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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報時間: 2012-07-10 05:00:00 / 報主:立報─言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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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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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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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目錄 ★ ★



社論:民間保釣走在前面

釣魚台風波再起。世界華人保釣聯盟主席黃錫麟率隊乘坐「全家福」號海釣船直趨釣魚台岸邊。難得的是,這次台灣政府並未阻擾,反而派遣海巡署艇艦護航。據報導,出航的保釣人士都持有船員執照,航行海域又是政府宣稱擁有主權的釣魚台海域,一切合法。馬政府果然依法行事,不僅沒有制止出海,而且積極護航,阻擋日本船艦的衝撞干擾。

保釣人士顯然吸取過去被馬政府阻擾出海的教訓。4年前的5月4日前夕,馬政府阻止民間保釣人士出海,理由是上船的保釣人士不具船員身分,因此是違法行為。4年來,一些保釣人士考取了船員執照,使得馬政府再沒有理由阻止。保釣人士鍥而不捨,克服障礙,這個精神值得喝彩。

馬政府雖然沒有阻礙保釣活動,但是與日本政府的表現相比,還是相形見絀。就在馬英九參加七七抗日紀念會的時候,日本首相野田佳彥表示要把釣魚台國有化。野田佳彥這番表示顯然強化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募款購買釣魚台的舉動。石原慎太郎企圖以購買土地的方式混淆視聽,讓不明就裡的人以為釣魚台屬於日本,否則怎麼可能自行在日本國內買賣?野田佳彥進一步將釣魚台收歸「國」有,以此瞞天過海的方式來增加日本擁有釣魚台的「證據」。可見日本的統治階級是何等處心居慮,利用各種可能的歪理以達到侵佔釣魚台的目的。而台灣統治階級,卻還斤斤計較於出海的合法性,就此一點,台灣民間保釣顯然走在政府的前面。

民間保釣不僅行動上走在政府前面,在見識上、格局上,更是高於台灣的統治階級。正當台灣統治階級兩大政黨愚蠢地宣示拒絕兩岸合作保釣,保釣人士早已聯合兩岸三地民間人士共同保釣。這次行動就是由「世界華人保釣聯盟」執行的。理由很簡單,台灣根本沒有實力(也沒有氣魄)保衛釣魚台。日本不僅在硬實力(軍事、經濟等)遠超過台灣,在軟實力(統治階級的決心、宣傳教育等)也不是畏畏縮縮的台灣統治階級所可比擬。更何況日本背後還有企圖重返亞洲的美國在背後撐腰。台灣統治集團根本無能保釣,卻不敢善於利用兩岸當前和解的機會,借力使力來保釣,讓人懷疑兩黨口口聲聲表示保釣,不過是用來安撫台灣民間保釣的要求。

相對的,民間保釣人士清醒地認清敵我雙方目前實力的對比,勇敢地主張「兩岸共同保釣」,無畏於台灣統治階級的政治禁忌。這種見識,這種格局,豈是馬英九、蘇貞昌等人所可比擬。這說明,民間保釣比統治階級更有智慧、更有勇氣。

(回目錄)




左右看:林貪益世的教訓

左看:貪權非貪錢 民主窮盡矣

又見大官虎吃錢現形,坊間一片撻伐,好似見所未見,其實是媒體在譸張為幻,把一件貪瀆案巨細靡遺地報導,煽起人民最強烈的窺伺欲與仇恨感,在這同時,忘卻了類似的貪瀆案日日在我們周遭發生,當個案得到知情的滿足,而通案、總體的原因卻已無暇深究了,就這個意義而言,對我苦難的台灣人民,官府是凶威,媒體是虐焰。林益世誠然可恨,報導林益世的也一樣可惡。

應該強調,再用偵探揭露、道德批判已經無助於殄殲貪官了,甚至助長貪官無懼又精進,也應該承認,貪官源源不斷與此間的政治生態實在有著因果關係:首先是選舉已非選賢與能,乃選名與勢,而名聲與勢面都非錢莫辦,民主變金主,金主變政權,回過頭來,政權兌金錢,儲為競選的糧草,也就是說,倘貪污出在一個貪字,是貪權,而非貪錢,少從天生貪欲來,多屬政治制度使然,陳水扁如此,林益世亦然。

