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魔鬼的內衣」談起◎胡詠晴/校園人權系列座談(二)─人本教育基金會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uly 30,2019校園人權系列座談(二)---用教育的眼光重新思考校園尿篩政策
用教育的眼光重新思考校園尿篩政策
2013年4月,新竹市宣稱要進行市內國高中之全面尿篩,經本會多次抗議並向監察院提出檢舉,該政策雖然不再施行,但2014年9月,教育部修法擴大校園尿篩的範圍,只要是經過父母同意,學校即可對學生實施尿篩[1],新北市政府也在同時間宣布為了擴大防毒,各校將購入CO檢測儀全面檢測學生吸菸(據主管機關所稱,吸菸學生與吸毒學生有一定比例之重疊性,菸檢將有利於防毒)[2]。然而,當這些以拒絕校園毒品、守護學生健康為名的防毒政策陸續開始執行後,這一年來本會陸續接到了許多件因為學校實施尿篩或菸檢政策引發爭議的申訴案,加上尿篩的假陽性問題,使得目前的校園防毒政策不僅可能無法有效防堵學生吸毒,甚至導致某些被特定標籤的學生沒有吸毒卻被要求尿篩,這些學生本來與校園之連結已相當脆弱,一旦學校無法成為支撐之所在,形同將學生推出校園之外,實令人擔心。所以,我們藉由整理出幾個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來檢視教育主管機關實施擴大尿篩、菸檢等政策之問題,並探討面對校園毒品防制,除了篩檢驗毒之外,教育應具有的眼光。
將有限的教育成本投注於校園尿篩,結果呢?
尿篩政策一直被教育主管機關視為校園反毒的重要環節,但實施多年來成效不彰。所以教育主管機關提出的解決方法,就是從「特定人員」逐步擴大應受檢驗的範圍。但是,新竹全面尿篩政策施行一個學期,沒有陽性反應個案,而且,以尿篩作為反毒政策而失敗的例證,也不只出現在我國。香港也曾於大埔區校園進行驗毒計畫[3],自2009年12月推行至2013年7月,將近四年間也沒有發現任何一個陽性反應個案,但是不論在新竹市或香港,吸毒學生比率仍不見有顯著的減少,顯見該計畫並無嚇阻力也無助反毒。這些證據一再顯示尿篩對於毒品防制的效用極其有限。我們不禁要問,是基於什麼樣的想法,讓教育主管機關願意冒著極大的成本、負面效益與誤判的風險,也要擴大執行這樣的無效政策?
從「毒品除罪化」翻轉看待防制毒害的眼光,教育不能這樣做嗎?
近年來,對於施用毒品成癮者,逐漸被視為一種疾病,而非罪犯,國際或我國均有許多探討是否除罪化的討論,我國於98年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亦將施用第三、四級毒品者,改處以罰鍰及毒品危害講習。以葡萄牙為例,它曾經有非常嚴重的藥物濫用問題[4],在1999年的時候,全國有10萬名海洛因使用者。但在葡萄牙將毒品除罪化,並將監禁、取締毒品預算挪為將藥物使用者與社會重新連結之用[5](包括幫助他們安頓居所、就業補助、協助就業等等),使得葡萄牙自願進行戒毒的人數大幅增加,從而使藥物濫用有效的被控制。
藥物濫用的成因相當多,但環境、人與社會是否有機的連結等因素絕對是重要且不應被排除的考量,我國的校園反毒政策一直都缺乏以改善校園環境,減少升學或同儕競爭壓力之思考方向。如果孩子因為過大的課業壓力、學校的威權狀態、排擠、霸凌或缺乏同儕支持而選擇吸毒的時候,現行的政策顯然就不能真正就孩子面臨的狀況提供協助。
讓教育站在對的地方
我們很擔心擴大尿篩政策以及菸檢政策會虛耗校方在幫助孩子的人力與資源,更擔心在過程中讓老師感到無力、讓孩子被誤會,或是讓需要幫助的孩子離開學校或被汙名化。為此,我們想要藉由這次座談會,提出對目前政策的疑慮,以及對於校園毒品問題的可能解決方向。
這次座談會預計的大綱如下:
一、 強制尿篩的法律問題。
二、 擴大尿篩政策的無效性及其弊端。
三、 孩子所面對的處境,與藥物濫用的關係。
四、 校園毒品「除罪化」,用教育撐起孩子的未來。
我們希望能從法律、人權的觀點,檢視現行尿篩政策的謬誤與人權侵犯;從公共衛生、心理學的觀點,討論毒品成癮之各種成因及預防方法;從社會學、青少年工作的角度,探討面對青少年吸毒的心理與防治角度。誠摯邀請您到場參加,希望透過問題的提出與學者、實務工作者之專業與經驗分享,一起討論出有效且真正協助學生之校園防毒政策。
時間:104年10月4日早上10時至12時30分 (09:30開始報到)
地點: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大樓202國際會議廳
