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 2013-04-16─立報—教育專題深入報導─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April 04,2014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 2013-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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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2013-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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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環境評論:回到現實的「大麻學」(下) | 本報訊 |
■倪世傑 因為大麻具有潛在的高經濟利益,來自肯塔基州的共和黨籍聯邦參議員麥克尼爾(Mitch McConnell)支持該州大麻種植合法化(註1)。他特別指出所支持的項目工業用大麻,這也獲得產業界的支持。像是豐田車廠,國人熟悉的美規冠美麗(Camry)就是肯塔基廠所生產出來的世界風行車種,公司表示一旦合法化,他們將會立刻採用大麻製品來製作汽車儀表板與絕緣材質。 ▲學生與大麻使用者在科羅拉多大學的校園舉行支持大麻的遊行,圖攝於2012年4月20日。科羅拉多大學每年4月20日都會舉辦吸食大麻的活動,但校方2012年卻變相加以取締。(圖文/路透) 科羅拉多州則是另一個戰場。該州已於2012年11月以公民投票的方式通過州憲修正案,支持規範大麻使用的民意高達55.32%,該州過半民眾同樣是希望透過種植大麻此類高經濟作物以增加當前不景氣環境下的就業水平,與肯塔基州相同,他們專注的是大麻的工業用途。 另一方面,主張大麻種植合法化的團體,像是科羅拉多州「比照酒類規範大麻運動」(Campaign to Regulate Marijuana Like Alcohol)就很清楚的表明,既然可以規範酒類的生產與販售,為何大麻不行?自2009年開始,科羅拉多州即針對大麻使用進行規範,嚴格限制21歲以下青年人不得購買,並開放21歲以上成年人的可以醫療用藥物的方式取得大麻。此舉得到顯著的成效。科州政府自2009年開始推動嚴格管制之後,受訪青年使用大麻的狀況(受訪時間30天內)從2009年高於全國平均數值的24.8%下降到2011年的22.0%,但是全美國因為未有相關規範,青年使用大麻的比例卻從20.8%上升到23.1%,反而高於科州(見圖一)。 美國有色人種權益促進會(NAACP)與公民自由聯盟(ACLU)則從族裔(ethnic group)的角度,批判科州過去進行的大麻查緝行動具有嚴重的族裔歧視。 根據由李文教授(Harry G. Levine)、席格律師(Loren Siege)以及蓋特曼(Jon B. Gettman)教授所進行一份名為「210,000人:因持有大麻而在科羅拉多州被逮捕的人數,1986~2010年」(210,000: Marijuana Possession Arrests in Colorado, 1986-2010)調查報告指出,15年間共21萬人因持有大麻在科羅拉多州遭到逮捕,但這當中卻呈現相當不一致的使用率與逮捕率。青年白種人使用大麻的比例遠高於非裔拉丁裔美人,但是在被逮捕的比例上,拉丁裔是白人的2.5倍,而非裔美人更是白人的3.1倍;拉丁裔非裔各佔科州居民總數的19.0%與3.8%,但是被逮捕的比例卻佔了25%與10.5%(註2)。在執法問題上,非裔與拉丁裔顯然被警政單位歧視,族裔背景被當成毒蟲的代理(proxy)。 在曾經向哥倫比亞、墨西哥國家發動「反毒戰爭」的美國,其國內對於大麻使用的反對聲浪出現反轉的跡象。 當前美國民眾支持大麻合法化的比例已經高過反對的比例。根據皮尤民調中心於今年3月進行的調查指出,52%受訪者支持大麻合法化,45%的人反對,且在過去3年,支持的人急升11%(見圖二)。且無論是使用在醫藥用途還是娛樂用途,大麻都獲得青壯年群體高度的支持。在這7年之間美國民眾對大麻的價值觀念起了大變化:在2006年的民調資料中,50%的受訪者認為使用大麻在道德上是有虧的,這個比例到2013年下降到32%,而認為使用大麻與道德無涉的比例從35%上升到 50%。同一份民調顯示美國民眾認為聯邦政府在查禁大麻問題上不敷成本,72%的受訪民眾認為聯邦政府查緝大麻所付出的成本相當不值得,而面對像是華盛頓州、科羅拉多州在2012年底相繼以州憲法放寬大麻服用限制的情況,60%的受訪民眾則認為聯邦政府就不應立法干預州政府的政策(註3)。 大麻現在正紅。