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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權電子報
報主:台灣人權促進會
創刊日期:1998-06-04
發報頻率: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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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報時間: 2012-01-26 16:00:00 / 報主:台灣人權電子報
本期目錄
編者的話
國際(亞洲)人權訊息節譯
HRW全球2012年度報告
活動預告

【隱私權系列講座 | 你的窺伺 我的隱私】

報名網址:http://ppt.cc/trMw
臉書活動頁:http://goo.gl/91PGic

活動預告

  【殺人影展4|逝去的臉 弒去的臉】

臉書活動頁:http://goo.gl/fYWFjs 

 活動預告

 【米納娃之梟系列 | 打結的青春 打折的正義

報名網址:http://goo.gl/FKm4G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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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預告

九月份台權會之聲明
當月份重要人權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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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權會社群網頁
 




[公益聯播]用「愛」點亮「礙」的成長能量~「十方」需要您伸出愛的雙手,扶持慢飛天使
台灣人權電子報
FIDH(國際人權聯盟)以漫畫方式描繪下2011年國際上重要人權事件。
編者的話
本月份龍年春節,因此本期電子報以近期國際(亞洲)人權訊息為主,作為年度的展望與回顧。其中包括了台權會會員組織Forum-Asia雙週電子報的亞洲國家年度重要人權事件節譯報導、FIDH以漫畫的手法說出去年度國際間重要的人權捍衛者故事,也令人眼睛為之一亮。

展望2012年,台權會將進一步把關照觸角更深入地方、社區,進行人權教育的推廣與札根工作。我們已在2012年一月份,正式在高雄市成立南部辦公室,並已開始聲援、協助南部公民團體的相關人權抗爭、青年組織教育、政策倡議等工作。二月份南辦開幕茶會中,在此特邀請各路朋友共襄義舉、蒞臨指教,讓我們一起為人權工作繼續前進!

另外在上期電子報所進行2011年終電子報讀者問卷活動,將於2月3日揭曉通知得獎者,歡迎台灣人權電子報的讀者把握最後倒數時間,填寫問卷,並有機會得到台權會紀念品。
國際(亞洲)人權訊息節譯

取材自 Forum-Asia Newsletter 150 (20111223)

翻譯者:David K. W. Wu、校稿者:蔡季勳

聯合國大會通過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任擇議定書

聯合國大會(UNGA)1219日會員大會中正式通過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任擇議定書(Optional Protocol to 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CRC)新的公約內容將使得個人得以透過跨國管道與機制針對兒童權利侵害進行投訴。官方的簽署儀式將2012年舉行,公約規定須有10名締約國批准後,才算正式生效。閱讀CRIN全文(English)

聯合國首度發表LGBT人權報告書

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OHCHR)1215日在日內瓦首度發表LGBT(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人權的報告書。該報告詳細指出,同志因其性傾向,遭到死亡、暴力威脅、虐待、監禁等威脅、以及在職業、健保與教育受到歧視。而亞洲人權與發展論壇(FORUM-ASIA)會員:婦女人權保護國際聯盟(Women Human Rights Defenders International Coalition)也發出聯合聲明,指出該報告內容由相關人權的捍衛者提供相關經驗,非常激勵人心。(UN News)

柬埔寨要求政府修改或廢除非政府組織(NGO)法案

國際非政府組織(INGOs)要求柬埔寨政府修改或是廢除人民團體與非政府組織法案(Law on Associations and NGOs, LANGO)草案。包括亞洲人權與發展論壇(FORUM-ASIA)等國際非政府組織發表聯合聲明,針對該國政府第四次提出箝制人民團體與非政府組織運作的爭議草案。─此版草案中模糊曖昧的定義,將授權政府可廢除或是拒絕登記批評政府的團體。(Forum-Asia聲明稿

馬來西亞上議院通過和平集會條例

馬來西亞參議院於1220日通過爭議性的和平集會條例(Peaceful Assembly Bill, PAB),距下議院通過時間只差22日。上議會以39贊成與8反對通過,亞洲人權與發展論壇(FORUM-ASIA)發表聲明,呼籲撤銷該條例,認為該條例使馬國總理Najib Razak915日的政治改革宣言淪為笑柄。大馬人民之聲(Suara Rakyat Malaysia, SUARAM) 與其他29個公民團體以不同聲明共同呼籲,要求政府廢除警察法第27條,並撤銷擬取代警察法的和平集會條例。 (The 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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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材自 Forum-Asia Newsletter 143 (2011823)

翻譯者:伊真、校稿者:蔡季勳

柬埔寨新法令將使仲介而非移工受惠

亞洲人權發展論壇(FORUM-ASIA)成員之一,柬埔寨人權促進及保護聯盟(LICADHO)評斷規範柬國移工仲介的新法令,是一個「令人沮喪的失敗」。LICADHO指出,該法令加惠移工仲介,卻忽視許多證據充份的聘雇移工受虐案例。該新法最大的漏洞之一,是完全未提及該產業裡債奴的問題。閱讀全文報導(英文)

柬國政府拘留106名森林保育人士 

柬國政府在818日扣留了106名社區行動者,他們因發送反對森林濫伐及特殊土地租賃權相關內容的傳單而被捕。這些來自白朗森林的社區行動者在警方的圍補行動下,分別被扣留在6個不同的地方。包括LICADHO在內的3個人權團體發表了一份聯合聲明,共同譴責這場大型拘補行動。閱讀全文報導(英文)