主持人:朱台翔(森林小學校長)
與談人:錢建榮(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黃嵩立(國立陽明大學公共衛生學科暨研究所教授)
陳韻如(中原大學心理系兼任講師、臨床心理師)
陳惠敏(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臺灣監所關注小組)
報名方式:直接上網填寫表單https://turemyth.typeform.com/to/rzUbd1
或email:hefpp@hef.org.tw
或來電 02-23670151 分機111
[1]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於民國103年09月25日修正時將「各級學校認為有必要實施尿液檢驗,並取得其父母或監護人同意者。」增列維特定人員,作為全面尿篩的法源依據。
[2]中央廣播電台2014/08/23網路報導「新北市教育局長林騰蛟昨天(22日)表示,9月開學後,新北市將創各縣市之先,在所有公私立國中、高中職都配一部CO(一氧化碳)檢測儀,針對可能吸菸的學生展開檢測…」
[3]附件一:莊耀光律師意見書
[4]附件二:唯工新聞2014/1/25網路報導-葡國濫藥無罪化 吸毒者不升反跌
[5] Portugal Cut Addiction Rates in Half by Connecting Drug Users With Communities Instead of Jailing Them(http://www.yesmagazine.org/peace-justice/portugal-cut-drug-addiction-rates-in-half-by-connecting-users-with-communities)
從「魔鬼的內衣」談起
◎胡詠晴
十六歲的青春年華,我進入了一度讓我憧憬的教會女校:白衣黑裙娃娃鞋、巴洛克式的校園建築、天主教聖女雕像,還有每年十二月獨有聖誕慶典的宗教氣息,都讓我對這所高中抱以浪漫的想像。
然而,好景不常,從新生訓練,拿到學生手冊那天開始,我赫然發現,越是包裝美麗的外表,越有可能是藏污納垢的糖衣。
翻開學生手冊,我才知道,這所學校竟然連內衣的顏色也明文規定,它要求所有學生僅能穿「白色」與「膚色」的內衣,除此之外的顏色,一律不准!從小到大,我的父母向來絕少干涉我的穿著打扮,即使他們覺得我的衣著不妥,最多也只是「建議」,或提醒我「場合不宜」,但卻從來沒有規範我什麼才是「正當的穿著」。
其實,我也不是什麼狂熱的反社會份子,既然學校這麼規定,遵守配合一下倒也沒什麼關係,就是買內衣的時候不要買錯顏色就好了。但我還是滿腦子疑惑:來學校不是為了學習嗎?我穿什麼內衣跟我的學習有什麼關係?白色與膚色,相較其他顏色的內衣差別在哪裡?連內衣的顏色都要管,那以後會不會連吃飯、睡覺姿勢也要規定?
雖然我還是對規定內衣顏色這事有所疑慮,但心想,學校這麼做或許有其他用意也說不一定,先不急著否定它,看學校是如何執行這個規定再說。
或許上天特別感應到我的疑惑和期待︱沒多久,升旗典禮後的朝會時間,修女和教官從台上走下來,兵分二路在學生隊伍裡巡梭,他們緊盯著每個學生的背脊,將白色制服底下隱約透出的色彩挑出來,宛如工廠裡熟練的挑錯師傅對付瑕疵品一般。原本齊一的隊伍,開始有幾個學生被推出行列,接著修女劈頭罵道:「妳們穿那是什麼奇奇怪怪的顏色?上課就上課,還想誘惑誰?我看到還有人穿紅色、黑色的,那些都是魔鬼的內衣!以後通通都要再加穿一件小可愛。」
我忽然理解到,原來規定內衣的顏色,是因為大人認為深色或彩色的內衣是會引誘別人的!所以,如果要穿,還必須加件小可愛來遮蔽它。層層保護,無非就是擔心那若隱若現的色彩,會從純白色的制服裡透出來,惹人遐思。對我而言,那原本只是一塊有顏色的布料,但修女有顏色的眼光,竟讓我對內衣的布料產生了「魔鬼的意識型態」。
至於我原先擔心學校是否會連吃飯、睡覺的姿勢也要規定的疑慮,很快就得到印證。
學校修女特別邀請一位畢業校友回娘家,請這位具有美姿美儀專業的學姐指導我們如何行走坐臥,期待將我們過去多年養成的吃飯、行走、坐姿重新「規格化」,讓每個人都符合修女們心中的「優雅」。長期以來,這所「優雅」的教會學校完全掌控學生的身體自主權,只容許某一種規馴及格式。我以為教學場域應該是培養獨立的人格與思考,我以為教育應該是幫助學生多元發展與自我探索。然而,我在高中所學到的,卻是完全相反的事。
除了內衣,大人們還覺得哪裡有「魔鬼」?
