個認識的是志誠,那時候他已經與明明為伴了半年多。起初我跟志誠只是做愛,後來我喜歡他,他喜歡我。在簡單的照顧宣言後,我跟志誠成了伴,那時,明明只知道我跟志誠有性關係。偷偷熱戀兩三周後,志誠的一通電話,我、志誠跟明明成為了伴侶。明明很乾脆地接受我成為伴侶,我也很自然地認為三個人在一起很新鮮、很平凡。

我們分別住在北中南三地,因此常靠網路聯絡。有時候,我們三個人見面,有時則是兩個人見面,做愛亦是如此。我和志誠常鬥嘴,明明總是扮演和事佬,那時我常覺得,如果沒有明明的話,我跟志誠可能很快就分手了。我們也常常在想未來要怎麼一起生活?住在怎樣的房子裡?誰要出去工作?家務如何分配?要不要有小孩?在三個人的關係裡,這些問題好像有更多的彈性,像我不喜歡小孩,我們就笑說帶小孩就由他們兩個人負責,我絕對晚上不會起來哄小孩睡覺。

但事情也不是一帆風順,在一開始交往的時候,我們會因為時間分配不一樣而有點吃醋,我們也因為對伴侶相處的想像不同而爭吵,例如明明可能會覺得需要每天打電話聯絡,但我和志誠卻總覺得可以想念或是需要再打就好,所以當我很少主動打電話的時候,明明就會有點不開心。有時候,我會愛志誠多一點,有時候則是明明多一點。志誠劈腿過我好朋友的男朋友,我還帶我的好友把他捉姦在床。我也有幾段曖昧,後來也劈腿了成了四人行。到了2012年冬天,因為感情轉淡,我們選擇分開。

嫉妒、同理與改變

有人會問我為什麼會想要多人伴侶?我媽說:「為什麼不單純一點?」在交往前,我從沒想過會有這個問題,當時我只是很單純的不喜歡自己一個人,甚至不只是兩個人。對我來說,當時會選擇在一起,是因為剛好這是一個機會,可以使我在親密關係上獲得滿足。另一方面,有機會突破常見的一對一交往模式也是吸引我進入關係的原因之一。

在這段關係裡,我不斷地因為關係內爭吵而反思自己對伴侶關係的想像,也改變了不少原本無法溝通的愛情成見。對我來說,「嫉妒」與「同理」是爭吵與改變的核心。原本,我是不能接受伴侶劈腿的。當志誠第一次劈腿我好友的時候,我很激動也很掙扎!我想要跟志誠分手,我覺得他怎麼可以讓我那麼傷心,他怎麼對得起我朋友?我帶了另一個朋友到劈腿對象的家裡,捉姦在床。

「我想報復,我不要了。」那時我是這麼想的。但當我冷靜下來,當我看到他受傷的眼神,我卻覺得很抱歉,其實沒有想要跟他分開。因為我太在乎,所以才會用這樣的方式表現,我其實很愛他。對他來說,他沒有要我受傷的意思,他也愛我,也沒有要分開。我有以別種與他討論的方式,有機會表達我的想法或感受,我卻以最傷害彼此的方式表達我的情緒。我進一步反思與改變的是,當我以缺乏溝通的方式斬斷他與所謂的「外人」之間的關係時,雖然對我來說是在捍衛我們的關係,但實際上對他而言可能是一次失戀。在這樣的情況下,我不但無法好好的安慰或同理他失戀的情緒,我反而成為使他失戀的原因。

我開始同理他的感受,聽他說話,試著站在他的位置思考,「如果今天我是他,我希望我的伴侶怎麼處理?」我會希望我們可以溝通,讓「劈腿」不是秘密,而是可以被討論的。在討論的過程裡,要討論的不是界定某個人的錯,而是我們之間的關係。換句話說,「劈腿」不是某一個人的問題,也不是一定要被解決的現象。

另一方面,我嘗試顧及到雙方的感受,即使在想法上知道這件事是可以被討論的,也不是誰的錯。在生活中,透過新聞、偶像劇、小說、動畫、漫畫與口耳相傳,我們比較容易同理與想像被劈腿者的痛苦,及劈腿的愉悅。但實際上,很多時候,無論劈與被劈,都會有很多情緒與掙扎。比較少被提到的是,對劈腿者而言,內疚與歡愉的掙扎容易變成情緒的惡性循環。這些感受會帶到討論與相處中,理解被劈的人的悲傷,與劈腿的無奈,才能讓討論對參與者來說都是有意義的。

