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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報—教育專題深入報導
發報時間: 2012-08-10 05:00:00 / 報主:立報—教育專題深入報導
[公益聯播]人才招募
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 2012-08-10
────────全 國 唯 一 教 育 專 業 報───────
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2012-08-10
網址:http://www.lihpao.com/

★ ★ 本期目錄 ★ ★


台灣躍進:公費選舉是藥方嗎?(上)選制公辦化改革研究會

每一次的選舉是候選人的資源、人脈、經費的總動員與總競爭,其結果是驚人的鉅額競選,比財力、比人脈、比心機、比手段,而這樣的鉅額競賽則直接造成兩大政治惡果:

一、選舉變成只有少數有錢有勢的人才玩得起的遊戲,形成政治壟斷,台灣光是一個議員候選人的選舉花費,至少就上千萬起跳,請問多少人有這財力加入戰局?

二、政治勢必要與黑金掛勾、政策不得不向財團靠攏,因為如此鉅額的參選經費,當然要有金主奧援,於是為了保證沒有後顧之憂的政治之路,政策、執行、工程發包等所有面向,能夠不聽金主的話嗎?還有每一次的當選,都要繼續為下一次的選舉做好準備,要不下一次的參選鉅款從哪來?為了這次當選而不惜燒掉的錢,要怎麼拿回來?這也是人盡皆知但又不願戳破、不願面對的政治真相。

針對台灣選舉制度總總的沈痾,有些學者提出了「公費選制」的概念,主張應藉由政府的力量拉近候選人間的巨大財力懸殊,提供比現制更為公平的經費補助措施,同時政府必須積極介入選舉,對於競選經費和行為進行更有為的管制措施。

主張公費選舉有下列幾點作法:

一、「公費」與「自費」雙軌並行:參加「公費選制」的候選人,可以享有更多政府補助與資源,但也必須接受更多的規範。反之,其他候選人則繼續以目前的「自費」方式,自籌經費、自力參選。

二、將目前的「選後補助」改為「選前補助」:同時取消門檻限制:按現行規定,得票數達到門檻的候選人可得補助每票30元,而得票率達5%的政黨每年可拿每票50元的補貼,原本是為了讓候選人和政黨無須過度依賴「其他財源」,但選後補貼不僅無助於競選時期的資金需求,反而助長選舉經費的飆高,而門檻限制只對大黨有利,更加拉大財力差距。2012年的大選,儘管許多小黨頗有斬獲,卻因未達門檻而一毛也領不到,保證金還被沒收。

三、成立專款專用、公開透明之選舉帳戶,讓競選期間的每一筆收入與支出,由全民監督。

四、規範競選支出與政治獻金之上限:規範支出上限是為了避免有人拿了政府的錢,卻繼續堆高競選經費而變相加劇不公平競爭,而限制政治獻金只能接受小額的個人捐款,是為了減少候選人與財團進行利益交換的機會。

五、採公費候選人者,可享用更多政府提供的宣傳平台,讓選舉單純化,降低選舉開銷,但同時得接受更多選舉規範。

但我們不得不說,公費選舉絕非藥方!

關於選制公辦化改革研究會

選舉制度,既然維續了現有資產階級專政、藍綠壟斷、地方派系及一切令人們批評、厭惡但無力改革的現狀──多為長期沈痾弊害,所以,選舉制度就是台灣一切問題的根源。台灣所有矛盾,無不與選舉制度相互鞏固、相互支持、相互依賴、相互滲透。

選制改革,是台灣一切改革的總開關,開啟,一切改革也隨之大步前進。「選制公辦化改革研究會」之成立,即是為選制改革運動的發韌,為台灣改革力量開闢一條康莊大道。

(回目錄)
是時候幫疾管局卸妝了高世軒

台北榮總衛漢庭醫師於7月31日在中時投書,指出「我們必須要正視,許多在台灣不敢治療愛滋的外籍感染者,正在痛苦而掙扎地生存著」,痛陳外籍感染者被發現感染後被迫離境、勞工強制驗血及入境限制等待遇;隔日,疾病管制局發新聞稿《外籍愛滋感染者也有保障》回應。我必須指出,疾管局不但沒有正面回答問題,而且台灣政府在此議題的立場,充斥著性別、國族與疾病歧視,完全不配稱呼自己為人權國家。

