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9-08-05》─立報—教育專題深入報導─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April 04,2014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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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9-08-05》 |
本期內容 | |
◎教育論壇:再談學校教師會的經營與發展 | |
◎面對青年貧窮化:拆穿3個有關失業問題的謊言論述 | |
◎拋開僵化,讓考生喝水、吹冷氣應考吧! |
教育論壇:再談學校教師會的經營與發展 | |
■羅德水 | |
今年7月31日,桃園縣政府以「違反人民團體法相關規定」,以及「會務停頓且未依限完成限期整理工作」為由,發函(府社發字第0980248186號函)解散桃園縣內28個學校教師會,其中包括了26個中小學學校教師會,以及2個大學的學校教師會。 雖然自民國85年1月16日全國第一個學校教師會(台北市萬大國小教師會)成立以來,受限於各種主客觀環境之限制,確實有不少學校教師會面臨經營困境,不過,如同桃園縣政府此次大規模解散學校教師會的例子,似乎也不多見,有必要深入探討。 歸納起來,學校教師會之所以出現經營危機,甚至最終遭到主管機關解散,其主要原因如下: 一、法制面的限制:三級教師會雖係依《教師法》所成立之教師專業團體,並應執行《教師法》賦予的任務,惟其組織、活動、選舉、會務運作同時受《人民團體法》、《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等法規之規範,於此姑且不論《人民團體法》及相關法規之合宜性,依目前法制,一旦學校教師會運作不健全,確實很容易違反相關法令規定。 二、主管機關的態度:人民團體之籌組與發展標誌著社會的多元力量,此次桃園縣政府大規模解散學校教師會,實係主管機關對人民團體所為最嚴厲之處分,有違各級政府應扶助人民團體運作之基本立場;進一步言,若非得以最高標準監督人民團體運作不可,執法亦應標準一致。依桃園縣政府社會處98年7月3日公布之資料,桃園縣登記在案之人民團體,除了學校教師會外,尚有工業會、商業會、環保團體、商業同業公會、自由職業團體、教育會、學術文化團體、醫療衛生團體、宗教團體、體育團體、老人會、婦女團體、民眾服務社、社會服務慈善團體、青商會、獅子會、同濟會、扶輪社、傑人會、經濟業務團體、宗親會、同鄉會、同學、校友會、其他團體等,超過1千6百個人民團體,桃園縣政府是否以同樣標準進行監督?若否,豈不成了選擇性執法? 三、會務支援不足:依《教師法》之規定,各級教師會必須執行各項法定任務,以學校教師會為例,即便是最低限度之會務運作,至少必須分派代表各一人參與「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以及「學校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之運作,除此之外,包括教師會理、監事會議、會員大會,以及校務會議在內之學校各項重要會議,學校教師會幹部亦應積極參與。然而,檢視大多數會務運作不甚健全之學校教師會,通常其會務支援也往往十分匱乏,例如,學校教師會理事長或重要幹部完全未減授任何節數,在法制面先天不良下,縣市教育局處或學校若仍不願正視學校教師會的正面意義,教師會幹部勢必難以兼顧教學與會務運作。 四、教師參與消極:法制面的打壓以及會務支援不足,固然限制了學校教師會的發展,不過,教師消極的參與態度,或許才是讓許多學校教師會無以為繼的關鍵。