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報

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
報主: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
創刊日期:2009-06-12
發報頻率:週刊
訂閱人數:349
官網:

近期電子報


訂閱便利貼


將貼紙語法置入您的網站或部落格當中, 訪客可以輸入mail取得認證信,並按下確認連結後, 快速訂閱您的報紙。
預覽圖
訂閱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報
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
-----------------------------------------------------------------------------------------------------
Plurk FaceBook Twitter 收進你的MyShare個人書籤 MyShare
  顯示內嵌語法

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
發報時間: 2010-01-12 11:00:00 / 報主: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
[公益聯播]節慶活動
本期目錄
【觀點與論壇】
【重建現場】
【近期消息】
【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電子報】
【觀點與論壇】

社區化的一年 - 旗美社大2009回顧

文 / 張正揚(旗美社大主任)

編按:
莫拉克風災帶給台灣許多課題,也帶給同為災區的旗美社大許多挑戰。本文乃旗美社大張正揚主任,分享風災後社大如何面臨各項的衝擊與挑戰。


對台灣而言,2009年最重要的事件是莫拉克颱風;無獨有偶的是,莫拉克颱風也對旗美社大烙下了深刻的標記─原來充滿了實驗性的「社區化」方向調整,因為莫拉克的衝擊而大步邁開。

從「學程」單線到「學程+區域」雙線經營

莫拉克來襲前的暑假,旗美社大剛剛完成「學程」和「區域」,課程經營雙線並進的路線調整。在多年的經營之後,我們觀察到,各門課程間的連結,除了四大學程架構之外,還有另外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那正是「區域」的因素。在設想一門課程的時候,必須清楚地掌握課程所在社區的各種實際狀況,例如學員在哪裡?適當的學習形式和內容是什麼?同個區域的各門課程之間應當保持何種關係?課程與社區應當形成何種互動?隨著在地經營時日的拉長,以及面對區域的拓廣,區域作為一項課程規劃與經營的因素,其重要性與日俱增。因此,在今年的上半年,旗美社大團隊,在經過多次的討論之後,加重了課程經營中「區域」的分量,工作人員的課程規劃與經營責任,開始以「鄉鎮區域」為責任劃分對象,每一個鄉鎮都有特定的工作人員負責課程規劃與經營;但是,我們並沒有捨棄四大學程,同時間,工作人員也必須對四大學程嫻熟於胸。

旗美九鄉鎮面積和人口有大有小,規模不一,也各有其自然和社會脈絡,因此我們並沒有機械式採取地一個鄉鎮配置一人的作法,而是視區域和開課狀況,以彈性的人力投入,例如課程和學員數最多的美濃,投入的人力也較多;同時也避免陷入僵化的行政劃分,而採取尊重地方脈絡,跨越行政鄉鎮的方式來進行,例如楠梓仙溪流域上下游的甲仙和杉林鄉為一區,昔日羅漢內外門的內門和旗山也成一組,均由兩人一區,共同負責。然而,三個原住民的鄉鎮,受限於原住民部落的獨特性,以及旗美社大有限的人力,除了一名工作人員之外,無法再有多餘的人力可投入。

莫拉克使「社區化」更進一步

八月八日,莫拉克颱風來襲,旗美社大所在學區受到重創,將旗美社大團隊捲入救災和重建的處境中。在水災過後兩個月的期間,旗美社大許多一般性的事務受到重大影響,甚至擱置,例如剛剛啟動的「學程」和「區域」,課程經營雙線並進的路線調整。在參與救災的過程中,我們發現,社大的學員和講師,教室和社區,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原來規劃好的98秋季班課程,必須放在災後的情境下重新檢視和調整,一座斷橋,一位講師的受災,都會使一門課無法開設。於是我們開始了一個課程重新建構的過程。學員的流離,重建的需求,階段的考量,各項災變的因素在課程重建的過程中納入考慮。

