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9-07-08》─立報—教育專題深入報導─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April 04,2014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9-07-08》
══════════════════【立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9-07-08》 |
本期內容 | |
◎教育論壇:國中小主任應自專任教師中聘兼 | |
◎面對青年貧窮化:再談經濟危機、勞動彈性化與政策回應 | |
◎新疆暴動 中國穆斯林區近年最嚴重種族暴力事件 |
教育論壇:國中小主任應自專任教師中聘兼 | |
■羅德水 | |
過去幾年,有關國民中小學主任之任用、甄選、儲訓事宜,實務上屢屢產生爭議,上個學期,因部分縣市政府將各國中小「教師兼主任」一職排除在減班超額教師遷調作業之外,使得問題更加複雜,為此,教育部於5月中召開「研商國中小主任甄選儲訓介聘等制度相關事宜會議」,初步決議未來國中小主任甄選儲訓制度,將朝以下3個面向研議: (一)如以人力資源管理之方向思考,則應對主任甄選儲訓及介聘規劃一完整之制度。 (二)如以尊重校園內部而言,則以維持現行條文規定,由各地方政府自行因應主任甄選儲訓制度及任用之調整。 (三)如以比照現行高級中學主任任用方式,則由校長就校內專任教師中聘兼之,而不須受主任甄選儲訓合格者之限制。 為方便討論,茲將與國中小主任之任用、甄選、儲訓有關之法令規定條列如下: (一)國民教育法第10條第2項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視規模大小,酌設教務處、訓導處、總務處或教導處、總務處,各置主任一人及職員若干人。主任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職員由校長遴用,均應報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備。 (二)國民教育法第18條第1項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主任、教師之任用,另以法律定之;其甄選、儲訓、登記、檢定、遷調、進修及獎懲等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2條 本條例所稱教育人員為各公立各級學校校長、教師、職員、運動教練,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屬學術研究機構 (以下簡稱學術研究機構) 研究人員。 (四)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第2條) 公立國民中、小學校長之甄選、儲訓、遷調;主任之甄選、儲訓及現職教師聘任之引介 (以下稱介聘),依本辦法辦理。 檢視前揭法令規定,本案之所以複雜難解,固然有法令的競合問題,惟主要原因仍然出在主管機關將簡單的問題複雜化了。 回歸法制面探討,國民中小學「主任」一詞,只見諸於《國民教育法》,規範教師權利義務之《教師法》,適用對象為「編制內有給之專任教師」;規定各類教育人員任用資格與任用程序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所稱教育人員亦無國民中小學「主任」之用語,再清楚不過,國民中小學主任一職並非專任而係兼職。職是,相較於《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對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任用資格與任用程序之規範,國中小主任之任用資格與任用程序,則均明訂於《國民教育法》第10條:「主任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 討論至此可知,國民中小學主任一職之任用之所以迭有爭議,原因出在《國民教育法》第10條與第18條確有扞格,《國民教育法》第10條既已明訂,只要是國中小專任教師即具備學校主任之任用資格,同法第18條卻又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主任、教師之任用,另以法律定之;其甄選、儲訓、登記、檢定、遷調、進修及獎懲等辦法,由教育部定之。」以致造成各縣市對國中小主任之任用資格見解不一,甚至有部分縣市堅持國中小「專任教師」若未通過主任「儲訓」即無法兼任學校主任,既剝奪了國中小校長任用學校主任的法職權,亦損害了「專任教師」兼任學校主任的權利。 