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潮電子報第78期】我們共同走過生命的藍光,卻獨自抵達死亡的幽谷。─黑潮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une 10,2015【黑潮綠沙龍A】圈養即教育,野放即保育? @文/黃宗潔
前一陣子,網路上不少人分享一位攝影師 Daniel Zakharov的系列作品Modern Wilderness,以高樓、欄杆、圍籬為背景的水泥叢林中的動物身影,再次提醒觀者思考圈養動物的相關議題。[1]雖然該攝影師表示,其作品並非旨在批評動物園,而是聚焦於動物奇怪與詭異的日常生活[2],仍令部分動物園的實務工作者感到不快,認為這些照片無法讓人「覺得動物園是個讓遊客快快樂樂認識動物的場所,只會覺得動物好像很無聊,很像囚犯」[3],如此一來,不只抹煞動物園的努力,更重要的是,「沒有動物園的話,看過『活生生』動物的人數會非常少,而保育這件事則根本別提了。」[4]另一方面,日前海生館野放圈養八年的鯨鯊,由於野放時發生二度擱淺的狀況,第三次拖拉到外海時,已經腹部向上,並於繩索割斷後沉入海中,兇多吉少,遂引發眾多的質疑聲浪。八年來曾在海生館留下美好回憶的遊客們,或者譴責海生館的野放過程有瑕疵,或者把矛頭指向動保團體,認為若不是「感情用事」的動保人士施壓,就不會害鯨鯊落得如此下場……很多人甚至開始質疑,野放是必要的嗎?
動物園照片中的水泥叢林場景與鯨鯊身後的那片海洋,看似代表囚禁與自由的光譜兩端,但它們其實指向了同樣的思考:那就是,我們是否非得看到「真實」動物,才有可能產生關心進而付諸行動?把動物放回自然環境中,又是否必然代表「保育」與正義?更進一步地說,圈養與野放、教育與保育、人的權益與動物福利之間,難道註定是二選一的兩難情境?人與野生動物的互動,在這個全球暖化、野外棲地不斷減少、海洋資源逐漸枯竭的時代,究竟該以何種方式存在才謂之正確合宜?或者說,真的有一種所謂正確合宜的標準答案嗎?
事實上,我認為如果將「動保」視為一種人與動物權利/福利的對立,就等於已經關閉了繼續對話與思考的可能,或者說,把「動保人士」和「園內/館內工作者」當成對立面,然後批評是哪一方造成動物的傷害,這樣二元的思維模式不僅無益於解決問題,更可以說是一種迷思。就如同想讓孩子在動物園中培養對動物的愛,並不表示就一定要營造動物園是個「快樂天堂」的形象。讓孩子思考這些動物為何以及是否需要置身於此,看到動物園中的生與死,並了解人和大自然相處模式之現狀,讓他們因此對生命產生同情與關懷,不也是一種教育的方式?如果只是盲目地在展場中「接近」動物,非但無法對動物產生真實的理解,相反地,還可能因為錯誤的互動方式,對人和動物造成傷害──用石頭把鱷魚砸死,或是因照相時過度接近而讓鵜鶘含住女童的頭造成過敏與驚嚇,難道會成為正面的「生命教育」經驗?[5]
因此,或許更應該追問的問題是,當這些原本屬於自然的野生動物已經因為各種理由進入了我們的生活場域,那麼,在「事已至此」的狀況下,如何找出一個最能顧及圈養個體之福利,並得以讓更多民眾將眼光放回對該物種野生族群存續之關懷的最大公約數?我不認為這兩者是完全衝突的。但如果不願面對圈養野生動物時,實際會面臨的空間、技術等難題,否認野生動物在虛擬自然與虛擬海洋中,可能面臨的身心問題(疾病、傷害、或如此次鯨鯊放流後展現的刻板繞圈狀況),甚至在空間不足的狀況下強行飼養,只一味舉著「透過親近進行教育」的旗幟,這樣的「教育」,能達到什麼樣的深度與廣度?同樣地,未經過周全考量的粗糙「野放」,也不見得必然是保育的實踐,若干以宗教名義施行的「放生」,更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與傷害。[6]也就是說,重點不在於爭議「圈養」與「野放」孰是孰非,而是「如何」圈養與野放?在當代社會談動物權利或許是個相當長遠的目標,圈養野生動物在某些情境下甚至成為「必要之惡」,但在那之前,我們至少可以如「新福利論」(new welfarism)所強調的:「今天若能爭取到較為潔淨的籠子,明天才可望爭取到空的籠子。」[7]
