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 2011-11-01─立報—教育專題深入報導─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April 04,2014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 201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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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2011-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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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前線:馬總統無能保證的核能安全 | 趙家緯 |
■趙家緯 「續建核四,核一至核三不延役」以及「兩岸核能安全協議」是馬政府近期上演的兩齣核能政策的大戲。其欲藉此戲碼說服全民,馬政府是既「依法行政」又「苦民所苦」。前者是指其強調有遵循環境基本法中「非核家園」的決心,所以放棄了核電延役計畫,後者則是指若沒有核四,則電價將急遽上漲且有供電不穩定之虞,因此核四非續建不可。 ■多個環保團體2011年8月4日舉行記者會,呼籲核四應立即停工。(圖文/中央社) 但實際上,上述兩場大戲均對降低台灣核災風險毫無幫助。 「核四在確認安全無虞,繼續興建」是馬政府面對外界質疑時的一貫說法,但關鍵在於所謂安全無虞,是由誰定義?而由誰可確認?況且面對核四從2008年之後所衍生的各項工程問題,總統府與行政院高層亦是元兇。 2008年2月,馬英九在選舉過程中,既提出「核四不但要續建,還要速建,讓核四儘快完工,提供更多不會排放二氧化碳的能源」。而其上任後,在劉兆玄擔任行院院長時,其上任不久,既在院會裁示:「核四應儘速於明年完工商轉」。而之後吳敦義接任後,更說出大家耳熟能詳的以核四完工作為百年大禮的荒謬言詞。 而前述的言詞,反應到實際的工程施作上,就是一切以趕工為目標,而非安全的確保。這也是導致,台電會涉險在不知會原廠審查下,既擅改設計的遠因。而面對此情形,作為核四工程的主管機關的原能會,雖欲就各項施工問題加以開罰,甚至要求其重新施工,以盡其職責。然在趕工至上的大旗之下,實際的狀況卻是台電董事長直接會同行政院高層,向原能會施壓,要求其撤銷各項罰則。 但今年3月福島核災發生後,甫使行政院有藉口修正趕工至上的目標,改以確保安全無虞作為首要目標。但目標的修正,若未配合監督機制上的改善,仍只是無效的承諾。 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的委員們已提出若持續依現行模式施工,無法確保安全的質疑。甚至原能會副主委、具有核工以及土木結構專業的監督委員們都已辭職明志之時,但高喊要「安全無虞」的執政團隊,卻依然麻痺。 公民團體於9月22日赴總統府,要求執政團隊正視核四的工程問題,然後一個月後得到的答覆卻是官僚的陳腔濫調。如其質問政府如何看待此次以請辭明志的作為時,原能會的答覆卻是:「原能會會秉持「日新又新、專業創新」的精神,依專業做好監督工作」、「 (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在兼顧專業與倫理制度下,協助原能會做好核能四廠興建期間安全與品質的監督,俾以高品質、高安全之標準,達成核安、福安、民眾心安的目的」。 而當要求政府「應向全民揭露核四工程錯誤」之時,實際的狀況是原能會連監督委員會通過「台電公司若無法在年底前徹底解決現有問題,核四就應停工」的建議,都未呈報總統府和行政院。 核四屢次發生工程問題,民眾都已感到惶惶不安。但這時,執政團隊與台電公司就會以「將委請國外專家進行審查」來試圖說服大眾。但此舉既能確保核四安全嗎? 目前台電與原能會所稱的會同國外審查,主要包涵了兩途徑,一是經由世界核電協會(World Association of Nuclear Operators, WANO)的同業審查機制,另一個則是邀請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NRC)進行外部審查。而因台灣並非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之成員,且IAEA的同業審查多針對該國整體核安管制體系,而非電廠,故無法經該管道。 WANO的同業審查程序上,是首先邀請其會員推派該公司中接受過WANO同業評估訓練者,籌組約20人左右的同業評估團。而在評估前1至2個月,評估團成員既會接到接受評估的電廠所提供的自我評估報告。爾後,再進入實廠,進行約20天評估作業,主要作業內容包括廠房檢查、作業觀察等。 然此看似嚴謹的同業審查程序,卻埋藏諸多問題。首先是在評估範疇上,雖有基本項目,但完整範疇是可由受評估的電廠自行決定的。