為釐清法制、弭平爭議,建議修正國民教育法第18條第1項如下: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教師之任用,另以法律定之;其甄選、儲訓、登記、檢定、遷調、進修及獎懲等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教育部並應同步修正《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為《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俾使國中小主任之任用回歸《國民教育法》第10條之規定。這樣的修法方向,不僅變動最小,亦有助於健全教育法制,相信多年來困擾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爭議,至此應該可以平息。 (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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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面對青年貧窮化:再談經濟危機、勞動彈性化與政策回應 | |
■劉侑學 | |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ILO)的評估,即使今年或明年經濟開始復甦,全球的工作危機可能還會徘徊6至8年。該組織的秘書長索馬維亞(Juan Somavia)也表示,全球每年約4千5百萬人進入就業市場,其中多數是年輕人,全球經濟必須在未來的5年內,創造出3億個工作機會,才有辦法回到危機前的失業水準。換言之,無疑地宣告「高失業率」與「長期失業」時代的來臨。 失業問題的轉型 我國主計處甫公佈的相關數據印證這樣的論述。5月份的失業率再創新高,細究5月份增加的失業人口,教育程度主要以國中及以下、高中職佔多數,大專以上卻反而下降;同時,新增失業者的年齡幾乎分佈在25歲到44歲,即非畢業生的年齡範圍,顯然畢業潮對於勞動市場的衝擊尚未反應在具體的數字上。 而根據教育部的估計,今年將有超過32萬的畢業生,其中有14萬人選擇進入職場,而目前初次尋職者的失業週數為38.4週,又較上月延長2.6週,也就是說畢業生平均需要9個月才能找到工作,失業率破6是遲早的事。 除一再攀升的失業數字外,更值得注意的是,根據主計處的資料,5月份失業超過一年的「長期失業」人數直逼10萬人次,是近5年來的最高紀錄,再者,已經失業27週至52週者則有15 萬9千人,兩者共計25萬8千人,接近全體失業者的4成1。而在長期失業的人口中,青年族群(15歲至29歲)共3萬9千人,佔整體長期失業者的4成;而長期失業者中學歷為大專及以上者的比例為4成2,顯然打破過去我們認為長期失業的問題是集中在「中高齡」或「低教育程度」勞工身上。 在國際勞工組織亞太區辦公室所提出的報告《全球金融、經濟危機對童工與青年就業的衝擊》中指出,全球金融危機將對不同教育程度的青年就業者,造成不同類型的工作貧窮(working poor)。對於教育程度較高者而言,將遭遇無法尋找到符合其資格的工作;而教育程度較低者,則是因為在非正式經濟(informal economy)中的廉價工作條件。 青年失業問題未受重視 台灣勞動市場在金融風暴重創過後已出現截然不同的面貌,國內的就業安全制度不否足以承受驟增的失業率,勞動市場的數據上已經呈現出長期失業者的屬性有傾向年輕化、高學歷化,而過去的社會安全制度對於初次尋職或初入職場高流動的青年就業者皆無法提供協助。面對失業問題深化的嚴峻考驗,各國多以擴大且延長失業給付的涵蓋範圍與請領期間,作為因應的其中一種政策工具,但政府在延長失業給付的思維上,還是以中高齡、身心障礙者為優先,對比其他國家無論在涵蓋範圍、給付程度上顯有落差,無怪乎有學者提出質疑:「其他沒有特定身分的長期失業者,為何不納入?」無法以失業週數、就業能力等作為政策介入的指標考量,而任由勞工在市場中載浮載沈,無疑是政府的失職。 我們認為勞動市場的嚴峻,將造成青年世代的高失業率及進入非典型就業的趨勢,然而台灣的失業保險制度皆排除初次求職者、部分失業者,美國及加拿大的失業保險制度都有針對部分失業者之保障,可作為台灣政府的參考。 高教過量擴張 畢業即失業 高等教育的擴張提供數據上勞動力素質提升的現象,然而卻換來國內大專以上畢業生就業困難的惡果。政府過去在高等教育是否過量的問題上並未及時回應,再者,產業政策的制訂與推動,更未以創造高階、長期穩定的工作機會為核心,遂導致台灣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無法吸納高學歷的就業者。 其次,政府在面對經濟危機時,無論從消極性的救助政策,抑或積極性的創造就業政策上,對於失業問題轉型後年輕且長期化的趨勢卻無提出相對的因應措施,而產業政策發展與高教過量擴張的結構問題,更沒有長遠的改革規劃,只是便宜行事地提出「大專生至企業實習方案」,來避免過高的失業數字所帶給政府的難堪。 團結找出路 金融海嘯襲擊實體經濟,勞動市場的胃納受到壓縮,工作機會的稀釋化,讓勞動者及其家庭明顯感受到經濟危機所帶來的威脅。