用這樣的角度來思考Modern Wilderness這一系列作品,就可發現它其實提供了一個讓人類反身凝視的視角,動物園或海生館有無可能成為反省人與動物關係的起點?當然有可能,但這個可能性並不是理所當然地出現在它們的存在本身,而是需要更全面、更細緻的專業配合(包括空間、知識、技術與教育等各種軟硬體的面向),並且不要忘記我們所看到的,永遠不可能取代真實的自然。廖鴻基在屏東海生館擔任駐館作家後所寫的《南方以南》一書,就曾提及以水族缸做為岸與水交界處的某種「融入點」之可能,但他也不忘提醒讀者:「想想那複雜的海流,天神才鼓得動的幫浦,水溫的交換,浮、沉之間,那細膩到連造物神都要頭痛的層層生態牽扯……這些,虛擬都有問題,何況模擬。」[8]
或許今時今日,諸如海生館或動物園的存在,與其視為休閒或教育中心,不如當成一種紀念碑,記憶這些動物的曾經存活與即將死去。借用阿爾維托.曼古埃爾(Alberto Manguel)在《意象地圖》中討論猶太紀念碑時所提醒我們的一段話:「一件藝術品必須能使我們不得不走入妥協,不得不正面相向,才能夠成為一種促使觀者有所領悟的影像;即便不能導引頓悟,至少也應提供一個對話的地方。……每一座真正的紀念建築(換言之,每座既是記憶也是內省的紀念建築)都該在正門上刻下狄德羅小說中一座城堡牆上的字句:『我不屬於任何人也屬於每個人;你進來之前已經在這兒;你離去之後也將留在這兒。』」[9]
自然從來不是屬於我們的,但我們每個人都是它的一部分。身為遊客,我們停留與駐足不過短短數十秒或數分鐘,如果說這些被囚禁的生命和靈魂,牠們受的苦真能讓我們從中學到什麼的話,那意義或許不是出現在相遇的那一分鐘,而是在我們離去之後,究竟願意開始為牠們做些什麼?
作者簡介:
【黑潮綠沙龍】專欄的規劃,是依照當期電子報主題衍伸出的議題,向同在環境保育領域中努力的NGO盟友們邀稿。面對當前不勝枚舉的環境問題,其實是全人類的切身問題,需要大家一起關心和討論。所幸國內、外都有長期在各個環境領域中耕耘、奮鬥的環境NGO組織,在第一現場敏銳、準確地意識到全球的環境問題。面對這些議題,我們需要更多談論、交流、對話的空間,我們期待更多新的思想與發現,能夠在這樣的"沙龍空間"裡,迸現出火花。
[1] The Nok:〈被囚的野性:拍攝園內動物的另一面〉http://www.photoblog.hk/wordpress/51597。2013年7月14日讀取。
[2] 他在個人網站上表示:My intention was not to critisize zoos, but to focus on the strange and bizarre daily life of animals.參見http://www.danielzakharov.de/index.php?/projekte/moderne-wildnis--modern-wildness-/。2013年7月14日讀取。
[3] 張東君:〈批評動物園的工作請留給大人做〉http://witch.froghome.tw/index.php?load=read&id=1215。2013年7月14日讀取。
[4] 同前註。
[5] 上述鵜鶘新聞請參見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0715/225216;鱷魚被石頭砸死各地皆有所聞,如日前發生大陸武漢動物園八隻鱷魚被遊客砸死四隻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712/239871.htm;台灣林口某私人園區之前也有多隻小鱷被砸死http://history.n.yam.com/ebcnews/society/20130426/20130426421919.html。2013年7月14日讀取。
[6] 放生所造成的生態破壞不勝枚舉,可參見毛俊傑〈放生眼鏡蛇為保育?〉http://e-info.org.tw/node/39564,2013年7月14日讀取。
[7] 馬克.貝考夫(Marc Bekoff)編,錢永祥等譯(2002):《動物權與動物福利小百科》,台北:桂冠,頁48。關於動物權與動物福利之差異,請參見筆者著〈觀看動物──從動物園談動物權利的爭議〉,收錄於黃宗潔(2011)《生命倫理的建構:以臺灣當代文學為例》,台北:文津,頁189-219。
[8] 廖鴻基(2009):《南方以南》,台北:聯合文學,頁153。
【本期主題】以愛為名,保有、殺戮與釋放 @文 : 黑編亮
七月,海生館的鯨鯊野放失敗事件,讓知情的人們耿耿於懷,對於生命被輕易擁有、禁錮、馴養之後 ,又粗糙地在最後遭到丟棄、毀損、遺忘;人類的冷酷和粗暴歷歷在目。
我們該如何看待,在種種商業營運模式下所謂的"生態教育"? 該如何理解,在生命教育的大命題之下,施展在其他物種身上虐待與殘暴的對待?
