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大社區生活報: 創刊號─師大社區生活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September 01,2014我們需要怎樣的鄰里公園?
一個社區的性質,住宅區、商業區、文教區或辦公大樓區,在都會生態自然發展及政府都市計劃的推動下,臺北市各個社區都已經有了大致的雛型,例如我們所處的師大社區,包含古莊、古風、龍泉三里,由於師範大學的存在,美術、藝文商業活動頻繁,其住宅、文教的性質早被公認。
但這樣為本區居民所喜、臺北市民所公認的社區性質,正受部分所謂社會文化人士推動的「康青龍」(永康街、青田街、龍泉街)計劃影響,正在劇烈改變當中。這樣的改變,且不論來往的人潮、製造的噪音及垃圾,更不論違法商家影響居民生活品質、居住安全等負面結果,光看看我們的社區公園,就可以知道,這種改變,這種異化的改變,如何破壞著我們的社區。
依據內政部營建署的分類,我們師大社區的公園,被稱為「鄰里公園」,包含師大路上的師大公園(古莊里)、師大路92巷內的古莊公園(古莊里),以及位於龍泉街39巷內的古風公園(古風里),其中,師大公園範圍最大、受影響最深,也可以說,受災最深。
作為鄰里公園,師大公園的存在意義,根據臺北市公務局在2006年所下的定義,是「為滿足社區鄰里居民日常休憩的需求,提供社區居民散步、遊憩、欣賞、閱讀或集會的場所,用以達到健康、寧適、教育、娛樂等目標所設計的公共設施,其位置選定以市民住宅或工作場所附近容易達到處所,並以徒步利用為要件。」但現在的師大公園被「異化」成如何模樣?
在「康青龍」以前、在違法商家林立以前,師大公園確實符合臺北市工務局的定義,老人在這裡散步、休憩;年輕夫妻帶著稚齡的孩童在公園的遊樂運動設施中玩耍;鄰里居民經過,既可以享受綠蔭,又可以舒緩在城市都市叢林中的生活緊張。但現在,一切都不同了。
違法商家來了,他們看中公園綠地的悠閑,於是先租用綠地旁的房舍開設店面,而後逐步侵蝕綠地,店面往綠地擴張、餐桌往綠地中間擺設、酒保在綠地中間練習丟接酒瓶,而更嚴重的,是酒客。
這些酒客佔用了我們的公園,他們坐在限重30公斤的兒童遊樂設施上、他們佔據所有可坐的空間,他們群聚在公園裡喝酒、抽煙、談天、嬉鬧,他們亂丟垃圾、亂丟煙蒂,他們製造噪音污染、製造環境污染,他們讓本社區居民幾乎放棄了這個原來屬於他們「散步、休憩、欣賞、閱讀或集會的場所」。
然後,居民開始怒吼:「不行!這是我們的社區!這是我們的公園!」但我們的社會上,有一些「文化人」以「文化」之名回應說:「社區不應該由你們來定義。」對此,我們無語,如果我們無權定義,誰有權?誰有權以任何偉大的名義要求社區居民做出如此的犧牲?
乾脆拆掉公園吧!鄰里公園旁的住戶在喊,因為他們是最、最主要的受災戶。但臺北市政府官員回應說:「社區鄰里公園的改變,要經過全體社區居民的同意。」我們要問:當初蓋社區公園,沒人來問過我們,為什麼我們受不了髒亂吵雜,要拆、要改造,卻要經過全體社區居民同意?我們還要問:為什麼受災最嚴重的居民,要為並未受災的居民承擔災難性的後果?我們更要問:這樣的鄰里公園早已經異化,變成遊人酒客的公園,不拆,市政府有何因應措施?
歸根究底,我們需要一個怎樣的鄰里公園,其實很簡單,我們需要一個社區居民的公園,而不是商家、酒客的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