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份台灣人權電子報─台灣人權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October 31,2013島國殺人紀事三試映會
文/ 師大社教系董冠伯(台權會實習生)
因為進入台權會當實習生,有機會參與「島國殺人記事三」在信義誠品的試映會。很久前就有大略聽過這一部紀錄片的名字,因此在觀看前以為會很沈重。但實際觀看後,卻比想像中的輕鬆多了,中間甚至還穿插不少笑點。
導演採用了不一樣的手法,表現三人出獄後生活的各種樣貌。其實是試圖帶給觀眾們一個觀念:這些遭受到司法迫害的死囚們,其實與我們、與一般人無異。他們有家人,有生活,也有個人的理想與抱負。他們有情感,會愛、會恨、會歡笑。當然只要是人,誰不是這樣呢?重點在於,與大多數報章雜誌、媒體、紀錄片,對司法案件受害人的客觀報導比較起來。在島殺三中,我們的主角蘇建和等人,少了一分神祕感,多了一分親切感。讓我們認識了他們,了解了他們,更從中了解到,不公正的司法如何破壞善良百姓的生活。島殺三就是這麼一部試圖以全新觀點看待司法冤案的紀錄片。
由於沒有看過「島殺一」這天看完後順便從台權會借了回家觀看。果然如導演所說的,第一集沈重了許多。相較於第三集,「島殺一」以一種傳統紀錄片的模式,從整個案件與司法界本身聚焦。片子中大量訪問了法界與警界人士,試圖拼湊出真相,或者說,其實是試圖從訪談過程中揪出司法不公正的地方,與站不住腳的地方,讓大家了解到這件冤案的判決說服力是如此薄弱。
而到了這次「島殺三」,對整個案件的描述不再著重於案件本身。而是從「人」的角度出發。不只從蘇建和幾個人出發,更以當初被害者家屬的角度、還有社會觀感來觀看整個案件。在「島殺三」中,描述了三人的生活如何被這場冤案影響,家人與聲援團體如何為了他們奔走努力,以及出獄之後,他們是如何的面對全新生活。當然這之間還有包括了被害者家屬的聲音與想法,這是平時很難聽到的。
蘇建和等三人,有著完全不一樣的個性。在三人之中,蘇建和是最常與人溝通發言的,劉秉郎看起來是個心思細膩的人,而莊林勳則比較沈默寡言,不善言詞。三人各自有不同的發展,劉秉郎繼續完成大學學業,完成理想。莊林勳學習一技之長,穩定工作。蘇建和則是站出來繼續為類似的人權案件奮鬥。我們可以看到三個人一步步走出當初冤案的陰霾,回到社會努力生活。同時也可以從他們的發展中,看到這件事情,對他們造成的影響。如同莊林勳對人的不信任,以及蘇建和對人權的努力。
在紀錄片的最後,才稍微提及了當初做出判決的法官們、調查的檢警們。在台權會實習了一陣子,看了不少人權相關新聞與資料。其實從中就能發現,在台灣,檢察官的權力是如此的大,可以輕易起訴、定罪一個人。更何況在這之中,有多少是沒有經過審慎辦案過程便直接將人送進監獄的案例。因此再回來看到「島殺」中的情況,就很能為何這麼多人願意投入進司法改革的行列中。
畢竟今天能有三位平民莫名的背叛死罪,會不會哪一天就輪到自己身上呢?而如果我們的人民保姆在辦案時能夠更仔細蒐證、更講求證據,不依賴刑求與自白,是不是可以減少更多纏訟數十年的冤案,更減少國家資源浪費呢?相信這是值得每一個人站出來促進司法改革的理由。
2009遊學台灣活動實錄
(文/林育瑄輔大德文系學生,台權會志工)
與東海岸共舞 戶外環境教室心體驗
2009台權會壯遊台灣來到了花蓮沿岸的環境戶外教室,邀請黑潮基金會賴威任作專業解說。洄瀾,花蓮的舊稱,傳說約在清朝同治年間,由宜蘭至花蓮拓墾的漢 人在花蓮溪口定居,形成聚落因見奔流的花蓮溪溪水注入太平洋時,兩相激盪,形成迴縈巨浪,遂以「洄瀾」相稱,後以諧音命名為「花蓮」。
南濱公園,沿岸的人工植草皮、生硬堆疊的消波石塊、觀光夜市暴露白天時狼狽模樣。消波塊的堆疊是保障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但是若能比照國外更進一步的與學 者專家研究放置的角度或數量,將可以提高它使用的效率並減少公帑的浪費。而如今需要放置數量如此龐大的消波塊,即因上游盜採砂石嚴重,砂石無法隨河流自然 沖積於出海口。加以颱風常在花蓮登陸,為不使海浪威脅居民生命財產,堆疊更多消波塊,如此惡性循環。每個造價至少五萬的消波塊,被當成護岸的最佳利器。但 其實海浪打上來時,硬梆梆的消波塊反而給了很強的反作用力,加速掏空海岸底層沙,沒多久,原本在海岸上的逐漸沉入海裡,新一波的消波塊接力上場。