此時,社會政策的調整與介入將可協助經濟弱勢者走出貧窮困境,更對社會穩定、經濟回春有所助益。不過,保守主義政黨、雇主,以及多數經濟學者,都有著社會福利會扭曲工作意願的恐懼,強力抗拒高度「去商品化」的社會政策,頂多給予殘補式、短期性質的救助、就業計畫。 從過去的研究可以知道,社會福利政策如果要具有高度去商品化的效果,關鍵在於政策制訂時的權力基礎,如果工人(受薪)階級在政策制訂上擁有主導的力量,所產生的社會政策將具有去商品化的性質,亦進一步強化受壓迫階級集體行動的能力。反之,如果勞動階級無法團結,其政治力量勢必薄弱,政策的制訂將交由資本家、右派政黨,團結將遭到割裂、破碎與分化,傾斜的社會正義將永無翻身的一天。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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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新疆暴動 中國穆斯林區近年最嚴重種族暴力事件 | |
編譯■謝雯(人予) | |
新聞重點 ◎數百名抗議群眾遭逮捕,警方正在搜捕另外90名參與人士。 ◎超過8百人受傷。 ◎烏魯木齊的網路斷線。 ◎中國政府表示,5日騷亂的幕後主使者是流亡的分離主義者。 專家評論 李明江/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 現在,這當然變成一個國際議題了。在西方,許多人會認為這是中國對維吾爾人的另一項高壓手段。而在中東,也有種種擔憂。不過我對這起事件變成政府之間交涉層級的可能性持懷疑態度……。此外,我不認為這件事會影響中國與其他國家的關係,像是中亞或中東國家,甚至是與西方之間的關係亦然。 巴瑞‧叟特曼/香港科技大學社會科學系副教授,中國種族問題專家 在新疆,人民心生不滿的一個主要原因是,在漢族和維吾爾族之間,仍有相當大的經濟鴻溝。 同時,有些人反對政府對當地宗教所施行的控制;也有些人對漢族人殷實的生活感到怨歎……。像在烏魯木齊這類城市,現在已變成漢人佔大多數人口的地區,居住於這些地方的維吾爾人可能覺得生活困難。 每一回發生重大的種族事件時,中國政府內部通常會有兩種解決方式的聲音。有一派會說:「我們要考慮一下改變我們既有的政策。」另一派人會說:「我們必須要更積極的追捕分離主義者。」我想,這次兩種聲音都會出現。 裴克凜/人權觀察組織駐香港的中國問題研究員 這些事件反映的是,中國政府的少數民族政策全然失敗……。維吾爾族人並無法在新疆的經濟發展中分一杯羹。 那些走上烏魯木齊街頭抗議的人,了解後果將會相當慘重。從那些了解後果、但還是選擇走上街頭的人身上,我們可以看到,他們孤注一擲地藉此來為自身的怨言找一個出口。 在新疆,長年存在著嚴重的違反人權事件,這些是這次暴力騷動的原因之一,雖然這並不是正當的藉口。 維吾爾人對國家政策和他們在國家中的低微地位的不滿,並不能由暴力行為中得到解決。 葛藝豪/北京研究諮詢公司龍州經訊(Dragonomics)執行長 這並不會對中國與中東之間的關係造成任何不好的影響。新疆問題存在已久,中國與中東石油供應商之間的商業關係並不會因此而受影響。 這是一個政治議題。大體說來,並不算一個經濟議題。以中國的國內經濟而言,由於新疆地處偏遠,對整體經濟影響不大。除非有明顯證據顯示,中國政府在當地漸漸失去控制,但現在並無這樣的證據出現。 在新疆主要的投資項目是天然資源,諸如石油、天然氣、和礦產。政府對這幾項產業有著重重限制,基本上外國公司是無法投資的,所以談論這個基本上是無意義的。如果他們根本不讓你投資,那這很難對你的投資策略有所衝擊。 鄭永年/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學會主任 這是近來歷史上在新疆發生最嚴重的衝突事件……。就我個人的看法,我認為中國政府還是能夠控制整個情勢。 不幸地,這會對中國扮演一個負責任的強權的形象有負面的影響。單單是高壓政治並不能解決問題。如果你採用強硬手段鎮壓,會讓問題變得更嚴重。到最後你還是需要一個整體的配套來處理這個問題,不能單單僅用武力,連同經濟援助、更多社會基本權和政治自由空間等都要被考慮進去。單單只有武力,會招致更多暴力事件。 (路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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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長期徵稿啟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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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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