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0-12-14─立報─言論廣場─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April 04,201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0-12-14
────────全 國 唯 一 教 育 專 業 報─────── |
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0-12-14 |
網址:http://www.lihpao.com/ |
★ ★ 本期目錄 ★ ★ |
社論:台灣不敢面對的歷史真相 |
幾天前,媒體報導一件茶杯裡的風波:一位立法委員指出國史館在網路上進行建國百年人物評選不當,理由不是評選不公或舞弊,而是入選的百年名人赫然出現毛澤東與鄧小平。國史館立刻道歉,並撤出這個網路評選活動。事情尚未結束。緊接著,總統馬英九聲稱這個活動不當,要嚴厲查處,主流媒體也煞有介事地發表評論,彷彿台灣發生了一場重大災難。就事情性質來看,網路上的意見就如街頭閒聊一般,純粹是隨興發言,很難說有什麼代表意義。這樣尋常小事,卻被當作國家大事來對待,甚至勞動政府元首出面聲明。這種小題大作的現象,倒是值得分析評論。 這種茶杯裡的風波被當作國家大事來對待,反映台灣社會過分自我中心。事實上,這期間並非沒有重要的事情。二代健保正進入三讀,這個法案涉及面廣,媒體雖然報導不少,卻還有許多值得探討的地方,諸如民眾就醫行為如何改進、以期減少不必要的就醫從而從根本上削減醫療開支;如何加強預防性保健活動,而有效的促進民眾的健康並減輕健保負擔等等問題,都有待深入探討,方能使得健保的改革顧慮周全。在國際上,坎昆會議正在進行,這個事關人類命運的重大議題,社會的重視與理解程度也還不夠。放著這些重大事件不去深入討論,卻把時間精力擺在茶杯裡的事件,充分說明台灣社會的自我中心化。 但是,茶杯裡的事件會成為風波,還因為台灣社會不敢面對一些歷史真相。沒有人可以否認,毛澤東與鄧小平對中華民國的影響。那位立法委員與馬英九反對這個民國歷史人物票選,除了表面理由之外,潛在地含有不敢面對歷史真相的心理。這是因為當年國共戰爭,國民黨敗給中共;這段歷史台灣長期隱晦少提,甚至扭曲真相。在這樣的隱晦與扭曲歷史下,台灣民眾最大的盲點就是對中國近代史的無知,包括國民黨政權當年在大陸時期的一些經歷。 盲點就是無知。以這次票選來看,鄧小平票選為軍事人物第一名,說明台灣社會對中國近代史的無知程度。鄧小平誠然是重要人物,但是絕不是以軍事見長。在中國軍事人才中,論功勳、論才能,比鄧小平高明者比比皆是。這說明台灣社會對中共的高度無知。 無知或許短期內沒有危害,甚至還便於統治;但是,長期而言是會吃虧的。國民黨不敢面對的歷史真相,不幸已經成為台灣社會共同的盲點。在兩岸交流擴大、東亞崛起的新世紀,這種盲點必將不利於台灣的發展。 |
(回目錄) |
左右看:資本家為何反韓 |
左看 郭董得了便宜還賣乖 無論是跆拳道或面板,只要和韓國牽扯上關係,幾乎都會惹出一陣反韓風潮,這回,連郭台銘也搭上這個順風車,大肆「反韓」起來。 奇美等四家台灣面板廠和韓國LG、三星等企業,6年多來在台灣密會60多次,聯合壟斷面板價格、損害消費者利益,而遭歐盟罰款,其中奇美被罰最重。身為奇美大股東的郭董,卻不知反省操控價格之錯,還向政府告狀,一方面要求政府共同打這場「經濟戰爭」,另方面又要政府加速開放登陸,別把面板業「憋死在這裡」。這可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更可笑的是,政府居然還同仇敵愾,要韓國「走著瞧」,也忙不迭地回應「投審會每個月都在努力讓友達過關赴大陸投資」,順勢為郭董敞開大門。 台灣並沒有歐美等國明確的《反托辣斯法》,最類似的就是《公平交易法》,該法第7條也規範企業不得「與有競爭關係之他事業共同決定商品或服務之價格」,類似先前美國和此次歐盟罰台灣面板廠的依據。 