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報

「張老師」園地
報主:「張老師」基金會
創刊日期:2017-03-06
發報頻率:不定期
訂閱人數:140
官網:
http://www.1980.org.tw/web3-20101110/main.php?cust

近期電子報


訂閱便利貼


將貼紙語法置入您的網站或部落格當中, 訪客可以輸入mail取得認證信,並按下確認連結後, 快速訂閱您的報紙。
預覽圖
訂閱「張老師」園地報
「張老師」園地
-----------------------------------------------------------------------------------------------------
Plurk FaceBook Twitter 收進你的MyShare個人書籤 MyShare
  顯示內嵌語法

「張老師」園地
發報時間: 2017-03-21 16:00:00 / 報主:「張老師」基金會
本期目錄
接受與承諾治療ACT工作坊
「張老師」的使命

1 協助青少年解決成長的困難
2 促進青少年健康的成長
3 培養關懷青少年人才
4 塑造關懷青少年的環境
5.倡導關懷青少年的理念與行動

「張老師」服務對象

青少年及一般社會大眾

1980輔導專線

1980輔導專線

當您心情低落,想找一個人好好聊聊,請拿起手機或電話,撥打1980輔導專線,線上的義務張老師們會用心傾聽,陪伴您走過人生的低潮。

 

線上捐款

【立刻加入我們】      
「張老師」1980『依舊幫您』專線,期待及需要您的捐助! 
★線上捐款網址 http://epay.1980.org.tw/

「張老師」FB粉絲專業

https://www.facebook.com/teacher1980/

「張老師」名稱的由來

「張老師」並非因創始人姓「張」,也不是為了紀念某人,主要是因為青少年的生活當中,影響其成長最深遠的人,除了父母以外,其次就是「老師」了,且「老師」以傳道、授業、解惑為其職志,此正式輔導工作的本意。至於為什麼叫做「張老師」?因為「張」是中國大姓,語音平順易念,感覺親切普遍;字型(「長」的「弓」)意義深遠,代表開啟、拓展、長遠之意,開啟指的是協助正處於過渡期之青少年有良好的自我發展、拓展指的是不斷地將服務由點擴展至社會各個角落、長遠指的是具有服務人群造福社會的長遠目標,所以,我們定名為「張老師」。

 

「張老師」服務方式
在人生的路上,「張老師」陪伴您,您的心事有我願意聽。
您可以透過以下方式與「張老師」聯絡:


※ 「張老師」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六 早上九點至晚上九點
星期日 早上九點至下午五點
(※各地區服務時間會依實際人力增減)
 
※ 晤談輔導:
透過面對面協談方式,運用輔導技巧,陪伴當事人面對與因應各項生活、心理適應困擾。
 
※ 電話輔導:
以電話協談方式,協助當事人處理情緒及各項生活適應上的困擾,
並可針對當事人立即性問題處遇。
 
※ 函件輔導:
透過信函往返的方式,協助當事人探討個人及各項適應困擾,同時提供相關資訊, 以助益當事人因應相關困擾。
email信件請寄1980@1980.org.tw
 
※ 網路輔導:
輔導員運用電訊方式在網路上與當事人溝通,陪伴當事人面對與因應各項生活、心理適應困擾。
「張老師」網路輔導:開放時間為 星期一至星期六 6:30PM – 9:30 PM
「張老師」緣由與沿革

      「張老師」於民國58年11月11日,由救國團所創辦,救國團有鑑於社會急遽變遷,青少年問題日漸增加,本著「今日我們為青年服務,明日青年為國家服務」的理念,乃創辦「張老師」,希望結合專家學者及社會的整體力量,以加強推展青少年輔導工作,幫助青少年朋友成長發展。
    隨著「張老師」服務工作的不斷成長,服務成效及理念已深受社會各界所
肯定及認同,加上願以實際行動參與『張老師』服務行列的熱心人士日益增加,「張老師」於民國76年10月9日結合專家學者、熱心企業人士成立「財團法人中國青少年輔導基金會」由李鍾桂博士擔任第一屆創使事長,為青少年提供更多的服務,以擴大社會的影響力,而為了讓社會大眾能更加了解本會的內涵,進而協助推展「張老師」業務,於87年6月更名為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現任基金會董事長為張德聰先生),並於89年6月20日陸續於台北、台中、高雄、桃園地區成立分事務所和宜蘭、基隆市、新竹、彰化、嘉義、台南市等六個中心。也從傳統的電話線到民國90年起全省的輔導專線更改為簡易撥碼(直撥1980「依舊幫您」);92年接受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委辦「戒菸專線 服務中心」,成為亞洲第一個戒菸專線;94年因應心理師法成立,積極著手規劃「專業諮商體系」及「志願服務體系」雙軌制,籌畫設立「張老師」心理諮商所,集結有證照的諮商師、臨床心理師、社工師等專業團隊來服務。