做為工業用植物,大麻纖維可應用的範圍相當廣泛,從建材、汽車、絕緣材質、造紙成衣不一而足,甚至還具清淨土壤與水源污染物的環境功能;同時,做為營養食品的大麻籽以及食用、燃料用的大麻籽油,不僅證明大麻是有利可圖的,而且還能夠兼顧可再生能源與「綠領工作」的發展,這也是美國政治光譜中從右到左都有政治人物出來「挺大麻」;此外,美國民眾對大麻的醫療以及娛樂使用問題上也開始解凍,大麻需要在受到管制,尤其是禁止青少年碰觸的情況下使用,而不是絕對禁用,像是酒類消費一樣,既然查禁的功效與成本不成比例,何不推動有責任的服用? (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博士候選人) ●註1:"GOP Senate leader Mitch McConnell supports bill to legalize hemp production." NBC News, 2013/02/14.http://nbcpolitics.nbcnews.com/_news/2013/02/14/16967535-gop-senate-leader-mitch-mcconnell-supports-bill-to-legalize-hemp-production?lite ●註2:Harry G. Levine , Loren Siege and Jon B. Gettman . 2012. 210,000: Marijuana Possession Arrests in Colorado, 1986-2010.http://marijuana-arrests.com/docs/210,000-Marijuana-Arrests-In-Colorado.pdf ●註3:Pew Research Center. 2013. Majority Now Supports Legalizing Marijuana.http://www.people-press.org/files/legacy-pdf/4-4-13 Marijuana Release.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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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
環境前線:國際原子能總署的擁核本質 | 本報訊 |
原作■奧村岳志 編譯■貴史 前言:隨著核電議題在台灣升溫,不同面向、不同層次的問題陸續被提出,而核電相關國際組織等專有名詞,也跟著出現在媒體和輿論裡,如今年3月,提出對福島輻污健康風險報告的世界衛生組織(WHO)(註1),或政府談論核安問題時提到的世界核電廠協會(WANO)、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NRC)等,正當民眾需要評估這些國際組織的專業意見時,卻少有文章分析其來歷;因此筆者編譯一篇論及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的文章,作為相關認識材料。 本文為日本公民記者奧村岳志「考察IAEA與福島」(原標題)系列文章之三,原文主要在談福島縣政府與國際原子能總署之間的種種互動,與其中核災相關議題的剖析,在第三部分也是如此;儘管福島縣部分也具有相當價值,不過為聚焦方便,姑且刪之,容後再譯,擷取以IAEA為主體之相關敘述。 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是1957年設立的國際機關。儘管不屬於聯合國,卻有密切的關係。2011年,IAEA加盟國達151個國家。IAEA的目標是:「促進核能和平利用,防止核能轉做軍事用途。」而根據其憲章,它的任務可三分為推廣核電、促進放射線利用、阻止核(武)擴散;然而,它其實是以美國為中心的核能大國,為獨占核子武器,維持奠基在核能之上的支配世界狀態,不容其他國家挑戰所用組織。 IAEA任務的重心在於「核監察」。即便從現況看都看得出來,總數2千3百名職員內,有660人屬於監察分部,核能安全部門約160人,而後者是車諾比核災後才設立的。雖然今日伊朗與北韓被視為核武問題國家,但其實IAEA著力最深的國家之一是日本──被列為監察目標的設施有250處,有20到25位常駐監察官,特別是含鈽的青森縣六所再處理工廠,平常駐有數名監查官。總預算有25%都投入在對日本的核監察工作。 ▲國際原子能總署派人巡視福島第一核電廠,圖攝於2011年5月27日。(圖文/路透) 這是因為日本自1954年通過核能預算以來,外務省(註2)所採取的政策,「雖不直接擁有核武,但保有製造核武的潛力」。由此可見,IAEA對於核能的和平利用與軍事利用,是無法分割的。 承上,如同IAEA憲章第2條所寫的:「本機關必將促進與擴大,核能對於全世界的和平、保健與繁榮之貢獻。」它是個推廣核能的機關。而且,儘管它數度使用「核能安全」這樣的字眼,但實際上,對安全相關規定的警覺程度很低。 舉例而言,車諾比核災剛發生時,國際原子能總署總幹事漢斯.布利克斯(Hans Blix)便說:「考慮到核能源的重要性的話,即便一年發生一次像車諾比規模的意外也是可以接受的。」(the atomic industry can take catastrophes like Chernobyl every year)前文也批判過,IAEA相關人士,基本上抱持著「即便原發事故反覆發生,也要推動核電」的立場,只是沒想到,從該機關的公開發言裡,也能明白地確認這點。 