過程中,我們觀察到,災後的重建和學習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但是在什麼時候,針對不同的對象,進行何種學習活動,卻必須考慮到學習者當下的處境,包括內外與外在的。內在部分,如災後一、兩個月內,有大量對災民提供的學習活動湧入,但是災民的心情卻可能尚未平復,或疲於應付各種安置措施的要求,而無心接受任何學習活動。至於外在的部分,如災民大量流離,交通的中斷等,均有效地阻絕了學員的學習移動路徑。更重要的是,即使是面對同一批學員和社區,在不同的階段的學習需求是不同的。例如開始的時候,一起看電影可以讓災民在輕鬆的場合心情得到緩合,透過聚集和分享恢復常態生活感,然後才能逐漸發展為有特定的技藝等課程;這些因素都是在提供學習活動時,必須細緻考慮的內容。

最重要的感受則是,社區大學作為一提供學習資源的機構,即使是在平日,我們也自我期許,必須要和社區居民打成一片,除了學習上的互動之外,也還要有生活上的互動,更何況是災後?事實上,在災後,也唯有透過深入的陪伴關係,和災區與災民經常性的互動,才有機會細緻地觀察到災民的處境,並拉出學習需求。因此,旗美社大在獲得浩然基金會的經費贊助時,決定再自籌不足的部分,而派駐了三名專職人力於桃源、六龜和甲仙三個鄉,為期一年。三名駐點人力的參與,並非原來單純的課程規劃和經營,而是搭配地方組織,支援三地的災後重建。透過這樣的方式,我們和社區的關係,才慢慢地朝向真正的「社區化」。。

結語:是災難,也是功課

莫拉克給台灣留下了大量的課題,也給旗美社大留下了可觀的挑戰,那是我們在工作態度和方法上,對於社區作法的檢視,對於學習認知的反省。既然來了,無從迴避,那就不妨看成來自上天的提醒和功課,讓我們努力從中提煉出有用的教訓。

本文原刊載於旗美社大通訊第48期


================================================================


圖解【劃定特定區域】

文 / 謝志誠

編按:
本文作者為方便災區及關心災區的朋友了解劃定「特定區域」的種種,試著以圖解方式,將政府的想法給勾勒出來,看看政府在「尊重」之餘,對於不同意或沒共識的「特定區域」準備那些作為,以及經劃定為「特定區域」者,將採取那些措施。


莫拉克颱風重創南臺灣,造成人民生命與財產重大損失。災後,「國土保育」的呼聲四起,情景與過去幾次災害沒有兩樣:遷村,再度成為解決國土保安與環境資源保育問題的「上上之策」。過去,因「遷村」涉及原住居者「異地」後的重建,非政府機制所能及,因此,多數「遷村」計畫常流於口頭說說而已,即便完成,也是歷經千辛萬苦。88水災後,在民間捐款大量匯集下,慈濟基金會等慈善團體承諾興建「永久屋」無償提供給遷住者,化解政府辦理「遷村」的關卡,也為「遷村」的可能性提供強力的背書,「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制遷居、遷村」列入「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就不值為奇了。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自2009年8月28日公布施行後,「特定區域」如何劃定?劃定程序為何?劃定後對原居住者的影響如何?眾說紛云。一下子是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工作小組」的說法,一下子又是「委員會」的決議,官員、災民與民間團體的解讀總是不相交。問題,就出在資訊的不透明。

2009年12月31日,不小心從網路取得「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說帖(草案)」,細讀之後,總算找到幾個月來相關傳言的「輪廓」。為方便災區及關心災區的朋友了解劃定「特定區域」的種種,試著以圖解方式,將政府的想法給勾勒出來,看看政府在「尊重」之餘,對於不同意或沒共識的「特定區域」準備那些作為,以及經劃定為「特定區域」者,將採取那些措施。