充滿了疑問。
雖然動物「野放」的議題還在持續發酵,但近日「幼獾狂犬病」疫情一爆出來,人人自危,整個社會 又醞釀著一股「棄養」的風暴,紛紛傳出各方丟棄貓、狗、動物的消息。
無論從人道或是動物保護的角度來探討,人們與動物之間的關係都值得反思。當人類以愛為名,與另 一個生物以各種形式產生了連結,甚至試圖保有(拘禁?)另一個生命的同時,是否如同面對人類締結盟約的婚姻關係一樣謹慎而不輕易離棄?
而除了"保有"這個以人類為主導者的觀點之外,有沒有另一種作法,是可以轉換角色、相互尊重的途徑?
這一期的黑潮電子報,我們討論野放與圈養、討論"以人為主"之外的另一種環境教育方式。為了釐清事件的始末,從另一種觀點出發,本期電子報分別邀請了黑潮執行長張泰迪、積極參與鯨鯊事件的辦公室主任賴威任以海洋環境教育NGO組織的觀點出發,檢視鯨鯊事件中"以教育為名,行暴力之實"的荒謬;另外,也向關注動物議題的學者黃宗潔副教授邀稿,細緻溫柔地向生命的本質探問;最後,黑潮解說夥伴魚凱,亦以他在動物議題上的觀察和涉略,書寫全面性的觀察,回應到整個野放的主題來談,試圖帶給黑電讀者另一種觀點的反思與視野。
關於鯨鯊事件的始末,讀者們亦可從【海洋聯播台】邊欄的連結進行進一步的了解和查詢;更完整的資訊可見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網站 文章:
另,亦附上海生館的文件,歡迎有興趣的讀者下載閱讀:http://goo.gl/YDaxH1
面對生命,我們是否還是過於輕率、自私與無知?
【黑潮綠沙龍B】誰讓鯨鯊回不去了? @文/魚凱
昨日清晨五時,在海生館被圈養的鯨鯊,被載至屏東竹坑進行野放,由於圈養時間長達八年,習慣了在水池內繞圈圈的游動模式,加上野放時正逢漲潮,2度擱淺後雖完成野放,但因第2度擱淺時魚身嚴重與礫石摩擦,情況並不樂觀。據公共電視柯金源導演在水下紀錄的觀察,第3度野放時,鯨鯊幾乎是直接沉至水底…悲傷之餘,媒體上也開始了出現戰犯聲討的迷迷之音。到底是誰,害鯨鯊回不去了?
