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 2010-06-25─立報—教育專題深入報導─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April 04,2014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 201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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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2010-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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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也跳下汨羅江 | 楊尚青 |
■楊尚青
端午節當天媒體報導「披抗議布條備詢,校長昏倒議場」的新聞。這一則新聞在端午節報導,令人備感諷刺與悲愴。
西元前278年,屈原為了改革政治的主張觸犯了貴族的利益,遭姦佞誹謗,深感自己的理想無法實現投汨羅江而死。而嘉義市這位國小校長為了校舍工程屢遭議員質詢,在身上掛著「你帶那位建築師關說,請向市民說清楚」白布條表達抗議,在議會當場倒地送醫。
這件新聞事件反應了現在社會民粹氣焰高張,只問私利漠視公義。民意代表假公濟私的把對公部門的利益關說合理化為選民服務,而公部門卻只能委曲求全的得過且過。
孩子會學到邪惡和扭曲
當一個校長因為學校事務被質疑被羞辱而暈倒於議會,沒有澄清,沒有社會公平的論述,孩子會學到什麼?社會會學到什麼?
孩子會失去對社會的信任。孩子成長過程,家長與師長是孩子學習的楷模。當校長人格與行為被質疑卻沒有澄清與公正的論述,沸沸揚揚的八卦傳言傷害的不只是當事人,傷害的是孩子對人與社會未來的信任。
社會造成只求目的不問手段的扭曲價值。公部門招標的商業行為有法律規範,如行政程序違法就該調查法辦,這就是法律。政府單位應該就爭議部分立即調查公告以正視聽,不要讓社會瀰漫著「關說有效偏門有用」的不良風氣。
清除制度死角 學校安全乾淨
民主制度有制衡監督的功能,當然也有很多好議員真誠關心公共事務。但就本案而言,為了不要讓惡質民粹破壞教育價值,個人提出以下幾項呼籲:
一、教育局應設置專責工程單位:大型工程代表重大利益,也代表重大專業,上千萬甚至幾億的重大工程要責成沒有工程知識的校長負責,其實風險很高。讓校長專心辦學,至於工程界桌面下的暗潮洶湧和利益糾葛,還是委由工程專職人員較為適當。
二、建立獨立客觀校長遴選制度:各縣市校長遴選制度的委員組成與遴選機制相當紊亂。每年校長遴選各項請託關說傳言塵囂不絕,不但參與者尊嚴盡失,遴選後人情利益衝突也時有所聞,所以台北縣積極建立有尊嚴的遴選制度才能有尊嚴辦學的觀念,應值得重視。
三、調查與處理機制要明快積極:行政事務有過該罰有功該賞。讓校長只能穿著布條明志,代表著有苦難言的委屈。媒體曝光後到底真相為何?總該有長官出來說明。不能讓社會付出斐短流長的價值混淆。唯有明快的調查與公告周知,才是社會公義。
(台北縣光榮國民中學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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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
一「罰」不可收 | 中國教育報 |
■胡兆喜
某日,一個昔日的學生向我講述了發生在他們學校的怪事:
新學期,他們學校換了新校長,同時出台了一套新的教育教學管理制度。可能是新校長想急於改變學校不好的面貌,制度細密而嚴格,可關鍵字就是一個字「罰」。比如,教師請假罰多少錢,遲到、早退、曠工又罰多少錢,少一次備課、少批一次作業罰多少錢,不說普通話、衣著不整又罰多少錢……以上是對老師違規作出的相應處罰。還有因學生違紀對老師作的處罰,比如,學生課堂做小動作、開小差、打瞌睡等要罰授課老師多少錢,學生上課遲到、早退、缺席罰老師多少錢,學生不做作業、考試差罰老師多少錢……學校對以上制度實行每天每節課專人檢查、記錄,每週匯總公佈,按章兌現。
學生說,一段時間下來,幾乎每個老師都挨了罰,新制度直弄得大家牢騷滿腹、怨聲載道。老師因自己違規被處罰倒也能心甘情願地接受,可因學生違紀受罰就有點兒冤屈。你在講台上辛辛苦苦上完一節課,卻發現被處罰了一大串兒錢,說是有睡覺的,有做小動作的,還有缺席的……您說我們心理能平衡嗎?我笑說,作為老師你不僅要按照教案上好課,還得自始至終抓好課堂組織教學呀!