    本會的成立宗旨在於配合政府政策,辦理身心輔導、心理諮商、心理治療與心理衛生教育推廣等有關工作,以加強接受本會服務當事人生活適應能力,激發其潛能,創造幸福美滿人生,進而促進社會國家之安和樂利為宗旨。

 

[公益聯播]【招募課輔天使】長期招募平日、寒暑假貓頭鷹課輔志工
接受與承諾治療ACT工作坊
接受與承諾治療ACT工作坊

ACT接受承諾治療(Acceptance andcommitment therapy,ACT)課程,
4/22-4/23開課前一個月完成繳費有9折優惠-3600元,優惠活動謹剩3天~(3/22截止)
是現代人需要的心理治療,此方法應用在憂鬱症患者有中度效果,應用在焦慮、慢性頭痛、一般職場工作壓力調適、ACT不改變認知,也不改變情緒,而是用正念面對、接納事實,站在情景脈絡下,體驗覺察,找到糾纏自己的負向價值,發掘自己真正想要的行動價值。一慢性病患的復健與自我照顧都有一定的助益。學員書有8折優惠~~
報名網址:http://goo.gl/qUY8BZ
洽詢熱線:(02)25326180#133、142

資料來源:Dr.Russ Harris(2015)。ACT一學就上手。張本聖老師 譯。

 

課程介紹:
什麼是接受與承諾治療?接受與承諾治療(Acceptance and Commitment Therapy;ACT),簡稱ACT(付諸行動),就是與個案一起將生活中重視的價值觀付諸行動。ACT的內容包括 (1) 接受 (由「與此時此刻連結、自我為脈絡、脫離糾結、接受」四個歷程組成):運用正念、隱喻、練習等方法讓個體能活在當下,以客觀、不帶評價的方式看著自己糾結的想法及焦慮、憂鬱、空虛等感受,且能與茲和平共處。(2)承諾(由「價值觀、承諾的行動」二個歷程組成):幫助個案找出生活的意義及目標,及如何朝有意義生活目標邁進。ACT之目的是提升生活功能,過著更多采多姿、充實及有意義的生活。

課程日期:106年4月22(六)- 4月23(日),09:00-16:00,共2天,計12小時
適合對象:1.已有心理衛生實務工作經驗的專職或義務工作者
2.有意成為心理衛生專業的諮商心理或臨床心理的研究生或大學部高年級生
研習人數:30人 (額滿截止,依完成報名繳費的先後順序)。
研習地點:救國團(臺北市松江路219號5樓,近捷運行天宮站2號出口)。
研習費用:NT$4,000(含午餐、研習手冊)
ㄧ般價4,000元
團報:
2人團報價:每人3,600元
5人團報價:每人3,400元


研習內容:
工作坊將以講課(包觀隱喻)、觀賞影片及實地練習的方式讓學員能夠經由理解及體驗快速融入ACT模式,內容包括 (1)「創造的無望」及「ACT的個案構念化」(2)「與此時此刻連結」的隱喻及練習(3)「脫離糾結」的隱喻及練習(4)「接受」的隱喻及練習 (5)「自我為脈絡」的隱喻及練習「價值觀」的隱喻及練習(6)「承諾的行動」的隱喻及練習(7)ACT的歷程整合練習(8)ACT在心理諮商與治療的案例及運用(9)ACT的理論與哲學觀 (10)總結

研習講師:張本聖 老師
現職:東吳大學心理學系副教授
經歷:臺北護理健康大學生死與健康心理諮商系諮商心理組兼任副教授、政治大學心理學系兼任副教授、東吳大學心理諮商中心主任、臺北市立療養院臨床心理師、臺北榮總精神部臨床心理師、臺北張老師中心專任張老師
學歷:美國艾默利大學心理學博士、密西根州立大學諮商碩士
ACT相關經驗:1. 譯著:(1) ACT一學就上手、(2)ACT實務工作者手冊(編輯中)。 2. ACT相關訓練:ACT for Beginners Online training with Dr. Russ Harris;ACT Advanced with Online training with Dr. Russ Harris。 3. ACT實務經驗:ACT相關演講、工作坊及研究

聯絡電話:(02)2532-6180分機133 傳真:(02)8509-3618 聯絡人:陳春蘭 小姐

●繳費資訊:確認報名後於一周內完成繳費(繳費後請將收據傳真至8509-3618或拍照mail至851023@cyc.tw)
(1)劃撥戶名: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台北分事務所 帳號:1982-3746
(2)電匯銀行:台灣中小企業南京東路分行(ATM代號:050) 帳號:090-120-680-58
●退費方式:上課時數已達1/3,恕不退費。
(1)開課日期7日前辦理,可退費90%。
(2)開課日~6日前辦理,可退費80%。
(3)上課時數未達1/3之前辦理,可退費50%。

推薦訂閱
希望基金會交通車服務@【希望基金會電子報】
「兩代之間/異鄉人」發表座談會@【外台會電子報】
轉寄『接受與承諾治療ACT工作坊』這期電子報

寄信人暱稱  寄信人email
收信人暱稱  收信人email

  • 社群留言
  • 留言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