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出會思考的小孩-- 2013森林小學朱台翔校長巡迴演講會
教出會思考的小孩
-- 2013森林小學朱台翔校長巡迴演講會
活動免費入場!現場座位有限,請盡早報名。
一年一度朱朱巡迴演講又來了!朱朱每年的演講總讓人有不同體會,陪伴我們的孩子一同成長,需要喚起我們對孩子的疼惜。讓朱朱校長累積森小二十三年來的經驗與方法,化成一篇篇動人的故事,細細地說給您聽。在故事中,我們對人更加了解,更懂得疼惜自己,更懂得疼惜人,並呵護自己心中的那個孩子。
相同的題目,不同的內容。每次,心中都有不同的感受和體會。今年,朱朱會說些什麼呢?我們一起來親身感受!敬邀您出席這場探討「思考」與「學習」的盛會!
3/24起,13場與森林小學朱台翔校長面對面交流教育經驗的機會,歡迎關心孩子教育的您把握機會,趕快來參加!
活動免費,敬請提早預約報名!
巡迴演講地點時間一覽
臺北市 |
3月24日(日)
09:00-11:00 |
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卓越堂 |
臺南市 |
3月30日(六)
14:00-16:00 |
臺南市勞工育樂中心大會議廳 |
新竹市 |
3月31日(日)
09:00-11:00 |
科學園區活力廣場禮堂 |
高雄市 |
4月13日(六)
14:00-16:00 |
高雄長青綜合服務中心演藝廳
協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 |
臺中市 |
4月20日(六)
14:00-16:00 |
臺中市立至善國中至善館音樂廳 |
桃園市 |
4月21日(日)
09:00-11:00 |
桃園縣婦女館國際演藝廳 |
新北市 |
4月27日(六)
14:00-16:00 |
國立臺灣圖書館國際會議廳 |
臺北市 |
5月 4 日(六)
14:00-16:00 |
國軍文藝活動中心戲劇廳 |
臺南市 |
5月 5 日(日)
14:00-16:00 |
臺南樹谷園區音樂廳 |
彰化市 |
5月18日(六)
14:00-16:00 |
彰化演藝廳 |
新竹縣 |
5月26日(日)
09:00-11:00 |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演藝廳
協辦單位: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
高雄市 |
6月 9 日(日)
14:00-16:00 |
高雄鳳新高中圖書館演藝廳
協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 |
臺北市 |
6月23日(日)
09:00-11:00 |
臺北榮民總醫院介壽堂 |
【教師痛毆特教生! 部長,你痛心嗎?!】
教師痛毆特教生! 部長,你痛心嗎?!
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
一、老師打人是常態
一月中旬,某生被分配去廚房幫忙,廚房阿姨因為學生表現不錯,結束時就發給每一個學生三塊餅乾。回教室後,班級導師問每一個學生拿了幾塊餅乾,問到某生時,該生回答說兩塊,結果老師就生氣,認為學生說謊,還偷吃,就甩了該生巴掌2下。
去年9月,中午吃飯時間某生因為違反老師要控制食量的規定而多盛一碗飯,被老師命令要倒掉。該生因為心生緊張而沒倒進廚餘桶,反而倒在乾淨的飯盒上,因而被老師踹外加罰站。。
上學期初,某學生被老師罵,之後不舒服流鼻血到保健室,老師到保健室還推他的頭;學生回到教室之後,老師還用教科書敲打她的頭。
上述體罰事件,皆為台中啟聰學校廖姓導師所為。舉凡學生幫同學背書包、老師問問題未回答、被老師認定說謊…等,都曾有學生因此被老師打巴掌。除了體罰學生外,廖老師也時常以「沒帶腦出門」、「腦袋有問題」…等言語辱罵班上學生。班上一位容易尿失禁的學生,廖老師總是嫌棄他臭,還當著全班學生的面羞辱他說:「你那麼臭,有誰要跟你坐在一起?!你們(詢問班上其他學生)是不是都不想跟他坐一起?」(請參閱附件一 體罰事件一覽表)
二、任意施虐並非管教失當,而是歧視
也許有人說這是「老師情緒管控不佳、管教失當」。但我們不這麼認為。當一位特教老師會說:「要看我怎樣教訓學生嗎?」之後便把連絡簿捲起來打某學生的頭,並補充說「要打就要用比較大面積的地方打。」還會對全班的學生說:「就因為你們的爸媽有問題,才會生出你們這樣的小孩!」我們必須說,這是施虐,這是歧視。
無論是中度智能障礙或者重度智能障礙的孩子,心智年齡至少是三歲起跳。老師認為孩子忘記昨天老師的怒氣,今天還會來跟老師撒嬌;其實孩子根本是為了避免老師再次生氣而討好老師。連孩子基本的心理反應都不理解,我們想問,老師的專業到底在哪裡?!
