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自己比神更快樂─體驗式瑜伽─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December 01,2015更好看的新書
我在生命的晦暗期,為了找尋生命的答案,跟著朋友,受洗成為基督教徒。過了一段每天讀經、禱告、團契、查經、上教堂的日子。但是,我還是找不到出口,失望地離開教會,再也沒有踏進教堂一步。
一直到前幾年,我第一次讀由尼爾.唐納.沃爾許以通靈的方式寫下的「與神對話」系列的書籍之後,當初的疑惑算是有了答案。因此,「與神對話」對我而言,有如重生般的豁然開朗,新人生展現在眼前。
像是,年輕的我一直無法理解,為何神愛世人,卻要讓人受苦?讓族群仇視?讓世界多災?既然同為神的兒女,我們不是該過著世界大同的和平日子嗎?但以下這段文字,可以解釋。
「神是觀察者,不是創造者。神隨時都準備幫助你們過你們的人生,但卻不是以你可能期待的方式。創造或不創造你人生的情況並非神的功能。神以神的肖像創造了你們。透過神給你們的力量,你們又創造了其餘的。神創造了如你們所知的生命過程和生命本身。但是神也給了你們自由選擇權,你們可以隨心所欲的去過生活。以這種說法來看,你對自己的意願也即是使對你的意願。」
最近,在好朋友推薦下,讀了作者的新書「比神更快樂」,內容和之前的幾本完全不同,展現符合時代意義的另一風貌。
為何說「符合時代意義」呢?因為自從「祕密」一書和DVD上市後,引起廣泛的迴響與討論。很多人問「我們只要用力去吸引想要的事物來就好了,根本不需要透過神(不管這個冥冥的力量來自內在或外求)?」
因此,「比神更快樂」這本書花了大部份的篇幅告訴我們,要發揮「吸引力法則」或「個人創造」是來自一隻看不見的手。而那隻手是神,是我們內在的神。
作者說「個人創造(以及對其最重要的吸引力能量)是神聖之愛的產物。個人創造是有關產生更多生命的生命力量,一種改變你生命的力量。「吸引力」是來自一位仁慈又慈悲的神明的恩賜,它是一個帶有「雙把手」的工具:一邊在神的手上,一邊在我們的手上。」
他更進一步解釋「吸引力法則」不是為了滿足個人物慾的工具,而是以滿足他人的需求為先。尼爾寫到「吸引力這個工具的目的,就是要創造一個幸福、平靜、喜悅的生命,給你所接觸到的人和你自己─順序是如此。….它的目的不在於提升自己,而是提升他人,不在於擴大自己,而是在擴大他人。不在於豐富自己,而在於豐富他人─因為如此做,自己才能提升、擴大、豐富,並且獲得最圓滿的體驗。」因此「生命中,真的只要問兩個基本問題:1.我能給別人什麼?2.我能給自己什麼?這問題的順序絕對不可以顛倒,這很重要。」
在人們一再強調個人的意念(吸引力)可以超越一切力量之際,作者強調「如果沒有把神帶入個人創造法則裡,人們就會被誘,認為自己是這創造過程背後唯一力量,而不會認為你和神的合作才是這創造過程背後的靈魂力量。」
在談到人與神的關係,作者仍維持一貫的作風,認為「神不是更大版本的人,但人是更小版本的神鎮這是通往完全理解生命最大奧祕之道的起點─因為它就是這奧祕本身的一部份。」
不論您信不信神、或是信什麼神?或者認不認同「吸引力法則」,這本「比神更快樂」在這些領域的討論之外,當然更告訴我們,要比神更快樂有17個步驟。包括:你帶給別人什麼,就是帶給自己什麼;停止與生命爭辯;對自己慈悲;知道真理就說出來….。
要比神更快樂並不難,因為我們可以自己定義所有的事物,所有的經驗。只要我們覺得自己比神更快樂,我們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