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報

蘇案平反行動大隊電子報
報主:蘇案平反行動大隊
創刊日期:2008-01-16
發報頻率:不定期
訂閱人數:180
官網:
http://www.fhl.org.tw

近期電子報


訂閱便利貼


將貼紙語法置入您的網站或部落格當中, 訪客可以輸入mail取得認證信,並按下確認連結後, 快速訂閱您的報紙。
預覽圖
訂閱蘇案平反行動大隊電子報報
蘇案平反行動大隊電子報
-----------------------------------------------------------------------------------------------------
Plurk FaceBook Twitter 收進你的MyShare個人書籤 MyShare
  顯示內嵌語法

蘇案平反行動大隊電子報
發報時間: 2009-10-26 05:00:00 / 報主:蘇案平反行動大隊電子報
本期目錄
再更二審第11次開庭
蘇案法庭觀察心得感想◎師大附中1184曾宜婷
蘇案法庭觀察心得感想◎師大附中1183張宜如
法庭觀察—蘇建和案的心得感想◎師大附中1183蕭立勳
蘇案「結束」之後?
★ 支持蘇案@Facebook

我們在Facebook上設立了蘇案的社團,會不定期發布訊息及舉辦活動,歡迎您的加入!
蘇案再更三審無罪
★ 發起團體
智邦公益贊助

[公益聯播]信義、南港區身心障礙者資源中心-徵求行政志工!!!!
再更二審第11次開庭
蘇建和案再更二審第11次開庭

10月19日蘇建和案再更二審第十一次開庭,由於陳玉珍檢察官去受訓,檢方沒有提出對證據能力陳述意見的書狀,因此必須等到檢察官提出書狀後,才能再繼續進行準備程序。

此外,合議庭決定要傳李昌鈺博士回台作證,法院會自行聯絡李博士排定行程。合議庭此舉是為了解決檢察官主張李昌鈺博士鑑定報告欠缺證據能力的問題。

蘇案法庭觀察心得感想◎師大附中1184曾宜婷
蘇案法庭觀察心得感想

師大附中1184曾宜婷

蘇案,一個從國中討論到高中的名詞,在法院打滾了近二十年的歲月。以前我只知道這是一件兇殘且爭議不斷的殺人命案,從未想過在看似遙遙無期的審判過程中其實暗藏著台灣司法的弊病。就當日座談會中的討論和講解,法官審理的過程是需要被社會大眾監督的,因為法官有可能會誤判、可能因手中握有的大權而自大,台灣司法史上並不是沒有誤判的例子,但受處罰的法官卻很少。我不知道我們的司法要花多久的時間才能達到較理想的狀態,也不知道這樣一個案子還要審判多久才能劃下句點,但我相信司法正走在進步的歷程中,或許歷史無法記住每個投注心力的人的名字,但美好的成果終究會在歷史上留名。
高一時公民老師曾經播放過蘇案的紀錄片,兩年後又藉著老師的安排進入法院實際體驗蘇案的審理,除了熟悉感之外這次還多了許多體悟。對一個外行人來說,蘇建和以及律師所說的一切只是整件事情的一部份,所以我並不能亂下定論,但姑且不論三人被控告罪刑的真假,倘若先前的證據不具證實性或不足,那麼按照無罪推定原則是不能直接判罪的吧!十八年來的審判過程是否都按著保護人民權利、實現公平正義的理想走?法官和檢察官是否盡職的做好他們該做的工作?參加這次活動後我瞭解,書本上所學的只是一個假設的理想狀態和原則,而實際上制度的實施還得參照該制度參與者的心態和實際狀態。
我想,法官、檢察官也是人,他們也有人性,和一般人一樣會犯錯,人們所制訂出來的制度和準則只是盡量在一個合理的尺度下減少掌權者濫用權力和犯錯的可能,並盡量讓整個制度的實施走向最正確的方向,而司法監督就是其中一個方法。這次的法院觀察活動對我來說是第一次的體驗,我很高興我也能成為參與司法改革和監督的一分子,期望在如此多人的努力下,台灣的司法體制能被引導至正確的方向。
這一次參與法院觀察的活動,原本以為可以看到精彩的論辯,但因為檢察官沒有準備,這一次的開庭也以無結論告終,老實說真的有點失望,對台灣的司法失望。我不知道為何一個案子可以纏訟近二十年之久?可以浪費如此多司法資源?在這漫長的審判歲月中,參與的人都能不忘司法的初衷——公平正義嗎?如果不是的話,司法制度是不是還有有待改進的地方?我只是一個平凡的高中生,對蘇案的瞭解不多,在法律方面也是外行,但我知道,在審判蘇案的同時也在審判台灣的司法。我記得座談會中蘇律師曾說,人生能有多少個十八年?我想,或許我們的司法改進歷程還得耗費好多個十八年,但我相信一切會好轉的,這十八年來在多方人士的推動下,已經有進步了,不是嗎?
蘇案法庭觀察心得感想◎師大附中1183張宜如
蘇案法庭觀察心得感想

