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蘇案電子報─蘇案平反行動大隊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September 23,2012蘇案志工人物素描---夫妻聯袂同行當志工
在五月二十八日蘇案志工大會的現場,有一對中年夫妻聯袂出席,這是在志工活動中,很難得出現的畫面,同時也覺得那位太太有點面熟,所以特別注意了一下。原來我曾經與那位太太(陳慧芳)一起當過志工,在去年十一月再更二審宣判前,師大夜市的發明信片活動。那是慧芳生平第一次在街頭發傳單,不過認真投入的她還是讓我留下深刻印象。
今天的志工大會活動,再度看到慧芳,且還是與先生共同參與,更加覺得應該好好的認識他們。
以下採訪慧芳夫婦參與蘇案活動的心路歷程整理:
陳:陳慧芳49歲,在貿易公司任職;周添延52歲,汽車零件製造商。
問:請問一下兩位是如何開始參與「蘇建和案」?
陳:我們是在民國88、89年(詳細時間記不清楚),看到公共電視在播放『島國殺人記事1』紀錄片,才開始關注這個案件。那時候看到李相助法官、崔紀鎮檢察官在接受採訪時,所呈現的顢頇、傲慢態度,覺得很火大;還有那一群高等法院法官出來開記者會,大言不慚說:『我們都是拿第一名畢業的,怎麼會判錯呢?!』也讓人覺得無法接受。
看到建和在敘述被刑求的過程,覺得這個年輕人的遭遇很令人心疼與難過,而且他自己都被搞的這麼慘了,還能對拖他們下水的關鍵人物王文忠說:『我知道你也是被刑求,才講我們也有參與,所以我會原諒你……』。
問:可是就算知道蘇案且關心案件的發展,但是能夠像你們這樣,願意用工作之餘的時間,特地來參與可就不容易了,是什麼樣的動力讓你們付出行動?
陳:其實我們覺得這樣做,也沒有什麼值得你採訪的(慧芳緬靦的笑著),但是如果真要說,應該是那種『看不下去』的心情。我們夫妻倆是從來沒有上過法院的經驗,但是即便如此,還是可以理解建和他們被冤枉的心情。而且也因為認識他們才能體會那句名言『自由就像空氣,平常沒感覺,但是失去了才知道重要』(慧芳特別交代,這不是她說的,但是她覺得這句話很重要)。
問:周大哥要不要也說一下,為什麼會跟太太一起來參與?
周:我太太是個很感性的人,一開始也是她帶著我看紀錄片,我看到這些法官開記者會的畫面,實在覺得太經典了,這竟然是在我們台灣這塊土地上發生的事,也覺得很可笑與悲哀。所以後來,我只要有時間,我都會一起參與。
陳:還有還有,認識建和他們之後,才知道自己的生活雖然很平凡,但是相較之下, 真是太幸福了。(嗯,深有同感)
問:除了參與聲援活動之外,跟建和他們還有其他的互動嗎?
陳:在2003年第一次再審無罪宣判之後,因為那時候建和在人本教育基金會工作, 所以我就寫卡片給他,還打電話留言,希望幫他加油打氣。後來竟然接到建和的回電,我覺得很感動;之後我們就時常有聯絡,大家變成朋友之後,就更加 能感同身受他們遭受司法不公平對待的委屈。
短短訪談,卻能深深感受到慧芳夫婦的真摯與熱忱,事後慧芳也補充,雖然大部分時候,只能用工作之餘的時間參與聲援活動,不過一些重要的場合,是絕對不會錯過;例如,去年李昌鈺博士回台作證的開庭,她特地請假去旁聽,同時目前報名參加民間司改會的志工培訓,對於司法的問題,也有更多的了解。
此次最高法院用荒誕的理由發回再更二審的無罪判決,著實讓所有參與聲援的團體、志工大大的吃了一記悶棍,也讓原本開始計畫新生活的建和、秉郎、林勳三人又再次被打回原地動彈不得。但是從這次志工大會,看到我們社會上仍有這麼多『看不下去』的朋友們,一直默默地支持著建和三人,才讓他們即使感到挫折無奈,還是能夠有足夠的力量,繼續與「正義」比賽捉迷藏,直到正義也投降、現身的那一天。後記:慧芳補充的手稿
建和三人無比的意志與堅強,令人不捨與心疼,也令人佩服。99年11月12日,宣判無罪之後,莊林勳在法院外面說了一句話:「希望我們的不幸,能換回大家的幸福。」聽了令人動容,建和三人真的是肉身活菩薩,比起他們的犧牲,我自己這一點點的付出,真的是不值得一提。
6月15日我會請假,陪他們出庭,為他們加油,也希望能有更多的朋友能夠一起參與,給他們支持、溫暖。
蘇案再更三審第一次開庭
2011年4月21日台灣最高法院撤銷蘇建和案再更二審的無罪裁判,全案再度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讓這個社會關注的司法冤案無奈地拖入第二個十年。
從再更二審進位到再更三審,我們仍然不放棄聲援。
蘇案志工大會簡報
志工大會莊林勳片段
志工大會一開始,長久以來關心本案的
蘇案的專任秘書蕭逸民以
之後,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也簡短的述說了他們的心情,雖然無罪被駁回的消息多少讓他們的心情受到影響,但還是以輕鬆的態度感謝大家,以及表達希望在這一審能夠結束審判的心情。
長年幫蘇案辯護的蘇友辰律師更表示,法庭上律師團要申請提出證據時,檢察官都採杯葛態度,因為他們不想面對證據,使得被告必須自證無罪;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應該要把舉證責任落在檢察官身上,但檢察官仍然故我。同一個證據,高等法院可以判斷有刑求、但最高法院卻不採認,判斷明顯不一。但是經過再審、再更二審如此詳細的調查之後,本審實際上已無多少證據須要重新檢視。
在最後的Q&A中,有幾位學校老師發表想法,他們認為雖然學校公民教育課程不多,但他們仍堅持一定要讓學生們知道蘇案,畢竟,無罪推定的理論課本上都有,人人會講,但實際運作卻不是如此,甚至是『有罪推定』;站在教育的角度,藉由蘇案可以培養學生更寬廣的視野。
關於蘇案志工大會,我們將在未來幾期電子報發出詳細的現場記錄報導,讓當天無法到現場的朋友瞭解。
接著下週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