這是海生館第2次進行圈養鯨鯊的野放(暫稱「鯨鯊二號」),第1次是2007年的「嘉嘉」,當時的嘉嘉並沒有在野放前引起太多關注,原因是當時「嘉嘉」的野放在海生館刻意低調的情況下,甚至連追蹤器都未掛上,所以野放後的「嘉嘉」是死是活,沒人曉得。
這一次的野放,則是多方協商下的決定。2008年,台灣訂定了鯨鯊禁捕令,教育部撤回海生館引進新鯨鯊的計畫,並要求針對現行圈養的鯨鯊野放進行評估。海生館的經營團隊-海景公司,以「沒有新鯨鯊,不能放舊鯊」的理由推遲延宕多時後,總算在今年,在立委林淑芬、動物社會研究會、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媽祖魚保育聯盟邀集海生館代表進行多次協商後,促成了此次的野放行動。然而,動保團體所提,野放前的所需的中繼站觀察準備,是沒有的。
圈養動物的野放,一直是個非常專業的課題,去年10月份,中國臥龍熊貓保護區將欲野放的第2隻貓熊”淘淘”進行野放前,曾經過3個階段的野放訓練,從隔離圈養、半野外哺育、行為觀察、覓食訓練、敵害辨識等過程,從圈養環境逐漸移置4公頃、24公頃的二、三級野放訓練場,歷經2年的訓練才完成「野外放歸」的工作。
台灣亦曾經有針對台灣黑熊的野放訓練:2006年時,特有生物中心圈養的1歲年輕黑熊「黑皮」,在屏科大黃美秀博士及特生中心前副主任楊吉宗的試驗性野放訓練下,曾經有過回到野外的機會,然而,最終因為資料不足,無法證明「黑皮」的親生父母來自台灣或馬來西亞,在擔心會血緣不純可能汙染台灣原生黑熊野外族群基因庫的顧慮下,「黑皮」在數月後於圈養籠中過世,無緣回到野生環境。
陸域動物的野放都如此困難,相較於陸上動物,海洋生物的野放,在台灣幾乎是全然陌生的。那為什麼這次敢勇於嘗試無野外中繼站觀察準備的野放呢?2007年的「嘉嘉」,在事前完全沒有對外公布訊息的情況下,由海生館自行雇用吊車,將她送到車城海邊,用船運往十浬處深海野放,後來有媒體報導在台東外海發現疑似「嘉嘉」的屍體,但因為野放前沒有做標識追蹤,也無法確認是否真是「嘉嘉」。
這次「鯨鯊二號」的野放,海生館原打算在3月時進行野放,但因當時鯨鯊尾鰭仍有傷口潰爛情況,且衛星追蹤器仍未從國外到位,所以延遲至昨日才進行野放。動保團體要求設立中繼站做野放前觀察,海生館並未採納。
在「鯨鯊二號」二度擱淺,可能死亡的消息一出,部分人士將苗頭指向「圈養已久的鯨鯊,是否該野放?」的命題中,甚至認為動保團體與海生館聯手害死了鯨鯊。也有專家認為,應該將資源投注在整體海洋環境及鯨鯊野外族群的維護上,不必將心力過度投注在圈養”個體”。
然而,站在動物福利的角度而言,任何單一個體,尤其因為人類的關係而囚禁的個體,是否需要更多的關注?就好比,目前沸沸揚揚的大埔張藥局及其他3戶人家,因為公共利益的考量被迫拆遷,雖然他們看起來像是特例,即使苗栗縣長宣稱拆遷後土地取得的開發案可為苗栗賺進22億,但我們可以因此而忽視他們的基本生存權嗎?