難道就因為特教學校的孩子無法把事情說清楚,大人們就可以任意體罰學生;反正孩子單純,以為他們不會記得昨天發生的事情,所以漠視孩子的權益也無所謂?
請問,如果連負責特教的老師都歧視特教生,我們到底能給這些孩子什麼樣的教育!
三、無法解聘施虐老師,體制是怎麼了?
本會自一月中接獲申訴以來,已數次拜訪該校校長。我們不能說學校沒處理,但學校始終無法徹底處理。如果只當成單一偶發事件,卻不正視教師施虐歧視的事實,那麼,就不可能徹底還孩子公道,更別說整頓環境提供給孩子對的教育。
一開始,廖老師還說她只是輕拍,我們得知後反問校長,這不就代表廖老師否認嗎?校長便說會再繼續調查包括問學生。然而學校只問學生『「有」或「沒有」被打過』卻沒有調查清楚發生的過程與內容,這當然無法呈現事實與嚴重性。即使一月底的教評會,做出兩小過,轉任科任老師的決議。我們仍主張重新調查,有具體事件,才能對比,懲處是否合理。
二月初,學校第二次的調查,調查出數件廖老師體罰學生的具體事件,證明了廖老師體罰學生為慣用方式。當時校長言明,看到這份調查報告後,就馬上啟動了不適任教師流程,已經將廖老師進入輔導期。我們表示應該立刻解聘而且不需要經過輔導期(註一)。校長承諾,因為有新事證,開學後會再依新事證重新召開教評會更改懲處。
然而即使校長已經看過廖老師打人的影片、有具體的新事證,學校於開學第一週召開的教評會卻仍然維持小過兩支,改擔任科任老師。這樣的決議令人不解,因為廖老師本學期起,擔任五個班級的科任老師。學校不但不解聘廖老師,還讓更多學生陷於危險當中。(請參閱附件二 大事記)
為什麼,解聘一個施虐老師,那麼難?教評會不知具體事實也是兩個小過,有了具體事實也是兩個小過,難道這兩個小過,是一個約定好的不能超越的天花板嗎?
而就本會所知,該校某些教師、教師助理、甚至宿舍管理員都會體罰學生;其中不乏推學生撞牆、捏學生腋下、拿書本打學生等情事,顯然還有缺乏專業者,難道用記過,就能補足他們的不足嗎?難道我們的孩子,不值得更好的特教老師嗎?我們就不能夠給孩子不會捏不會踹不會推的大人嗎?這些,難道不是校方、教育部的責任。
我們要求:
1. 立即解聘廖老師。
2. 所有知情未報,默認廖老師施虐的老師及職員,應依兒少法懲處(註二)。
3. 校方至今未告知該班家長,廖師施虐情事,亦未提供學生後續照顧與輔導,應擔負行政責任並受懲處。
4. 教育部應協助被體罰學生轉學、輔導相關事宜。
5. 教育部主管機關應設立申訴管道或專門委員會,當申訴人對於校教評會之決議有疑意時,有申覆管道。
6.教育部應設法處理特教體系中的歧視問題。提供特教生安心就學的環境。
註一:依據教育部101年11月26日臺人(二)字第1010206452A號函「查『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中有關『調查』及『輔導』之程序尚非『必要』程序或『強制性』規定」。
註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53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村(里)幹事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知悉兒童及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一、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二、充當第四十七條第一項場所之侍應。
三、遭受第四十九條各款之行為。
四、有第五十一條之情形。
五、有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之情形。
六、遭受其他傷害之情形。
其他任何人知悉兒童及少年有前項各款之情形者,得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知悉或接獲通報前二項案件時,應立即處理,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其承辦人員並應於受理案件後四日內提出調查報告。
第100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村(里)幹事或 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違反第五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而無正當理由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附件一
一、高二 智能障礙班 廖姓導師體罰事件一覽:
【學生A】
地點:教室
101年9月底老師詢問他糾察隊站的位置,因該生遲遲未回答,而被老師打了2巴掌。
【學生B】
地點:教室
1. 學期初,學生被老師罵,之後不舒服流鼻血到保健室,老師到保健室還推他的頭,回到教室之後還用教科書敲打她的頭。