而以清廉自許的馬英九政府爆出林益世,亦是命中註定的必然,只因為身負外省人原罪的包袱,又遠離油膩膩的本土派政客,然在選舉萬歲的教條下,勢無可能不用正港台灣人,冒險用一個林益世,果然應驗。民主,而不只是馬英九,至此窮矣!盡矣!
趙萬來/大學教授

右看:皇太孫夭折 國民黨無後

林益世勒索收賄之事敗露,8天來為驚悚台灣再掀高潮,好事者播弄惟恐不力,好把馬湊上扁,拚成一個「騙」字,我們不作興這種配對法,毋寧看見,國民黨無後了,嗣君絕種了,台灣變綠殆為或早或晚的宿命。

林某之令人矚目,不在其位居高官,也不因吃錢惡劣,而是年紀輕,黨內一枝獨秀,隱然是皇太孫的運勢,可稱為在吳敦義、朱立倫之後領跑新一代的魁星,遠逾同儕,如今,這麼一個下港台籍、選戰出身、黨政經歷漸次補齊的儲儲君夭折了,遍查國民黨,實在難覓第二人了;反觀民進黨,不是狗,是狼,在餐風露宿中成長,不但戰天戰地,也戰同類,冀在狼群中搶得一席地位,出戰國民黨,至此,全群狼們又一起撲上,攻擊再攻擊,直似遇見獵物,回看自總統敗選後立即喊叫作票舞弊,至今近150天,哪天不聞狼嗥?

林益世出事,不值吃驚,從他父林仙保參政起就已穢聲四溢,而這也不是林氏一家之事,所有選舉政客皆然,即民進黨也非吃素的,林案扯出陳菊人馬當攔路虎,殊非意外,騙字或可道出今日台灣民主政治的實情,但不是新聞,最驚悚莫明的是,一樣騙,何以眼看藍敗而綠興呢?
甘向西/政治評論家

(回目錄)



辣俱成灰眼屎乾:什麼是暴力?

■陳虹穎
最近看了一部在韓國備受注目的電影《無以名狀的憂愁》。台北電影節此次焦點影人金靈默,以兩個孤獨而邊緣的靈肉為故事主軸:一個北朝鮮男孩流浪到首爾,為著生存,流連在火車車廂貼小廣告、加油站、發傳單打零工;另一主角是南韓的青春可愛男妓,奮力擺脫金錢拴上的情感勒索;不管為了求生或為了愛,這兩軀年輕肉體能夠嘗試各種凌虐式性愛,卻因真實世界裡充斥對於身分國籍性別階級歧視的複合式粗辱毒氣,險些窒息喪命。無身分又見不得光的情況下,兩縷已不堪凌辱的自尊,只好以暴制暴,平行而交錯地展開逃亡。身分不明,也似南北韓的地緣關係,與非關「國家」劃分足以定位的種種真實生命狀態。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暴力場面,並非扭打鬥毆,而是一個平凡的步行場景。喪母、父親離異的北朝鮮男孩,結束性交易的某個清晨,踽踽步行在無人街道上。這窮酸身影行經某個國際銀行,那是台灣街景尋常可見的廣告:綻滿陽光笑意的一家三口,爸爸肩背著小女孩,媽媽優雅甜笑。這種廣告常見的中產家庭舒適安逸生命狀態,或許由於太過真實普遍,反而失真了。那些甜笑,像把銳利的刺刀,無聲鑿刻那些底層角落互相纏鬥扭打在一起的模糊血肉。「舒適優雅」,例如國家、或主流意識形態,在一旁冷眼靜歇,看著他們相互啃咬,吞噬掉對方為止。

借刀殺人與直接肉搏,何者暴力?無須辨明的依法處決與抵抗權威的「一切合法」,何者暴力?我想起兩個時事場景:

