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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權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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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刊日期:1998-06-04
發報頻率: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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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權電子報
發報時間: 2012-09-27 11:00:00 / 報主:台灣人權電子報
本期目錄
【感謝支持】台權會感恩餐會順利結束
起訴陳肇敏!求償冤賠金!「在意」江國慶,徵求連署活動
沒有國哪有家? --國籍法和外籍配偶的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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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殺人影展4|逝去的臉 弒去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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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納娃之梟系列 | 打結的青春 打折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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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權會社群網頁
 




[公益聯播]102年最新活動大事曆
【感謝支持】台權會感恩餐會順利結束
各位親愛的朋友:
 
感謝大家支持,台權會年度感恩募款餐會已順利落幕。 
為一饗當天不克出席的朋友, 
以及在餐會上雖已看過但還想再次好好觀賞
並推薦給更多人認識台權會的朋友們
我們已經把今年餐會上播放的工作報告影片放到網路上,
以便觀賞。
請大家繼續給予台權會批評、指教。 
另外,台權會長期聲援的蘇建和案終於在今年8月底無罪定讞,
為感謝多年來所有曾參與及聲援過蘇案的朋友們
及台權會前工作人員,
我們匆忙在餐會前剪出了一支短片蘇案21年,
要感謝的人太多了,無法都出現在短短的影片中,
還請大家海涵。
謝謝您的支持,讓我們繼續一起為台灣的人權打拼! 
台權會全體執委與祕書處工作同仁敬上

【感謝支持】台權會感恩餐會順利結束
起訴陳肇敏!求償冤賠金!「在意」江國慶,徵求連署活動

國家機器與司法系統,卸責一如往常

江國慶冤死,是已經確定的事實。
然而,一連兩分不起訴處分書卻說了,
沒有人需要負責,
要正義在司法制度裡被終結,
要人命在天價裡被遺忘,
要告訴我們在軍法體系裡,
威權者的意志可以優先於任何程序正義。

如果你在意,請跟我們一起連署,
要這個國家誠實面對,他曾經犯下的錯誤。

前往連署

起訴陳肇敏!求償冤賠金!「在意」江國慶,徵求連署活動

沒有國哪有家? --國籍法和外籍配偶的歸化
(文:台權會實習生李伃婷)

小巷盡頭一家正宗越南外籍配偶開的料理店,餐廳的菜單上雙語並用,牛肉河粉的純正的味道,讓你分不清到底這裡是河內還是台北。轉角,水果攤忙進忙出的是來自印尼的姑娘,才嫁來台灣三年,但是中文已經講的很流利,台語嘛ㄟ通。和印尼姑娘用家鄉話交談著的是已經住在台灣十年以上的小紅,她牽著一個活潑亂跳的小男孩,似懂非懂的聽著媽媽和老鄉聊天。這些景象也許你也很熟悉,不,這也許就發生在你家樓下的社區。台灣,因為新移民在此落地生根而充滿多元文化和蓬勃生氣。

國籍,安居樂業的基礎

目前為止,居住在台灣的外籍配偶人數約有四十六萬人[1],除掉大陸港澳地區也有約十五萬人,其中絕大多數都是女性。至今歸化成中華民國國籍的外籍配偶約有九萬九千人,而僅有外僑居留證卻還未持有國籍的配偶也有五萬兩千人之眾。當然這五萬兩千人之中,大部分是因為居住年限還未達歸化標準[2],但值得我們關注的是受限於國籍法[3]中種種不合理的限制,而一直未能成功入籍的外籍配偶們的處境。台灣現行法律上對於非國民的權利保障並不完善。除了不能行使投票權以外,缺乏社會保障(如國民年金等),以及職場和社會對於“沒有身分證等於不合法”的偏見等,讓取得國籍成為新移民在台安居樂業的先決條件。

婚姻不該是外配歸化的唯一保障

現行國籍法的大致上分為為一般歸化,和特殊歸化兩種條件。條件較一般歸化寬鬆的特殊歸化涵蓋的範圍有父母或養父養母為中華民國國民,出生在中華民國的外國人,以及這裡所關注的焦點—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對於外籍配偶而言,婚姻是她們取得國籍的唯一保障。對於婚姻不幸福,但是孩子卻還小的外籍配偶媽媽而言,離婚是一條想都不敢想的路。雖然根據移民法第三十一條,取得孩子監護權的外籍配偶還是可以居留台灣,但是離婚的身分讓她們不再適用特殊歸化條件,而是得符合對財力和語言能力都有更高要求的一般歸化條件。這對許多相對低收入的外籍配偶們而言是沉重的負擔,甚至是不可能的任務。

保障弱勢移民的家庭團聚權益

針對這樣的族群,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簡稱移盟)在今年9月提出了一份國籍法修正草案[4],其中一項就是在第四條中放寬特殊移民的適用標準,讓除了取得監護權的外籍媽媽以外,依親對象死亡,或是遭受身體或精神虐待的外配們,都能繼續安心以台灣人的身分生活在這塊土地上。[5]此外,針對性別平權,多元認同和平等權益等訴求,移盟的修法草案也做出了回應,冀望能從法律面著手來捍衛外籍配偶的權益。然而在台灣追求多元文化認同,族群平等的旅途上,我們還有更多路要走。

 
沒有國哪有家? --國籍法和外籍配偶的歸化
(圖片來源:南洋姐妹會大聲公網站)

[1] 此處資料來自內政部101年7月的統計數據

[2] 請見內政部「外國籍人士與國人結婚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國籍戶籍登記流程表」link

[3] 國籍法適用對象為除了大陸港澳地區以外的所有外籍及無國籍人士。

[4] 移盟版的修正草案說明會pdf文件,請見南洋姐妹會網站link

[5] 請見附註4文件,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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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8 - 中秋輯@【權促會PRAA電子報】
殘障聯盟電子報第99期--「居家身心障礙者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用電優惠」正式開辦!@【殘障聯盟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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