一方面,教師積極參與校園公共事務,難免因意見不同,而與校長、行政同仁、家長有所衝突;另一方面,教師在繁重的課業與學生輔導管教壓力下,現實上亦難以兼顧,使得學校教師對於協助會務工作往往避之唯恐不及,甚至不乏有被選上理事長即辭職,或是等到教師會改選完畢方才入會的現象發生。 綜觀本件,可以肯定的是,唯有會眾的自覺與積極參與,才是工會或社團經營發展的關鍵,教師要改善學校教師會之困境,或許就從積極的參與做起吧! (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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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面對青年貧窮化:拆穿3個有關失業問題的謊言論述 | |
■林柏儀 | |
今年7月份主計處發布調查報告,稱我國失業率已達5.94%,創下「我國史上新高」。消息傳來,各主流媒體又再度紛紛討論我國經濟與失業問題。各方學者專家、名嘴、人力銀行業者成為了熱門發言人,從各種角度討論我國失業為何又創新高?怎麼辦? 英國社會學家Bob Jessop倡導「文化政治經濟學」(Cultural Political Economy),主張關注「同樣的政治經濟結構,會因為不同的社會文化詮釋,導致不同的社會後果」,政治經濟研究要面對此一「文化意識」層次,才能完整理解社會變遷的邏輯。將此觀點應用在當前的失業問題討論上,我們將發現,失業不只是客觀的失業人數如何計算、也不只是預估失業率將如何變化的問題,更大的問題在這背後:社會大眾如何看待失業問題的來源?是短期的不景氣、勞工的失能,還是資本暴政下的結果?並且,因診斷、詮釋觀點的不同,所產生的失業問題處方為何?是靜待景氣回復或提昇勞工競爭力即可?還是有徹底變革的必要? 不同的觀點,必將導致台灣未來截然不同的後果。以下是我們對3個主流失業問題論述的反駁,我們期許更細緻地檢驗這些對失業的「診斷」和「處方」,將能突破種種謊言,拒絕主流輿論以資方立場壟斷詮釋這場資方自身造成的危機。 一、失業問題是因「人力素質不足」?還是「僱佣機會不足」? 首先,面對當前的失業危機,主流論述開始了不知何處而來,但長期符合台灣勞工意識的診斷:追根究底,就是「競爭力」的問題。他們說:現在不是沒有工作機會,而是很多老闆想找合適的勞工卻找不到;會有失業問題,就是因為我們勞工的「人力素質不足」:畢業的學生能力不足、所學和職場有很大的落差,已就業的勞工技能又漸漸跟不上產業界的需求。於是,處方很簡單,就是要加強勞工的專業和人力素質,才能夠降低失業率。如透過行政院推動的「促進人力加值方案」,要讓勞工重返校園充電;或是各種強化在職勞工職業訓練,讓在學學生到企業實習的計畫等,都是這樣邏輯下的處方。 對於這樣的論述,我們的一個反問是:如果現在失業率攀高的問題,是出在青年畢業生的專業、人力素質不足,那請問在15年前,青年畢業生「平均受教育年數」少於現今將近3年,人力素質平均將近少念一個學位,為何當時失業率比現今低4%以上(民國83年失業率平均為1.56%)?他們可能回應辯稱:情況已經不同,因為現在台灣產業已經升級,但擁有足夠專業能力的勞工還是不足,所以才會失業攀高。倘若真是如此,那麼我們要繼續追問:不久前的民國95年我國失業率都還只有3.91%,為何現在會多了近2%?很明顯,這是勞力素質以外的經濟因素所造成,與勞工素質無關。另外,就算提升勞力素質是經濟發展唯一的出路,他們沒說的是,勞工素質提昇了,又有多少「專業性工作」的職缺,會因此被創造出來? 我認為,將經濟危機下的失業浪潮,怪罪在勞工「人力素質不足」,根本錯估了失業問題。問題主要不在勞力市場上的「供給面」(勞方),而是「需求面」(雇主)卸責和本身僱佣需求不足所致,大幅壓低了僱佣機會。政府不能夠改善這「需求面」的問題嗎?可以。但他們一來選擇錯誤地先將問題歸咎到「供給面」,二來他們的確認知道了「需求面」不足的問題,但以錯誤的方法介入增加需求。這接連到下一個論述的分析。 二、失業問題是因「勞工好高騖遠」?