澳洲法庭廢止難民交換協議

澳洲高等法院於831日裁定政府與馬國簽定的難民交換協議無效。據稱,這個頗具爭議的協議,無法確保尋求庇護者獲得妥善的安置與保護。判決中指稱,馬國政府尚未批准聯合國難民公約,亦未在馬國內制定任何相關法律,使尋求庇護者及難民得以獲得適當保護。根據原協議,澳洲擬遣送800名尋求庇護者至馬國,以交換4,000位合法登記難民至澳洲居留。澳洲這項禁令將使此交換協議永久失效。閱讀The News Tribune報導 (英文) 

蒙古真相調查任務為新聞工作者催生更好的法律保障

FORUM-ASIA籌劃國際真相調查任務,督促蒙古政府加快對新聞工作者保護的修法工作。這是蒙古在民主化進程中所面對的重大挑戰之一。這份初步報告指出,在蒙古邁向民主的「快速進程」中,新聞工作者在執行任務時會面臨許多風險,包括攻擊與誹謗訴訟事件等。這個調查團於828日至92日期間,在蒙古烏蘭巴托及其他三省份進行訪調任務。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OHCHR)催促巴國徹查記者遇害事件

巴基斯坦在短短4天內,於不同地點發生兩起記者遇害事件,致使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OHCHR)819日,建議巴國政府盡速調查這類法外處決與被迫的非自願失蹤案件。(UN News)

菲律賓參議院批准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

菲律賓參議院於824日正式批准國際刑事法院(ICC)《羅馬規約》,成為該條約第117個締約國。國際刑事法院聯盟及菲律賓相關組織在10幾年前即倡議加入,直到20113ICC首席法官宋相鉉的菲律賓行,促使菲律賓總統 Benigno Aquino III將《羅馬規約》交由參議院批准,加速最終的批准進程。 (CICC press release and ICC)

菲律賓政府再度召開會議調查政治犯案件

法務部大臣Leila De Lima821日下令重新召開「保釋、具結保釋及特赦總統委員會」,審查是否釋放政治犯。在此之前,政治犯們發動了一場為期三週的絕食抗議,以吸引外界對其所處困境的注意。為呼應這場行動,De Lima在一場與人權團體的對話中發佈此命令。政治犯們為這場與政府的對話作出讓步,於817日無限期地暫停抗議行動。(TFDP)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十八次例行會議

91230 日內瓦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十八次例行會議將針對和平示威活動的人權促進及保障議 題,舉辦專題討論。另一場會議則將討論「發展權」的落實。聯合國秘書長、人權高專以及特別報告員則分別就兒童與武裝衝突、當前的奴隸形式、水權與衛生、原 住民、柬埔寨等多項議題,於會上提出專題報告。欲取得更多資訊,請見以下連結(Programme of Work and List of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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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材自FIDH :Asia Desk Newsletter no.1 

翻譯者:Chantal、校稿者:蔡季勳

聯合國大會歷史性的LGBT權益決議案

聯合國從1945年創立以來,一直未能成功解決與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與 跨性別者權益相關的議題。世界上已無國家僅因生理性別或族裔理由,來起訴、監禁或殺害自己的人民,但性傾向問題卻未包含在此範疇內。基於一些明確的特徵,人類得享有基本權利的不可讓與、分割。當我們讚揚全球共同體和各國政府進步的同時,性傾向與性別身份卻住住不受到重視,仍被忽略不理。少數國家,如阿根廷、冰島等。已開始推動LGBT權益到最大範圍,然而大多數的國家卻連對性別少數者最基本的合法認同都視若無睹。2011年,全球還有76個國家將男同性戀、女同性戀、雙性戀或跨性別者視為違法,依古老、殖民時期留下反雞姦法處罰,其中有7個國家還會因性傾向行為判處死刑。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在2011617日史無前例地通過一項重要決議(23贊同、19反對、3放棄),譴責LGBT社群所受到的暴力及歧視傷害。此決議案「要求聯合國人權高專需在201112月 完成一份研究報告,記錄全球各地因個人性傾向及性別身份而受歧視的法令、實際狀況以及暴力行為。」

這也是創下歷史首例,由非洲國家發動聯合國會員的決議討論,反對因性傾向與性別身份所引起的暴力及歧視,其格外有重要意義。因為像南非來引領主導此類決議案,如此一來其他國家便不能再宣稱西方國家一直將甚價值觀強行施予世界其他國家。南非大使將LGBT權利爭取與種族隔離時期平權運動抗爭對比,強調所有反對歧視的奮鬥,都與世界人權宣言的核心原則相謀合。此決議希望以<<國際人權法如何終結暴力及其相關人權侵犯>>等工具來評估相關議題。儘管此決議已獲通過,亞洲國家中仍有強大反對聲浪,尤其是伊斯蘭會議組織(the Organization of Islamic Cooperation)成員國。(前身為 the Organization of the Islamic Conference。)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中的八個亞洲國家中只有三個(日本、南韓、泰國)投票贊同南非的提案。

 
 

HRW全球2012年度報告
國際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於2012年2月22日發表的《全球年度報告(2012年)》(World Report 2012)中指出,許多民主國家與專制的盟友享有密切關係,以致在“阿拉伯之春”抗議期間對人權僅提出薄弱的支持。當中東和北非國家人民要求得到應有的基 本權利時,各國政府應從原則及長遠利益出發,與民眾站在同一陣線上,努力確保這些國家成功過渡到真正的民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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