其一,馬祖完成了「博弈特區公投」。「公投」在多數決機制下,看似達成在地自決,多數贊成設立博弈特區。但此場公投將民眾的知情權與腦容量,限縮在「賭或不賭?」一點上;而賭或不賭,又直接連結上「發展vs.衰敗」。簡化的命題與邏輯,悄悄剝奪了協助民眾判斷是否同意的更多核心資訊(如博弈特區的立法、規劃設計、管制機制)。

其二,士林王家與文林苑都更工地,每日上演工人、學生與王家人的衝突場景。現場高張的情緒與衝突其實是煙霧彈,巧妙掩蓋行使暴力的真現場。暴力來自解決問題的機制,也來自操縱機制的利益集團。此例中,「舒適優雅」地砸錢聘底層工人廝殺、隔空看好戲的建商,已是日後戲碼最難出汗又出醜的角色。而看似外緣、無辜的那層政商複合體,握有詮釋法條的權力、作壁上觀的姿態,花著你我身上詐出的納稅錢,做出服務少數地主與建商的都市更新政策。

究竟,這類的合法權威本身,與人民在街頭怒罵吼叫、流血衝突的舉動相比,究竟何者是暴力?
(自由撰稿人)

(回目錄)
迷走地圖:國際潮流?美國說了算!

■向紅岩
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以69票對67票表決通過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值,讓堅持開放進口美牛案的馬政府抓到浮木;讓此前大罵馬政府、堅持應等Codex結論出爐再做決定的民進黨騎虎難下。民進黨中央立刻發表聲明,強調「對開放含瘦肉精美牛進口,同意台灣採取國際標準,與國際間同步的立場」,不再堅持「零檢出」,被馬政府譏諷上月癱瘓國會議事只是為反對而反對。然,馬政府在Codex做出結論前,亦曾質疑Codex的科學性,這種前後不一的標準亦被媒體嘲弄是自打嘴巴。

怪的是,民間反美牛團體既知美牛案與台美貿易談判脫不了關係,也知Codex有關萊克多巴胺的討論,背後其實是經貿戰爭,而非純粹科學、健康議題,何以Codex結論一出,反對氣勢就兵敗如山倒?僅回以馬政府先前質疑Codex的觀點說,Codex違反共識決原則,用表決通過萊克多巴胺安全值,是美國政治運作結果。僅管仍擔心美國牛肉瘦肉精的安全性,但似也接受台灣將無可避免進口的現實。

Codex充其量只是國際貿易談判政治角力的結果,而非捍衛本土食品安全的聖經鐵律。早在6月18日筆者即曾在本欄為文表示:「食品安全是政治問題,不可避免地與商業、貿易、國際關係連繫在一起。若依在野黨權宜採取的緩兵之計,將美牛檢驗把關的工作全壓在CAC的報告結果上,確實是未必可靠」;「依照資本主義市場運作的邏輯,各業生產目標無非是希望透過降低成本、消除不利的法規貿易障礙使利潤最大化,食品供應業者也不例外,若不是迫於公眾抗議,政府與食品供應業者根本不會主動將消費者利益置於最高價值。」

美牛案,已清楚顯示食品業者如何將商業利益凌駕於保護消費者利益之上,政府部門如何支持商業利益凌駕於消費者利益之上。民進黨因押錯寶致騎虎難下瞬間繳械,不表示民間反美牛團體也騎虎難下。反美牛的民意何曾表示過消費者只要求政府以Codex作為美牛進口與否的標準?更何況,像Codex這種貿易優先於健康價值取向的國際標準,根本是在為從事損人利己生意的食品業者打通關,這樣的標準怎能視為具有進步性的國際潮流?

身為消費者,肯定無法同意政府用「如果對美牛的安全性有疑慮就別吃」一句話,將食品安全的風險全丟給消費者去自行承擔;也無法同意政府為不確定之貿易交換而屈從美國開放進口明知有害國人健康的食物。國人託付的盼望是,政府應約束國內外業者生產無毒害的食物,而非反過來替生產有害食物的業者,訂定法律規範的灰色地帶,以管制業者為名,行就地合法化之實。
(自由撰稿人)