只能說,遺憾,歷史的案例中,牽扯到人與動物之間的衝突,通常都是不圓滿的收場(或許對某些人來說是圓滿的)。人與動物間的生活界線被跨越後,該怎麼面對那些應運而生的喜. 怒. 哀. 樂.,從來都是一項難解的習題。
榮獲Wildscreen 2008年最佳劇本獎的的紀錄片-「拯救路納(Saving Luna)」曾經深刻的記錄這個問題。加拿大卑詩省(British Columbia)峽灣裡的2歲大虎鯨路納(Luna),遭鯨群遺棄,寂寞的他獨自來到峽灣,主動靠近船隻、叼著漂浮在海面的枯樹枝,像小狗一般,希望人類跟他玩,與人類產生各式的互動。剛開始的時候,大家對這位海洋嬌客的親密互動感到十分興奮,然而,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對他感到友善,有些人認為路納的存在是一種不便,他不旦影響了船舶航行作業、甚至弄壞了小船的船槳,於是宣稱要獵捕他。
漁業部門於是下令,任何人不得與路納接觸,要他知難而退,離開人類世界;部分科學家則希望能夠捕捉路納,把他放到虎鯨迴游的航道上,讓他回到野生族群的群體中;另一派保育人士則積極介入,透過引導讓路納接觸特定對象,避免產生對其他人的干擾。但是,各樣的做法都失效了,因為路納具備的野性靈魂讓他不受控制,本不該跨越與人類藩籬的他,就這樣持續在峽灣裡待了下來。直到5歲的某一天,長期陪伴他的保育人士離開數日,回來後發現路納已被誤殺(死因至今仍不明)。
路納是一隻虎鯨,科學家研究中與黑猩猩、灰鸚鵡一樣,少數擁有自我意識、具有智慧的非人生物。當這樣原本與人無涉的野生動物,突然越過了與人類間的那道牆,不同領域間的官員、學者、漁民及保育團體都為了這樣的突如其來的闖入而感到為難,試圖為他尋找回到屬於鯨世界的方法,即使,從路納的眼睛中,他透露的只是寂寞,需要陪伴的表達。多數的人們沒有意識到,曾經我們祖先,也是從荒野而來。生命的界線,本不那樣分明。
鯨鯊二號從2005年被抓的那一刻起,生命也就無可逃脫的在多股勢力之間擺盪,當初海景集團從定置網漁民手中拯救了他,同時也囚禁了他;海生館員工熱切的為遊客解說,關於鯨鯊生命教育的同時,研究人員認為應該野放時刻到了,無奈,鯨鯊的賣身契,不是保育意識的抬頭就能贖回。鯨鯊就像當紅酒女,對海景集團這老鴇來說無可取代的金雞母,能做的,只是用無止盡的繞水缸轉圈圈,讓不再感受到洋流溫度的身體細胞,在刻板的行為模式中麻痺。
當野生動物進入人類的世界,各種的觀點都想要為它選擇一條適合的道路,但忙碌了半天卻發現,適合的道路,往往不是人類說了算。路納是主動的窺探人類世界,然而,鯨鯊卻是順著他應循的航道(洋流)而行,無辜的被人類網具攔下。即是解說員多麼認真,照護者多麼用心,不能掩飾鯨鯊被囚禁的事實,活生生地,成為生財的道具。瞠目結舌的餵食秀結束,大多數的觀眾仍不清楚,鯨鯊是鯊,不是鯨,怎能宣稱這是環境教育?水缸,本來不是他的家,怎成為永久居留的場所?
「鯨鯊二號」,從捕獲時2公尺,8年的時間,長成7公尺的大鯊,但離鯨鯊成熟體長可長到17公尺左右,尚有一段距離。圈養他的海生館宣稱,如果鯨鯊再長大,水缸就無法容納,專家評估可能導致脊椎病變、行為異常甚至死亡。如果當初一開始就知道,海生館的水族空間無法容納一隻鯨鯊在池內長大到自然死亡,是否應該早早就提前進行野放的規劃?甚至,在國內野放技術尚未成熟,放生=放死的情況下,日後是否應該全面禁止圈養鯨鯊?
鯨鯊的擱淺,讓野放過程的參與者同感到遍體麟傷的心碎,很難再用高標準的苛責這些工作人員。但,態度的認真,不代表行為的合理。或許可這麼說,錯不在野放,而在圈養。圈養的同時,應該已想到野放的一刻。國外專家說,鯨鯊最適合的圈養時間最長不超過2年,為什麼?鯨鯊二號在海生館一待8年,直到尾鰭面對堅硬的缸壁退無可退,蜷曲著身體才能轉彎時,才被倉促的野放?而缺乏規劃整合不足的野放,讓眾人滿腔的愛心,成為一種無言的凌遲。
海生館說,這是一場生命教育,那麼,鯨鯊在礫石灘上的張大鰓孔的掙扎是否喚起我們對動物圈養的思考?國外的動物展場中,越來越多以骨骸、模型及3D影像展示來取代真實的大型動物,不正宣告一種生命教育觀念的進化?