消波塊其實只能治標不能治本,防風林的生態工法護岸才是最經濟的作法。再靠還的部分種植藤蔓等先驅性植物固沙,第二層種林投樹,最後再種植較高大的木麻黃,讓海浪打上來時減少其衝擊力,並且不會帶走太多沙。
面對這片土地指證歷歷,心隨著腳步的疲憊。這時達人告訴我們,眼前再走半小時是完全沒被破壞的自然沿岸。這無疑是對學員最大的鼓勵!大夥重新打起精神,往 更困難的路途前進,為的是親眼見證的海岸魅力。少數的我們,虛弱的撤退,只能憑其他堅持到底的夥伴提供照片,看見山崖的美麗。
Forum Asia 電子報摘譯
30 June 2009 - Issue 92 (台權會志工林偉勝)
一、公民社會:東協人權機構要有保護職權和獨立專家
(2009年6月23日,曼谷)超過200個公民社會團體要求東協設立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人權機構。在給高層小組成員和秘書長的公開信中,他們呼籲東協人權機構職權包含兩項重要的事項:人權保護的職權,任命獨立人權專家主持人權機構。
東協成立的高層小組7月第42次東協部長會議將提交人權機構職權規劃給東協會員國外長。東協人權機構將於10月第15屆泰國高峰會時成立。
亞洲人權與發展論壇(FORUM-ASIA)執行長Yap Swee Seng表示:「我們擔心,現在的談判方式會造成人權機構沒有獨立性,也沒有辦法保護人權。這樣會嚴重落後國際人權標準。如果東協人權機構沒有保護職權和獨立專家的話,就會變成紙老虎。東協的人民需要一個更好的區域人權機構。」
公開信呼籲高層小組將下列三項列入職權規劃文件中:人權機構能夠參訪各國,人權機構能夠接受申訴和展開調查,定期檢視東協成員國人權狀況。
亞洲人民倡議陣線東協及人權小組(SAPA TF-AHR)的召集人Rafendi Djamin指出,東協人權機構將會是亞洲第一個有法律拘束力的區域人權機構,東協將以此為傲。「但是,如果此時放棄堅持國際人權標準的話,只會坐實東協沒有意願保護人權的指控。」尤其是,剛通過的東協憲章重視尊重基本人權,提倡及保護人權,提倡社會正義。
簽署公開信的人包括176個NGO以及包含美國大學Amitav Acharya教授、泰國朱拉隆功大學Thitinan Pongsudhirak教授、印尼著名人權律師Todung Mulya Lubis在內等24人。
亞洲人民倡議陣線東協及人權小組(SAPA TF-AHR)也要求和參與本次部長會議的外長會面;小組也歡迎願意加入簽署公開信的團體和個人:yuyun@forum-asia.org。
2007年8月於吉隆坡的第一次東協和人權諮商會議時,促進東協國家負起國際義務和國內人權義務,保護人權的團體成立了亞洲人民倡議陣線東協及人權小組(SAPA TF-AHR),爭取成立負責任和有效率的東協人權機構。2009年初小組更發起活動:「我們不要紙老虎,我們要一個負責任的、有效率的、獨立的人權機構。」
若想閱讀公開信,請按此(pdf檔)。
二、簽署國際勞工組織1989公約,保障原住民族
來源:非聯合國會員國家及民族組織(UNPO)
(2008年5月,海牙)2007年9月13日,聯合國大會決議通過(只有4票反對)原住民族權利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雖然宣言沒有拘束力,但是卻是承認原住民族權利的一大步。然而,國際勞工組織關於原住民族及部落民族的1989年公約(No. 169)卻只有19國批准,形成強烈對比。
從過去到現在,原住民族遭受殖民者的邊緣化、污名化以及歧視。為了有效解決原住民族面臨的問題,1950年代起原住民族的困境引起注意和探討,特定機構如聯合國也開始設定專責體系處理這些問題。
國際勞工組織1989年公約也處理原住民族及部落民族面臨的困境。該公約(No. 169)處理和1957年公約一樣的議題。即使公約列舉了非原住民族視為理所當然的權利,目前181個國際勞工組織會員中只有19個國家簽署並批准此公約,著實令人吃驚。
差別待遇式的「給予」人權嚴重破壞了普遍的免於受歧視權。因此,代表簽署的團體及個人,非聯合國會員國家及民族組織:
呼籲所有國際勞工組織成員,尤其是歐洲聯盟國家,簽署並批准國際勞工組織1989年公約,保障原住民族及部落民族的權利;
依據上述公約第6條,要求國際勞工組織成員以及全體國際社會在制定影響原住民族及部落民族的行政或立法案時諮詢原住民族及部落民族;
依據上述公約第14條,要求國際勞工組織成員以及全體國際社會承認原住民族以及部落民族在傳統領域裡的土地權。
若要簽署,請按此(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