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3-01-11─立報─言論廣場─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April 04,201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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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3-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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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目錄 ★ ★ |
社論:人才出走與人盡其才 |
近年來,台灣高層突然瀰漫一股「人才出走」的恐慌。教授假帳案被起訴,教育高層如此示警;即便是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刪減,自認受波及的央行總裁彭懷南也如是說。
人才出走,說得繪聲繪影,實相卻墜入五里雲霧。迄今,我們並無看到任何完整的統計資料予以證實,充其量只有點狀的個案報導,卻又不無扭曲放大效果之嫌。當然,人才出走也可能是「即將發生的事實」,但當這番話出自「權威」之口,甚至是利害關係人的圈子時,難免會讓外界質疑是相濡以沫的「護航」之詞。 諷刺的是,人才出走常常是高層喊得熱,平民百姓卻冷處理,而這難道不是當前施政「無感」,甚至是「惡感」的再次反映? 關鍵緣由,倒也不是凡夫俗子忌才、妒才,而是台灣的「人才市場」徹底不透明。從誰是人才的認定,到人才應該值多少,以及我們應該對人才(貢獻績效)課以什麼樣的責任,這些基本標準,外界全都一頭霧水,甚至連決策者自己也未必清楚。等而下之,如果小圈子關起燈,私相授受,則最糟糕的結果,便是一小群菁英對國家「尋租」。 對照之下,台灣的「人才閒置」反而有憑有據,成了熱門的街里話題。從待業到流浪所導致的高學歷高失業,在在說明了納稅人投資的教育體系如何付諸東流,而政府面對這個殘酷事實,長期束手無策,凸顯了如何「人盡其才」的重要性,遠高於防止人才外流。 當然,人盡其才與避免人才外流,並非對立命題,甚至可以得全。癥結在於,如果人才為企業所用,則誘因在市場,企業主作不到、不願作,政府也難越俎代庖;如果人才為政府所用,則程序透明、結果問責也應該是起碼標準。捨此不談,拚了命招攬人才、只談進不談出,豈不像瘋狂消費者進入賣場,只要看到心動的東西,便一股腦掃到購物車裡? 持平而論,台灣縱有人才出走也未必值得大驚小怪。在資本主義的市場裡,如果這個現象不是結構性的淨流出,則只是新陳代謝罷了,補位者不乏其人,未必是壞事。再者,民主政治也必然趨於平庸,而與菁英統治不同,但人們仍推崇前者,更沒看到民主政治因此崩潰,證明菁英並非體系運作的中樞神經。少了人才,台灣或許少了點精彩,但並不像憂心忡忡的人所認為的那樣動搖國本。 |
(回目錄) |
左右看:死刑合理嗎? |
左看:無權判處死刑
近日,由於台灣民生困窘、治安不佳,這都使得主流輿論傾向於執行死刑、不應廢除死刑的趨勢。 贊成死刑的意見,大致可歸納為兩大方面:其一,亂世用重典是遏阻重大犯罪惡行的有效手段;其二,欠錢還錢欠命還命這是基本正義,否則被奪殺無辜生命豈有正義可言? 但這些說法是難以自圓其說的。首先,要維護社會秩序,其實最好的手段恰恰不是酷刑而是教化。今日許多早已廢除死刑的歐洲國家,他們的犯罪率絕沒有因為沒有死刑而增高。其次,人死不能復生,這與欠債還債的意義完全不同。 其三,也是最關鍵的一點:面對殺人罪行,我們社會的正義究竟應如何伸張?簡單的說,死刑乃是奪取殺人犯的生命,而這殺人犯的生命,從根本與整體來說,並不是任何人給予的(包括其父母),所以我們沒有任何權利收回這生命而執行死刑。 我們社會只是群體聚居的團體而非創造生命的群體,所以我們只能在有限的範圍內以徹底剝奪殺人犯的社會權利(不是生命權利),讓殺人犯終生不得自由重返正常社會中,並須以勞動來糊口,以伸張社會正義,這才是人權主義者應有的廢除死刑觀。 近年來台灣經濟環境不佳,造成了失業率持續高居不下、 一般社會治安逐漸敗壞、從家暴案件到一般偷、搶、殺等危害社會秩序案件不斷出現等,這都已是結構性問題,必須從根本解決。 根本解決之道,表面上是從經濟政策下手,但要市場經濟重上軌道的前提,卻是社會秩序必須穩定、人民必須守法。一個沒有社會誠信、沒有穩定社會秩序、沒有嚴格法治的社會,是不可能發展出什麼成熟的市場經濟。 以此來看,在這經濟萎靡不振的時代裡,死刑不僅不能倡言廢除,我們更在法治基礎上,嚴格貫徹死刑的執行,以杜絕不思自食其力惡徒,以殺害他人生命來得利之惡行(如近日曾姓男子,因知在台灣一般殺人犯不會被判處死刑,而隨機殺害男童,妄想吃一輩子牢飯)。 唯有讓民眾充分認知,我們社會是講求法治、要求基本社會秩序,並以死刑的執行為最後的震攝手段,民眾才會以戒慎恐懼之心遵循秩序,唯有如此,安定的社會秩序才能重建,市場機制才能有效運作。一旦經濟發展起來,民眾鋌而走險的機率就會大大降低,到那時,被判死刑的案件當然會大大降低,更不虞台灣會成為一個嚴苛報復的社會。 |