學生笑笑說,可能是您不在其中不能體會我們的心境吧!後來老師們也想出了對策,因學生違規被處罰的,老師就相應地去罰學生的錢。你上課打瞌睡,學校罰我一元錢,我就罰你一元錢;你少做一次作業,我被處罰了兩元錢,我就罰你兩元錢……您還不要說,這一罰錢呀!還真起到了一些警醒作用,學生「自律」不少呢!我不無揶揄地說,照這樣,我們的學校教育就省事多了,也不要鑽研教育學、心理學了,只要手持一本《治安處罰條例》就行了。他說,不是呀!我正要向您求教呢!麻煩可大了。
他說,一開始,學生們對罰款還心有餘悸,稍稍收斂違規違紀的言行。後來,有的學生就認為,你不就是罰錢嗎?我有錢呀!作業就不做,課堂上就做小動作,就遲到、早退,反正給你罰就是了。而且,一些一貫表現不錯的學生也有意無意地和紀律發生「衝撞」。學生不屑的臉龐上,分明寫著「我有錢,我怕啥」的表情。上次,一個老師找課堂違紀的學生談話,還沒講上兩句話,那個學生從口袋掏出兩元錢朝桌上一拍,說,給你,甭找了,省得下次還得罰!
我說,這是作繭自縛,也是對瞎胡鬧的懲罰。他說,現在老師們已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不想再走「罰」的路子,可是你對學生講道理、說服教育,他似乎一點兒也聽不進去。半天,你問他有何感想,他卻說,還沒有罰錢來得痛快呢!常常弄得老師們哭笑不得。您說事情都到這個份上了,究竟該怎麼辦?出現這樣一個既尷尬又痛心的局面,誰之過啊!
(安徽省定遠縣永康中學校長)
中國教育報5月25日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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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
讓大學多元入學走向簡單多元公平 | 簡菲莉 |
■簡菲莉
近日教育部與大學招生聯合委員會宣布100學年度的大學多元入學調整的新方案,其中主要的改變是過去甄選入學管道中的學校推薦名額,一部份整併至繁星計畫,繁星計畫則更名為繁星推薦,並由過去4年來的試辦計畫,正式納入大學多元入學的招生管道之一;另外一部分的原學校推薦名額則流入甄選入學的另一個管道-個人申請,同時每位高中生參加個人申請的上限,也由過去的五個校系提高為六個校系。這次的調整案首度面對的是現在的高二學生。
當新的調整方案推出時,有部分的反對聲音,主要的訴求是繁星名額的擴大是可以接受的事,但是學校推薦不該取消,另外也提到方案的改變應該在方案實施前3年公告。筆者從事高中學校行政實務工作,希望從全國佔多數的社區型高中的角度出發,來談談筆者的想法。
筆者贊成學校推薦應該整併的理由如下:
1.學校推薦和申請入幾乎沒什麼兩樣。
學校推薦和申請入學合稱甄選入學,對於報考同一所大學校系而言,兩者除了報名程序有所不同(前者須經學校推薦,高中每校對於每一個大學校系限推薦2~3人),舉凡第一階段報名費(一所大學校系100元)、第二階段報名費(一所大學校系約1500元)、檢定、倍率篩選、備審資料、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筆試或面試)、放榜、填志願與統一分發等,每一關都一樣。
2.學校推薦落空者多。
學校推薦是在高三的上學期末(校內12月中開始作業,1月初正式報名)學測尚未考之前報名,每一位學生要預估對於自己40天後學測考的程度,考試結果若不如預期,則在檢定或倍率篩選就被刷掉;相反的,若考試結果分數超過預期了,經由檢定及倍率篩選後,進入第二階段佔了一個名額,結果不去參加接下來的指定項目甄試,造成只有預估與考試的結果差不多的人才會去參加,真正能利用這個管道,上大學的不到1成(6%左右),遠低於申請入學的4成(41.3%),甚至連申請入學的6分之1都不到。
另外根據甄選入學委員會的資料統計,每年參加學校推薦報名者約8萬多名學生,數量甚至超過報名個人申請的人次,而回到高中現場的報名狀況更像是全民運動,大約會有8成的學生覺得自己可以試試這個管道,但以實際被學校推薦出去的數量,再看看最後真正錄取的數量,我們真的耗費太多不必要的能量與時間在這個管道上。
3.選志願相同的事做兩遍。
