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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報時間: 2011-11-17 11:00:00 / 報主:簡詩涵
本期目錄
關於離婚---王嘉琪老師
活動訊息
[公益]支持目睹家庭暴力兒童的心靈重建工作
[公益]帶著童書上山去
帶著童書上山去












我們想帶著童書上山去說給部落的小朋友聽
若大家手邊或者你們的朋友們有二手的童書  故事書  繪本等教科書以外的書本   請寄到973花蓮縣吉安鄉建昌路172號 簡詩涵收  並請附上捐贈者的姓名 以及你們想要給孩子們的一段話   連絡電話為03-8563020,信箱為 hualien.family@gmail.com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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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婚---王嘉琪老師
「離還是不離」

在親友『白頭偕老』、『永浴愛河』的祝福聲中,新婚夫妻總是信誓旦旦的承諾牽手一輩子…,這其中『離婚』絕不會是決定結婚的一個選項。

只是當夫或妻其中一方或是雙方開始思考『要離婚嗎?』意味著雙方正面臨極複雜且困難的人生課題,可能是因為婚姻中的外遇事件、經濟壓力、酗酒問題、藥物濫用、價值觀差異太大、家庭暴力、婆媳問題或是長久以來溝通不良等等…,這些事件都會一點一滴侵蝕著婚姻根基,由於有許多遠因近果或是一些不足為外人道的部分,此時夫妻並非需要有人協助論斷當中的是非對錯,而是需要被親友或是專人士業支持,並協助他/她好好思考,兩人關係遇到了什麼瓶頸或障礙?有沒有可以改善的地方?雙方都有意願繼續在婚姻中努力嗎?對孩子的影響為何?

在思考「離」還是「不離」時,內心會湧出很多複雜的情緒,往往造成個人許多身心上的痛苦煎熬,這些情緒與壓力需要被適當的處置,才能讓混亂的心情與思緒釐出一些頭緒,看清自己的方向,重新安頓個人的身心靈。 結婚是人生大事,離婚更是。所以要離婚前需要先「停」、「看」、「聽」,不要做出會讓自己後悔的決定。
 
第一步「停」:先停下來深思熟慮與謹慎的評估,想清楚內心的掙扎和關心的事情(例如:夫妻財產分配、離婚後生涯規劃、孩子監護權、探視權、撫養費),做出要離婚/或不離婚的決定後,才能發展出因應策略。
第二步「看」:離婚不是一個人的事,而是一個家庭的事,有時甚至是兩個家族的事。當夫妻決定要離婚時,需要檢視離婚決定對其他家庭成員(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影響或傷害。父母有責任協助孩子渡過父母離婚的心理危機,以及避免讓孩子捲入父母婚姻戰爭中,成為談判離婚的籌碼。
第三步「聽」:或許你已深思熟慮,但是最後來是需要再次聽聽來自於你內心深處的聲音,離婚的決定是為了要滿足自己什麼樣的需要,也需要聽聽周圍支持系統(例如:父母、親友)的意見,最重要的是聽聽孩子的需求。當離婚成功後,心理往往會有另一曾複雜的失落感出現,此時,這些支持系統可以協助你調適離婚後生活。
  
「如何好聚好散」    

現代婚姻鮮少是媒妁之言,大多是自主性的選擇伴侶,兩個人從相識、相戀到決定攜手共度一生,走入婚姻,雙方承諾要共同面對婚姻生活裡種種的難關與挑戰,這樣的【好聚】雙方彼此都期待婚後會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當夫妻決定要離婚,如何好好說再見--【好散】,是一個很複雜的分離歷程,夫妻離婚後變成最熟悉的陌生人,兩人從此在法律層面或血緣上都沒有任何關係;但是對於孩子來說,不管是法律或是血緣上父母與孩子都存在一份無法割捨的血緣關係,所以父母在討論離婚時,別忘了要冷靜思考對自己與孩子最好的方式,再與對方討論共同找出對策協助孩子能繼續擁有父母雙方的愛,協助孩子(尤其是未成年子女)與未住在一起的父/或母【好聚】,是父母所需要承擔的責任。
  
 協助孩子與沒住在一起的父或母【好聚】,是一個很矛盾的心理歷程,父母要離婚正處在一個【分開】的立場,而協助孩子與對方【好聚】是團圓,這兩個不同的思維與立場,對很多父/母來說很不容易,往往在訴求離婚當下,常身陷於夫妻立場在婚姻裡的種種負向情緒感受,忘記自己還有父/母角色,請記得,孩子當下很需要被父/母看到他們的為難與不安,並協助他們面對父母離異的生活改變與心理調適。    

目前國內在法律上離婚有三個方式,第一、協議離婚;第二、裁判離婚;和第三、調解離婚。協議離婚,是夫妻雙方可以彼此討論離婚並共同協議出一個結果,夫妻間比較容易做到好聚好散。過去當夫妻有一方不願意離婚,或是在討論離婚時意見無法達成共識,就要透過第二種方式離婚,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由法官來裁判離婚。然而訴諸公堂的方式往往造成雙方更對立的立場,正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不管法官裁判結果如何,沒得到滿意回覆得一方往往會覺得不憤憤不平,進而衍生出後續更多且複雜的問題,再上訴或是在孩子探視部分為難對方,或是不給付撫養費….,而這往往耗費離婚父母很多心力與精力,無法好好調適離婚後的生活。 
   
現在,若要訴請法院離婚會有一個離婚的調解程序,避免夫妻雙方馬上進入對立的立場面對婚姻,能再次有一個管道表達需求並討論需求。法院的家事調解主要目的是協助夫妻雙方能夠協商並做出決定,讓雙方的訴求與想法能夠在調解過程中有商有量,做自主性的決定,並將談話焦點放在解決現在問題以及思考離婚後的生活挑戰,達到互惠互利,在理性的溝通下形成雙贏(夫/妻)或三贏(父/母/孩子)的協議。     

很多夫妻走到要離婚都希望可以好聚好散,但是離婚的情緒狀態很複雜也很混亂,在這些情緒狀態下很難看清自己的需求與照顧孩子的需要,這時候你需要者專業中立的第三者協助,像是社區機構(例如:花蓮的兒童暨家庭關懷協會)或是法院調解等,先自己穩定情緒,釐清自己的訴求和思考未來可能發生的問題,找出具體的因應策略與步驟,除了可以避免訴訟費用及上庭帶來的精神及時間壓力,也可以確保離婚後自己與孩子的權益,讓離婚生活可以早一點重新達到一個穩定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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