法律條文充斥偏見

見諸《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8條,停留3個月以上的外國人,必須自報自己的健康狀況,或接受檢查,發現感染HIV,則必須命令其離境、廢止簽證,更遑論在台灣接受醫療與相關扶助;同法第19條規定,被命令離境者可以每季申請一次短期居留,不得超過14天且不得延長;同法第20條規定,如果受本國配偶或醫療過程而感染,或是身為無戶籍國民而在台灣有二等親屬有戶籍,可以申覆。

外籍感染者多重歧視

因此,外國人無論是在台灣生活多久、繳了多少稅與健保、在台灣奉獻了多少青春與體力,一旦被政府發現身體「有毒」,非我族類,就掃出國門,一如清除廢棄物,甚至連自費負擔醫療也不允許。至於提出健康證明或被迫接受篩檢,同樣是工作者,歐美國家人民入境只需要申請簽證時自填表格,而東南亞移工或配偶則被迫於入境進行篩檢,每年重複一次。他們有比較「髒」嗎?如果這稱不上國族歧視的話,我不知道該怎麼形容這些政策。


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 2012-08-10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2009年11月4日曾舉行「外籍愛滋感染者現況與救濟資源運用」座談會,由權促會社工向其他社工人員、醫護人員及公務人員分享經驗與對談,讓其了解該如何幫助外籍愛滋感染者,然而,外籍愛滋感染者的權益至今仍舊堪憂。(本報資料室)


然而,現在只有45個國家要求自報健康狀態並且對簽證有所限制,只有22個國家會遣返外籍感染者,台灣正是其中一員,與北韓等國家並列。大陸與南韓近來已去除入境、居留與遣返的規定,但台灣疾管局只在回應裡答非所問,把可以接受嚴苛申覆條件的人與其他外國人混淆,無視其無法繼續在台灣長期停留,並且得依賴衛生署和移民署大發慈悲核發的短期簽證。

再者,疾管局在文章中宣稱通過申覆的申請者,可以受到等同國民的待遇。然而,疾管局沒有說出口的是,要申請不確定結果的申覆,過程中要經過多少屈辱。已受到配偶感染為條件,排除了非異性戀伴侶,同志伴侶在台灣求助無門。或者東南亞的新移民女性:為了要證實被丈夫感染,她們必須要證實自己的貞操,說服官員她們來台灣不為從事性交易或通姦;運氣好通過申覆後,主管機關會主動把丈夫以蓄意感染移送法辦,硬生生拆散家庭、破壞家庭經濟穩定,不顧新移民家庭在社經地位下普遍相對弱勢的現實。

台灣何敢稱人權立國

回顧以上對性別、國族與疾病,在法規於執行面上的歧視待遇,此時,回顧以人權立國、簽署兩公約而沾沾自喜的台灣政府,令人備覺諷刺:兩公約執行報告裡,僅以「配合愛滋病毒感染者之國際人權潮流,將研議刪除限制非本國籍愛滋病毒感染者入境之規定」帶過,對於以上外籍感染者處境以及修改規定之時程隻字未提。

在聯合國愛滋委員會大聲疾呼,廢止相關入境、簽證、居留限制,呼籲將感染者去罪罰化並消除歧視的同時,我們看不到台灣政府的努力與誠意。當台灣在國際上以免費提供藥物、立法(僅在形式上)保障感染者而沾沾自喜的同時,被號稱保障感染者權益的法律所拋棄、驅逐的感染者的哭喊,從來就沒有被聽見。

當看見疾管局宣稱台灣在外籍感染者議題上有多進步的時候,我想到的是,台灣早期的感染者田啟元,在國際會議上對台灣政府歧視言行的控訴。是時候幫疾管局的塗脂抹粉卸妝的時候了:台灣是個歧視外國人、歧視感染者的國家,一直都是,從來沒有改變過!

(回目錄)
面對青年貧窮化:從虛構商品變成真實商品:就業力的真相曾翔

儘管國際勞工組織不斷主張「勞工非商品」(Labor is not a commodity),但是,對於一個生活在資本主義社會中的人來說,將自己的勞動力販售出去換取薪資為生,卻是再真切不過的現實,連帶著,與勞動力密不可分的勞工,也不可避免地被捲進商品市場當中。博蘭尼(Karl Polanyi,匈牙利學者)指出,由於勞動力並非為了「交易」而被生產出來的,因此他認為勞動力並不是真正的商品,而是虛構商品。

何謂「虛構商品」?