(回目錄)
沒有生命的白紙

評教師考核新法:沒有生命的白紙

教育部於101年6月11日公布教師考核新法,細看考核新法中的指標後,我敢說,我們學校超過95%的老師都符合考績甲等條件,但我也保證,按照這個新法去考評教師成績的結果,絕對有機會讓5%不符合指標的老師考列甲等,我個人很反對這個新制度,並不是認為老師做不到,而是基於下列理由:

排除私利 懲處才能公平

訂定這些指標並沒有辦法讓考核結果更公平:依據現行的考核制度,只要學校的教評會、考核會及行政單位(含校長)有足夠道德勇氣,不要為了自己的利益(指行政端而言,怕上報、怕自己經營學校的績效被更上層的長官質疑等等)、不要鄉愿(指一般教師而言,怕得罪同事、不想當「壞人」)、不要受制於「有力人士」的關說壓力(如:議員、立委、他校校長、更高層的教育官員),絕對足以讓不適任教師得到應有的懲處甚至退場;反過來說,如果大家欠缺道德勇氣、在意自己頂上烏紗、鄉愿、畏懼強權,那麼就算再加列100條檢核細目,仍無法讓不適任教師退場。

權力傾斜 績效要求違反勞權

部訂指標,使考核權利太過行政傾斜,雖然目前我們學校行政與老師尚稱和諧,大家感情都好,也沒聽說行政人員惡意整肅的情形,但誰能保證以後沒有?權力使人腐敗,一旦太過向行政端傾斜,弊病就容易出現,更別說這新法通後是全國適用,我相信不是每個學校的氣氛都像我們這樣融洽,何況杏壇還有蕭曉玲案等殷鑑不遠,教師如何放心?

指標內容有許多地方不合理,如果細讀就會發現這是一個壓榨勞方的「血汗條款」:我同意考列甲等的老師應該要有突出的績效,不能只是表現平平就考列甲等,但這指標有許多文字都並不是針對「績效」來評定,例如:指標中許多項目等於是變相要求老師要有超時工作的具體事實才能考列甲等,但如果老師可不超時工作仍使教學績效卓著,甚至比超時工作的老師有更好的績效,憑甚麼不能考列甲等?

教育部無力解決交通導護責任

老師們多年來默默因應,竟也列入「負向指標」──如果你不符合這一條目,就算其他表現再好,也只能考列乙等或丙等──個人認為,交通導護再怎樣都應該列在正項指標,因為這是老師基於對學生的愛護,為了維護學生安全,願意在工作時間外的多餘付出。而且交通導護值勤時間,以本校而言需在早上7點前到校、其餘兩個時段時午休及放學後,這些時間絕非老師正常的出勤時段;教師並無交通指揮權,若執勤時發生交通事故,家長可能將責任歸屬於教師的問題,這些問題教育部迄今未說明,也未有保障教師之配套,卻將之列入負項指標,令人難以接受!

指標繁雜 核實勾稽窒礙難行

指標的勾稽,全由行政端進行,從一個角度來看,似乎是給行政擴權;但由另一個角度來看,分明是要操死認真、公正的行政人員。本校規模算中型偏小校,也有約80位教師需考核,依新法,每位教師均須依「檢核指標」提出所謂「證明文件」,行政人員果真逐一細查,三天三夜也看不完,不難想像最後的結果流於全憑平日印象勾稽,根本達不到新法原先設定的目標,而行政同仁或者還可能揹上「執行職務不力」的罪名。

前幾天,邀請校內教師連署「反對聲明書」時,一位同事說:「我不怕這個檢核。」我很想告訴他,我並不是害怕才參與連署,我相信全校61位連署的老師沒有人是因為「怕自己達不到考列甲等的條件」而連署,是因為這些指標當中有其不合理之處、不尊重之處、不平等之處,更因為公布這些指標,無法達到其所宣稱「落實考核」的目的!

最後,我想轉述一位老師對考核新法的感想,他誠摯地對學生感到抱歉,因為未來若不配合製作繁瑣的考核資料,就會是教育部眼中的爛老師,很可能得擱下對學生的關懷,把教職生命浪費在「數百十張沒有生命的白紙」,他沉痛地下結論說,倘若上級一意孤行,充滿生命活力的孩子們,將會是這新法下最大的受害者。

(作者為國中老師)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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