還是「政府調節錯誤」? 除了批評勞工素質太差,所以失業率高外,更有雇主高呼:失業是因為勞工自己太挑,好高騖遠造成的!甚至有媒體人在解讀日前的「大專企業實習計畫」,政府釋出3萬3千5百個工作機會,媒合率竟然僅有40%時,指責勞工自身缺乏工作意願,才導致「有工作機會,但勞工不願意做」。於是,他們勸大家「先求有,再求好」、「不要計較太多」、「就是沒有薪水,有前景的工作也要先去爭取」。 當前問題真的是因為台灣勞工好高騖遠,或者是寧可待在家裡當「尼特族」(沒有工作、也沒有就學),也不願意出來找工作嗎?我們認為目前失業率高,原因不在「勞工不願就業」;相反地,我們認定當前失業問題是出在勞力市場上的「雇主」一端。當前的實際局勢是,雇主不但刻意縮減人力、裁員,使就業人數減少,而且更有國家帶頭壓低工資,降低工作意願,導致失業率上升。 政府在這之中,的確是主要的元兇之一。近的來說,政府通過的「大專企業實習計畫」,薪資竟然才給2萬2千元,也不要求僱主額外給薪,就是創造了3萬3千5百個職缺,但這樣「無法使人維生的薪資」,要怎麼期望勞工接受?更何況,根據主計處調查,今年以前,大專畢業生職場起薪都還有2萬6千元以上,政府錯誤地強制介入壓低勞工薪資,將起薪「打8折」,當然會降低就業意願,更別提因此產生的「中高齡就業受排擠」以及「整體勞力市場薪資下滑」的惡果。 實際上,政府明明可以將數百億的補貼,用於公部門或國營企業長期擴大僱佣。據我們估算,若有計劃、策略性地用以推動長期照護、環保產業等未來性公共就業,可創造至少7萬名就業機會來吸納失業人口,達到經濟危機時的調節功能。不但將免去排擠效應,產能又歸屬公有,無圖利財團之嫌。捨此正道不做,搞垮了勞力薪資市場,還反過來怪罪勞工,真是豈有此理! 遠的來說,政府過去15年來長期的「高教擴張政策」,不斷將專科升格改制為大學,又將各大學擴增研究所碩博士容量,導致平均每人受教育年數不斷延長,以及因此必須負擔的教育成本大大提高(學費、生活費、就學而不就業的機會成本)。在這之下,勞工自然會期待、也需要較高的工資(至少等同於過去的高教畢業薪資),才能償還過度付出的教育費用。而職場上缺乏相應的專業人力需求,自然的結果就是使勞工落入文憑貶值、無法償還學貸助貸、又難以低就的窘境。這是政府調節錯誤,而不正義地由勞工來付出代價。 三、失業問題是因「景氣循環低點」?還是「資本主義結構」? 說到最後,站在資方立場的人們,可能會默默承認:的確,當前失業率的問題主要不是來自於勞工,但也不能怪罪政府或雇主;而很簡單地,是因為現在「景氣不好」,所以大家得要「共體時艱」;面對這種局勢,有些勞工,非得接受失業事實,而沒有任何人是這問題的「元兇」。 這樣看似中性的說法,還是模糊了許多事實。首先,景氣或許不好,但真的結果是勞資一同共體時艱嗎?我們同意資方在危機中也將面臨資本腰斬的威脅;但我們看到更多的企業是吃定勞方沒有反擊能力,因此「斷尾求生」,恣意裁員、違法脅迫勞工放「無薪假」,使勞方失業、大幅減薪,面臨無法生存的危機。我們要問,景氣好時,是資方在賺大錢,景氣不好時,為何都是勞方來承擔? 再者,我們之前也分析到,面對景氣低迷,政府並非一籌莫展。但在資本主義政經結構下,他們選擇了錯誤的介入方式,補貼資方而壓低勞工工資,甚至產生排擠效應,導致問題更加惡化。到頭來向大眾訴諸「大環境不好」、「景氣低迷」,往往只是掩飾政府自己的無能和失職。 最後,我們也要質疑「景氣循環」的說法,似乎暗示「熬過了這一段,接下來就會好了」,而這樣的循環是你我都不能介入的「自然狀態」。事實真是如此嗎?我們存疑。對於當前經濟危機的診斷,如果我們認定只是具體反應資本主義「利潤率下降」的趨勢,那麼,未來儘管可能經濟回升,在資本主義的無政府競爭架構下,基於勞力成本佔總資本比例的下降,也必將再次利潤下降、面臨危機。而且在資本全球化、集中化的今日,危機的發生將更加快速,也更加劇烈。 在面臨經濟危機、失業浪潮時,我們能否看到背後確切的原因邏輯?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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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拋開僵化,讓考生喝水、吹冷氣應考吧! | |