(回目錄) |
咄咄集:同理心有幾種? |
■羅德水 同理心不外是原本不同立場的人能夠設身處地,傾聽、理解對方的情緒、想法與感受,教育部長希望教師組織要有同理心,就正如教師期待官員要有同理心一樣正常,觀諸部長對教授假發票弊案的回應,也證明蔣部長對高教從業人員確實有高度同理心。 蔣與大學教師有共同的語言與經驗值,展現其對高教工作者的高關懷,其實不讓人意外。問題在於,教育部長不只是高等教育的部長,高教背景出身的蔣偉寧必須對中小學教育具備更多的同理心,才能稍稍彌補蔣部長對中小學教育相對生疏的現實,就這個脈絡理解,應該更能深刻體會同理心的意義與價值。 教育部長該以什麼同理心對待他相對不熟悉的中小學教育同仁呢?不妨就從理解中小學教師對教育行政體系的感慨開始,相較於教育首長對大學教授的同理心,一年來,教育部無視教師組織的不同意見,執意推動有可能造成校園紛擾、影響教育品質的教師法修法;推動有可能淪為形式主義、影響教師正常教學、排擠親師互動的教師評鑑;更不可思議的,教育部此前還準備指導中小學教師如何備課,由不必上課的官員指導整天忙於課務的教師備課,這是什麼同理心? 事實上,蔣部長最該關心的應該是教育行政體系有沒有同理心?以被教師工會評為「年度最不受歡迎教育官員」的鄭新輝局長為例,其人多次援引錯誤國際比較數據,用以佐證台灣中小學教師上課時數太少;針對如何提升教師兼任行政的意願,鄭局長提出的方案則是反向增加專任教師授課節數;至於有關特教老師上課節數不得高於普通班的規定,原意是體恤特教老師辛勞,但鄭局長的解讀竟然是研擬齊一兩者授課節數,心態與作法完全背離教育原理與精神,不知這又是個什麼同理心? 儘管如此,我們必須指出:同理心不但適用教育官員與教師,也同樣適用其他幾組教育關係人的互動,教師期待官員以同理心看待教師心聲與教育問題,同樣地,教師也必須以同理心看待社會對教師專業與教育品質的期待,還要展現具體作為,證明專業自主不是捍衛教師權益的藉口,而是保障學生受教權、提升教育品質的基礎,就這個脈絡理解,也唯有啟動後續的對話與行動,同理心也才有其積極意義。 |
(回目錄) |
貓眼的世界:真愛都不真愛了 |
■黃懷軒 忘記上次有空看報紙是什麼時候,今天(01/09)在蘋果日報的一角讀到一篇「離譜教材,要小學生做口交膜」的報導。文中一個叫「真愛聯盟」的團體對教育部編印的《認識同志》教育手冊多所批評,編印的學者們對該聯盟提出毀謗訴訟,但該聯盟獲判無罪;反倒是檢方認為教育手冊內容「離譜」,將教育部移送監察院追究官員疏失。新聞指出內容提及「在親密關係的性生活中,沒人會被強迫性交、口交」、「墮胎是一項合法、合理的選擇」、「性玩具應保持乾淨」,真愛聯盟成員連署批評手冊倡導性解放,恐混淆兒童性別認知。我覺得這個奇怪的聯盟才混淆了什麼叫真愛。 在網路上找到了完整的《認識同志》教育手冊,熬夜看完整本內容。這本手冊是針對教師發行,提供國中小學教師面對同志議題的基礎知識與教學建議及資源,對象既不是學生,到底是哪裡倡導了什麼性解放?在我看來,其實編得很好,內容嚴謹簡單明瞭,傳達面對同性議題的觀念且不做評斷,基本上可以作為一篇碩士論文。 道德只是一種非絕對且不甚必要的評斷價值,會隨著社會的集體認知而改變,通常只有假道學的人們喜歡扣著道德的大帽子來評價一種非我族類的人事物。道德只是存乎個人的一種觀念,當你認為天底下都該唯你的道德觀是從的時候,其實只是出於一種無知的自大,甚至是一種出於無知的恐懼。 不願面對不代表它不存在,就像小時候健康教育課裡的十三、十四章,出於一種封建的道德觀或尷尬不好意思,老師總是跳過不講。所以我們這輩人永遠只記得「健康教育的十三、十四章」,卻沒有人確切記得裡面究竟說了什麼,只能自己摸索。在性觀念逐漸開放的現代,引導學生認識他即將面對的未知領域難道不是基礎教育的本質?給教師的參考手冊裡提及「你們要如何做愛」、「正視青少年也有性行為的事實」,到底是哪裡離譜?教導學生同志也有人權就是「太離譜」? 在台灣這個思想封閉迂腐兼民粹盛行的鬼島上,自認已是忍耐力超強的人,雖然身邊的人總覺得我憤世嫉俗太過悲觀,其實我認為只是大多數人對關於「原則」的事情無感。是可忍孰不可忍!如果這樣叫馬勒個逼的真愛,那我倒想看看什麼叫做假愛。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情感面上永遠信者為真,不論同不同性,我認為的真愛就為真。 |
(回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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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