照理說,政府應該趁此次機會,徹底調查這幾家面板廠在台灣是否也如法炮製,多年來聯合操控面板價格,確保獲利。否則豈不是把消費者當笨蛋,讓這些企業賺飽了還賣乖? 洪艾維/文字工作者 右看 一窩蜂亂「反韓」 奇美被歐盟重罰,令大股東郭董氣不過,指著三星罵「抓耙仔」,引發輿論一陣反韓潮。但這次反得有理嗎? 首先,郭董絲毫不認為價格壟斷這種圖利自己、毫無商道可言的行徑有錯,更不提奇美是因為死鴨子嘴硬、死不認錯的行徑才被罰得那麼重,卻因歐盟沒有罰乖乖合作的三星而跳腳。這就像一群土匪被抓,當然可以罵為自保而出賣同伴的那個人沒道義,但不等於其他土匪就站上了道德的制高點,更不等於他們值得同情。 壟斷市場、操控價格,本身就打了資本主義「自由競爭」理念一個耳光,這些為了確保利潤而不惜自毀商譽、剝削消費者的「企業土匪」在歐盟被罰,當然不值得同情。郭董把楊淑君抬出來,喊著「楊淑君加油!奇美電加油!」,根本就是在轉移焦點。 這次事件正凸顯了企業利益未必等於台灣利益、更不等於民眾利益,因為郭董打的算盤不但不是面板業如何促進台灣經濟,而是如何加速登陸;郭董更沒有要奇美認錯、進而降低面板價格回饋消費者,只是利用了民眾的反韓情緒,把自己塑造成「反韓鬥士」。 下次,民眾應該看清楚自身利益在哪,別再「逢韓必反」,不然為誰作嫁都不知道! 王左一/政治評論家 |
(回目錄) |
看守台灣:陳鴻源、彭秀春、董仲舒 |
■徐世榮 「馬面」選前夜的一顆子彈,意外扯出國民黨陳鴻源副議長的龐大資產,光是名下土地就高達465筆,還有16筆建物。據報導,這些不動產大抵皆是座落於大台北都會區,其中更有許多是位處在台北市大安、文山及內湖精華地段,由此可見陳鴻源副議長的財力實在是非常雄厚,將其稱為「大地主」應該是不為過。 彭秀春何許人也?她是苗栗竹南大埔的居民,她和先生一起在大埔經營一間面積僅有8坪大的西藥房,大埔事件之後,縱然吳敦義院長承諾「建物保留、農地集中」,但由於她沒有農地,僅擁有的西藥房又是位於兩條馬路的截角,致使建築物很有可能仍會被徵收,除了房屋要被拆除外,8坪大的基地將僅能保留0.3坪,吳院長給她的承諾極有可能會跳票。她現在幾乎是天天以淚洗臉,極度的憂慮。 董仲舒則是中國西漢時期的思想家,西漢初期雖有文景之治,但是許多官員、商人及地主大肆兼併土地,使得土地所有權大為集中,土地僅為少數人擁有。他指出那時的情況為「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他對於富有一方的形容為「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至於貧窮者則是「常衣牛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貧暴之利,刑戮妄加,民愁無聊,亡逃山林,轉為盜賊」。他因此建議漢武帝「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兼并之路」,所謂名田即占田也,此為重要的限田之議。武帝採用之,下令「賈人有市籍及家屬,皆無得名田以便農;敢犯令,沒入田貸」。這為繼孟子之後,中國土地改革第一聲。 土地所有權集中向來為嚴重社會問題,為了防止私人壟斷土地,土地法第28條、土地法施行法第7條、及平均地權條例第71條皆有私有土地面積最高額之限制。法條規定已經建築及尚未建築土地,其合併面積最高額約為61.44公畝(1858.56坪),其中尚未建築之土地,最高額上限為十公畝(302.5坪)。假設陳鴻源所擁有的土地皆為已經建築土地、每筆土地的面積約為45坪,那麼依據法律最高限額的規定,他約能夠擁有41筆的土地,但是實際上,他卻是擁有465筆,是法律規定的11倍。 土地投機炒作已成為政府及政治人物的聚寶盆,陳鴻源能夠「非法」的擁有465筆土地,彭秀春卻要「合法」的被剝奪僅有的8坪大土地,這是個什麼樣的社會?其實我們社會中尚且有千千萬萬個彭秀春,他們根本無法擁有土地及房屋。陳鴻源的土地及彭秀春的西藥房,是「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的現代版本。(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
