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無家的中國三峽大壩移民
台灣人權促進會 實習生 小黑
中國政府於1997年10月簽署了《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並且也提交人民代表大會並開會通過,2001年3月正式批准。可是關於此公約在國內的落實,一直都是泛泛空空之談。《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三條規定:「本公約締約各國承認人人有權為他自己和家庭獲得相當的生活水準,包括足夠的食物、衣著和住房,並能不斷改進生活條件。」其第7號一般性意見:<住屋權─禁止迫遷>也明確規定: 「國家不但本身要避免強迫驅逐居民,而且要確保對那些實行強迫驅逐的代理人或第三方執行法律。如果沒有得充分的保護,任何人有權不受強迫驅逐。」但是在三峽移民工程中,政府對移民隨意安置,不充分徵求意見就強制遷移,更無法保證移民離開原住地之後的生活,其行為嚴重違反了《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三條。
然而,政府在其相關報告中避而不談三峽移民,只是泛泛寫到「中國政府完善和落實再就業扶持政策。通過免費培訓、稅費減免、小額貸款、社會保險補貼、簡化工商登記、場地安排等措施,鼓勵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行開業)或組織起來就業。」之類的概括語言,完全沒有認真地落實公約,也沒有想要進步的意思。
三峽工程被認為是世界上最大的現代水利工程。但是專家學者表示,如此龐大的項目會造成難以預計的移民問題、生態環境問題等。三峽項目一經提出,便引來無數的反對。然而,三峽項目的利益既得者們,借著六四事件的「東風」,逮捕了一些反對人士,徹底壓制了反對的聲音,使得項目得以順利進行。
(上圖陰影部份是被淹沒的地區)
中國政府評估階段對移民問題的估計 三峽建立後,蓄水區內水位將上升至175m,該水位線下將全部被淹沒。根據1985年的官方統計(不完全統計)顯示,129座城鎮的居民需要撤離,總共移民人口超過725,500人(1992年官方統計顯示,遷移人數上升至1,980,000人)、356,900畝田地、675間工廠、951.1km的公路將全部掩埋於水下。水庫區已探明的歷史文物古蹟1200多處,官方只報了6處會被淹沒,但根據研究資料已經有102處古蹟遭受淹沒。面對如此嚴重的人文環境的破壞,新成立的工程調查小組只是承認有困難,但是表示可以克服。
移民政策及其存在的問題
政府的遷移計畫是把人口遷移到附近的高山或是鄰近的村落。但是附近的高山非常貧瘠,經常有霜凍和滑坡,土質也非常脆弱,完全不適宜開墾,有些地方完全是堅硬的岩石,土層只有20-30厘米。而由於三峽地區本身人口密度就極高,鄰近的村落甚至需要延伸到高山一些貧瘠的土地才能容納本村人的生活和發展,完全沒有能力接受更多的移民。
政府另外提供政策,將一部分移民轉移到城市。然而願意轉到城市的人非常少,2006年的數據顯示,只有約18.4%的人願意去城市。因為移民們都清楚,如果轉移到城市,他們便會淪為城市的廉價勞動力,很多人文化水平很低,甚至不識字。政府除了提供最基本的技能培訓之外,不提供任何其他受教育的機會。移民在城市的生活品質將遠遠低於農村。
面對如此龐大的移民人口,政府原本聲稱會慢慢遷移。1992年,遷移人數上升至198萬的時候,政府表示將於2013年完成此次人口遷移。但是三峽大壩於2002年就開始運轉,移民問題都是草草了事。很多地方官員表示,時間緊迫,根本來不及詢問村民的意見,也來不及好好地協商。
現在,很多移民因為所遷之地無法生存,之後又返回家鄉,但是此時的家鄉已被完全拆除,成為廢墟。《南方週末》報導稱,自1983年開始的13年間,奉節縣城三次更換其址,因為生存環境過於惡劣(「
诗城奉节:十年后,搬迁未完成」)。大部分的移民都沒有得到合理地安置,現在都處在無家無業、流離失所的狀態。一名陶先生在接受新唐人電視台的訪問是說:「現在大家就是無錢無業的嘛,像流浪漢一樣。小孩沒有工作,自己也沒有工作。中央的錢它也不拿下來。我心裡是特別的痛苦,永遠都不平的。」 報導還稱陶先生因為上訪被當局打成重傷,在醫院躺了50多天。
2011年5月,
溫家寶首次公開承認三峽工程有問題,並且主持召開國務院會議,討論並通過了三峽後續工作規劃等,希望三峽問題在日後能夠得到妥善的處理。事實上,有關三峽工程及移民問題,中國的相關報導一直都很有限,也缺乏詳盡的統計資料,許多關心此議題的朋友,只能藉由網路吉光片羽的消息拼湊出事件的樣貌,但是隨著時間,官方也不得不承認影響人數越來越多,許多三峽附近居民,其居住權、生存權都已嚴重遭受侵害,很多問題亟需解決。
編者的話
台灣人權促進會 實習生 小黑
在士林王家的強拆事件中,台灣政府無視自己簽署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然地侵害公民的居住權。無獨有偶,中國政府也在簽署此項公約後,因三峽工程而迫使上百萬人離開和放棄自己的家鄉。這期的報導將簡單介紹中國三峽移民和它存在的人權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