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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案平反行動大隊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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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案平反行動大隊電子報
發報時間: 2011-07-27 16:00:00 / 報主:蘇案平反行動大隊電子報
本期目錄
8/2蘇案再更三審第3次開庭
8/13蘇案排字活動-20年,不過只是想要一個無罪
7/12蘇案再更三審第二次準備程序法庭觀察紀錄 文/黃雅玲
5/28蘇案志工大會紀錄--蘇友辰律師部分/陳揚升(清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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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蘇案再更三審第3次開庭
 本次開庭將是最後一次準備程序
上一次開庭,檢察官提出要重新鑑定,反駁李昌鈺博士的鑑定報告
但律師團認為台灣既沒有適當的機構可做鑑定,又沒有理由推翻李博士的鑑定,因此反對
而本次的開庭法官將裁定是否重新進行鑑定!
歡迎關心本案、司法改革的社會大眾,一起來參與!
 
集合地點:高等法庭二樓書報區(北市博愛路127號刑事庭大廈二樓)
集合時間:8月2日下午2點00分

報名表格
8/13蘇案排字活動-20年,不過只是想要一個無罪
 無罪自由人,這樣一個對你我來說,稀鬆平常的事情,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卻苦等了20年,還是等不到,目前本案,仍發回再更三審纏訟中。

2011813,即將屆滿20週年,跨入第21年的前夕,邀請所有關心「蘇案」的朋友,跟我們一起來拼出「無罪」字樣。

司法尚未給的,我們一起來完成! 

急徵當日排字志工!
報名網址
7/12蘇案再更三審第二次準備程序法庭觀察紀錄 文/黃雅玲
 這次準備程序中,最重要攻防戰,就是檢辯雙方針對是否要再次送鑑定,表示意見。

檢方意見是,既然李昌鈺博士的鑑定有瑕疵(檢方認為其中一個數據有計算錯誤),而之前法醫研究所的鑑定又不被辯方接受,那麼應該送第三機關再次鑑定。

審判長也詢問檢方,如果要鑑定,那要用人骨,還是豬骨作鑑定?這個問題的前提,是依循著十年前法醫研究所自創「人骨刀痕鑑定」的研究而來,當初法醫研究所將各種刀器砍在豬頭骨上,再將所產生的刀痕角度進行統計,據此推論被害人的頭骨傷痕應是由某些刀器造成的,如此足以佐證被告的自白,有三種刀器。

李昌鈺博士就曾說,這樣的研究方式是世界首創,他從沒聽過;他自認無法作這樣的鑑定,唯一可以做的只有從現場保留的各種跡證來推斷行兇的動線與情況。

即便是同種刀器,以不相同的力道、角度,在動態當中原本就能造成許多不同的傷痕;怎麼可以在不確定刀器的情況下,將實驗所形成的刀痕自行分類,據此推斷被害人的頭骨傷痕是由哪些刀器所造成的,這樣的研究豈不是已先有答案再去找理由?

所以辯方當然反對再送鑑定,不僅因為鑑定曠日廢時,或是還能找到哪個單位足以鑑定?而是想從頭骨的痕,逆推刀器的種類,這件事本身就是邏輯上的錯誤。

同時建和也表示:當初我就是沒有作這個案子,就算用人骨、豬骨、菜刀重新作鑑定,不管作出來什麼結果,都不會跟我有關係,所以請庭上斟酌。

最後審判長表示,是否再次鑑定將由合議庭評議之後決定,第三次準備程序(82下午230)就能得知結果

法律繁複的條文、程序,說穿了不過就是說理的過程,但是這個『理』也需要使人信服,否則只是淪為國家暴力,凡事不需要問為什麼,只要誰掌握了權力,誰說了算。

5/28蘇案志工大會紀錄--蘇友辰律師部分/陳揚升(清華大學)
   在蘇案即將屆滿二十年的今日,蘇友辰律師回顧蘇案的訴訟過程,笑說是要向大家「集氣」,但也說自己在這件案子裡可以說是「越戰越勇!」「這段經歷似乎是我們 不能迴避的,也正是這一段過程,才讓真相在審理的過程中一一浮現。」蘇律師淡淡的一句話,卻不知隱藏著多少的辛勞與血淚?

    在蘇案的訴訟過程中,反駁檢察官最好的武器便是提出一項又一項的證據。只是,從一審、更一審到更二審,辯護律師們每一次試圖自證清白,提出更多證據的調查、勘驗時的申請時,檢察官總是一再地採取杯葛的態度「這個證據沒有調查的必要」、「這個證據已經看過了」等 等的語句一再出現。按理說,舉證、說明的責任應該是落到檢察官身上,現在卻是辯護人與被告需要提出證據要自證無罪。而檢察官的態度更是表明了完全不願面對 真相,因為每提出一份新證據,對被告是有利的,對檢察官來說,這卻是過去的不公不義攤在他面前,因而他不敢面對這些證明他們錯誤的證據。

    另 一個問題是專家證人在我國法律上地位的問題。這一次辯護律師們請了李昌鈺博士來到犯案的現場模擬當時血液噴濺的情形,請李博士從血液噴濺、使用的凶器以及 死者受傷情形等來針對犯案人數作出判斷與意見。更二審審判長在辯護律師的說明之下,同意參考李博士的意見,並使其鑑定具有證據效力。他表示,我們相信在李 博士現場模擬的狀況下,比起官方可能的黑箱作業,絕對是更為可靠。但除了媒體的抹黑,被害人家屬也相當不能接受,認為李博士只是在「看圖說故事」,只依靠 法醫的報告資料,並不能真正地模擬當時的狀況。


 5/28蘇案志工大會紀錄--蘇友辰律師部分/陳揚升(清華大學)

    圖說:依照現場所保留完整、無中斷的血跡及兩位被害人躺臥的位置,推斷可供兇手行兇的空間只有1.41㎡
   
   但即使有了更新的技術來提出更好的證據,台灣的司法環境依舊是蘇案很大的障礙之一。蘇律師說,有一次審判蘇案改判死罪,有一位媒體朋友問他說,為什麼蘇建和都沒哭,你是辯護律師卻在哭?蘇律師直言,「我的個性是,若是一件事需要堅持下去,我就決不會放棄,但是這麼多年的努力,我看不到司法的改變。」當時的法官甚至說出「如果讓他翻案,這個司法不是整個要垮掉了?」這樣的話,將蘇案的生死與司法體系的維持繫於一線,似乎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而司法若是繼續採取這樣的態度,這個案子終究不會有結果。

    不過蘇律師也稱許了司法界近來的改變,過去司法界將蘇律師當作「壞人」,視其為司法界的異議份子,如今,蘇律師卻是法務部人權保障工作委員會的委員,也被聘為政府兩公約宣導的講師。在恐龍法官事件之後,法院想要發展的觀審的制度,更延攬了蘇律師進入觀審研議委員會的委員。隨著蘇律師漸漸為司法界所接納,其所代表對人權的追求,勢必也將為司法界帶來新的影響。

    最後,在蘇案將臨二十年的今天,蘇律師再次感謝社會大眾的支持,並做出了承諾:「我相信在大家的支持之下,以及在他們三人的堅持之下,我們律師團會本於當時的初衷—尋找真相,追求正義,並且會堅持到底,不到最後關頭,我們決不會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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