2. 學期中,學生去執行糾察隊任務,回來時被老師質問是否已經完成打掃工作(倒辦公室垃圾),學生回答做了,但是老師認為學生根本沒做,認定學生說謊,打了學生2個巴掌。
3. 去年10月,早上幫同學背書包進教室,老師看到後便罵B生自己的事都做不好還愛管閒事,遂打B生巴掌1下。
4. 102年1月,班上學生被分配去廚房幫忙,廚房阿姨因為學生表現不錯,結束時就發給每一個學生三塊餅乾。回教室後班級導師問每一個學生拿了幾塊餅乾,B生說兩塊,結果老師就生氣,認為學生說謊,還偷吃,就打B生巴掌2下。
5. 班上一位學生自動筆的筆芯遺失,老師得知後遂搜查全班學生的書包,最後在B生的鉛筆盒裡發現筆芯,老師便打學生巴掌3至4下。
【學生C】
地點:教室
本學期某日,手臂上有瘀青被老師發現,老師遂問學生瘀青是怎麼來的,孩子說是被別班同學弄到的,結果經詢問,發現並非事實,問到家長,家長才說是在家裡撞到的。老師生氣學生說謊,打C生兩個耳光。
【學生D】
地點:學校餐廳
去年9月,中午吃飯時間D學生因為違反老師要控制食量的規定而多盛一碗飯,被老師命令要倒掉。該生因為心生緊張而沒倒進廚餘桶,反而倒在乾淨的飯盒上,因而被老師踹外加罰站。
【其他事件】
1. 老師說:「要看我怎樣教訓學生嗎?」之後便把連絡簿捲起來打某學生的頭;還說,要打要用比較大面積的地方打。
2. 某次,廖老師看到學生拿其他同學的飲料便拉他到其他班,當著大家的面打他。
3. 有助理員曾經看過廖老師打尤同學,以及踹吳同學。
4.廖老師大多使用言語羞辱的方式。例如:沒腦袋、沒帶腦子上學、腦筋有問題…等。
二、該校其他(非廖老師所為)體罰事件
學生E(國小):
地點:宿舍
有舍監去年幫孩子脫衣服準備洗澡時,看到孩子背上及腋下有瘀青。據聞,背上的瘀青是來自於老師用手或書打孩子,而腋下的瘀青則是老師捏孩子造成的。
學生F(高中)
地點:宿舍
1. 去年12月,早上起床因為有起床氣,對舍監罵王八蛋,遂被舍監壓在地上打巴掌。
2. 吃早餐時翻同學的書包想拿筆,宿舍管理員發現便認定這是小偷的行為,遂掐住學生的後頸推學生撞牆。
備註:
中度智障:
智商界於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三個標準差至四個標準差(含)之間。
智商50-35 IQ,心智年齡約6 ~ 8歲
學齡階段(6至20歲)可以學習社會與職業技能,超過二年級的技能與知識不易學會,或許能學習單獨往返於熟悉的地方。
附件二:
日期 |
摘要 |
1/17 |
接獲申訴,表示學校出現大大小小的體罰情況。 |
1/18 |
傳真公文到學校(提及廖老師打多位學生巴掌、宿舍管理員打男學生以及學校教職員遲到早退) |
1/19 |
第一次到校與校方人員了解情況
1. 去年12月舍監打高一男學生部分校長表示已經開會,決議記該名舍監大過一支。
2. 校長表示1/18晚上組成調查小組,1/19早上調查小組請廖老師到現場說明。
廖老師否認打人,說只是輕拍學生臉。
因為廖老師的說法與打巴掌差距甚遠,校長表示會再用其他的方式調查,包括詢問該班學生(該班為中度智障,尚有表達能力)。
|
1/29 |
中午學校召開考核會,依據人本公文之內容,決議記廖老師小過兩次,並調離現職。
第二次到校拜訪校長,提出學校並未調查到具體事實,僅依據公文及調查結果「有打人」就做出懲處,並不合理。要求學校重新調查。 *校長表示願意再次啟動調查 |
2/5 |
第三次拜訪校長,並了解學校調查出的新事證。學校提出新調查結果,其中包含數件廖老師體罰學生的具體事件。校長表示已經啟動不適任教師流程,廖老師會進入輔導期,同時表示可依據新事證,重新召開教評會調整懲處。
我們要求學校應該向家長說明老師體罰一事。並表示應解聘廖師,無需進入輔導期。 |
2/7 |
為使事證更加充分,請校長來台中人本辦公室觀看廖老師打人的影片。
校長看完後表示一定會再做進一步處理,但要等開學後。 |
2/19 |
校長來電表示,廖老師要申請退休;張碧華主任回應,既然有新事證,就應該依程序召開教評會,並再次表達本會解聘主張。 |
2/21、2/22 |
學校重新召開教評會,確認目前無經費讓廖老師馬上退休,必須等到八月才有經費;並決議維持兩小過,於三月一日起正式進入輔導期。
本會決定召開記者會。 |
2/27 |
影片中被打巴掌的學生,在學校發生嚴重流鼻血的情況。學校老師致電家長,請家長帶孩子去看醫生。但因學校至今從未告知家長,孩子在學校曾經被廖老師打巴掌的情況,所以只有帶孩子到耳鼻喉科看診。 |
3/2 |
廖老師與前家長會長到學生家長家中道歉,表示:「為了走完程序,她必須來這一趟。」同時帶了水果、紅包,以及諒解書(內容大致上是家長同意教師以適度體罰管教學生…等。)家長追問老師體罰發生經過及事件,但老師皆隱瞞事實;顯見廖老師並未有所悔意。 |
3/3 |
與家長取得聯繫。家長正式請人本教育基金會協助處理。 |
3/7 |
召開記者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