師大附中1183張宜如

     二十六位面臨大學學測的考生,竟參加戶外教學?!乍聽之下十分荒謬,似乎是浪費讀書時間的做法,但我們沒有一個人如此認為,這次的法庭觀察及座談會讓我們對社會有更深刻的體會,學習以不同角度看待社會事件,也難得重視三位陌生人,並發自內心的想為此付出。
     高一便曾觀看蘇案相關影片以及資料,其中〈島國殺人紀事〉令我震驚,對剛學完「無罪推定」的我來說,直觀認為證據不足就應當場釋放,CSI不就是這樣演的?要不然麥可‧泰勒一次把嫌犯通通關起來再慢慢蒐證,等個十幾二十年不是也行?不過我還是對司法有一定的相信,對蘇案也有一定的遲疑;這次戶外教學親自參與,除了〈自由的滋味〉的最新資訊,參觀法院前,蕭先生還為我們簡介,讓我們先有基本概念,雖然這次開庭急促,也因為沒能親臨法庭有點失望,但首次踏入司法殿堂也是備感新奇,能在庭後座談會聽蘇律師講解,蘇建和先生親述事件,也看到劉秉郎先生、莊林勳先生,難而可貴。
     其中我最喜歡庭後座談會!蘇律師仔細回答我們的問題,即使他應該講了千萬遍,但他卻很有耐心,化繁為簡,詳細解釋給我們聽,即使他年紀已高,他的浩然正氣可比文天祥,感動在場所有人。我提問道「請問蘇案是否有進行測謊?包括蘇建和先生等三人以及辦案人員」以及「測謊是否能做審判依據?」我這才知道蘇先生他們多次提出卻被拒絕,理由荒謬至極,警察們說考慮就擱置,且他們用刑也能以「無罪推定」結案。一件案子以雙重標準看待,實在不公!要是沒有這場座談會,我可能還在懷疑他們的清白。
總結,我想當初或許真有些證據對蘇建和等三人不利,或者在案件層層遞交上有所疏忽,抑或行政疏失,影響法官判決,等經過這十九年縝密調查,法官、檢察官們應有更寬大的胸襟,以公正的角度看待。可能當初的判決是正確的,法官盡忠職守;倘若是誤判,就應該還他們個公道,承認當時的疏忽,記取教訓。我們在國家的培訓是如此,我們這些在學生所學習的也是這樣,更有智慧、經驗的人想必更了解這一切吧!
法庭觀察—蘇建和案的心得感想◎師大附中1183蕭立勳
法庭觀察—蘇建和案的心得感想

蕭立勳

      出席蘇建和案更二審準備程序第十一次開庭是我生平第一次走入法院,親眼目睹司法審判的進行,體會法庭雙方謹慎攻防的氣氛。

      這樁爭議數十年的刑事案件在我出生的年代發生,在成長的歲月裡,不時看見新聞媒體重提該事、大篇幅報導至今兩次的重要判決;然而我的認知卻從未想過深入了解案件發生的始末,也無法想像其對整個司法制度的衝擊,甚至在看完《島國殺人記—自由的滋味》紀錄片後仍抱持一種「真相只有當事人心知肚明」的想法。

      當天開庭參與的人數不少,相較於法庭開放的現場旁聽席位更顯得為數眾多。我被分配到位於其他樓層的同步轉播區,望著空蕩蕩的記者保留席感到不解:基於妥善運用資源的前提,為何不能讓同樣身為公眾事務參與者的我們保有同等的旁聽機會,或是在更彈性化的規則下,盡可能讓所有人目睹這標榜「公平公開」的司法運作呢?同一時間的其他法庭,後門敞開,讓沒位子的民眾也能駐足觀看,不僅讓更多人有機會了解審判的進行,更展現其透明公開的坦蕩胸懷,這不正是政府取得人民信任的好機會嗎?

      透過現場轉播,我看到法庭內許多關心蘇案的人士,律師們絲毫不敢馬虎,全員到齊並且為當日可能的爭辯作足準備,但開庭的過程卻一直給人慵懶的感覺,不僅檢察官未能回應辯方提出的證據清單,我感受到的是律師們急切欲解釋意見、檢方被動接受,半個多小時結束未能有進程性的結果,身旁同學都覺得消耗司法資源,也浪費時間、人力物力。

      回到討論室,方才體驗開庭的我們有機會和蘇友辰律師及蘇建和座談。當被問到雙方該負的責任,透過蘇律師的口,我才了解檢辯雙方代表的意義,當律師與律師間的交辯(被告律師與國家的律師:檢察官)有共同目的:「求真求實,不冤枉好人。」透過雙方的努力,才有伸張公義的可能;還有落實「公平法院(官)」也是司法制度成熟的指標,促使法官屏棄政府任用的背景,和平公正的審判案件仍是司法改革的努力方向。

      誠如蘇律師所說:「讓社會大眾進入法院就是最好的法治教育。」親身走訪讓課本文字敘述活躍眼前,經歷可能一輩子都沒機會接觸的司法領域,而透過當事人的自白讓我視得政府運作不易發現的瑕疵,並非不許瑕疵出現,是希望透過更多社會大眾的觀察發現,調整改善,落實公義,讓社會制度更盡善盡美。

推薦訂閱
台塑恫嚇學界之訴駁回@【蠻野心足Wild at Heart】
轉寄『蘇案平反行動大隊電子報』這期電子報

寄信人暱稱  寄信人email
收信人暱稱  收信人email

  • 社群留言
  • 留言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