而且,以IAEA為首的國際機關,進入車諾比核災的污染區域、看到現場時,不斷重覆地說:「放射線沒有影響」、「無法證明放射線和疾病有關」,像這樣的事情,在Michel Fernex(瑞士巴賽爾大學醫學教授、15年WHO專門委員資歷)著作的《沒有終點的慘劇──由車諾比得到的教訓》一書裡多處可見(註3),本書作者也是呼籲WHO應獨立於IAEA運動的發起人。 事實上,IAEA還支配著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在核能產業剛開始的時候,WHO旗下的研究員還會抱著謹慎的心態,於1956年提出正式文告表示:「未來幾個世代的健康,將因為核能產業與放射線源的增加而受到威脅。」這對於擁核勢力而言,是不得了的傷害。 接著1957年IAEA成立之後,在1959年,這兩個機關締結協定:「沒有IAEA同意的狀況下,WHO不得研究調查。」有了這個協定,關於核能的健康危害調查等相關問題,都在IAEA的掌握之中,而WHO則一邊高舉憲章說「保護、增進全人類的健康」,一邊和IAEA合為一體,一起否定/隱匿關於核能的健康危害。更重要的是,在「沒有終點的慘劇」書中,揭發了許多兩者用來否定/隱匿的手法,以下有些例子可以做簡單的說明。 1995年,在日內瓦舉行的WHO會議,有一份關於車諾比核災的健康影響報告,其中有來自各國的醫生與專家參與,會場在討論正熱的時候,擁核派所動員的一方,對於提到低劑量被曝健康影響的人,要求大會必須將他們全體排除於議程之外,此後WHO的國際會議,以排除這方面異議人士為原則來進行。 且關於核能的健康危害,會透過對定義的限縮,來操作統計數字。例如「源自於放射線且致死的癌症」,意指致死的癌症才算,不致於死的癌症或良性腫瘤便不計入,因為不是來自於放射線的癌症不算,所以,會因為放射線而變得更嚴重的癌症也不計入(不是起源但於癌症發展過程中有害)。 又如「重度遺傳性疾病」,意指非重度即不被計入,要很罕見的疾病才被計入,例如常見的氣喘不會計入,死胎也不會被計入;「致畸形性」(Teratogenicity),除了重度的精神遲滯(Mental retardation)之外不被承認,這是指打招呼也沒有回應能力的人,還有不能自理進食的人,除此之外的一切障礙也都不被承認,而且,還要媽媽在懷孕8週到15週這段時間有被曝的狀況才算。 在指標的選擇上,也有不適當的地方。如1996年官方文書寫有「看不出來死亡率有明顯的增加」的字句,限於被曝10年後的癌症死亡率,而非發病率,然而現代醫療有時會治癒癌症,或者延長壽命,其他傷害(過)健康的狀況便被排除在條件之外;關於疾病的選擇,在核災國成為問題的糖尿病不去研究,轉而研究肝硬化;關於研究期間,設定在惡性腫瘤潛伏期前便結束。 以不存在相關統計為由排除因果關係,1995年IAEA總會報告說:「不存在罹病統計,沒有(因為核輻射的)畸形。」這跟德國沙利竇邁廠商律師當年辯護的說法一樣,缺乏罹病統計,自然無法證明發育不全跟放射塵之間的因果關係,可是,白俄羅斯在核災的4年前,是做過罹病統計的,事實上,白俄羅斯先天性畸形的發生率,與孕婦居住地區的銫137濃度成正比。 長年控訴IAEA的Michel Fernex,在日本311核災後接受法國媒體訪問時,對於IAEA與WHO此後的福島行程提出警告:「IAEA和WHO對病患數目的說法,是40人也好50人也好,5千人也好,又或者50萬人也好,不管多少人,都是隨IAEA的意思提出的。」 (小標為本報所加,編譯貴史為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理事) ●註1:世界衛生組織表示,在福島縣污染最嚴重的地區,事故後第一年的輻射劑量,估計為12到25毫西弗,在該區被曝的女嬰,一生中罹患甲狀腺癌的風險比基線水平高70%。儘管如此,報告仍指出,由於甲狀腺癌的基線水平僅為0.75%,因此輻射增加的終身風險,將把此一水平提高到1.25%;至於罹患乳腺癌的風險會增加6%、罹患實體腫瘤的風險會增加4%;而被曝的男嬰一生中罹患白血病的風險會增加7%(報告第8頁),報告有些前提很少被媒體提及,例如數據只來自2011年9月前(報告第9頁),若未來相關認識增加,可能會改變看法等。 值得參考的是,在2012年年底,單單核災後兩年不到的時間(而非終生),當時福島縣政府對約4萬名未成年兒童所做的抽樣健康調查,至今已有3人確定罹癌(另有7名可能患者需進一步檢查確認),而在調查主事者山下俊一,前往美國輻射防護與度量委員會發表的簡報圖表中,更把這10名孩童都列為罹癌案例,核災前他曾在演講中表示,兒童罹患甲狀腺癌的機率,一般要100萬人才有一名。 ●註2:外務省HP「我が国の外交政策大綱」1969年作成/2010年公開。 ●註3:『終わりのない惨劇 チェルノブイリの教訓から』ミッシェル・フェルネックス他 竹内雅文訳 緑風出版。 本文原文見:http://fukushima20110311.blog.fc2.com/blog-entry-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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