(回目錄) |
哈巴狗電台:科學義和團 5 |
■陳真 唸國中時,有一回考試以為考了滿分,不料發回考卷卻錯了一道填空題。可我明明答對,錯在何處?跑去找老師質疑。老師說:課文裡這朵花是啥顏色?答案是「紅色的」,但我卻寫「紅色」,少了個「的」。老師說,一切按照課本,課本寫「紅色的」就必須是「紅色的」,光寫「紅色」不能給分。我聞言悲愴,無語問蒼天。 在台灣,從小到大被迫得接受這樣一種「教育」,心靈折磨,莫此為甚。羅素說得對:「我們原本只是無知(ignorant),接受教育後卻變得愚蠢(stupid)。」洪蘭關心教育,也常指出類似「紅色不是紅色的」的荒謬現象至今依然。可是洪蘭式的科學思維難道不也同樣荒謬?我若是洪蘭的學生,恐怕也得無語問蒼天。 就如之前所提例子,洪蘭說:笛卡兒心物二元論爭議「終於塵埃落定」,科學已證明笛卡兒錯了。這就好像有人跟你說:「有沒有鬼」的爭議「終於塵埃落定,科學已經證明沒有鬼」,或是像「我們已找到大腦愛情中樞,只要進行某種腦部生化檢驗,便可證明甲是否愛乙」。洪蘭式的科學幾乎可「證明」一切,一大堆「已經證實、早已發現」的「標準答案」,因此她告誡教師們說:「請不要告訴學生『適時的無知也有其功能』,我們應告訴學生『生命的奧祕終將解開,基因複製只是個開端』。」但這哪是科學?倒像是一種膜拜「科學萬能」的迷信或宗教。 就如叔本華所說,心靈/肉體(mind/body)的問題是「世界的結」,亦即種種問題的根本。從形上學到科學哲學,從知識論到心靈哲學(philosophy of mind),整個西方哲學的一切爭議,幾乎都脫離不了「我們是否可能或如何可能獲得知識」這樣一些根本問題。 人類還能存活多久,這問題恐怕就得爭論多久;它永遠不會有答案,因為這樣一些企圖回答有關「知道」(knowing)的問題必然早已預設了某種「知道」,因此得排除在「知道」的範疇之外。再說,概念問題又如何可能經由實證做出仲裁? 科學幫助我們了解更多有關大腦的問題,但心靈是否存在或以何種方式存在卻永遠無解。無解並不是因為這問題很難或很無聊,而是因為它並不是一種可經由客觀認知或科學實證來判定真假的問題;就好像「甲是否愛乙」的問題,就算把甲送去解剖成灰也保證你找不到愛情的證據與解答,因為在任何哲學問題上,科學所企求的那樣一種「答案」根本不存在。若科學能證明笛卡兒是錯的,那麼所有哲學系都應宣佈關門倒閉。萬一哪天科學又證明了上帝也不存在,基督教是不是也得解散?如此科學觀,實與迷信無異。(醫師) |
(回目錄) |
蠹魚的旅行日記:山溝裡的薛西弗斯們 |
■邱士杰 由88風災下的六龜農民與大我文創工作隊共同籌辦的「城鄉牽手,走出88:大我雲端市集」,於上週六(11日)的中正紀念堂國家劇院廣場舉行。88風災後,由許多知名編導與影像工作者組成的大我文創工作隊,深入原漢共生的災區高雄縣六龜鄉,用影像記錄下六龜農民艱苦重建的點滴歷程。過去一年中,這些以高清畫質與專業剪接技術製作的短片一支又一支在網路上流傳。透過這些影像,六龜農民提醒著台灣人民不能忘記這些受災同胞;此次的雲端市集活動,則更以產地直銷的方式,將六龜農民直接帶上台北,與更多關心六龜的朋友進行面對面的交流。 雖然近期出現不少批評「文化創意」產業的輿論,此次的活動卻呼喚我們改變「文創」的定義。我們在此次活動中可以看到文創工作者如何與群眾相結合,以群眾的需要為需要,除將受災農民及其產業介紹給更廣大的同胞,還組織起包含高中生、陸生在內的許多青年。如果文創僅僅是少數人斂錢生財的營生,我們自當批判;但若文化創意產業可以促成民眾間的溝通與團結,形成台灣社會運動的有機組成,我們無疑更應支持。活動中朗誦的一句話誠為有理:「災區重建,不只是災民自己的事,還是非災區的所有民眾,共同的責任!」 「有一則《薛西弗斯的神話》,當人類面對各種威脅各種挑戰,即使要推著石頭上山,即使再怎麼艱難、再怎麼辛苦,我們,都必須把它進行到底!」廣場上,農民們艱難地推著一顆巨石而前進。這一作為雲端市集序幕的行動劇,源自於六龜的實際生活。