我們該為這些因人受困的生命多點同理心,而非用環境教育的名義將動物展示的正當性無限上綱。畢竟,要離開水漾森林進入水泥牢籠、離開海洋進入水缸,從來不是動物自己選的。既然,是人類造成了他們的命運,妥善的安排,也只是最基本的義務而已。
* 物物園的存在有其歷史背景,最早的功能是商業動物(如馬戲團退役的獅子、大象)的收容,後逐漸轉變為走私動物、救傷動物的收容所,現在是以瀕絕物種的域外保育與種源保存作號召。不過,目前動物園內圈養的動物,大部分並非稀有種,因此保種的功能其實薄弱。環境教育、物種保存都是為了讓動物園繼續存在的良好理由,但並不正當。
作者簡介:
魚凱。半公半X的自由手。從黑潮出發,關心人與生物的互動,嘗試為不同聲音,尋找良性對話的空間。
專欄介紹
【黑潮綠沙龍】專欄的規劃,是依照當期電子報主題衍伸出的議題,向同在環境保育領域中努力的NGO盟友們邀稿。面對當前不勝枚舉的環境問題,其實是全人類的切身問題,需要大家一起關心和討論。所幸國內、外都有長期在各個環境領域中耕耘、奮鬥的環境NGO組織,在第一現場敏銳、準確地意識到全球的環境問題。面對這些議題,我們需要更多談論、交流、對話的空間,我們期待更多新的思想與發現,能夠在這樣的"沙龍空間"裡,迸現出火花。
【黑潮觀點B】以野地觀察取代圈養@文/賴威任
在看了許多網友紛紛在網路上留言討論支持或反對鯨鯊野放,身為曾經受邀參與兩次由林淑芬委員會召開的協調會,我想說說自己的想法。
我喜歡在野地看動物,用我覺得友善、溫柔、最小干擾的方式與牠們接觸,因此我反對動物被抓來關在某個地方然後展示及表演,但目前動物展示仍有需求尚無法完全杜絕,個人認為那些已被捕捉並移往人造環境中的動物,牠們已經充分適應人類環境而不適合野放,圈養者應該竭盡所能照顧牠們直到自然死亡,且死亡之後不得再重野地引進新的個體,這是我一直以來抱持的看法。
然而我對這隻在海生館已生活超過8年的鯨鯊則有不同的觀點。
當初在第1次參加協調會時,因為海景公司之前曾經提出「以小換大」的條件,自己曾經閃過「最好牠死在海生館內,這樣更有理由告訴大家鯨鯊不適合圈養在水池之中」的念頭,但我覺得這對鯨鯊並不公平,實在不忍心牠持續長大的身軀(根據台灣魚類資料庫所記載,鯨鯊最大體長可達20公尺,這隻在2013年3月海生館宣稱僅6公尺,但實際體長志該已超過7公尺,7月10日野放前丈量為7.2公尺,3,600公斤),繼續養在窄小的水池中,對牠將來不見得是好的選擇,終將危害牠的生命。
但將如此體長的鯨鯊野放後是否能存活,卻沒人能夠預知,因為國內外相關的經驗都很有限。鯨鯊並非基於自己意願選擇來到海生館的池子,同樣地,雖然我很不願意這麼說,最後還是需要人來為牠決定接下來的出路。雖然海生館及海景公司所提出的「以小換大」讓我很生氣,就依他們的意思讓鯨鯊繼續留在水池好了,但生氣後再仔細思考,為了鯨鯊我依舊維持初衷選擇支持野放,該是讓牠回歸大海的時候了。
經過討論後決議確定野放,接下來要做的,就是確保野放過程能夠周全及謹慎。
在第1次協調會時動保團體已建議應設置中繼站,並由海生館就鯨鯊健康與行為評估、鯨鯊標識野放評估等兩項議題邀集專家學者(都未包括NGO)召開座談會。
就鯨鯊健康與行為評估座談會會議紀錄,決議為:A.經現場觀察尾鰭下葉病變部位並無惡化跡象;B.資料顯示動物目前健康狀況頗佳,可進行野放;C.不建議在搬運過程中利用藥物讓鯨鯊鎮靜;D.建議野放過程由相關醫療團隊隨行。