因為是學生升大學面臨的第一個管道,通常都會花時間認真思考應該要填哪一個志願(12月中)。準備學測的步伐會因此被打亂,只不過這時距離學測(1月下旬)已近,影響較大。下學期初(3月初),準備申請入學5個志願時,準備指考的步伐又要再被打亂一次,只是此時距離指考(7月初)尚久,影響尚淺。
所以,基本上學校推薦因為報名在學測前夕,學生學測還沒考,只是知道自己願意去念哪幾個學系,每一個學系的分數要求又不同,在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可以考到哪一個學校,只能填一個志願的情況下,怎麼知道自己志願要填哪一個校系?這又不是有意願就可以成就的事!對於大多數高三學生而言,可謂瞎忙者眾,蒙利者幾稀!同樣的制度(申請入學),改在學測成績揭曉後報名,利用這個管道上大學的比例立即提升將近7倍。
所以,若要造福莘莘學子,可以考慮將現有的學校推薦和個人申請合併,原來有參加學校推薦或個人申請的大學校系一樣繼續參加兩者合併後的甄選入學,只是不再分兩個管道。兩者合併後的甄選入學招生名額,就是原來學校推薦和申請入學招生名額的總和,志願數也是兩者的總和變成6個(1加5)。如此一來,既可以讓學生在學測前專心準備考試,又可以讓原來學校推薦招生名額發揮作用,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也不用再分兩天考,一樣的事不用再做兩遍。也許可以縮短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的日期,提早放榜,讓落榜者及早準備指考。何樂不為?
至於繁星計畫,所謂的擴大招生名額至5千人,並不是大家擠破頭想去的台、清、交、成、政與所謂中字輩等明星國立大學增加名額,而是讓所有的大學加入,不再只限卓越大學罷了!今天擴增的名額對現行的各高中前20%的學生來說有意義嗎?反過來說,今天普通的私立大學參加繁星計畫又招不到學生,只怕也是興趣缺缺!意興闌珊!
所以,筆者在此也要建議繁星推薦應考慮放寬參與學生的範圍,不再統一硬性規定前20%,可以改成各校自訂。讓台、清、交、成、政與所謂中字輩等明星國立大學可以繼續維持在招收前20%學生,也讓普通的私立大學可以招收到前60%學生,甚至原招生不足學校定100%不設限也行。讓後面80%的學生,也可以提早上大學。至於私立大學是否有足夠的企圖心,經由繁星推薦吸引到各高中優質學生,也可以從招生簡章校系分則的訂定,及廣設獎助學金或比照公立大學的收費等策略用心考量,也許也是學校招生優質化的轉機,何樂不為呢?
4.從學校輔導的觀點來談。
在學校推薦的輔導工作中,學生遇到最大的困擾是沒有學測成績就要選出學校,輔導教師協助學生從模考成績、歷年校排的推估、選擇自己校系的興趣三個方向來預估自己可能的目標,以一個高中生的成熟度要同時考慮三個方向,做這樣的判斷真的是一個很大的挑戰。
但是學生總是想用1百元試一個機會,每年在我們9百人以內的畢業生中,就有接近6百人的報名,而最後經由學校推薦管道錄取者,只有6%左右,這樣的結果,讓許多老師覺得,在這個管道看到學生對自我的評估過於理想化而不切實際。
有些學生則發現同一校系開的學校推薦和個人申請,會選擇學校推薦先報名,來增加錄取的機會,但最後放榜的時候,因為個人申請錄取的人數是學校推薦的10倍,在第二階段學校推薦的最低錄取分數就比個人申請還高分,學生因此失去了錄取的機會。
此外,也有學生覺得學校推薦並沒有符合推薦最適合學生的概念,因為受限每一所高中同一系只能推薦3名學生,而各校篩選推薦機制(以學業能力為取向)不一定能篩選出3個最適合某大學校系(學業能力以外)的學生,而排擠了更適合推薦的學生。
目前,因為繁星推薦的招生未納入醫學系,但過去於學校推薦管道中,許多學校醫學系不但提供招生名額眾多,且皆能藉由此管道招到許多學測非滿級分、學歷非明星高中,但從大學自定的指定項目甄試中,測出非常適合就讀醫學系及將來能勝任醫療工作的特質,並招到適切的學生,經由追蹤評鑑其就讀後的學習成就,也明顯優良。故如何在甄選入學管道的個人申請項下,為被繁星排除的醫學系設計一個可行的機制,既可保留過去醫學系招生在學校推薦管道的精神,又可同步兼顧大學多元入學方案之簡單、多元、公平的理念,這才是當務之急。
(台北市中正高中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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