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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報—教育專題深入報導
發報時間: 2010-09-24 05:00:00 / 報主:立報—教育專題深入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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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 201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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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201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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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目錄 ★ ★


面對青年貧窮化:結合教育與勞動抗爭的學生自治(下)林柏儀

■林柏儀

其實,對於所有學生來說,「當下與未來的勞動權益」和「教育權益」在改革上,彼此是密不可分。只有當學生不用鎮日憂心未來的工作處境,不再為了提升「競爭力」而異化了教育環境,學生在學習上的解放也才有可能。對於師資培育學校的學生,這兩者的相互影響更是明顯。整天得擔心未來的教師甄試考試,要怎麼能探詢自我,甚或發展學問成為下一代的經師人師?

勞動環境的整體改革所謂的勞動權益也不只是「有穩定的工作機會」、「各種勞動條件獲保障」而已。長遠來看,對於教育體系的學生來說,就是能受保障「有書可教」,也不代表人生就此解放。因為目前壟罩在升學主義壓力下的台灣學校教育環境,仍是相當不支持一個專業自主的教師展現本真的所學。新科教師到了學校被磨光熱情、成為「保守勢力的一員」,這種例子所在多有。甚至教育體系學生間流傳的主流氣氛,就是「教育理論是一回事,教學現場又是一回事」,抗議理論空洞之餘,同時也無奈地全盤接受教育現場的現實。

學生自治關注未來勞動權益的改革,值得從「勞動條件」開始,進一步深入探詢到「勞動環境的整體改革」,並且將團結觸角納入該環境中的其他角色(例如準教師未來將接觸到的「中小學學生」)。

我一個熱愛地球科學、從師大地科系畢業的朋友,進入到了國中教書,也無奈地告訴我:「連地球科學這樣有趣的學問,為了應付升學考試壓力,在學校裡老師想稍微『偏離進度』、談更有意思的知識,往往都不大行。」過去的熱血,似乎少了大半。

是故,教育體系的學生自治組織,值得投入教育改革的行列,結合同學為未來理想的工作環境來努力。具體來說,不論是「教師工會合法化」、「12年國教改革」、「課程綱要改革」等教改議題,都該有教育體系學生的公開聲音。

其實,被教育環境直接影響的「學生」和「教師」,本來就應該參與教育改革;而教育體系學生,又是在「學生」與「教師」兩者的中間階段,更有可能在參與教育改革上,扮演結合兩者聲音、創造共同利益的關鍵角色。

面對「弱勢者」的勞動壓迫另外,除了關切「我們」自身「當下」與「未來」的勞動壓迫,進一步地,我們或許值得討論,我們能否協助可能是「其他人」的勞動壓迫,特別是所謂「弱勢者」他們的勞動壓迫?

「關心社會中的弱勢勞工問題」,似乎聽起來很遙遠。但其實,很多問題不但離我們很近,實際上也是學生團體有能力關注的。

近的來說,就在我們每個大學生的校園裡。我們或許都不常注意到:校內清潔工們(或通俗的稱呼:工友)的各種勞動條件,正在一年又一年的下降中。

在「遇缺不補」、「清潔工外包」、「最低價得標」的系列官方政策下,同一批大學清潔工們,這5年來的薪資,已普遍從每月2.5萬元左右降到了2萬元出頭。

但是,大學清潔工們從事的工作卻從未減輕,甚至在員額減少下,被迫加重,兩個人要做三個人的工作。做不完加班、週末到校協助清掃的「超時工作」,多半也沒拿到勞基法上法定的加班費。

這樣的問題,學生團體能關心嗎?當然可以。而且,這不但是倫理上的責任,其實,這也和改善學生未來的勞動權益息息相關。

早在2001年,哈佛大學的學生就為了校園工友薪資過低的問題,佔據了校長室21天,迫使校方承諾給予工友「足以維生的薪資」(Living Wage)。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近幾年也成功地對校方施壓,要求校方與外包公司簽約時,應要求廠商提供工友月薪在3.3萬元台幣以上。台灣本土的政治大學、台灣體育學院,也都發生過學生團體成功為清潔工爭取加班費和資遣費的案例。

2008年初,我曾參與了政大學生爭取校內清潔工加班費的抗議行動,還記得,當時清楚感受到:當學生團體結合校內勞工權益一同倡議時,校方的壓力是大得更多!原本「雲深不知處」的校長和副校長,在群眾的壓力下,也必須公開現身回應。或許是因為,這些勞動權益的問題,校方常有著違法(不合乎勞基法或片面變更契約)的問題,深怕遭到揭發。

學生團體基於其社會正當性和激進可能(承擔的風險較小),只要願意,往往能逼使校方退讓,為校內的弱勢勞工爭取權益。如果教育體系的各個學生會、學代會願意,透過各種倡議手法,要求學校保障清潔工合約合乎《勞基法》(特別是1.33到1.66倍的法定加班費),或「直接聘僱」回被外包的清潔工,也並非不可能。只不過問題是:我們會不會想這麼作?這會不會是我們認定學生團體的核心任務之一?

■政治大學學生2008年1月9日於校園內抗議校方放任清潔工外包廠商違法、違約剝削校內清潔工,學生在校園內發起公共論壇,希望能讓更多人關心清潔工們權益受損問題。圖為政大副校長林碧炤(右)在公共論壇與學生溝通情形。(圖文/郭晉瑋)

「他者」和「我們」本是共同體其實,不論是關心校園清潔工、關心社區、甚至關心各種政治經濟問題,都可以是學生自治組織參與倡議的議題,這本來也就是作為「學生運動」的一種「關懷社會」傳統。學生自治組織當然不用劃地自限地說:這些問題和學生無關。

反而,我們要認識到的是:倘若一個社會是會任意欺壓弱勢邊緣勞工、連合法勞動權益都不保障,學生畢了業,不就有部分人可能成為那弱勢勞工嗎?更何況弱勢勞工的薪資遭壓低,在「向下競爭」的趨勢下,實際上也將連帶整體勞工的薪資。這是勞動市場裡勞工的集體連帶邏輯,不論我們是否關心,每個學生未來只要工作,都將受其影響。

更根本地說,倘若一個社會是充滿壓迫的,學生又怎麼有辦法自外於這社會,不受其壓迫呢?所以,回到學生自治組織的核心目標──讓學生免於壓迫──來看,當然需要將「校園之外」的「弱勢勞工」問題,拉進來一併考量。這並不和關心「自身」的勞動權益有任何衝突。

我們值得相信,當台灣的學生自治組織有一天,能為社會上的弱勢者爭回他們應有的尊嚴和權益,那個時候,學生也將有能力改善他們自身遭遇到的壓迫,不論是教育上、或是勞動上的,真正打造一個沒有剝削、沒有壓迫的社會。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委)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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