虛構商品一詞點出了勞動力商品是被人為所建構出來、塑造出來的。在教育體系內學習、培養勞動能力,是為了將來能找到一份工作,換言之,就是建構自己成為勞動力商品;成年後,除了讓自己一直「賣得出去」(就業),要在職場上拚命、累積經驗、自我學習,才能賣得更好的價格;到最後,當勞動力已經無法負擔工作,或是無買主有意購買時,就是退休;在資本主義社會,人的一生除了生老病死的必然性之外,更與勞動力商品的建構過程交雜在一起而無法分離。

商品被生產出來就是為了要賣出換取金錢,而當勞動力被轉變成商品,其被生產出來的目的也就是被拿來換取薪資,也變成評價一個人的價值的主要依據;買方要購買一個商品,一是先是其使用價值,再來才是價格,勞動力商品亦同。勞動力商品的交易先是看勞動力的使用價值,這部分主要以生產力來加以呈現,而價格的部分則是包含了薪資在內的用人成本,且,由於勞動力轉化為勞動成果的過程當中具有不確定性,因此用人成本當中還包含了勞動力轉化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而真正決定勞動力商品是否能夠交易出去,就是勞動力轉化而成的生產力減去用人成本的部分,我們或許可以籠統地稱之為「剝削程度」。


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 2012-08-10

成為虛構商品,你準備好了嗎?台灣師範大學2010年5月12日在校內舉行就業暨留學博覽會,邀請企業及人力業者設攤,提供學生職缺媒合機會。(本報資料室)


「就業力」暗藏陷阱

我們以此批判性地陳述方式來檢視近年來的就業政策。由於國際勞工組織(ILO)等國際性組織不斷地提倡,就業力(employability)已經成為就業政策白皮書當中不可缺少的字眼。所謂的就業力,大約是指一個個體獲得或是維持僱傭關係、獲得較高待遇,乃至能在不同僱傭關係間轉換的能力,主要面向有一般知識、專業技能,甚至還包含了人格、態度、價值方面。在如此拐彎抹角的定義背後,仍舊是要將自己的勞動能力當成商品一樣販售出去,儘管其表面上是再增進自己的生產力,同時可以獲得較佳薪資與待遇,但是以前述的角度來看,它是在隱藏提高生產力以及本身薪資的背後,那被擴張的剝削程度。最批判的來說,就業力的聲稱便是在極力鼓吹將勞工變成勞動力商品。

儘管就業力被偽裝成為一個宏觀的詞彙,依舊無法掩飾其強調個體提高生產力而在市場中與其他個體競價,也不可避免地面臨個體理性的集體謬誤,導致所得、福祉向下競逐的窘境,並隨著勞動力市場的惡化逐漸蔓延至教育體系之內。

為了要達成學生-勞工之間轉換過程的無痛接軌(是誰無痛?),所有的課程安排都是為了養成就業能力,而實習、建教合作、產學合作等等,甚至是學校作為直接的雇主雇用學生,都是一種資本主義市場的社會化過程,在培養學生成為勞動力商品,以便未來學生能在勞動力商品市場中賣出個好價格。同一時間,企業就能外部化其教育訓練成本乃至勞動力轉化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得到較高使用價值(生產力),卻早已順從的勞動力商品。

同樣的發展情形不只蔓延到教育體系,同時也深化了勞動市場中的競爭,由於產業後備軍的不斷擴張,使得就業中的勞工必須不斷地自我進修、學習,雇主更加能肆無忌憚地壓低工資(替代人力不斷變多),轉嫁市場競爭的壓力給予個別勞工,這是政治與經濟的雙重控制。

結語

雖然我們稱勞動力因為不是為了交易而被生產出來的一種虛構商品,但若就業力的主張發展到極致,勞動力或許就不是一種虛構的商品,而是一種真正的商品了。倘若我們所學習的一切知識、技術,都是為了要將我們「生產」成一種商品,甚至連人格、態度、價值都被形塑為一種順從資本主義下商品市場交易的意識形態,那勞動力與一般商品之間究竟有無任何差別呢?

(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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