除此之外,在多重伴侶關係裡,我反思的另一個點是「佔有」,與其相隨的「雙重標準」。打從一開始,我就不覺得伴侶間是彼此佔有,特別是在三人行的時期,「都是三個人了怎麼會佔有?」我以為「討論協商」才是關係維持的方式。但當有三人關係中出現第四人時,美其名是為了維護這段「我們的」關係,所做所為卻是為了維護這段屬於「我的」關係,我發現實際要抵抗佔有式的關係想像並不容易。另一方面,如果劈腿的是我,我反而容易提醒自己這是「我們的」關係,而不是「他的」或「他的」關係。在這樣的雙重標準裡,我反而必須時時提醒自己同理其他伴侶的感受。

(下期待續)

 

 

2013校園性別社團經營Coffee Time

有鑑於校園性別社團傳承困難,而各卸任幹部的經驗又難得且珍貴,希望能夠透過Coffee Time紀錄各校領袖寶貴的經驗,透過與談人的經驗分享並與參加者交流、座談,把過程的寶貴經驗記錄下來,留存檔案資料作為經驗傳承之用,以利後進面對困難,提供各校園性別社團經營的參考。

活動時間:2013/07月/20(六)14:00~17:00

活動地點:默契咖啡(台中市中港路二段60-3號)

報名網址:http://ppt.cc/kmDP

聯絡人:小鳳(0934-219514,或E-Mail至wei2ann@gmail.comeon13579@hotmail.com

 

第四屆高雄同志大遊行--空間革命,異同佔領

主辦單位:高雄同志遊行聯盟

日期: 6月29日(六)

時間:14:00~18:00(12:30開始團體報到)

集合地點:生日公園廣場(四維路)捷運三多商圈站6號出口

 

教育部102年性別平等為電影徵選──我___性別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3/07/05前至活動網站填寫相關資料報名

投件時間:2013/08/15~2013/08/30(郵寄投件)

活動資訊網站:http://rlsrl.pehl.ncku.edu.tw/I.GenderEqual/

活動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I.GenderEqual

 

2013伴侶盟文化沙龍活動

從四月份開始 伴侶盟將固定於每個月第二個星期六下午 2:00-4:00舉行「伴侶盟文化沙龍」。每個月的主題都非常有趣,講者們更是各該主題的一時之選,錯過可惜。

【近期活動】

07/13(六)14:00~16:00推理小說裡的性別與關係想像(講者:陳國偉)

08/10(六)14:00~16:00非典型關係的情歌──中島美雪創作介紹(講者:宋竑廣)

地點: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辦公室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70號12F之2

費用:每人酌收場地費用100元,學生50元。伴侶盟會員免費。

活動報名網址

 

中選會:18歲參與國家投票是趨勢(2013-04-29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30429/177450/中選會:18歲參與國家投票是趨勢

 

核四公投權降至18歲 政院納考量(2013-04-30 青年日報)

連結

 

讀者來稿:性別與宗教:觀世音菩薩的性別啟發(2013-05-09 台灣立報)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9293

 

《專題報導》兩個媽媽 幸福加倍(2013-05-12 世界新聞網)

http://www.worldjournal.com/view/full_news/22484296/article-兩個媽媽-幸福加倍?instance=ddd2

 

總統簽署 法同性婚合法了(2013-05-18 法新社)

http://tw.news.yahoo.com/總統簽署-法同性婚合法了-083501855.html

 

生產選擇少 新知籲設助產士制(2013-05-21 台灣立報)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9666

 

烏克蘭首度同志遊行 警方保護(2013-05-25 中央廣播電台)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26522&id=2

 

全球最大Gay遊行 百萬人狂歡挺同志(2013-06-04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international/20130604/35061813/

活了66年 看了醫生才知自己是女人(2013-06-04 中央廣播電台)

http://tw.news.yahoo.com/活了66年-看了醫生才知自己是女人-082400543.html

 

跨性別6歲童 爭上女廁權利(2013-06-26 中國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world/110504/112013062600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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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基金破產 替官買地蓋樓@【台灣勞工陣線-勞動者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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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寄『覺青性電子報第18期 2013-07-04』這期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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