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人性光與暗的交界---在《沉默》之後(下)─人本教育基金會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uly 30,2019邀請您加入連署
【編按】
親愛的朋友:我們追蹤南部特教學校性侵案已邁入第八年,八年來學校與教育部持續擺爛,不僅沒有還受害孩子公道,也沒有實現校園轉型正義(今年五月校長仍說:"老師沒有責任"。案發時視而不見的老師仍留在校園裡),這是什麼樣令人匪夷所思的校園文化呀?我們持續邀請社會各界關注這個案子,也邀請您加入連署,希望這個台灣版的《熔爐案》能有平反的一天,謝謝您。
*以下為連署文。
人本教育基金會在2011年揭發了某聽障特教學校集體性侵事件,這個案件經監察院調查,共彈劾了16人,包括教育部官員及該校校長、主任。雖然事件中的行為與被行為人都是學生,然而監察院調查明確指出,是學校的教育出了問題。那麼多可以照顧或解救小孩的重要關係人,無論是老師,或是官員,他們面對小孩的處境竟是視而不見,充耳不聞,致使至少有92位學生捲入事件,並且長達數年。
這是令人十分傷痛的事情。那麼悲慘的事,發生在那麼弱勢的孩子身上。
實在難以想像,當在校車上發生事情,而小孩去向隨車老師“告狀”時,隨車老師只是要他回去坐好,而無其他處理。還有學生直接向老師求救,希望不要再被侵犯了,老師竟然回說:「老師幫你,誰幫老師?」是什麼樣的思維與體制,讓教育人員竟然無法做出對的抉擇與行動。
人本教育基金會協助五位學生及家長在2012年一月底提出國賠申請,學校從頭至尾極力阻擋,先是否認責任,後來乾脆翻臉,原來關鍵在於,負責協調會的林代理校長要保護該校人員不受國賠追究,校方才會說出:「你們想的是學生,我們顧慮的是公務員。」直到七月監察院通過彈劾,學校才協議三件各賠110、130、150萬;其餘兩件協議失敗,一件於2014年三月由法院判賠140萬,以上四案已由學校賠償完畢,另一件還在纏訟中。
國賠案要徹底追究責任,學校就必須向有疏失之教職員求償。本案依據監察院報告,學校的疏失包括:未依法設置緊急求救等校園安全設施、未依法召開性平會、自行組成並無專業素養人員參與之調查小組、未依法盡其應擔負之防治或督導責任、學校未依法及時提供加害人及被害人心理諮詢輔導等協助等事項,導致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一再發生。依據國家賠償法第2條的規定「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然而,該校2006年爆發之校園性侵害事件,於2011年2月由高分院判決國賠118萬後,雖經本會多次去函要求學校及教育部,應向有疏失之教職員求償,不應由全民買單,但教育部還是相應不理。因此,全國首起生對生性侵國賠事件的求償權,在教育部包庇及縱容下,已經消滅時效,已經讓全體納稅義務人為這些視而不見、被彈劾的教職員買單118萬!
我要求:失職人員要求償,不准:全民買單!
今天,我們不能讓這種不公不義的事件再度發生。目前,前述已受國賠的案件之消滅時效,將於今年10月到期,即過了10月,這些公務員就可以“依法”拒絕賠償。犯錯的是領國家薪水的教職員,政府憑什麼叫全體老百姓為他們犯的嚴重過錯買單?
探索人性光與暗的交界(下)
探索人性光與暗的交界
---在《沉默》之後
◎施威州(奧斯圖國際顧問有限公司執行總監)
(三)如果教育部/學校是人,會是一個怎樣的人?
─所屬團體對個體的影響
心理學家哈里斯(Harris, 2007)提出一團體社會化理論(group socialization theory),主張人有「主動投入顯著團體」之天性,此動力會推動我們去適應團體、融入團體、捍衛團體。為取得團體的接納與認同,會盡所能的去調適自己、改變自己、讓自己變得與團體更加相似。
這股動力也是人格發展的主要變項,尤對十二歲前的孩童影響最鉅。這解釋了許多「加害者」也是「被害者」的現象;他們可能會想:「我曾經被侵害、很多人都如此、少有人反應、老師說沒什麼大不了…」,因此這些孩子後來的行為,不過是變得跟「大家」一樣而已。
書中引了一段社工廖慧嫻的話︰
這所學校是個神奇的咒語,一旦進入學校,感官健全的人不論是誰,都可能罹患是非公義辨識不能症,眼睛變成一上一下,對於眼下之人鄙棄,對於眼上之人極盡鞠躬哈腰之能事。
此段傳神描述,再度驗證該理論。教職員們並非沒有良知,他們只是變得與「這所學校」一樣而已。
至於讓人覺得始終抓不到重點、有權有責但卻無能終止學生繼續受害的教育部官員,他們並非無能及鄉愿,他們也只是變得與「教育部」一樣而已。
團隊情感與組織文化對個人的影響力,實不容小覷。個人良善的意志並非不存在,但那是下班之後的事。否則,那些老師、官員如何拿自身的所做所為,去教導自己的孩子?