這段文字,絕非故事,而是我的親身經歷。而年紀越大,我就越想問:在學校有好多「規定」,管得面面俱到、管得理所當然,但這樣的「管」到底是為了什麼?
無獨有偶,二○一二年,高雄市三民家商要求女學生不得「無故」穿長褲;如果想穿,必須出具醫生證明,申請「長褲證」,由校方審核,甚至要求想穿長褲的學生去輔導室談「性別認同障礙」。
此外,你能想像,在學校裡想要找不同年級的同學,必須要先向對方的班級導師報告,經過同意,才能見面嗎?在台北市,不只一所國中有類似的規定。有的學校禁止跨年級之間的學生互動,如果不同年級分屬不同棟或樓層的話,連那棟大樓都不可以靠近;某一所國中甚至規定,不可以到另一個班級找人,除非先跟該班師長報告。
什麼時候,我們將學生當作監獄人犯一般管理了?同學見面竟然像監獄會面一樣?學校的理由是「為了秩序與安全」,但為了這樣的理由,我們失去了什麼?
尤有甚者,二○一三年十月,台中女中爆發「重申校園行為規範」的爭議,學校除了規定服裝儀容、不准脫掉鞋子或穿著拖鞋之外,還規定上課期間除了喝白開水、礦泉水以外,均不准飲食,甚至連食物都不准放在桌上。校方還以紅藍色膠帶將學校劃分為「紅區」及「藍區」,物品只可放在藍區,否則即視為違規物,會被集中至學務處,由學務處調查、登記、處分。紅區則是「學校裡莊嚴、重要的重點區域」,人員不宜逗留、不可留置物品。雖然台中女中在接獲學生抗議後,取消「紅區」、「藍區」的規定,校方也表示:學校沒有男生,學生自由過頭、失了分寸,因此規範學生校園內的行為。有學生質疑:「現在是戒嚴嗎?還是管小學生?」「把我們當新兵還是犯人吧?」另一名學生說:「學校可以更人性化一點,我們本來就是來上學,不是刻意來做一些違規的事情、讓你們處罰的。」
以上這些校規案例,讓人看到的是,校規儼然成為許多大人塑造心目中「學生應該有的樣子」的框架︱因為大人認為女學生穿裙子才符合社會大眾對女性的想像,所以不能穿長褲;因為大人擔心校園霸凌和異性交往,所以不同年級者不得未經大人同意來往;因為大人覺得女校沒有男生,自由過了頭,所以劃分出不可逗留的紅區…
從髮禁到衣著,以至於來往區域,都在規範小孩的外在,凸顯出大人想要的樣子,卻不是讓小孩成為他自己。
從校規裡,看見扭曲孩子思想的魔鬼
由一群中學生自組的學生權益團體「烏鴉邦」指出,全國高中(職)學校的校規方向,是依據教育部頒定的《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獎懲實施要點》中的建議來制定,但在要點的建議項目裡,還可以看到「閱讀查禁書刊或攜帶違禁物品,足以妨害公共安全者,記大過」、「升降旗及各項集合,態度不嚴肅者,記警告」這類隱約可見宛如戒嚴時期的規範,具體在校園裡呈現。甚至,許多學校的社團管理辦法中也出現刊物或文宣審查的機制,振聲高中的「烢報事件」即是一例。
另外,二○一二年五月,南港高工校慶前,有學生在臉書上發文表示,將以「港工憤青反六輕」為議題舉辦創意遊行,教官竟約談張貼訊息的學生,恫嚇要以「鼓動學潮」查辦,引起軒然大波。 其實,「鼓動學潮」做為校規明定的禁止事項,並不只在南港高工,台中一中對鼓動學潮者的處分是「輔導轉學」,武陵中學則是對「鼓動學潮或毆打師長者」處以「輔導轉學」處分,「攜帶凶器,製造爆裂物或凶器者」也是「輔導轉學」。
還有,某新北市私立高中的學生表示,班上曾推派同學競選班聯會主席並順利當選。但在開學第一天早上,這位同學被學校主任約談;當天中午,同學們便得知學校指派另外一個同學擔任班聯會主席。學校的黑手伸進了代表學生爭取權益的班聯會,校園民主盪然無存。
如此規定,理由何在?學校實行違反人權法治的校規之由,經常是「保護學生」、「學生人格尚未健全」…等等;但綜觀以上案例,可知校規的種種限制,無非是大人不信任小孩,便訂下各式各樣、方方面面的限制,從身體、頭髮、服裝的服儀規定,到查禁書刊、鼓動學潮的思想箝制,乃至染指校園民主,直接撤換經由民主程序選出來的學生代表。一切的一切,可說是認為學生沒有思辨能力,無法自主判斷,因此要照著大人的規定來行事。
否認人的自主性、用規定控制人,以此把偏狹的思想放進孩子的腦袋,這樣的大人,與魔鬼何異?
✜ 本文原載於《人本教育札記》第29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