圖解中,將不難發現其中仍有待釐清之處,包括原住民部落「凝聚劃定特定區域共識會議」的共識要如何定義?以及不同意徵收、撤離者,要如何處置?目前為止,政府一方面在新聞稿中承諾「對於劃定特定區域後,仍不願接受政府安置,且不願意離開原居住地者,則尊重每一位民眾之意願,在諮商取得原住居者同意接受安置前,不會強制遷離,政府亦將維持該區基礎設施如道路、水、電等之基本功能。」另一方面在說帖中強調「限制供應及修復維生系統」。看來,只有將政策走向全面托出,對話的基礎才會更健康。

就在《圖解【劃定特定區域】》上網後,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官員來電表示:「『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說明書』已於2009年12月30日第9次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修正通過後的內容與說帖草案有些出入。」

為善盡言責,我再度細讀說明書內容,重新解讀後,再就【劃定特定區域】予以圖解。

再度的圖解,發現修正後的說明書已刪除原說帖(草案)中的警示性文字,並強調劃定「特定區域」後,不會影響原住者依現有法律規定的任何權益,政府不僅不會強制徵收災民的土地及地上物,也會依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規定,予以安置與協助。對於「無法與原住居者諮商取得共識,即原住居者不同意劃定特定區域」時,要如何處置?則絕口不提。加上,「二、如何劃定特定區域?(三)」的說明:「原民會及經建會等已完成現勘,其中經評估結果不安全,若於辦理現勘作業時已邀請政府機關、相關單位等參與者,得由特定區域劃定機關評估採認,毋須重新辦理勘查作業。」是否意謂著「劃定機關會同專家學者評估不安全或危險、並建議劃為『特定區域』者」,只有接受劃定「特定區域」一途?再如說明書所載:「充分尊重每1戶原住居者之『居住管理』意見」,只要同意劃定特定區域,要留在原居住地?或接受政府安置(配住永久屋或申請重建(購)住宅貸款補貼或申請優惠購買國宅)?悉聽每1戶原住居者的意願,不會強制遷離。政府願意持續諮商取得原住居者同意接受安置,一直到「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屆期為止。

這是讓部落避免因留與不留的爭議而撕裂?或因彼此尊重體諒而更團結?再觀察吧!? 
【觀點與論壇】

【觀點與論壇】


本文轉載至作者部落格



================================================================


停工就是最好的調查─那瑪夏鄉民不願二度傷害

文 / 柳琬玲

編按:
莫拉克風災重創台灣南部,尤其是甲仙鄉小林村滅村、那瑪夏鄉南沙魯村幾乎全毀的慘況。為了釐清工程使用炸藥鑽炸是否為釀禍原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與產官學各界組成調查小組,準備「再炸一次」,瞭解鑽炸工程的實際影響。對於如此的作法,民間重滿疑慮及質疑。本文即為1月5日於那瑪夏鄉舉辦的「鑽炸說明會」的現場實紀。


前言:

去年八月莫拉克風災造成高雄縣那瑪夏鄉、桃源鄉、甲仙鄉重創,發生小林村滅村、南沙魯村幾近全毀、荖濃溪、楠梓仙溪河床墊高、上游各鄉鎮交通中斷及土石橫流的慘況。

地方鄉民咸認為除了40-50年來林務局在林班地不當的伐木與人工造林政策、與內神通外鬼的放任山老鼠盜林挖樹根牟利等問題,為災難遠因之外;近年來政府執意進行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橫越阿里山與玉山山系,炸山開通引水隧道、破壞地下水文與岩層結構,是造成嚴重災情的近因。風災後受迫輿論壓力,馬英九總統宣布越域引水工程暫時停工追究責任,並啟動監察院調查機制。