六龜是一狹長溪谷,農民在礫石中爭地,每當天災泥石流覆蓋農地,農民總得再次清除泥石、重建家園。因此這個行動劇形象地刻劃出六龜農民與環境相搏的實景,他們就像是不斷將巨石推上山巔的薛西弗斯,這是一群在台灣的山溝裡努力奮鬥的、在你我身邊的薛西弗斯們。 某種意義上,生活在台灣這片土地上的人們似乎總是渴求集體記憶。但同樣在台灣,當一切事變開始變成新聞並僅僅作為新聞而遭到下一則新聞掩蓋時,這些事件卻可能在台灣人的集體記憶中消失。我們很難說去年造成重大災害的88風災究竟屬於得到集體記憶或遺忘的事件。但可肯定,「被記憶」與「被遺忘」的兩難式並不屬於勤勞勇敢的六龜農民。因為這些在山溝裡與天地搏鬥的薛西弗斯們,正在超克薛西弗斯的循環宿命,向著不一樣的未來前進! (台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博士班學生) |
(回目錄) |
扣問求音集:為何應廢除死刑 |
■姚欣進 死刑應否廢除?目前在台灣社會裡,這是一個非常有爭議性但卻必須深入反思的議題。筆者只能竭盡所能提出目前思考所得的最佳答案,但這結論絕非定論,它隨時等待更好的論據來推翻。 贊成死刑的主要理由大致是:這是對於受害家屬最基本的公道(以命償命),也是對受害家屬最起碼的安慰。其次,這對於其他罪犯者會有鮮明的嚇阻作用。其三,這是最節省社會成本。由於篇幅所限,本文僅著重討論第一個理由。 第一個理由的主要論據可分成兩部分:(一)高唱廢除死刑的絕大多數不是受害家屬,怎能感同身受受害家屬最深痛的哀傷,怎能取代受害家屬地位來免除殺人犯的該得的罪刑?所以,(二)必須給受害家屬一個公道,即以命償命,讓公義得以伸張。 受害家屬受到無可理喻的傷害與損失,必須得到公義法律的處理,否則這社會就毫無公義可言。這點,以我們對公義期待來說,當然可以成立。但問題是:公義的伸張、受害者的撫慰,難道必然要以死刑來完成嗎?難道一命償一命的標準就是公道嗎? 一命償一命觀點的根本論證前提,乃是法律上的「償還」觀念。即,所謂欠債還債、償還侵奪之物等。但問題是:財物可以償還,但人命卻無法償還。例如,失去的房產、有價證券或古董都可以以各種等價方式來計算賠償,唯獨獨一無二的個人生命卻是例外。每個人的生命都是獨一無二,一旦失去,就永遠無法再現。 所以,若以償還的觀點來要求殺人犯償命,這在客觀現實上(讓死者復生)是毫無意義的。既然不能讓死者復生,那死刑不過是要殺人犯承擔殺人罪行最重的處罰責任,以讓受害家屬感受到公義伸張了。 然而,執行死刑乃是以國家體制來徹底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命;問題是:沒有一個人的生命是由他人所完全賦予的(即使是殺人犯的父母,他們的生命也是來自於其父母),我們有有何資格來扼殺一個人的生命呢?我們既然承認個人生命價值無可取代、人人生命平等,那我們就沒有任何權力超越於任何人之上來剝奪一個人的生命,即使他在法律上是無可饒恕的殺人犯。 那麼,難道這殺人犯不該負起他罪行的責任嗎?當然應該。但這可以以終生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來使他終生與正常社會隔離,並以監獄內勞動來養活自己。個人除了生命之外,最重要的價值就是自由。我們可以給這罪大惡極的罪犯最大的懲罰,就是永遠剝奪他的個人自由,也使他無從有機會再犯惡行,這難道不是最大的嚇阻、節省社會成本的作法嗎? 這應是兼顧人道主義與最嚴厲懲罰的最合理的處理了。 (社會評論者) |
(回目錄) |
立報歡迎您投稿與指教。詳情請參投稿與聯絡立報 |
(回目錄) |
本電子報內容由台灣立報社提供 |
地址:台北縣新店市復興路43號 |
若對此電子報的內容有疑問或是建議, |
歡迎您寄e-mail至:article@lihpao.com |
欲詳完整內容請訂閱立報 電話:02-86676655 傳真:02-82191213 訂報:02-86676655轉214 地址:台北縣新店市復興路43號1樓 每週一至週五出報,每份1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