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擊者電子報-NO.57(黎智英出售壹電視)─目擊者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October 08,2012【焦點話題】面對易手傳言 維護編輯自主 蘋果日報工會成立
蘋果日報企業工會在舉辦成立大會,圖中前者為工會首任理事長蔡日雲。照片提供:蘋果日報企業工會
文/孫窮理(苦勞網記者)
在各種「易手」傳言下,壹傳媒旗下的蘋果日報員工率先組織工會,並在今天(9/29)舉行成立大會,由蘋果日報政治中心記者蔡日雲擔任首任理事長。她說自從今年9月1日記者節大遊行後,蘋果的員工就積極串連,在短短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便於1千多位員工內獲得超過2百位的發起連署,讓工會順利成立。工會主要由記者、編輯發動,所以7席理事中,編輯部佔了5席,資訊中心1席,另外保留一席給印刷廠的員工。而目前工會的重要工作為「團體協約」以及「編輯室公約」的草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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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話題】「三合一」報導杜撰苦勞 今周刊聲明致歉
文/編輯室
《今周刊》第821期封面故事報導〈清大畢業生為何淪為澳洲苦勞〉一文,因報導將三名受訪者的故事寫成同一人,「三合一」手法引發新聞道德爭議,招致清華大學表達嚴正抗議,記協會長陳曉宜也指出,媒體要維持信賴度與公信力,任何地方都不能造假,若新聞寫作誇大、拼湊、捏造部分事實,都會毀掉原本立意良善的新聞題材。
《今周刊》原本表示沒有造假,是為了「匿名處理」,但最後仍在20日再發佈啟事,表示報導「有違專業的新聞處理原則」、「對當事人及國立清華大學所造成的困擾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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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會訊】呼籲壹電視員工儘速成立或加入工會組織
2012.10.02
壹傳媒集團出售壹電視予年代,並在十月底前裁員高達30%以上,為此本會感到遺憾並呼籲台北市勞工局應重視此事並給予最大協助,本會今日(2日)也至該集團設置勞工權益說明會並發放勞動權益文宣。
本次壹電視易主為近年來規模最大媒體裁員,如何保障留下來的員工在轉換新雇主後,可以確保原先勞動條件。首先勞方可以與資方訂定團體協約,約訂相關勞動保障,但於勞基法規定具有協商資格之勞方,指得為一、企業工會;二、會員受僱於協商他方之人數,逾其所僱用勞工人數二分之一之產業工會;三、會員受僱於協商他方之人數,逾其所僱用具同類職業技能勞工人數二分之一之職業工會或綜合性工會等。為此我們呼籲壹電視員工應儘速成立企業工會或是加入相關媒體工會,以免權益受損。
因本次資裁員風波而離職的員工除了公司應給予相關資遣費用及請領失業津貼外,員工也應積極了解後續自身勞工權益,若有相關疑問如社會保險(勞保、健保)等等,都可致電本會。
新聞傳播產業工會
新聞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電話:02-23410044/02-23419944
網址: http://tjuintaiwan.blogspot.tw/
EMAIL:tjunion2012@gmail.com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二段88號9樓
【記協會訊】壹傳媒集團恐違反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
壹傳媒集團恐違反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
勞工局不能慢半拍、能做的有很多!
壹傳媒集團因經營問題易主年代集團,並在十月一日宣佈大量解雇員工達504人,此規模不僅是媒體業者最大的裁員計劃,也是今年來台灣企業大量解雇勞工人數最多的一次。台北市勞工局長陳業鑫明白表示說,壹電視大量解雇勞工,應依法於六十天前告知主管單位,依「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規定,公司應於六十天前通報主管機關,若有特殊重大突發事由(一般而言為重大天災人禍)才能例外,否則亦可加發兩個月預告工資。換言之,在十月一日遭解雇的員工,損失了二個月薪資,並影響資遣費金額計算,目前已有部分員工至勞工局申請調解。
依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第4條規定,事業單位大量解雇勞工時,應於符合第二條規定情形之日起六十日前,將解雇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其通知順序如下:一、被裁勞工所屬工會。二、事業單位勞資會議勞方代表。三、被裁之勞工。
據本會所悉,大部份勞工於當日(10/1)解雇時才得知,並非六十日前告知。壹傳媒集團送交主管機關解雇計劃書解雇員工時程分別為:
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壹電視)解雇時程為:10月1日100人、10月底前100人、11月底100人;壹多媒體娛樂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解雇時程為:10月1日95人、10月17日14人、10月31日57人、11月1日17人、11月16日7人,11月30日14人。這些資料明白顯示,壹傳媒在程序上明顯違法,台北市勞工局在媒體採訪報導時也指出該資料不夠齊全,在解雇理由是否充份正當、又沒有裁員部門和員工姓名,如此簡單內容幾乎違背大解法第4條的規定,我們很難稱之為解雇計畫書,恐怕只是一紙「通知單」。
企業經營困難雖非雇主所願,但員工更是無辜受害者,雇主應依法給予員工應有權利,我們嚴正呼籲台北市勞工局應該正視這次事件,落實勞基法基本精神,做為勞方的後盾,而不是未達程序繳了罰款就可以大量解雇勞工的消極法令,切勿便宜行事,應積極保障勞工。
發佈單位:新聞從業人員職業工會、新聞傳播產業工會
諮詢專線:02-2341-0044
Email:tjunion2012@gmail.com
【傳媒評論】媒體併購 應顧及公共利益 勞工權益
文/媒體改造學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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