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 【天母國小記者會後續】─人本教育基金會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uly 30,2019天母國小記者會後續
天母國小記者會後續
@文:電子報編輯部
上週,人本教育基金會召開了「天母,還小孩一個公道」記者會。這個案件是因為當事的國小學童並不認同老師的處分而延遲繳交罰寫。然而老師卻因此情緒失控,連續數日辱罵孩童,並在課堂上利用師長權威孤立孩童,處罰和該生對話、遊戲的其他同學。這些舉措造成了孩童心理上的負擔。由於家長發現情況不對,在錄音之後赫然發現「好老師」的另外一面。
當事家長向本會投訴,本會在家長同意下首先致電學校,表示希望可以在校內協商解決此一問題。在校內的會議中也給老師機會,讓她可以承認失控與錯誤,就此把事情打住,(包括此次會議,前後老師共有五次機會承認)。然而老師矢口否認,其他家長將「否認」當「事實」完全挺老師,而學校將問題刻意轉向為學生不適應,模糊事情真相,本會與家長只好召開記者會將這些錄音檔案公諸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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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電視中有「原音重現」)
新聞露出後,本會陸續收到了來自各界回饋。有不少支持的聲音,其中有切身之痛者,當然,也少不了批評的話語。電子報編輯部希望提供一些看法回應,供讀者進一步了解,並能與大家進行意見交流、觀念溝通。
一、老師平常的風評很好,這樣子召開記者會妥當嗎?
我們不認為人不能犯錯,甚至我們認為犯錯知錯,是『對』的重要開端。我們也不會主張犯錯的人,他/她就是一個單純的壞人。人當然是有多種面向的,而且A面向不一定決定B面向,譬如一個對妻子動粗的人,他也可能很愛他的妻子。然而,我們仍不能以他的愛,否認他動粗的錯。
以這個案例來說,最初的事由其實都是很小的小事。但老師以審案的態度加諸在一個不到十二歲的小孩身上,強迫他要接受他自認沒有犯的罪過、並在班上孤立他已經是過當的傷害。再者,當學校將問題定調成學生適應不良來掩飾錯誤時,又再一次地將全部的重擔往這個小學生的肩上砸。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倘若不站出來為這個孩子說話,那麼,我們提供給這個孩子的教育是什麼?看在其他同學眼中,這又是個什麼樣的作為示範?
也許老師的風評好(姑且不論什麼叫做風評好),但我們斷不能因為她的風評良好而忽略她的過失。也不能因為她的風評好所以我們牽著孩子和教育去陪葬。就事論事,老師確實有過錯,也在各種的機會下否認過錯,整個體制又企圖把所有責任丟到一個小孩身上。也許這件事情的起因幽微,但是作法的示範上確實不可輕忽。這也是本會與當事家長決定召開記者會的動機。
二、對於學校方面的處理態度,我們這麼想。
當受理申訴後,對於人本教育基金會來說最重要的莫過於是當事人(小朋友)的感受與權益。然而學校和老師方面的處理確實相當有問題。
首先,當家長向學校提出申訴的時候,學校並未受理。若只是基於老師平常的風評好就不調查和了解,那麼很多冤屈與錯誤將會被粉飾太平。這樣的心態和作法是非常要不得的!一如人本曾經處理過數個老師對學生的性侵案件,許多人也急忙地替這些狼師辯護。諸如「老師平常上課很認真耶!」、「老師平常人很好的!」、「這個老師吃素耶!」都是司空見慣的辯詞。然而,這裡真正重要的是:一個老師做了過當的、甚至是違法的作為,和他平常看起來怎麼樣或是吃什麼一點關係都沒有!
此外,在校內會議的時候,為了維護老師而將討論的基調定於「協助當事學生融入班級」。這樣的處理方式無異於為了消弭事端而強行抹去受傷者的聲音。也許學校方面是期待著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然則,我們必須強調:誠實才是最好的方針。否則不但侵害當事人權益;更是在教育的專責場域做出反教育的壞示範。
三、對於老師的處罰和處理方式,為什麼人本不能不說話?