這也就是說,若電廠本身欲隱瞞其自認有重大缺陷之處,可藉由將其排除於檢驗範疇之外,而免受審查。再者,其審查報告是屬於商業機密,強調若未獲得WANO區域理事會及成員同意前,不得將報告內容釋出給第三者。所以台電既有核電廠雖均已經WANO的同業評估,但評估結果連原能會都無法取得。同樣的,今天若委請WANO進行核四廠的同業評估,台電同樣可以此保密原則,阻絕評估結果的發布。在此情形下,WANO的同業審查,可能只淪為背書之用。 另外在審查團的成員選擇上,僅要求其受過該協會的審查訓練既可,而未就該國為核電安全紀錄良好與否,納入考量。故以日本的敦賀核電廠的同業審查過程為例,其審查團的成員既是由中國、韓國、美國、日本與台電所組成。而從台電公司洪姓工程師於今年3月參與濱崗核電廠同業審查的報告中,則可看到原本應抱持著比較嚴謹批判性的審查員,卻是稱讚起:「該電廠就事前準備的參考資料豐富,並把該廠的改善努力突顯出來給評估員參考,也是非常積極的作法。」 以印度近期引發在地民眾封鎖高速公路以表抗爭的Koodankulam 核電廠興建案為例,在抗爭開始前,印度原能部既委託WANO籌組約17人的評估團,於8至9月間進行同業審查。而經過5個禮拜的審查程序後,原能部表示同業審查的結果,顯示除了些簡單疏失外,該電廠的安全無虞。因此而此審查結果,現在則變成行政當局用來壓制在地民眾質疑的工具。 而另一個讓國外同業審查無法等同核能安全的例證則是,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於2009年才經過WANO的同業審查。而從福島核災發生後,各方所揭露廠方的各種缺失,則顯見核電業者的同業審查,只具有形式上的功能。 然在核四以外,該如面對既有的6座機組均鄰近斷層帶且耐震係數不足的事實,更是急切的議題。而福島核災後,針對既有核電廠的體檢報告,也在10月初悄悄完成。先不論原能會所公佈的「國內核能電廠現有安全防護體制全面體檢第一階段安全評估報告」內容上對核安是否有所助益,從程序上來檢視,其既已違背歐盟與德國所建議的評估結果應提交公眾討論,甚至應該邀集非核能領域之專家、NGO等參與評析。其僅邀請劉兆漢、陳正宏等近十名學者擔任報告的審查委員,而近期常在報章雜誌上直陳福島核災與核電風險被誇大的香港科技大學校長的郭位院士,亦是審查委員之一。 但當郭院士在報章雜誌上力陳「也有人利用大眾的不安全感,著意渲染核電風險,美其名順應民意、保護環境,實質上藉此謀取政治資源」,核工專業出身的郭院士,面對既有核安問題,所提出的建議卻是令人摸不著頭緒的「請注意暴力對核電廠未來的影響」,以及令人莞爾的「社會上對核電廠與核安全有許多誤解,甚至因此而引起許多嚴重誤導,造成社會不安。有效與有說服力的宣導十分重要,值得研究。我們的策略為何?」 而受邀的審查委員中,未有人針對既有核電緊急應變區的設定提出質疑。而當「憂思科學家聯盟」(Union of Concerned Scientists),指出福島核災對美國核安管制的啟示是應「將超出設計基準等極端事件的影響,列入管制涵蓋範圍」以及「擴大核災緊急應變區的疏散範圍至50英哩」。而原能會回覆的意見仍是「依現行法規規定且人口分布、氣象、地理資訊等條件,近5年內並無明顯差異,經分析評估後,核一、二、三廠緊急應變計畫區範圍仍為5公里」。 由前述程序與實質內容的闕漏,既知所謂從福島核災記取教訓的簡單訴求,卻似乎成了種奢望。 而在「兩岸合作,謀求台灣安全」的大旗下,第7次的江陳會簽署了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該協議中,強調要建立事故緊急通報機制、促進經驗交流等。但若認為這個協議,就能確保台灣有辦法因應中國的核災風險,也過於天真。 以其位於深圳大亞灣核電站為例,其在2010年5月發生核洩漏事故,但鄰近的香港媒體,在事件發生1個月之後都毫不知情。至傳媒報道有關消息,中電才證實事件,在10月23日再度發生8年來最嚴重的核輻射洩漏事件,屬國際核事故級別中第一級的「異常事件」,但核電公司又遲了10天才通知港府。 此外, 目前中共在沿海蓋了14座核電機組(興建中的機組數量有26座),而且將大舉採用的AP1000的核電機組。而此機型的製造商西屋公司以坦承,該機組是無法承受福島式的震度跟海嘯影響。 因此若此機制要對兩岸民眾有利,應促使中國儘速設置如台灣般核電運作即時系統,至少能第一時間讓大眾瞭解核電運作狀況。再者則是可以參考德國面對波蘭欲於兩國交界處興建核電廠的計畫,既要求參與波蘭核電計畫的政策環評過程。同樣的,在此協議中若未能研擬台灣可作為利害相關人之一,參與中國核電廠的環評過程之類的條例。則此協議,顯無助益。 因著福島核災之故,以及核四工程層出不窮的工程弊案,民眾對核安的意識,至少已稍掙脫了2000年的核四停工爭議。然而隨著投票日的逼近,人民作主的日子似又來臨,我們更應藉此契機,藉由更多的共同行動,表達我們對核能安全的想望。因為當633跳票了,我們至少還有家。而當核能安全跳票了,這3萬6千平方公里的島嶼,將成荒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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