就鯨鯊標識野放評估座談會會議紀錄,專家學者對中繼站提供之意見整理如下:1.漁業署不堅持一定要有中繼站;2.野放地點不要太靠近海岸;3.國外專家認為適當的中繼站可幫助鯨鯊適應野外環境;4.為了野放順利不一定要在6月進行,延後幾個月可以;5.海洋大學調查大部分入園民眾無法分辨鯨鯊是鯊魚還是鯨魚;6.中繼站可以協助魚來適應環境,但要仔細評估;7.新箱網設置有一定的要件,牽涉到法令、施工等問題;8.即日著手進行其覓食訓練;9.鯨鯊長得越大,成功搬運的困難度也越大,因此事不宜遲,野放要儘快進行。搬運才是大問題,中繼站的適應是次要的,且鯨鯊又要重新適應一次中繼站的箱網反而會增加風險,而中繼站的軟網也可能會傷害鯨鯊。
決定野放這隻鯨鯊是參與協調會所有出席者的共識,但無法得知海生館及海景公司是否心甘情願,亦或是心不甘、情不願的勉為同意,但還是得要檢討此次野放的缺失。誰來確認野放程序是否恰當?誰來確認野放人員訓練是否完善?野放時間是否過於倉促?野放距離是否離岸太近?中繼站是否有其必要性?雖然這尾鯨鯊目前生死未明,如果依舊活著,當然很令人興奮;如果死亡,希望牠能夠教導我們更多及反省對牠的所做所為。
從"訓練動物做表演"的遊樂園,到"僅圈養未表演"的動物園及水族館,以往大家會覺得透過展示可以認識動物,可以不必到非洲就可以看到獅子、不必潛水就可以看得到魚--這在生態攝影不甚普遍的過往年代勉強被接受的理由,然而在現今生態攝影已有許多精彩的畫面,這些畫面甚或無法從展示中所看到(例如野外獵食等行為),展示動物所被賦予的教育功能已越來越小,個人認為應該是提升自己的技術和設備,以尊重的態度到野地觀察牠們,而不是為了想要認識動物,而硬要把牠們從野地捕捉後移到人類自以為"做得很真"的人造環境之中。
作者簡介:
賴威任,文化大學觀光事業研究所碩士。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資深解說員,曾任多羅滿賞鯨公司專案企劃、台灣觀光學院兼任講師、花蓮縣政府旅遊服務中心專案經理。現任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辦公室主任。
專欄介紹
【黑潮觀點】專欄,是由結合了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中董事會、工作人員、資深解說員、資深志工等各個領域的夥伴所組成的"黑潮寫作群"所執筆。黑潮觀點的關懷領域遍及生態、議題、海岸、海洋、教育等層面,書寫出一篇篇有批判、有紀錄、有思考的文字,蔚然而成獨立並具有代表意義的黑潮風景。
【黑潮觀點A】我們該從失敗的鯨鯊野放中學習到甚麼? @文/張泰迪
鯨鯊是海洋中最大的魚類,根據海洋大學的研究,雄魚的性成熟年齡估計為17.2歲,而雌魚則約為19.2~22.6歲,理論最大年齡(壽命)應大於79歲,平均游動距離為每天30公里左右,活動深度則多在近水表以及50~150 m深的水層,最深達到1824m。(西太平洋海域鯨鯊年齡成長與迴游之研究,2009,莊守正、徐華遜)
倘若一個不到兩歲的小孩,被關進五坪大的房間八年,然後有一天突然把它”野放”到台北火車站,會發生甚麼事?