從實際的錄音聽來,我們可以猜想老師很可能確實是被這個孩子氣瘋了,因此才有了失控的辱罵和審問行徑。然而,我們也必須要呼籲老師別輕易地將學生不服從的行徑看作是「頂撞」或是「出言不遜」。不服從的原因可能是非常多的,包括學生可能覺得受到了不平等的對待、希望有機會表達自己的心聲或是希望可以抗議什麼。在走廊上是否有跑步以及課堂上同學是否相互搭肩都是芝麻綠豆大的小事情。實在沒有必要為此以過當的態度、違反比例原則的方式來修理學生。
而老師為了讓同學交出罰寫,禁止其他同學在下課時間與該生說話、遊戲的「連坐法」也是非常不恰當的作法。對於這個年紀的小孩來說,他們多半的生活領域就僅僅是班級和家庭。在班級中把小朋友塑造成問題人物、阻絕其他同學和他交流的作法就是種霸凌。同學之間的罷凌已經不可取了,更何況老師使用其職務上的權力關係所施加的罷凌。
最後,再將問題說得長遠些。如果我們在學校即以這種威權式的教育來讓學生乖乖就範。那麼,我們究竟是想要教出什麼樣的公民呢?
四、就是因為人本,害現在的老師不敢管小孩?
我們充其量是指出不當管教與不適任教師問題,而且,就實際結果呈現說來,我們的教育界,還蠻“敢”“管”的。從數據看來,三成學生被體罰(都是違反法令的)、五成學生聽過辱罵、六成五學生被罰寫、七成國小生被罰不准下課,按這種管法,不只挺有管,而且令教育烏煙瘴氣。我們並不打算和教師、學校體系為敵,我們只打算與「教育的敵人」為敵。
說起來,老師們需要的,是在教育上的專業支援。學校教師是領有國家認證的教師執照的,能侉垮說不敢管、不會教,實在是見識的限制,放眼望去,見不到教育的標竿。而這些,師資培育機構還是應當負起相當責任的。老師的老師,總不能把責任推給別人,一如政大教育系秦夢群教授在報端所言—請人本編撰班級管理參考教案,這些協助老師的事,不正是老師的老師的“專業”,才是嗎?
現場教師如果要協助,冤有頭,債有主,應該要求師範體系。
作為關心教育議題和人本精神的公民團體。每當看到體制中的問題浮現,我們是不能不關心的!而一名老師要進行管教其實有許多方式可以進行,本會訴求的僅僅是:不要用不正當的手段來管制學生。這些違法的、令人心生恐懼的手段,往往阻擋的就是教育。
也許和這個記者會並無直接的相關,但是以下的問題也請各位讀者思考。看看我們可以為教育體制再多做些什麼。
一、不適任教師輔導機制
所謂的不適任教師輔導機制往往就是該師在上課的過程中會有其他老師坐在教室後頭看這位老師的上課情況,施行期間可能是一、兩個月。不適任教師也是有困難的人,可能是情緒上、管理上、認知上或是行為上的困境。但是這樣的輔導機制真的有機會幫到這些老師,讓他們成為適任教師嗎?還是我們該有些什麼具體一點的方式來讓他們走過這個難關?
此外,當不適任教師機制啟動後。我們真的希望要讓老師繼續在班級上任課嗎?還是說我們的校園真的找不到其他可以頂替的教師?如果老師已經對於同學造成傷害,是否我們還應該要將老師與同學安置在同一個班級中?
特別是出現類似老師對學生的性侵案件時,我們難道真的沒有辦法讓兩造雙方不要相互製造壓力嗎?當這樣的性侵案發生後,學生要能夠鼓起勇氣回到學校接受教育已經是很困難的了。我們又何必多製造一個不友善的門檻呢?
二、罰寫究竟是要罰什麼?
當體罰被列為不合法的管教方式後,罰寫便成為一般常見的處罰方式。這種變相的體罰遊走於法規限制之外,成了一個「便宜行事」的辦法。但是我們不能不問:讓學生罰不斷地寫課文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罰寫一來對於課業與學習毫無幫助;再者讓一名應該快樂學習的學生(特別是小學生)不斷浪費時間於無意義的抄寫上真的好嗎?在許多接觸到的個案中,有些小朋友光是抄寫課文就要抄到晚上十點、十一點。這樣的處法事實上阻絕了小朋友更多的學習機會,將大好的生命浪費在重複的機械性工作上。
這樣的教育手段真的是大家能夠認同的嗎?
天母國小一案,老師受到了申誡處分。後續會怎麼樣我們不得而知。但是,這之中確實存在許多值得我們思考的點。我們邀請各位一同來關心,一起做教育改革路上的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