(四)有誰願意當烈士?
─道德勇氣的稀有性
由於「團體社會化動力」,是一種自動化、無意識的心智歷程,故多數人都是在「不知不覺」中被團體同化,除了少數具有高度覺察力及道德勇氣之人。
具道德勇氣者,其「信念」超越小我,人情、貧賤、富貴及威武等,均無法阻礙其追尋及實踐自我信念。綜觀古今中外,如此勇者實為罕見,然世界最黑暗的角落,正需要如此勇者之光,如推翻帝制的孫文、解放黑奴的林肯、太陽花學運的先驅者…。該校那位勇於查明真相,卻被同事刻意孤立的D老師,正是如此的勇者;被老師透過小孩調查行蹤,又被家長們刻意疏遠,更被匿名惡意指控的小元爸爸,也是這樣的勇者。
但,我們可以做些什麼?在這些勇者滅頂之前?
(五)當我們交出主動權,會漂流到「善」或「惡」的島嶼呢?
─人性善惡牽引的主動與被動
生物學家利普頓(Lipton, 2011)在細胞與基因的實驗中發現,人並非受基因宰制的動物,我們可透過「有意識的選擇及創造」所處情境,主動運用情境的牽引力來啟動、調整或忽略基因的影響力,進一步成為我們想成為的人。反過來說,人也可能無意識的隨波逐流,失去自主性的被「基因」與「環境」牽著走。
例如,人本有好逸惡勞的惰性,若工作場域缺乏「內在動機」的激發及「外在壓力」的推動,很容易就養成因循苟且、得過且過的工作習性。教育部等公部門官員的消極被動,是否便是如此?
而當個人及組織已養成「對情境的被動性」時,形同活水的外在刺激與挑戰,將降到最低,情境很容易會變成一灘混濁發臭的死水。例如,該校令人難以置信的視《性平法》為無物、教職員竟集體反制監察院調查、大家均漠然麻木的看待性侵騷擾事件、師者大方說︰「老師只教書而已,生活上的事,我們不會知道。」等種種悖離常理的無知與無良,是否也是如此?
孫子兵法︰「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如果這是一場戰爭,我們是否已認清敵人?是否已洞察關鍵?若「人性」真為善惡扭轉的樞紐,我們又該如何來使力?
仲丘 V.S. 婉柔
二○一三年七月四日,陸軍下士洪仲丘,疑被軍方不當管教,在退伍前三日命喪禁閉室。此事件激起台灣社會前所未有的巨大波瀾。由民眾自行發起的各種聲援及抗議活動,宛如野火燎原。同年八月三日,二十五萬白衫軍淹沒凱達格蘭大道,三日後,立法院以破天荒的高效率通過《軍事審判法修訂案》,已執行超過半世紀的軍審法形同作廢。這是台灣人民的莫大勝利,也是對官僚沉痾的積極療癒。
婉柔(化名),是《沉默》書中一個「美到可以當偶像劇演員」的十六歲少女。她的身體自主性,被其所信任的校園無預警奪走,連續九個月被侵犯八次的夢魘,並未隨著施暴者的繩之以法而休止,揮之不去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依然啃咬及碎裂著她原本清澈天真的心靈。
儘管老師知情不報、主任再三保證校園安全、校長未依法進行性平調查等。但最終,學校自認毫無疏失,沒有任何人為本案負起任何責任。
《沉默》自二○一四年一月出版至今,別說波瀾,連漣漪都淺短少見。同時間成立的臉書專頁「沉默:台灣某特教學校集體性侵事件」,半年多來也僅三千多個粉絲,與洪仲丘專頁的二十六萬粉絲,完全無法相比。
二件同樣踐踏年輕生命的殘虐惡行,卻有如此巨大差異的社會回應,著實耐人尋味。本文非要著墨於二者之比較,惟想指出一個事實,如果我們無法坐視仲丘在軍方的重重黑幕中滅頂,又何能接受婉柔被歧視、冷漠與偽善所折翼?
更何況,婉柔不止一個,此刻可能仍在持續增加中。
沉默V.S.熔爐
《熔爐》來自韓國,是一部描述「特教慈善黑幕」與「人性善惡糾葛」的小說,取材於光州特教學校之真實性侵事件,該事件與台灣特教集體性侵事件如出一轍,惟主要加害者是老師而非學生。
該書於二○○九年在韓國出版後,隨即震撼社會各界,點燃正義怒火。改編的電影旋成票房冠軍;光州警方對該案重啟偵辦;韓國政府進行全國性的調查、檢查與設立專屬監督機制;並促成相關法案的新設與修訂。這是特殊族群的全面勝利,但更像是該書引領著韓國人心,甦醒、自省、清創與再前進。
對比《熔爐》的盛況,《沉默》在台灣著實冷清。這使我不禁想起【熔爐】電影中,女主角在片尾所言︰「我們之所以戰鬥,並不是為了改變世界,而是不讓世界改變我們」。
我們,已經被世界改變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