■李孟儒 | |
今年夏天熱到讓陪考的家長、老師都覺得,這種天氣實在太熾熱了!更何況是身在考場的考生,他們要面對精心設計的題目(97年地理、英文指考平均只有39、31),外有溽暑夾攻,汗滴涔涔滲透衣服應考,內外飽受煎熬,不只考智力,還考耐力。 大官的子女早就離大考很遠了,所以不會瞭解這種身陷酷暑的感覺,他們風塵僕僕的來,進冷氣房聽簡報,喝幾杯茶,再去考場繞一繞,看到埋首苦讀的考生,則堆起笑臉,拍拍考生濕透的肩:「加油喔!」等到考生抬起頭,大官已經揚長而去,考生還問問左右:「剛剛那人是誰?」 這就是每年巡視試場的景象,沒有誠意,沒有同理心,更沒有待很久,大官行程總是滿檔,走一圈還算好的,有的走半圈就趕行程去了。 黃昆巖說:「我認為不管一個人的能力如何有限,只要是不為自己的名利著想,只為別人的利益,竭盡自己所能而做的事,都是大事。」 如果大官肯停下腳步,待上兩天,仔細傾聽考生、家長的需求,而不是旋風式的拜訪,相信我們的教育會愈來愈尊重、互信、體諒,一定比現在好很多。 大官永遠覺得考生不需要喝水、冷氣,拒絕的理由很好笑:怕水會弄濕答案卡,所以一律禁止帶水,因噎廢食莫此為甚。大熱天不能喝水,簡直折磨人,考試時間長達120分,喝水舒緩情緒,專心作答,給個方便,有這個困難嗎?還是官員真的以為自己是古代大官,只能接受奉承,不能接受批評? 真要防弊,那就一律只准帶透明寶特瓶水進場,考試時水一律放地面,若考生自己沾濕答案卡,自行負責,不予補救;若考生蓄意沾濕別人答案卡,那就零分計算,總可以了吧! 再者,夏天一年熱過一年,這氣象局都有數據,如果不吹冷氣是公平的前提,那麼吹電扇也未必公平,因為南部氣溫高於北部,屏東應試的考生顯然比台北的考生辛苦,這又是另一種不公平。給個冷氣教室,使用者付費,杜絕爭議。我就不相信,這什麼年代了,找個幾千間的冷氣教室有什麼困難?大學宿舍都可以做到間間有冷氣,外加插卡式計費,掌管一百多間大學的教育部卻無此能力,顯然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今年二次基測,北部一位考生臨時手部受傷,影響寫作文,考場決議讓他延長考試10分鐘,小官知道遇到緊急狀況須通權達變,而大官面對考場喝水、冷氣議題卻是拘泥僵化,一再推諉塞責,誆稱茲事體大,不宜貿然施行。 清朝紀曉嵐的《閱微草堂筆記》有一則寓言:一位官員死後赴地府報到,因自居清官不肯下跪,閻王喝叱道:「你雖無貪贓枉法,為官也無所為,凡事只求自保,為避嫌不挺身而出,不仗義執言,不主持公道,當官無力就是有罪!」所以喝令牛頭馬面押下狂打一頓,再發回地獄。如果當官無力改善人民困境,拯救人民於水火,這官當得安心嗎? 國父說過:「我勸諸君立志,是要做大事,不要做大官。什麼事叫做大事呢?大概地說,無論那一件事,只要從頭至尾徹底做成功,便是大事。」 懇請教育部的大官高抬貴手,做件大事,讓莘莘學子帶水進冷氣考場應試,因為氣候問題難解,但人是活的,可以動腦筋解決每年必定出現的豔陽,雖然考生成績有高有低,但是他們心中一定會默默感激這項措施的。 (國中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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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長期徵稿啟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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