由於風災造成幾個主要水庫嚴重淤積,缺水議題甚囂塵上,除了興建美濃水庫之議再起,越域引水工程也在責任歸屬上未明確之下,數度傳出行政院內部有意復工的消息。

在此敏感時刻,以「針對高雄縣三個鄉在這次莫拉克嚴重致災的原因作研究」之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跟國科會颱風災害防治中心共同委託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財團法人台灣營建研究院,進行「越域西引水隧道鑽炸振動量測」,預計在那瑪夏鄉南沙魯村的「西引水隧道東洞口」進行鑽炸試驗,引起了各界關注,居民擔心,不知這場實驗,是否會帶來二度傷害,以及這是否為政府重啟「越域引水工程」以下文章為1月5日下午在那瑪夏鄉進行「鑽炸說明會」現場內容紀實。

閱讀全文

(本文原刊載於88news 莫拉克新聞網)


相關報導
再炸一次就知道了─越域引水工程與致災調查
釐清曾文溪越域引水釀災責任 工程單位:再炸一次!

 

【重建現場】
[轉]六龜重建關懷協會社區報
「荖濃溪望」第八期-荖濃溪上的第一座橋,六龜大橋

資料提供 / 六龜重建關懷協會

編按:
本期轉載六龜重建關懷協會發行的社區報「荖濃溪望」第八期,期望藉此傳遞重建現場的聲音,讓更多社會大眾瞭解及關心!


【重建現場】

閱讀更多內容

【近期消息】

【學會徵人啟事】誠徵實習生暨工作伙伴

本學會誠徵青輔會NPO實習方案之實習生,並將於99年6月青輔會NPO實習方案結束後,視狀況續聘為本學會工作伙伴。

●誠徵人數:1名


●工作時間:自99年1月20日開始~
 

●工作薪資:

(1)99年1月20日-99年5月31日 止  2,2000元(依青輔會NPO實習方案辦理)
(2)6月開始,薪資另議

●工作時間:10:00AM-19:00PM  (視需要加班)

●工作內容:

(1)八八水災重建
1、擔任「學會電子報(隔週發刊)」、「八八水災重建快訊(每週發刊)」執行編輯
2、協助學會「八八家鄉守護平台社區重建網」網站資料蒐集及更新
3、協助重建區社區報美術編輯相關工作(對外重建區聯繫窗口、對內美編志工聯繫及經營)
4、協助學會重建工作志工之聯繫與經營
5、支援學會其他重建相關工作

(2)學會
1、學會部落格資料更新
2、學會電子信箱整理、轉寄
3、支援學會其他會務工作

●應徵條件:

1、對八八水災重建相關工作具有熱忱者
2、關注社會議題、對非營利組織(NPO)工作具熱忱者
2、對重建資訊蒐集、採訪、文字編輯有興趣者
3、有耐心、喜歡與人互動及溝通
4、熟悉編輯軟體尤佳(illustrator、coreldraw)

【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電子報】

【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電子報】













【八八水災●重建快訊】

發行期數:第22期
發行單位: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
發刊日期: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十日
發行人:曾旭正理事長
工作人員:楊志彬 ,李敬孝 ,吳碧霜 ,許鼎鈞 ,洪琳茹 ,劉亮佑 ,陳芬瑜
執行編輯:劉亮佑
聯絡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38號11樓
聯絡電話:02-23930629
傳真:02-23216487
E-mail:cesroc@seed.net.tw
網址:
www.peopo.org/cesroc
捐款帳號:(郵局劃撥) 帳號:19002492  
戶名: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
推薦訂閱
【ACTION! 走讀社區開麥拉】 屏東社區深度旅遊體驗暨短片徵選活動開鑼了!@【藍色東港溪保育協會網路通訊】
【No.194】一校一書,全校瘋閱讀@【【貓頭鷹親子教育協會】電子報】
轉寄『【重建快訊】社區化的一年●圖解 [劃定特定區域]●停工就是最好的調查─那瑪夏鄉民不願二度傷害●學會徵人啟事』這期電子報

寄信人暱稱  寄信人email
收信人暱稱  收信人email

  • 社群留言
  • 留言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