2005年6月宜蘭的定置漁場捕獲一隻體長2.3公尺、體重200公斤,年齡不到兩歲的鯨鯊,被海生館買下,成為當時大洋池裡第三隻鯨鯊。在圈養八年後,體長7.2公尺、體重3600公斤的鯨鯊被野放了,野放過程不盡理想,從凌晨三點到下午三點,在折騰12小時、兩度擱淺後,尾鰭被綁上繩索,由漁船拖往外海”野放”,姑且不論鯨鯊是死是活,過程中的緊迫與折磨,令人不忍。
我相信所有工作人員都盡了最大的努力,但從海生館的檢討報告中指出,鯨鯊的長度與重量比原先預估的還要大(原估計6公尺2500公斤,實際為7.2公尺3600公斤)、承租的船隻數量與馬力不夠、在海上運輸時箱網變型、無法得知為何野放後鯨鯊一直往岸邊游終至擱淺,諸多的未知與不可預測,導致野放失敗,而從中,我們能學習到甚麼?
在原地繞圈游了八年後,鯨鯊是否還有在海洋中辨別方向前進的能力?
在強迫馴化牠接受人工餵食餌料後,鯨鯊是否還能自行覓食?
在無法預估體長體重、抽血檢查的情況下,我們如何知道鯨鯊健康狀況良好?
是的,沒有人知道答案。
即使在開過多次協調會、專家會議、經過現場演練後,唯一確定的事實,就是我們沒有能力成功的野放。
那麼為什麼要野放?
海生館表示,「本館原先就規劃鯨鯊成長至5公尺左右就要野放並從野外取得個體較小的鯨鯊,如此就不會發生長得太大而有空間不足的問題產生。…….兩年前就規畫將現有鯨鯊野放,同時提出申請引進小鯨鯊,期望有重疊時間讓小的鯨鯊有機會從前輩學習攝食,並降低在水缸裡的緊迫。但當時國內法令尚未完備,經主管機關招開了幾次會議,還是沒有結論,因此一等就是兩年,直到今年鯨鯊已成長已快到本館相關的養殖設備以及吊車承重的極限,為了讓鯨鯊能有更好的環境,因此決定先行將這隻鯨鯊野放。」
簡單來說,就是養不下了,而兩年前就該野放的鯨鯊,卻因為沒有得到購入(新)小鯨鯊的許可,而延宕至今,使鯨鯊的體長體重遠超過當初預期,增加野放難度與風險。
悲劇來自於人類的自以為是,當我們知道鯨鯊可以長到21公尺,而水池只有33公尺長,22公尺寬,當我們知道鯨鯊最深可潛到1800公尺,而水池只有8~12公尺深,卻還是堅持以教育之名圈養鯨鯊。
倘若,我們又把一個宅男和林義傑分別關進五坪大的房間裡八年,對宅男來說也許還可以接受,但林義傑可能很快就崩潰了。
從動物福利的角度來看,所有動物應享有五大基本自由:
1.免受飢餓、營養不良的自由
2.免於因環境而承受痛苦的自由
3.免受痛苦及傷病的自由
4.表達天性的自由
5.免受恐懼和壓力的自由
在人為環境圈養大型的動物,除了勉強達到”免於飢餓”,讓動物能夠持續進食、長大外,永遠不可能符合其他條件--人的惡劣來自於無能。
當人類對鯨鯊的了解如此有限,圈養八年期間卻完全沒有任何學術研究,我們該如何對鯨鯊說,你的犧牲是值得的?
當海生館宣稱的教育展示,僅止於最低度的活體展示與解說,而罔顧鯨鯊的動物福利與生命權,我們又該怎麼對孩子說,要愛護動物、保育自然 ?
讓這次是最後一次吧!
因為我們怎樣都做不到「好好照顧」,也永遠不可能「成功野放」。
台灣需要的是高品質的海洋教育,而不是滿足獵奇心態的看板動物明星。
請海生館不要再引進大型的海洋生物了!
作者簡介:
張泰迪,現任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執行長。
在黑潮的工作資歷甚長,任期內推動"海洋廢棄物監測行動"成績斐然,人稱"海廢王子",對於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有著千絲萬縷說不清的複雜情感!
專欄介紹
【黑潮觀點】專欄,是由結合了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中董事會、工作人員、資深解說員、資深志工等各個領域的夥伴所組成的"黑潮寫作群"所執筆。黑潮觀點的關懷領域遍及生態、議題、海岸、海洋、教育等層面,書寫出一篇篇有批判、有紀錄、有思考的文字,蔚然而成獨立並具有代表意義的黑潮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